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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奶粉”案宣判】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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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aijing.com.cn/2009-01-22/110050722.html

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被认定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该罪最高量刑即为无期徒刑


【《财经网》快讯/记者 朱弢 发自石家庄】1月22日下午,“毒奶粉”刑事系列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一审宣判。第四批被判决的是原三鹿集团的四位高管——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三鹿集团原副总经理王玉良、三鹿集团原副总经理杭志奇、三鹿集团原原奶事业部经理吴聚生。此四人被认定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根据法院判决,三鹿集团被处罚金4937.4822万元;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468.7411万元;王玉良被判处有期徒 刑15年,并处罚金2378.04万元;杭志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90.7011万元;吴聚生则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4674万 元。
2008年9月8日,媒体披露“甘肃14名婴儿因食用三鹿奶粉同患肾结石”,“毒奶粉”事件从此曝光。9月17日,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田文华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拘,9月26日被批准逮捕。同时被捕的还有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
《财经》记者获悉,2008年12月8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以被告单位三鹿集团及被告人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新华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次日,该案转至石家庄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根据检方指控,三鹿集团已明知其婴幼儿奶粉系列含有三聚氰胺,却并没有停止奶粉的生产和销售。三鹿集团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等奶制品流入全国市场 后,对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对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国家投入巨额资金用于患病婴幼儿的检查和医疗救治,众多奶制品企业和奶农的正常生 产、经营受到了重大影响,经济损失巨大。
检方认为,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三聚氰胺的奶制品;田文华、王玉良、杭志奇、吴聚生,对生产、销售含 三聚氰胺的奶制品负有直接责任,是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上述被告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第150条、第144条、第149条、第140条规定,应以生 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中有关条款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从这次判决来看,对田文华采取的是最高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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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姐”吴英因集资诈骗一审被判死刑 没收全部财产


http://www.21cbh.com/HTML/2009-12-18/158444.html


21世纪网讯 据中新社报道,今天下午,备受关注的浙江东阳吴英案终于有了结果,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1981年出生在浙江东阳的吴英,只有中专文化,曾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被捕前住在东阳市本色概念酒店913房间。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英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不等的高息或每季度分红30%、60%、80%的高投资回报为诱饵,从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徐玉兰等人处集资达1400余万元。

吴 英在已负债上千万元的情况下,为资金链的延续,于2005年下半年开始,继续以高息和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非法集资,并用非法集资款先后虚假注册了多家公 司。为掩盖其已巨额负债的事实,又隐瞒事实真相,采用给付高息或高额投资回报,用非法集资款购置房产、投资、捐款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给社会公众造成其 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骗取社会资金。

如被告人吴英与杨卫陵等人合伙炒期货,但却不要杨卫陵等人承担风险,而是给予固定的回报。杨卫陵等人 投入3300万元,吴英在炒期货实际亏损了近5000万元的情况下,隐瞒其已巨额亏损的事实,宣称有盈利,向杨卫陵等人支付了1400万元的所谓利润。又 如购家纺赠送同等价值的家电等。

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被告人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先后从林 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339.5万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 38426.5万元。

本案的被害人大多是放高利贷的人员,其资金也大多系非法吸存所得。仅林卫平一人,所涉人员和单位就达66人。另外,吴 英除了向本案十一名被害人非法集资外,还向王香镯、宋国俊、卢小丰、王泽厚、陈庭秀、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等人非法集资。被告人吴英除了本人非法集资 外,还授意徐玉兰向他人非法集资,徐玉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涉人员达14人。

被告人吴英在负债累累,无经济实力的情况下,仍对非法集资款随 意处分和挥霍。如花2300多万元购买的上亿元珠宝,不用于经营,而是随意送人或用于抵押;不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投标或投资开发房地产,造成1400万 元保证金、定金被没收;用集资款捐赠达230万元;在无实际用途的情况下,花近2000万元购置大量汽车,其中为本人配置购价375万元的法拉利跑车;为 所谓的拉关系随意给付他人钱财130万元;其本人一掷千金,肆意挥霍,其供认花400万元购买名衣、名表、化妆品,同时进行高档娱乐消费等花费达600万 元。 被告人吴英不仅随意处分和挥霍集资款,巨额非法集资款本人竟无记录,公司账目也管理混乱,三个会计师事务所均无法进行审计。

