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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扣、優惠、贈品 製造「買到賺到」幻覺 破解無感漏財的三大消費陷阱

2012-9-10 TWM



日常生活中,有太多包裹著「折扣」、「優惠」、「贈品」糖衣的誘惑,讓你忍不住產生「買到賺到」的幻覺,在不知不覺中,你已經掉入商人的陷阱,多花了不少錢。其實,只要搞清楚這些數字遊戲,你也可以拒絕誘惑,聰明購物。

撰文‧何珮郁

今天下班時,不妨留意觀察,從公司回家的路上,總共會經過多少家便利商店、藥妝店、超市、大賣場,甚至是百貨公司?這一路上,你看到了多少促銷活動的訊息?聽到了多少件優惠好康的廣播?

如果你認真數過,就會發現自己身處一個「促銷」資訊大爆炸的世界!請注意,是「促銷」而不是「優惠」。說得更明白一點,這些五花八門的活動,目的就是要你拿出錢包、掏出比原本預算更多的現金。

沒錯,當你越想勒緊褲帶過日子,開始警覺「不買奢侈品,只買必需品」時,聰明的商人們就更加卯足全力引誘你。在幾十元到幾百元的小額消費區間內,勾動人類貪小便宜的天性,讓你忍不住多花點小零頭再買一件。

《今周刊》為讀者整理目前市面上最常見的消費陷阱,讓你想清楚、看明白,才能聰明抵擋誘惑,省下不必要的花費。

第一類陷阱:數字折扣

這種陷阱完全就是針對「貪小便宜」的天性來設計的。最常見的就是「第二件六折」,看到這斗大的數字,你心裡的OS可能是:「六折、打六折啊!真是太便宜 了。」但如果能冷靜地想想,不難破解這樣的數字陷阱;「第一件」沒打折,「第二件」打六折,換算下來,買兩件的折扣其實只是原價的八折而已。

聰明的商人把計算折扣的基礎從「兩件」改成「第二件」,這麼一來,促銷活動的折扣數字瞬間從「八折」變「六折」,對消費者的吸睛效果和心理震撼度立即大幅提升,更容易引發衝動消費,讓消費者多拿一些錢,再買一件原本並不打算購買的同類商品。

另一種更難抵擋的數字陷阱:買一送一。看到標價寫原價一九九元,旁邊加掛買一送一,你多半心想:「現買現賺一九九元,不買怎麼對得起自己!」在你以為買到 賺到的同時,我們必須殘酷地問你:「如果沒有買一送一,你知道這件東西『本來的原價』是多少嗎?」《今周刊》走訪三家知名連鎖藥妝店發現,某品牌沐浴凝露 在三家店同時都有促銷活動,其中一家的標價寫「原價一九九元、買一送一」;第二家是「原價一九八元、買一送一」;第三家則是「原價一六九元、特價一二九 元、第二件六十五元」。

這個事實告訴我們,所謂的「原價」,其實沒有參考意義,一九九元?一九八元?一六九元?還是一二九元?天曉得!

除非你長期使用並關注這個品牌的沐浴凝露價格,而且記憶力驚人,否則說穿了,這個商品的「原價」,商店愛定多少就是多少,反正可以讓你從口袋多掏點錢出來,他們就成功了。

在這個例子中,第三家藥妝店算是最有良心。首先,它提供「只買一件」的選擇空間,如果只想買一件試用,那麼花一二九元就能到手,比起第一家的促銷方案,整 整省了七十元,如果試用後不滿意,也不會為了另一件「存貨」傷腦筋。其次,即使要買兩件,在第三家藥妝店購買,也會比在第一家購買少付五元。

但是,正因「原價」莫衷一是,促銷效果最好的恐怕反而是價格最貴的第一家藥妝店。為什麼?因為消費者會直覺認為,在這裡買能立即省下一九九元,但在第三家店,頂多只能省六十四元(一二九元減去六十五元)。

拉高原價,讓消費者誤以為能省下更多錢,這是「買一送一」最常見的圈套。

再看另一種玩弄價格的陷阱,一袋內含四包的泡麵,價格五十五元,買兩組合計九十八元,乍看能省下十二元,如果你本來只想買一組,是不是又要為這十二元陷入一番天人交戰?

