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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公安修例諮詢擬拘留14歲犯

1 : GS(14)@2017-02-18 09:51:25

■內地擬修法,將被拘留疑犯的年齡降至14歲。



中國公安部日前公佈《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公開徵求意見稿)》,該稿第21條取消現行法規中「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未成年人,不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規限,將對違法者可行政拘留的年齡,從現時16歲降到14歲。當局辯稱此因社會違法罪犯趨年輕化,但疑犯因不滿16歲無法追究,引社會公眾不滿。修法引輿論爭議,有網民斥當局是推卸教育責任。



現時內地治安管理條例中,公安有權行政拘留年滿16歲的疑犯,但對不滿16歲者,只要他們違法沒達到「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等重罪,公安就不能採取任何刑事強制措施;甚至連執行5到15天行政拘留都不能。內地近幾年頻頻發生未足16歲的少年違法犯罪事件,多因年齡問題公安無法對嫌疑人即時拘查,等到真相明瞭,多已大錯釀成。公安部的徵求意見公告指,修訂該法律是為「有效應對社會治安新情況、新問題,更好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規範公安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職責」。公告稱,公安部經深入調研論證、反覆修改完善,多次徵求有關部門、專家學者和地方公安機關的意見。



專家︰違背教育感化原則

不過,公安部此舉招來社會強烈質疑。包括《中國婦女報》、《新京報》等均提反對意見,引專家指降低未成年人行政拘留年齡應當慎重,對違法的未成年人不應簡單採取成人處罰模式,特別應慎用行政拘留等拘禁措施。中國刑事訴訟法研究會少年司法專業委主任宋英輝指,行政拘留不宜用在未成年人身上,沒有效果,反而起壞作用。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院長姚建龍教授直指,貿然降低行政拘留疑犯的適用年齡,是對中國政府長期宣稱對少年犯以「教育、感化、挽救」為主、懲罰為輔原則的公然違背,也與國外社會治理的成功經驗背道而馳,而且涉嫌違背國際公約。內地有網民更怒轟當局推卸責任,把教育失當、社會管理不良的後果,推給公安和司法部門背黑鍋。觀察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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