法院认 为,被告人吴英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吴英及 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吴英的行为属正常的民间借贷,不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意见,与本院查明的事实及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鉴于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 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为保护公民的财产不受非法侵犯,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故作出以上判决。

此前,在今年4月份的庭审 中,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成了案件审理的焦点。吴英在庭审的自我陈述中当庭翻供,她不断强调,此前在相关部门的供词是受他人误导。吴英自己辩称,她本人主观 上并没有诈骗、非法集资的意图,也没有想到用借来的钱进行挥霍。她表示,自己借来的钱全都用于公司经营,涉案的巨额资金只是双方自愿的借贷,“我一直想 还,如果不抓我,这些钱我都能还上”。(详见报道:《吴英庭辩:不被抓,就能还!》) 

然而,上说辩护最后并有得到法院的认同。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吴英的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而且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吴 英案不过是中国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的一个缩影。早于今年7月30日,公安部公布了上半年共破获747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件。在浙江,民间借贷 已经成了众多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浙江温州、台州、义乌等地区,利用“抬会”等组织进行的民间集资已经蔚然成风,并屡禁不止。

此案 一审结束时,金华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许达曾分析说:“本案也给经济发达地区的资金市场再度敲响了警钟。”,“金融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既要活跃金 融,创新和研发金融产品,又要让社会公众树立起金融风险意识,加强防范。同时,社会也要有预警体系,减少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吴英,生长在东阳的一个农民家庭。据说在她只有十多岁的时候,有人欠了她父亲近百万元工程款,打起了官司。吴英因此早早地领略到了社会上的人情世故。

或许是在东阳、义乌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有太多的商业故事和机会,让吴英的心不安分起来。没读完技校,吴英就辍学做起了生意。

听 说开美容院很挣钱,吴英开了一家西街贵族美容院,其中“羊胎素”项目帮她挣到了第一笔钱。紧接着,她又开出了东阳第一家足浴店千足堂。“嗅”到了汽车租赁 业“暴利”,她就利用原先积累的资本一口气买下了十多辆车。“韩流”袭来,她又开出了韩品服饰店。此后,她成了喜来登娱乐城的老板娘。

吴英在这些涉猎的行业中,挣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除了有形的财富,更重要的是,吴英积累了丰富的人脉关系——很简单,吴英的客户几乎都是当地最有财富的一批人。

两年前突然曝光的巨额财富,让1981年出生的吴英获得了“亿万富姐”的称号。今年3月,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吴英被浙江省东阳市公安局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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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铁轨赚千万中铁物资一主管被判无期


http://www.nbd.com.cn/newshtml/20100305/20100305044446464.html


每经实习记者  黎光寿  发自北京

        “每年我去公司开年会,都能见到苑东。”2010年3月4日,被中铁物资北京公司派到河北廊坊驻点销售的周迪民在电话里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说,两年前到北京开年会时他就没有看到苑东,几个月后才知道他出事了。

        周迪民口中的苑东,是原中国铁路物资北京公司金属部副部长兼钢轨部部长。苑东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让老同学北京中铁顺达贸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顺达公司)原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高建低价将自己单位的钢轨买走,然后又高价买回公司,牟取私利。日前,苑东及其“老同学”因犯贪污罪,被终审判 处无期徒刑。

公产化私的隐秘路径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3月至2007年10月间,苑东利用职务便利,与高建“合作”,将 北京公司的钢轨低价卖给高建控制的顺达公司,加价卖给高建妻子控制的北京中机汇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再大幅度加价后卖回中铁物资北京公司,共获利约 1078.82万元,扣除应缴纳税款,苑东、高建非法占有约895.42万元。