拜託,冷靜下來換個角度思考一下,將那省下的十二元除以八包泡麵,每包平均只省一.五元,也就是說,每包泡麵享有「八九折」優惠;為了買到一包「八九折」泡麵,你必須拿出比原先預算多近八成的現金,多掏出四十三元,還要多吃四包同樣口味的泡麵,真的划算嗎?

第二類陷阱:包裝花招

這類陷阱通常是同品項商品有不同的包裝或容量,在消費者沒有細算每單位價格之下,反而不小心「買貴了」。

最經典的例子就是洗衣精、地板清潔劑等商品的「環保補充包」。以一般消費者的認知,照理說補充包比較環保,少了瓶裝容器成本,價格應該比正品優惠,但是早 期補充包剛問市階段,實際換算每毫升(ml)的價格都比正品貴,有品牌業者解釋,因為補充包容量較少,每單位的包裝成本反而較高。

根據《今周刊》近期調查計算發現,部分品牌的補充包價格,換算後已比正品便宜,但仍有一些品牌,在促銷活動檔期中,一八○○ml補充包和二○○○ml正 品,同樣是九九元,花相同的錢卻買到較少容量;或是同樣二○○○ml的正品,號稱促銷價一二九元,而二○○○ml的補充包仍是原價一五九元,讓你一不留神 就買貴。

大家都想努力做環保,但可否也請商家在訂定價格的同時,別濫用消費者愛地球的心。

另一種容量陷阱,則是出現在結帳櫃台前的「加價購」活動。讓我們拿出計算機算一下,「加三十九元換購」一瓶二○○ml的洗髮精,以及用一六九元買一瓶一○○○ml的洗髮精正品,哪一種比較貴?

算好了嗎?加價購小包裝每ml價格○.一九五元,正品每ml價格○.一六九元。所以別以為「三十九元」就是便宜超值,看似無傷大雅的小零錢,正是讓你荷包慢性失血的關鍵!

第三類陷阱:連環消費

這種陷阱害你上鉤的主要誘因就是「贈品」。無論你是小資女或貴婦,想必對百貨公司買千送百的活動都很熟悉吧。周年慶最常看到「消費滿五千元送五百元禮券」,如果你這麼剛好消費滿五千元整,不多也不少,又可以將禮券立即折抵使用,那就是所謂的「打九折」。

但是,很多送禮券的活動往往沒那麼簡單。以最近某百貨公司的活動舉例,活動規定從八月六日至九月三日,在限定樓層單日消費累計滿五千元,就送二五○元抵用 券一張。然後,請睜大眼睛看看禮券旁字體小到不能再小的文字敘述,二五○元的抵用券要在九月四日至九月二十日間,消費某些類別商品滿一千元才能抵用二五○ 元。

看懂了嗎?當你在九月三日截止的活動中獲得二五○元面額的禮券,但不能馬上用喔,必須等到活動結束後,大約兩周間「再」度消費,並且「再」買滿「某類商品」一千元,這張禮券才能派上用場。簡單說,這張禮券就是利用你覺得不用可惜、引誘你再次連續消費的心理陷阱。

另一種變相的連環消費陷阱,就是便利商店的集點換贈品活動。這種活動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內容多半是「消費七十元送一點」,「集滿五點可加價六十九元換購一款」、「集滿二十五點免費送一款」。

你可曾注意到,大多數的活動都會把金額訂在七十元左右,為何不是一百元、五十元?

根據東方快線網路市調公司在二○○九年十一月的調查,國人在便利商店的單次消費金額約一二○元,以此計算,每次可換得一點,若要再拿到一張集點貼紙,就得再花二十元以上。

換言之,為了集點,你每次走進便利商店,恐怕會多拿二十元以上購買原本並不需要的商品。假設你要集滿二十五點,其中有十三點是「硬湊」的,那麼,至少會多花二六○元以上的金額。

這樣的計算,還是針對較理性的消費者,身邊不少朋友的實際情況是,越接近活動截止日,越會為了趕緊湊齊點數而增加消費。為了集點而「購買不需要的商品」,金額恐怕還會更高。

事實上,如果你真的超愛這些贈品,想快速蒐集,不妨到拍賣網站上直接買。以最近某業者推出的人氣馬克杯商品來說,一套八款,在拍賣網站的售價只賣八百元,平均一款一百元,下標付款後立即到手;換算下來,是不是比較省時又省錢。

