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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畫家50幅作品5年信託謎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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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明亮厚重的景色寫生,不注重細節但形象真實,更強調主觀情感表達再現——誕生於上個世紀40至60年代的美國灣區具象畫派,隨著美籍華裔畫家王健的回歸,更直接地展現在了公眾眼前。

對國內公眾而言,這樣明亮濃稠的風格還略顯陌生,為了推廣自己的作品,王健除了選擇常規的畫展,還瞄準了藝術品信託這一金融模式。

國內藝術品信託自2008年誕生起,雖然頭頂「藝術品」的光環,但實際上是持有人將藝術品受讓給信託公司從而獲得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此後,投資型的藝術品信託開始佔據主流,也就是以基金的形式募集資金,再根據市場時機買入賣出藝術品獲得收益的一種投資產品。

不過,王健需要的不是投融資,而是一種只有他一個自然人作為委託人的信託。受託的資產是王健的財產,包含的50件藝術品分為37幅油畫、9幅素描和4件雕塑,均其創作,由信託公司受託管理。

從「以產品為導向」向「以管理為導向」的試水,預示著「受人之託,替人理財」的信託本源開始回歸。

9000萬估值的信託架構

這是國內金融機構首次設計的以藝術家命名的財產信託,雖然一拍即合,但做起來並不容易。

信託計劃的資產來自王健,他旅居海外20年,為美國西部地區「灣區具象畫派」的第三代代表人物。

國投信託創新部總經理李強回憶,認識王健非常偶然,源於中國美術館館長范安迪策展的「遠行的回歸-王健油畫作品展」。

國投信託注意到,王健曾在美國舉辦過60餘次個人畫展,由美國境內十幾家畫廊運作的作品已達上千幅。但在國內藝術市場,他還是一個讓人較為陌生的名字。

雙方通過多次接觸和溝通,最終達成在國內設立藝術家財產信託的意願。

這一信託計劃的構架是,首先由王健作為委託人將自己的50幅作品委託給國投信託管理,後者作為受託人,通過與專業機構合作辦畫展、在國內知名院校舉行講座演講、與私人銀行等金融機構合作舉辦作品鑑賞會等活動,對王健的藝術品進行推廣運作,從而實現信託財產的穩定增值。

李強說,信託計劃初步確定的託管年限是5年,根據王健作品在美國十幾家畫廊的市場運作水平,這50幅作品估值約9000萬元。5年託管期滿後,根據運行情況再確定是否延期。

委託管理期間,作品的所有權、管理權屬於受託人,信託財產是從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自有財產中分離出來的一項獨立財產。到期後,通過管理運作和其他情況取得的信託財產,包括信託財產中的畫作和出售畫作所獲得的收益,都歸這項財產信託受益人。

作為受託人,國投信託收取管理費和超額收益。李強透露,年管理費幾十萬元,主要看以後推廣運作是否能成功提升藝術價值。畫作市場價格大幅上漲所獲得的收益,委託人可根據協議提取一定比例的費用,即為超額收益。

投資者的參與方式不是購買信託產品,而是直接購買畫家作品。「這50幅作品在用於展覽、推廣,提升王健的知名度、藝術價值和其藝術品的市價。委託管理期間作品也可出售。比如,在私人銀行舉辦的作品鑑賞會上,有的客戶就會表示喜歡及買下的意願。」李強說。這是一款開放式信託,作品被買走後,信託公司可根據和藝術家的協議,補充其新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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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信託:委託人將自己的動產、不動產、知識產權及版權等非貨幣形式的財產、財產權,委託給信託公司按約定的條件和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的行為。

其次,信託運作過程中,國投信託作為管理人,除了主要負責制定藝術品的運作和推廣策略,並具體執行操作外,還需要引進專業第三方藝術機構。比如,他們和北京文化發展基金會、US art藝術全產業運營機構等合作,為王健在炎黃藝術館舉辦了畫展。

此外,US art將王健的油畫印製成絲巾,製作印刷油畫撲克牌等衍生品,負責藝術衍生品的推廣運作。

李強透露,藝術機構並不收取固定費用,而是獲得藝術品升值的超額費用,也在信託外圍自行配置藝術家作

首單單一財產信託

「王健當代藝術信託」並非國內首隻針對藝術家設立的信託計劃,但是首隻針對單個藝術家作品設立的財產信託。

直接針對藝術家的信託模式,最著名的是美國的藝術家共同信託(Artist Pension Trust),「以物代幣」是這款中長期信託投資計劃的最顯著特徵。

藝術家共同信託由共同藝術公司(Mutual Art)創辦,已經建立紐約、洛杉磯、倫敦、柏林、北京等10個信託中心。北京中心2006年啟動,首批加入的藝術家有隋建國、葉永青、展望、林天苗、洪浩等22位。

其參考了社會保險的運作模式,參與者都是藝術家,為信託提供自己的作品。信託計劃期限長達20年,藝術家每年提供一件作品,作品所有權仍在藝術家手中,只把經營權交給共同信託,信託的專家團隊負責這些作品的銷售。

根據規定,作品10年後才推向市場,通過市場運作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作品售出後,藝術家本人獲銷售收入的40%,另40%劃歸共同信託的集體公積金賬戶,每位參與的藝術家可在集體公積金賬戶中獲得均等的投資收益,餘下20%是共同信託的管理費。

而王健的這款藝術品信託計劃採取的是財產信託模式。因此,其與「藝術家共同信託」不同的是,設立後信託財產即脫離委託人的控制,讓受託人管理,從而保證保值增值。

除試水藝術家財產信託外,國投信託還在探索私人信託。比如,一位藝術家族後代,正在對家族藝術品遺產進行分割。但是油畫等藝術品,往往是成系列的,若單獨拿掉一幅,藝術價值就會受損,因此正考慮由信託公司設立一個指定用途的財產信託。

「類似的私人信託是可行的。目前遺產稅還未開徵,有遠見的富裕人群已開始考慮這個問題。一旦開徵,財產轉移的成本就很高了。」李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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