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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一周:陳振聰的軼聞 周顯

1 : GS(14)@2013-07-17 22:01:40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0717/18337260

                  陳振聰暴得大財,又快速蝕光大部份錢,兼且身陷囹圄,我打個比喻:這好比是一個10歲娃娃,捧住大把黃金滿街走,不單如此,還希望打劫金舖,下場不言而喻,先就是錢遭人騙光,跟着因為打劫要坐牢。
不久前,有老闆對我說:「我想做單轟轟烈烈的大炒,像當日蒙古能源(276),有甚麼方法?」
我的回答是:「你首先要找到一個又有錢又傻的,像當年的陳振聰,騙他說,要他做莊家,炒股票,發大財,由這傻蛋來負責把股價炒高幾十倍,那你就可以乘機出貨了。」老闆心領神會,曰﹕「好。」他究竟如何找一個「翻版陳振聰」?我就不知曉了。

資源錯配致身敗名裂

                  有一宗軼聞,陳振聰當紅時,我不敢說出來,怕被告誹謗,但現在不怕了。
有位女性,我認識她時,她才17歲,在一間高級餐廳當知客。我重遇她時,已是好幾年之後,在一間高級時裝店當售貨員,這時大約是2000年左右。閒談時,她說:「有一個男人追求我,坐勞斯萊斯的,說給我五萬元一個月。我看他其貌不揚,那部名車說不定是公司的,打工仔扮老闆,所以我拒絕了他。」
我第三次與此姝碰面時,已是2007年,那時,她是小老闆娘,開了一間服裝店。閒談時,她說﹕「我先前不是同你說過,有個男人坐勞斯萊斯來追我嗎?原來他就是那個陳振聰!」
我對於陳振聰事件的評語是:他的專業技能在於淘古井,而不是做生意、玩財技、打官司。他應該倚仗其專業知識,去找另一台古井,那是駕輕就熟的易事,於今卻把錢財錯放在股票,把精力錯放在打爭產官司,這叫做「資源錯配」,因而身敗名裂,其也必乎!

周顯
投資者、八卦公、知識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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