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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大老闆 被金管會將一軍

2011-6-27  TCW




一個會計準則,為何讓保險業者跟金管會「吵很大」?

六月十六日,金管會發布「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草案,推出二○一三年與國際會計準則(IFRS)接軌的相關規定。洋洋灑灑四大頁新聞稿中,最引人注目的莫過於對「投資性不動產」評價方式的規定。這也是保險業者過去兩、三月以來,跟金管會大鬥法的主因。

不動產價值,怎麼估?新準則規定可採市價入帳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的精神,保險業者對投資性不動產的評價方式有兩種。一是根據「成本法」,以當初的購買成本入帳;另一種是根據「公允價值法」,用市場價值入帳。金管會十六日所發布的草案,就是規定業者可採用市價評估的詳細內容。

台灣壽險公司多年來買地、建大樓、出租,如果這些不動產通通改用市價評估,帳面價值可以提高很多。以國泰和新光兩家保險公司來說,不動產增值利益粗估分別有一千六百億和七百億元。

這動輒上 百億、千億的「紙上富貴」,可能是未來國際會計準則眾多規定中,少數能為業者帶來正向影響的一項。國泰、新光等擁有大量土地的保險公司,也一直希望利用不動產評估帶來的資產價值增加,彌補未來國際會計準則可能造成的新增帳面負債,例如員工優利存款等。

允許保險業用這樣的「公允價值」來評估投資性不動產(金管會規定此處指持續性出租、有長期穩定現金流的不動產),讓業者坐享不動產增值的好處,表面看來,業者應該感謝金管會才對。但保險業者卻覺得被金管會將了一軍,直呼「毫無邏輯」。為什麼?

兩邊的爭議點,在於這筆多出來的數字,究竟該放在資產負債表哪個項目?

資產負債表,怎麼列?金管會主張捍衛保戶權益

業者希望,這筆資產項的增加,相對應要讓股東權益(淨值)增加。因不動產增值,是保險公司最肥的一塊肉,業者把這塊肉拿出來,好處當然由股東分享。

但根據金管會預告未來保險業的處理方式(正式文件將在七月公布),這筆資產項增加,要相對反映在負債項的「準備金」;正因為這可能是保險公司最後一塊肥 肉,萬一未來國際會計準則第二階段對業者準備金提存採更嚴格的規定,至少這塊肥肉能讓準備金充裕,降低保險公司增資不足、甚至倒閉的風險,間接保護了台灣 上千萬保戶。

台灣上市保險公司及旗下有保險公司的金控,股東數合計超過百萬人,保戶數超過千萬人,有些人既是股東也是保戶。在權益蹺蹺板上,金管會選擇保戶,業者選擇了股東。

「股東權益是股東的。負債是誰的?保戶的。所以說是從股東口袋,抽出來放到保戶口袋,兩回事,很大的差別,」一位資深金融產業會計師解釋,為了「不出事」,在股東和保戶間,金管會明顯的選擇了保戶,「他要接兩萬顆雞蛋,還是要接兩百萬顆雞蛋?」

金融海嘯,主管機關就為未來國際會計準則可能造成保險業帳面鉅額虧損、淨值不足的事情傷腦筋。一位壽險公司高階主管估計,以國內歷史十五年以上的老保險公 司資產加總計算,總計約八兆到十兆元,若未來導入國際會計準則第二階段,要按實際利率來衡量其資產與負債,以過去平均四.五%到五%的預定利率跟目前的投 資報酬率相比,只要有一個百分點的利差損,顯示在財務報表上,一年就有八百億到一千億元的虧損,增資壓力大增。

面對這可能的挑戰,金管會選擇把它們從股東口袋裡掏出來,放到保戶的帳上,怕的就是哪天萬一需要增資,業者兩手一攤,把爛帳丟給金管會。

「今天壽險業利差損問題存在,你現在如果把它(指不動產)反映出來,而且萬一是刻意分配,反而是把你的老本都(拿)出來,」一位資深會計師解釋。意即,這 些不動產根本還沒賣掉,要是允許業者放在股東權益項目下,萬一帳上的獲利被股東刻意分掉了、日後又不願意增資,等於金管會是拿石頭砸自己的腳。這一招,是 防小人,不是防君子。

官民大鬥法,還沒完?保險業者恐會選擇性犯規

可以預測的是,這項規定會大大降低業者採用公允價值評估的興趣。對主管機關來說,還能達到另一個目的:降低業者一窩蜂重新評估手上不動產造成房價繼續飆漲的風險,進而維持房市穩定。

這場戲演到這裡,看來金管會略勝一籌。但雙方鬥法還沒結束。短期來說,業者可能選擇技術性犯規,刻意讓某些不動產沒有達到「長期穩定現金流」的規定,就不 需要用市價評估,「他們先去衡量,國際會計準則產生的負數是多少,只要去找一些不動產用市價評估,多出來的部分把這負數弭平就好了。多的部分就不要再產生 了。」

更長期的看,台灣預估在二○一五年導入更具殺傷力的國際會計準則第二階段時,各項條文該如何解釋,勢必又有另一場官民大戰上演。

【延伸閱讀】不動產增值的數字,該放哪?-保險業投資性不動產認列方式比較

保險業者版本

主張:不動產增值的這筆錢,應反映在資產項和股東權益(淨值)項下資產(增值)1,000億元-負債(準備金)0元,所以股東權益(淨值)增加1,000億元。

金管會版本

主張:不動產增值的這筆錢,要反映在資產和負債項下,股東權益(淨值)不變資產(增值)1,000億元-負債(準備金)1,000億元, 所以股東權益(淨值)不變。

註:以上是以保險公司的不動產採市價法入帳,增值1,000億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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