回歸實際需求 才能省錢其實這些消費陷阱的共同點,都在創造一種「省錢」的幻覺,殊不知為了達到「省錢」的目的,你得先「多花點錢」。

事實上,要做到理性消費,最簡單的方法仍是回歸到自己的「實際需求」來考量。

記住!多買都是多花錢,少買或不買才是真正省錢。另外,再給你一個小小忠告,「別在飢餓時逛賣場」,肚子餓會讓你的購物慾望無限上綱地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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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國寶標售贈品誘人 國壽幫曾銘宗拆彈


2015-03-30  TWM
 
 

 

「我也在等消息,所以特別把手機放在桌上。」問題保險機構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在三月二十三日公開標售,剛好遇上國泰金控法說會,總經理李長庚面對外資法人追問,坦言正在等待投標結果,緊張全寫在臉上。

在歷經四階段投標、比價、議價後,國泰人壽最後以政府僅須賠付三○三億元,標下國寶與幸福兩家公司,不僅替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解決燙手山芋,也為國壽帳面獲利進補不少,關鍵就在於政府給予不少監理寬容。

雖然,國寶與幸福人壽淨值缺口高達五四六億元,但結果金管會只要賠付五成五,就是因為金管會送出的「贈品」誘人,尤其對滿手老保單的國壽來說效益最大。

這些監理寬容措施包括,第一、國壽可以死差、利差互抵,產生七百億元準備金認列至權益項目;第二、將部分保單準備金認列為當年獲利;第三、未來國壽可提高海外投資配額五%。因此不管怎麼算,買賣雙方皆大歡喜。

站在政府立場,由於前次國華人壽標售,全民買單墊付金額八百多億元,引起輿論抨擊,金管會被叮得滿頭包,所以國壽此次出手,不僅自己帳面獲利頗豐,也幫了曾銘宗大忙,及時拆除炸彈引信。

(梁任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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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攤貨 翻身中國精品茶具王 送香奈兒創意總監的贈品,指名要它

2015-11-30  TCW

創辦人林榮國拋下教師鐵飯碗,改行捏陶擺攤,在嫌貨聲中力求改進,成為專利最多的台灣茶具品牌商。

日前,國家磐石獎剛揭曉,它,成為磐石獎成立二十三年來,第一個拿到此獎的文創工藝業者。

它,是成立三十二年的陶作坊,也是首間在中國頂級百貨,如北京新光天地、天津樂天百貨、上海新世界大丸百貨等有直營櫃位的台灣茶具品牌。台灣做茶具的很多,但打進中國專營茶具品牌的,除了它,還有陸寶,年營業額約為陶作坊三分之一。

陶作坊在中國平均客單價約新台幣逾一萬元。它會出名的原因之一是,中國著名演員姚晨選擇把它的茶具,送給香奈兒創意總監拉格斐做為贈禮。

但,單在台灣鶯歌,做茶具的就超過百家以上,更何況中國宜興陶作茶具起步也比台灣早,為何陶作坊能讓中國人埋單?秘密之一,在於它的「專利」,光投注在二十多項專利申請和維護上,就花了約在創業前二十五年時,當時一年營業額十分之一,也是專利最多台灣茶具品牌者。

做茶具的也要有「專利」?創辦人林榮國分享了他的創業故事:

畢業於師大工教系的他,二十六歲走上創業之路,「我想做一個大家都能用又能兼顧藝術性的器具。」當時放棄安穩教師之路的他,白天在家創作,晚上到夜市擺攤。

前25年,跑三點半攢專利

少了藝術家身段,他在夜市裡顧客的「嫌貨」聲中聽到「進步的空間」。以燒水壺為例,陶作坊作品就具備兩個專利,一個是提把、一個是底部加溫處。喜歡在第一線的他,總看見顧客泡茶時,提壺加水時因手把倒下,被熱滾滾壺身燙到,抱怨連連。

於是,他將燒水壺兩邊的孔,從過去一?的圓形改成方形,一來可以固定,不會因鬆動而被靠著滾燙壺身的手把給燙到,同時手把可以自動拿下,方便包裝送客;二來,將壺底從原先平面底改成弧形面,火點集中在中間,可以增加平均受熱面積。