        据苑东供述,他主要负责钢轨的购买和销售。具体分为计划内和计划外。计划外的钢轨先由客户向钢轨部提出购买要求并支付相应货款,钢轨部再 向钢轨公司购买并销给客户。计划外的钢轨价格高于计划内,但低于市场价格,后再按市场价格卖给客户,从中赚取差额。计划外钢轨有很大的利润空间。

        中机汇通公司经理高建是苑东的同学,2002年,苑东提出让高建成立一家公司,参与“贸易”。于是高建了中铁顺达公司,法人代表是高建的 妻子,高建也负责中铁顺达的经营。2003年“非典”前后,他和高建商谈,将北京公司的计划外钢轨低价卖给中机汇通,再由中机汇通平价卖给中铁顺达,再由 中铁顺达加价卖回给北京公司,最后再由北京公司加价卖给客户。高建的公司挣到的是低价买回高价卖出的差额,而北京公司挣到的是买回钢轨加价后卖给客户的差 额。

        高建供述,他原来做的是轴承业务,2002年在苑东推动下成立了北京中铁顺达贸易有限公司。半年后,苑东让他再找一家公司,通过倒账的方 式赚取一些利润,他就此选择了中机汇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准备好后,他按照苑东定的回购价开出中铁顺达的增值税票,北京公司再用支票付账,再通过中铁顺达 开支票换取中机汇通的增值税票,再从中机汇通开支票给北京公司付款。中铁顺达占有了大部分利润。

        2009年12月1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苑东和高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件曝出监管漏洞

        3月4日,一篇关于北京市宣武区检察院的新闻报道再次将此案推到众人面前。

        宣武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认为,此案中至少有两点显示了企业缺乏有效的控制,一是苑东集销售和采购这两个不相容的职位于一身,对销售和采购都有定价权,而且缺乏有效的监督;二是企业的销售发票也缺乏严格的控制。

        而北京公司财务科科长孙某的证言也显示出无奈。该证言称,苑东在北京公司主管钢轨业务,北京公司和中铁顺达、中机汇通之间的业务往来流程 跟其他公司是一样的,记账方式也是统一的。财务部门没有发现上述三家公司的业务有不符合规定的地方。只要符合财务手续,别人就看不出有问题。

        北京市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燕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她曾经关注过这个案子。“监管肯定是很重要的因素,整个过程没有人看到”,“现在部分企业和机关,从上到下,只要有机会就尽量占便宜,能捞就捞,当然会出问题。”

        “监管不力是产生这件事情的因素,但也和个人的素质和分配制度上的不合理有关系”,张燕生认为,许多在国企工作的人员由于分配制度上的规定,工作很辛苦,责任很大,但报酬相对较少,“这是多种因素造成的结果。”

        张燕生认为,在案发的过程中,北京公司不可能一点都没有发现,应当建立一个鼓励监督的机制,只要更加谨慎一点,完全可以早点发现。“如果是私企老板,自己做控制,比较难以出现北京公司这样的问题,即便是员工中出现了这样的问题,也能够及时避免。”

相关监管制度仍未改变?

        2010年3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中铁物资北京公司多个部门,各部门均表示此事比较敏感,不方便说什么问题。

        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中铁物资北京公司总经理助理潘富杰了解案件的情况,建议记者找潘富杰了解情况。在该 人士的指点下,记者找到了潘富杰的手机号码,不过电话接通时,对方并不承认自己就是潘富杰,其后,对方在与记者的通话中表示,苑东案件是中铁物资北京公司 的最高机密,他什么也不知道。

        中铁物资北京公司一名中层干部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苑东的事情是他自己没有把持住,“我们属于不同的部门,他出事后对我们没有影响”。记者询问是否有新的政策措施出台以防止类似事件,该人士表示没有什么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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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窝轮天王”被判入狱4年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00429/419452.shtml


