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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逮資本大鱷 劉士余的“底氣”哪里來?

不知不覺間,內幕交易、市場操縱、信息披露違法等案件已經變得司空見慣。案發者越來越多,背後是查案者越來越嚴格。

從強退欣泰電氣、查處徐翔案,到近期劉士余向擾亂市場秩序的“妖精”主動開火,再到決意逮鼠打狼、逮回大鱷,劉士余對查處資本市場違法違規的“底氣”似乎越來越足。

自廉以立威

哈耶克20年前在《通往奴役之路》一書中曾說過:“從好人假設出發,只會設計出壞制度;從壞人假設出發,才會設計出好制度。”如何改變“好人進去、壞人出來”的制度困境,一直是中國的監管部門努力解決的問題。

猶記2015年的“金融打虎”行動,多家券商高管被懲處,數十人遭限制出境,而證監會亦是損兵折將,涉案者從中層處長到高層主席助理、副主席,多人被帶走。

此後一年多,隨著市場逐步平靜,證監會將稽查執法作為工作重心。此時若想樹立公信力,首先要做的就是為自己劃出紅線。

“打鐵還須自身硬,有忠誠才有擔當。”這是證監會稽查部門奉為圭臬的一句話,多位稽查人士在與第一財經記者的交流中,都對這一點反複強調。有效規範執法權力運行,才是證監稽查公信力的根本保障。

2015年12月11日,證監會針對稽查辦案推出“十項禁令”,覆蓋幾乎所有可能出現徇私枉法的情形,甚至連“指點門路”、“請托說情”、“打探消息”、“出謀劃策”以及“私下接觸”等都做出明令禁止。

中國證監會稽查辦案十項禁令

一、嚴禁有案不報、瞞案不立、壓案不查

二、嚴禁違規立案、隨意調查、以案謀私

三、嚴禁拖延辦案、無故超時、久辦不結

四、嚴禁大案小辦、重案輕辦、不當結案

五、嚴禁選擇取證、毀改證據、規避定案

六、嚴禁通風報信、跑風漏氣、泄露案情

七、嚴禁打探消息、請托說情、幹預辦案

八、嚴禁出謀劃策、指點門路、協助逃責

九、嚴禁私下接觸、不當交往、徇私枉法

十、嚴禁濫用信息、違規交易、借機牟利

稽查執法直接影響到行政當事人乃至市場各方的利益,執法過程中還可能受到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幹擾。

為保證案件調查質量,從技術上制度上有效防範道德風險,證監會在2015年11月建立稽查案件基礎文檔第三方備案監督制度,並在2016年開展試點,確定“證據電子化、留痕指紋化、采報即時化、存管獨立化、監管一體化”的工作機制與手段,實現實時的第三方獨立備案監督,做到重要辦案資料不敢改、不能改。

推動稽查趨於規範的第三個制度設計,是形成證券期貨領域的證據規範。相較於一般民事、刑事案件,資本市場違法犯罪往往更加複雜,當前國內的司法系統覆蓋尚有不足。

記者從稽查局了解到,證監會已經出臺了統籌調查證據規範,目前還在起草“類案”證據規範,著力解決調查“如何取證”、“取什麽證”的規範問題。證監會是第一家制定系列調查取證證據規範的行政執法單位。

工其利器

在證監會的多個業務部門中,發行部一直都是熱門的部門。然而去年開始,稽查局則成為“最忙”部門。

從數據上看,2016年證監會全年受理違法違規有效線索603件,啟動調查率達到91%;新增立案302件,比前三年平均數量增長23%。面對三千多家上市公司、一萬多家新三板企業,以及大量中介機構,800多人的稽查隊伍捉襟見肘。

據記者了解,稽查局主要通過三種方式解決人員不足的問題。首先是放權,充分調動起地方證監局、交易所以及協會的自律監管能力,以及線索發現能力,將有限的稽查人員用在最恰當的時機。

第二,尋求“外援”。加強對公安機關的對接,利用公安機關強大的信息優勢和偵查手段,實現對嫌疑人員的精準鎖定和對涉案資金的高效排查。比如2016年“老鼠倉”案件較多,證監會聯手公安部共同進行了專項執法。

對於部分案件,稽查部門只負責“前半段”,後續調查移送公安。截至2016年底,中國證監會依法向公安機關移送證券期貨涉嫌犯罪案件55起,同比增長34%。稽查局數據顯示,目前公安機關已對45起案件立案偵查,12起案件取得重大進展。

第三,升級新技術。證券市場領域違法違規有其特殊性,除了“線下活動”,更多的交易是“線上”完成。

證券期貨違法違規在本質上是一種特殊的經濟活動,由資金、人員、信息、物品等要素構成。如果能夠通過信息化手段還原這些要素的流動,可以追蹤刻畫違法違規活動的軌跡和過程,指引實戰。

隨著證券期貨稽查執法力度的不斷提升,以及累犯慣犯活動的日臻活跌,違法分子的反調查能力也在不斷提高。在資金劃撥、信息傳遞、交易下單高度電子化的金融領域,也要求稽查人員與時俱進地提升技術取證能力,有效獲取各種形式的電子數據,這已經成為大多數證券期貨案件定案的關鍵。

據記者了解,證監會目前正在規劃配備列裝科技辦案裝備,為各調查單位配發專業化取證設備,並進行專題培訓、場景模擬,培養技術骨幹,進一步提升取證能力。依托中央監管信息平臺,開發建設中央監控系統案件線索綜合分析平臺、稽查執法綜合管理平臺、電子取證支持平臺。

稽查工作原先基本是依靠“手工操作”、“肉眼識別”的人海戰術,目前正在逐步轉向依托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等新技術進行的科技辦案。

有稽查人士告訴記者一個案例,根據滬深交易所近年來類案線索的歷史數據及相關分析經驗,證監會嘗試建立了內幕交易、市場操縱和“老鼠倉”等違法行為的類案模型,已經可以引發機器學習的因子,對類案模型不斷持續優化,深層次洞察各類違法行為的重點特征。

制度、機制搭建是第一步,關鍵還要看執行。證監會2017年能否逮到幾只翻雲覆雨的“大鱷”,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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