這些創意,別人想不到嗎?他解釋,第一要克服是自己的心魔。「设計出身只會拉胚,儘管聽到(使用者)抱怨聲音,卻不懂要去想怎麽改良,」他坦言,這是花了創業前十年時間才了解的道理,「聽了十年,才知道要從抱怨中改變,從市場中取材。」

這需要細膩的觀察。如他設計的加水壺也是有專利的。陶作坊的加水壺約可裝二千六百C C的水,比一般一千六百C C平均規格大,「減少走動(加水的)次數。喝茶就是要靜,就要懂得簡化消費使用行為,靜要從簡化開始。」他形容。別人不是辦不到,而是用得習慣就好,何必 改呢?一改就是成本支出。

成本支出,對他而言,曾是第二個最難過的關卡。因為,光要支付智慧財產權總支出約當時一年營業額十分之一,再加上創業第十六年時,兩次颱風,讓他的廠房幾乎滅頂,林榮國付出的心力與財力,幾乎付之一炬。

在前二十五年幾乎沒賺錢下,等於是左手進來一塊錢,右手則是補人事和投資支出的洞。「你說金額很小,但對當時的我來說,每次申請拿錢出來都是一個艱難抉 擇!」林榮國回憶,前二十五年,每年營收都不到百萬元,跑三點半、跟朋友借貸不成、付不出薪水等劇碼都曾出現過。但對技術的摸索,讓他的壺具原料漸受肯 定。

「大量生產陶土茶具有時會有塑膠或其他有害人體的重金屬或化學染料等,但陶作坊雖是量產茶器,卻有SGS國際安全標準認證等,」著有《台灣茶器》作者吳德亮分析。

產品好,還不足以讓他能征服中國市場。二O一O年,上海世博一役是很重要的轉折。那年,在上海世博館,他們負責擔任台灣茶文化展演,整個團隊花了半年以上時間,聚集了茶界、時裝界到劇場界人員,陶作坊從茶具商,儼然成為茶文化代言人。

上海世博,結合展演闖出名

就在那個場合,它吸引包括中華開發在內等創投上門投資。一位不願具名創投者評析:「能量產、有質威又有擴展海外市場(指中國)能力,是關注焦點。」

熬了三十年,這兩年,陶作坊像忽然開了花,年營收從六千萬元一躍到三億元。當大家開始覺得做茶具是門好生意時,林榮國卻把賺來的錢拿來做「Tea Party」,將品茶和視覺藝術或者展演結合在一起,做體驗活動,如同海尼根是賣啤酒的,但每年也透過如嘉年華會般活動,讓更多人參與。

「競爭要回到差異化,別人做的我不做,國外有混酒師(編註:專業說法為調酒師),為什麼我們不能產生混茶師呢?」林榮國說得很高興,只是,好不容易賺了錢,又拿去投資,他的獲利之路到底要走多久?他卻說:「我要的是做出『百年品牌』,比的是氣長!」

一直跟別人走不一樣的路的他,很想證明,文創品牌可以不僅限於小眾市場。

用三十二年耕耘茶生意的林榮國,做超生意跟煮茶還頗像,自有節奏,前面的苦澀,反會讓後來的回甘滋味,更加深刻。

文·黃亞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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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7天無理由退貨征求意見:需將贈品一並退回

9月27日工商總局網站消息,工商總局今日公布《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實施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履行七日無理由退貨義務。經營者采用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參照本辦法執行。辦法自2017年3月15日起施行。

《征求意見稿》明確四類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包括消費者定作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同時《征求意見稿》還明確了三種性質的商品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一是拆封後易導致商品性質改變、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二是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三是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征求意見稿》要求,消費者退回的商品應當完好。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等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消費者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征求意見稿》指出,對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具體判定標準如下:一是食品、藥品、保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計生用品、辦公耗材、汽車耗材類:一次性密封包裝被損壞;二是電子電器類:進行未經授權的維修、改動,破壞、塗改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誌、指示標貼、機器序列號等,有難以恢複原狀的外觀類使用痕跡,或者產生激活、授權信息、不合理的個人使用數據留存等數據類使用痕跡;三是服裝、鞋帽、箱包、玩具、家紡、家居類:商標標識被摘、標識被剪,商品受汙、受損。

關於退貨程序,《征求意見稿》規定,選擇無理由退貨的消費者應當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網絡商品銷售者發出退貨通知。七日期間自消費者簽收商品的次日開始起算。網絡商品銷售者應當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