案涉亿元资金,横跨内地和香港的衍生权证(俗称“窝轮”)诈骗案昨日(4月28日)在香港宣判,42岁的香港前证券交易员吴镇涛因串谋诈骗等罪名成立,被 判监4年,吴妻及其他两名同伙分别被判2至3年。
4月28日,在香港湾仔区域法院庭审时,法官表示,由于案件涉及内地香港两地,且经过精心策 划,首被告吴镇涛因串谋诈骗罪以及妨碍司法公正,被判入狱4年。
被港媒称为“窝轮天王”的吴镇涛于2005年辞任证券公司窝轮交易员职位。在 2005年至2008年期间,串谋他人分别向东方汇理银行、标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等4家窝轮发行商的交易员提供回扣,获得优惠买卖价。
同时, 与同伙在离香港监管机构较远的深圳设立“基地”,开设空壳户口,聘请人手,指挥这些人手在香港市场“入货”,营造虚假的交投状况,吸引散户尾随入市。待价 格炒高后,吴镇涛再高价卖出低价买入的权证,牟取巨额利润逾亿元。
案发后期,吴镇涛等人认为深圳“基地”较远,入货速度太慢,于香港另设“基 地”,两地同时投机。
案中的第四被告,是吴镇涛的妻子郑婉仪,被裁定洗黑钱等17项罪名成立,入狱3年。
据香港廉政公署消息显 示,案发期间,郑婉仪处理来自窝轮串谋诈骗所得的犯罪收益,合计共逾1.038亿。廉署于去年5月28日展开拘捕行动,在郑婉仪名下的银行保险箱内起出现 金3400多万元。
李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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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光裕涉三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


http://www.21cbh.com/HTML/2010-5-18/yOMDAwMDE3NzcyOQ.html


备受关注的黄光裕案5月18日上午作出一审判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单位行贿罪三罪并罚判处黄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罚金 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原北京中关村科技董事长许钟民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从犯)以及单位行贿罪,获刑三年;黄光裕之妻、原中关 村监事杜鹃因内幕交易罪获刑三年零六个月。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单位行贿罪分别被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和120万元。

据 黄光裕的代理律师杨照东介绍,宣判基本上从9时30分开始,整个过程大约用了40分钟左右。黄光裕的两个妹妹和他的母亲都到场,情绪反应比较激动,认为判 罚偏重,但是法庭上没有做更多表示。黄光裕等人当庭没有表示是否上诉。

此前有媒体援引法律人士指,依据起诉书的内容,黄光裕通过的内幕交易 非法收益为3.09亿元人民币,一旦法院判决其内幕交易罪成立,按照规定,黄光裕极有可能面临10亿元左右的罚金,黄光裕本人则可能被判处十年或以上的有 期徒刑。

国美电器就有关司法机构对国美电器的判决结果表示尊重,并称罚金对国美的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对于判决结果是否上诉,国美电 器表示目前正与法律专家积极探讨。

国美电器(00493.HK)今日高开后迅速拉升,截至上午10点14分,国美电器报2.35港元,上涨 2.62%,成交2635万港元。

快讯:

国美电器18日 股价表现平稳收报2.31港元

黄光裕案大事记

2008年3月28日,证监会对三联商社 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4月28日,证监会对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立案调查;

2008年11月中下旬,黄光裕被北京 市公安局带走调查;

2008年12月,前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邓湛被正式批捕,间接牵涉黄光裕案;

2008年12月23日,黄 光裕之妻杜鹃辞去国美董事职务;

2008年底,“公海赌王”连超涉嫌协助黄光裕洗钱被刑拘留;

2009年1月,公安部部长助 理郑少东及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因涉嫌黄光裕案被双规;

2009年4月,广东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纪委书记王华元涉嫌黄光裕案被调查;

2009 年6月,深圳市长许宗衡被双规,传与黄光裕案有关联;

2010年4月,黄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被诉非法经营、内幕交易、行贿三罪 名。

黄光裕简介

黄光裕,17岁随其兄弟来到北京,用3万元的贷款开始了家用电器的经销。到今 天,鹏润投资的国美电器连锁已占有国内家电分销市场的35%,2002年10月26日,黄光裕重新执掌国美。

黄光裕履历

1988 年7月~1992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一分院学习;

1987年1月~1997年7月,国美电器任总经理;

1997年7月鹏润 投资公司任总裁;

2008年11月黄光裕被拘;

