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消息,廣州公積金中心發布了新政,規定無住房貸款結清,首付也要4成。
文件顯示,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已完成購房合同網簽的,按原政策執行;2017年3月17日及之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但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銀行入賬憑證或完稅證明原件的,按原政策執行。
以下為文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