《征求意見稿》明確指出,退款方式比照購買商品的支付方式。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購買商品時采用多種方式支付貨款的,一般應當按照各種支付方式的比例以相應方式退款。除征得消費者明確表示同意的以外,網絡商品銷售者不應當自行指定其他退款方式。

消費者采用積分、代金券、優惠券等形式支付貨款的,網絡商品銷售者在消費者退還商品後應當以相應形式返還消費者。消費者購買商品時采用信用卡支付方式並支付手續費的,網絡商品銷售者退款時可以不退回手續費。禮包、套裝或滿減優惠活動中的部分商品退貨,導致不能再享受優惠的,根據購買時各商品價格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消費者退貨時應當將商品本身、配件及贈品一並退回。贈品包括贈送的實物、積分、代金券、優惠券等形式。如果贈品不能一並退回,經營者可以要求消費者按市場價支付贈品價款。商品退回所產生的運費依法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與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征求意見稿》特別指出,對能夠完全恢複到初始銷售狀態的無理由退貨商品,可以作為全新商品再次銷售;對不能夠完全恢複到初始狀態的無理由退貨商品而再次銷售的,應當通過顯著的方式將商品的實際情況明確標註。

《征求意見稿》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結合網絡購買商品的特點,暢通消費者訴求渠道,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者有關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投訴、舉報。《征求意見稿》強調,網絡商品銷售者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擅自擴大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範圍的,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征求意見稿》提出,網絡商品銷售者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六條有關規定予以處罰:一是收到退貨通知後未及時向消費者提供真實、準確的退貨地址、退貨聯系人等有效聯系信息,致使消費者不能辦理退貨手續並超過十五日的;二是未經消費者確認,以自行規定該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退貨並超過十五日的;三是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並超過十五日的;四是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未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並超過十五日的。

《征求意見稿》明確,網絡商品銷售者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銷售不能夠完全恢複到初始狀態的無理由退貨商品,且未通過顯著的方式明確標註商品實際情況的,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法律、行政法規未作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改正,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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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涉串配藥員 呃藥廠千萬贈品

1 : GS(14)@2012-08-08 14:11:2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808/16585045'

【本報訊】上巿公司香港興業旗下的著名癌症醫療中心、安美香港醫務有限公司,其一名前顧問醫生涉串同醫療中心配藥員和其商人丈夫,以安美名義訂購3,900萬元治癌藥物轉售到內地圖利,並騙取藥廠逾千萬元贈品。醫生昨天就串謀詐騙罪受審,另外兩名被告案發後已潛逃,正被通緝。
以公司名義訂購
根據控方案情,41歲的被告黃家銘05年6月於安美出任顧問醫生,他與配藥員吳寶琴(46歲)和其丈夫陳闖(43歲),被指於09年4月至前年8月期間串謀詐騙安美、其藥物供應商和中介人,不誠實地以安美名義和利用安美的賬戶向供應商購買藥物後轉售。
10年7月,安美管理層發現公司的藥物採購定單數量與紀錄不符,而且定單以現金支付,並非按安美一貫做法以公司支票付款。由於吳是安美唯一負責訂購藥物的職員,管理層於8月2日向吳查問,但她即日辭職,之後承認替被告訂藥。吳和陳在8月12日離港後,沒有再回港。
安美行政部主管李運娣昨天供稱,被告、吳、陳和公司管理層曾於8月9日開會,陳承認提議被告協助購藥並向內地轉售,涉及1,700萬元,當中15%為利潤,他與被告拆賬六成及四成。被告亦於會上承認與陳合作訂藥,每月可得4萬元利潤,他及陳均稱願意歸還所得款項。
案件編號: DCCC11/1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0792

【贈品唔易攞】睇勻全港商場利是封 消費$5000換到乜?

1 : GS(14)@2018-02-13 03:42:27

記者搜羅全港逾20間商場的利是封,並依其換領「入場費」分類,即介乎$200至$5000,來個利是封大巡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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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踏入狗年,各大商場早已各出奇招,推出不同款式的利是封。除了立體,仿狗毛及emoji等此類新派路線,當中亦不乏傳統的紅噹噹款式。記者今次就搜羅全港逾20間商場的利是封,並依其換領「入場費」分類,即介乎$200至$5,000,來個利是封大巡禮!


記者﹕湯珮然攝影﹕蕭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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