2009年1月18日黄光裕辞去国美电器董事职务,他作为国美主席的身份同时 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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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移动高管施万中被判死缓

http://magazine.caing.com/chargeFullNews.jsp?id=100270839&time=2011-06-18&cl=115&page=all

收受西门子公司506万美元贿款,该腐败案被认为“涉及国家秘密”而不公开审理
财新《新世纪》 记者 罗洁琪 赵何娟

 

  几乎完全不为外界所知,原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党组成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施万中受贿案,已于一个月前走完司法程序。施万中终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施万中在安徽期间业绩卓著。


  财新《新世纪》获悉,该案是异地审理,由河南省鹤壁市中级法院进行一审,河南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死缓判决。(相关报道:中国移动窝案涉及的9位高管一览

  与施万中同案被审的还有中间人田渠。施、田二人被法院认定共同收受德国西门子公司给予的总计高达506万美元的贿赂款,田渠被判有期徒刑15年。此外,法院还认定施万中单独收受一民营公司老板李某的行贿款约200万元人民币。

  该案被认为“涉及国家秘密”,未公开审理。

“明星”陨落

  作为电信业的元老,今年51岁的施万中陨落在其事业如日中天之时。

  施万中出生于1960年,1982年获南京邮电学院工程学士学位。早年一直在江苏工作,历任江苏省移动通信局副局长,江苏移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工会主席。在短期出任中移动总部网络部部长后,2002年调任中移动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施万中在安徽期间,业绩卓著。安徽移动公司连续数年内客户数量、运营收入和净利润都取得快速增长,施万中本人曾在2006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被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07年亦被评为安徽省劳动模范。

  2009年初,施万中调任中移动集团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并任党组成员,时年49岁,前途一片光明。时隔仅一年,2010年初,施万中因涉嫌收受西门子公司贿赂被调查,这个电信业内的“明星”就此陨落。

  根据法院的判决,施万中的受贿行为均发生于其任职中移动通信集团安徽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当时,施万中手握安徽移动的电信设备采购大权。

  这样的权力,对于意欲扩大市场份额的西门子而言,充满诱惑。深谙中国潜规则的西门子找到中间人田渠,攀上施万中的权力高枝,以实现销售设备的目的。

  财新《新世纪》记者获悉,田渠是一个民营公司的老总,与施万中为多年好友。这样的关系被西门子盯上,其工作人员找到田渠,邀请其担任销售代理。

  在田渠的周旋之下,安徽移动公司和西门子签署了销售电信设备的协议。多次交易中,西门子累计向田渠的私人账户汇入销售提成款共计约506万美元。田渠则通过转账或者给施万中购物等多种形式让施万中获得利益。

  据此,法院最终按照西门子汇入田渠私人账户的总金额认定,田渠和施万中共同收受贿赂506万美元。

西门子海外被罚

  据西门子的原内部人士早前透露,西门子物色的“中间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代理商模式,即在某一地区推广产品,按照销售额提成。有时甚至是先把产品买断下来再去推销。按照行业的潜规则,许多代理商最终都会以回扣的形式对买方行贿。

  另一种形式则是“商业顾问”的模式,销售方通常会与一些假壳公司签订“商业顾问协议”,一笔回扣签一份合同。所以,“商业顾问”往往徒有其壳,只是提供“洗钱”的渠道。

  据财新《新世纪》记者了解,田渠在和西门子签订协议之前,曾经就此事咨询过施万中,安徽移动公司能否购买西门子的产品。得到施万中的表态后,田渠与西门子签订了代理商协议,表面上约定,田渠帮助开发市场,按照销售额提成。

  关于施万中案,财新《新世纪》记者向西门子公司提出采访请求后,对方表示:对于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官员腐败案件不置评论。

  由于案件“涉及国家秘密”,财新《新世纪》记者无从获知西门子作为施万中案行贿方,是否受到相应法律追究。根据中国《刑法》第393条关于“单 位行贿罪”的规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过,作为美国上市公司,西门子未能逃脱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法网。从2006年起,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监会开始对西门子此前披露出来的涉及可能4.2亿欧元的全球商业贿赂问题展开调查。

  2008年底,西门子与美国司法部和美国证监会分别达成和解协议,支付了总额高达8亿美元的巨额罚款。美国司法文件也披露了西门子海外行贿的多 个项目,其中包括涉及中国的项目,牵涉交通、通信、医疗等领域,但未披露具体中国涉案人员、公司和这些人员收受贿赂的具体数额。

中移动采购黑洞

  施万中案也充分暴露出中移动集团的采购管理存在巨大漏洞。

  财新《新世纪》记者获悉,在2004年之前,中移动采用的是各地区分散采购,大部分设备采购都是由各省公司独立完成,而且省级以下各地区、县级公司也都有相当大的独立采购权。因此,省级移动对当地设备使用拥有生杀权。

  由此带来中移动各地区采购同一产品的价格不统一,更重要的是造成了全网技术标准不统一,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导致整体集团的采购成本偏高。而实际上,很大一部分采购成本便来自于各地区移动公司个人收受的中间费用,即回扣。

  2004年,中移动决定开始集中化采购,即集团、各省两级集中采购。从2005年起全国范围内全面取代了地区采购,目前已经有超过95%的电信 设备通过两级集采完成。但省级公司仍有很大权力,尤其是对人口大省和经济发达大省对数量和品牌选择的上报。其流程是:省级公司需上报求需求,两次申报,第 一次报需求量,由中移动根据各省上报的需求数量,进行集中采购招标评标;完成后,中移动把中标厂家发给各省级移动公司,再由各省二级申报,主要报需求厂 商,最后由中移动集团根据需要分配各省市的采购量。

  不过,即便是现有的两级集采的制度下,地方移动公司仍有很强主动性,这主要体现在省级移动公司。很多供应商即便通过集团公司的集采,仍需要到每 个省去打通各省级部门的关系。在确定集团集采的量之后,设备采购流向哪个省差别很大,经营大省是竞争更激烈的地方,因为使用频率越高,其售后需要继续维 护、升级和更新的空间就越大。因此,供应商往往需要对各省级移动公司“逐一突破”以保持供应的稳定性。

  据法院的判决,除了收受西门子的行贿,施万中另外接受的民营公司老板李某的行贿,共计人民币约200万元。而李某和施万中也是关系密切的朋友,其公司亦销售电信设备,与安徽移动公司有业务来往。该贿赂行为也发生在施万中在安徽任职期间。

  财新《新世纪》记者曹海丽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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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坐牢!友達副董落淚親筆信曝光

2012-03-26  TCW




台灣時間三月十五日下午,每位友達光電員工都收到一封電子郵件。

寄件者:HB Chen陳炫彬

主旨:面對困境,讓我們更勇敢

各位同仁,鎮定了十幾個小時,因為睡不著,凌晨起來聽佛經CD,靜心,習慣性打開email,映入眼簾的是許多同仁慰問致意的信,此刻,終於忍不住,痛快的哭了一場。回想這一路走來的點滴,我仍不悔最初的決定,因為不僅是為公司,也是為個人的清譽,奮戰到底。……「Fight, Keep Fighting」(戰鬥,繼續戰鬥)的想法,占據腦袋,無法入睡。

回想白天,我還在安慰Kuma(友達董事熊暉),凌晨時分,反而讓眼淚安慰了自己,我這個六十一歲的男人,因為同仁們的真誠支持,流淚,讓我卸下我以為的堅強。

相較於其他未上戰場即認罪的公司,友達,一開始就選擇走一條不一樣的路,一條辛苦的路。但,這不就是我們的精神嗎?

未來,仍有硬仗要打……。我在美國,會更堅強的面對,我也需要各位同仁繼續留下來一起奮鬥,Stay tuned!(保持關注)

[email protected]

美國西岸時間三月十三日宣判友達反托拉斯案,副董事長陳炫彬、董事熊暉有罪,以及友達公司反托拉斯法有罪,前總經理陳來助和李燦榮無罪,至於高階主管梁兆龍,因陪審團無法達成一致協議,宣告無效審判,當庭釋放。

面對審判結果,友達董事長李焜耀說:「三位主管無罪,算有成績。」但是也非他樂見。友達最高面臨十億美元(約合新台幣二百九十五億元)的罰款,相當於去年公司虧損金額的一半,兩位戰友陳炫彬和熊暉將面對刑期。

近六年的調查轟炸:搜索公司、扣押文件,訊問一整天

三個月後法官將決定罰金和刑期,若友達不服可提起上訴到「聯邦上訴法院」,最高可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如發回重審,友達有機會翻案;如否,則就此定讞。

從一開始面對官司,陳炫彬就和李焜耀站在同一陣線成為主戰派,深具信心。

然而,四頁判決文件,在陳炫彬和熊暉名字旁的選項「guilty」(有罪)輕輕一勾,陳炫彬面臨可能高達十年的牢獄罪刑,讓六十一歲的沙場老將也留下淚水。

上訴可否成功?法官判刑多久?到哪裡服刑?能否健康出獄?能否再見到年邁父親?即便現在身體自由,但高度不確定性成為他的心靈枷鎖。

從二○○六年十二月算起,歷經一千八百九十八天調查審判,累積的壓力,夜深人靜獨自面對自己,讓鐵漢崩潰了。

陳炫彬是友達遭到起訴主管中,層級和輩分最高者。他與李焜耀、熊暉都是友達創廠元老,李焜耀構思策略,陳炫彬是開疆闢土的大將軍,號稱擁有百分百的執行力,兩人一起歷經面板業的盛與衰。

如今這位李焜耀最親密的戰友面對人生最大的煎熬,「你要進去之前的壓力比你進去之後還要更大、更煎熬,這時身旁人的一句話,一封信都很重要,」也曾到美國服刑的相關人士表示。

這是一場羽量級選手對抗重量級高手的戰爭。友達,這家成立僅十六年的公司,竟勇敢的要與擁有一百二十二年反托拉斯法訴訟經驗的美國司法部戰鬥!

一家公司對抗一個政府,小螞蟻對上大巨獸,注定慘烈。

首先,友達遇到美國檢察官「天羅地網」的調查,「你面對的是全世界最強大的政府,」一位相關人士指出。從二○○六年開始,檢察官不僅可以拿著搜索票查扣友達光電美國子公司,調查電腦、檢查email,扣押文件、翻閱筆記,甚至拿著被告抽屜裡一疊疊名片,一張張問何時、何地跟名片上的人交談?談什麼?詢問時間可以長達一天。

總部在台灣,美國沒管轄權就沒事?不,夾著國家和市場力量,美國檢察官棍子和蘿蔔並用,逼你拿出資料。美國檢察官可以提出「完全豁免」(免除罪責)當條件,要求台灣面板廠員工提供協助;也可以挾著美國市場為由,要求被告聘雇的律師幫忙「詢問」被告問題,蒐集資料傳回美國,否則產品可能面臨無法銷售美國市場的威脅。

十一人一人的攻防:檢察官連續傳喚,友達僅一人答辯

過去協商認罪者都已跟檢察官簽訂隨時傳喚當檢方證人的約定,可以反過來指控友達,成為檢察官的武器。友達也可以要求認罪協商者提供資料,但並無強制力。

今年二月初,李焜耀出席耕莘文教基金會的論壇休息時,記者趨前詢問他官司狀況,他自信的說「我們不一定會輸。」但也承認很難叫得動證人出席。

馬拉松式的調查僅是國家機器啟動的第一步,接下來的審判就是密集的攻防戰,稍有閃失就會讓對手佔上風。

加州,聯邦地方法院二十層樓大樓,一月九日友達光電的案子位於十九樓法庭開庭審理,其後六十五天,決定陳炫彬等人是否有罪。

週一到週四,早上八點半到下午三點半開庭,過去,陳炫彬的行程都是由秘書安排密集的會議,現在他的工作地點變成法院休息室,小心翼翼的推敲每一份證詞和說法,等待傳喚。

雙方最激烈攻防是二月二十三日至二十七日,檢察官連續傳喚十一位證人;《商業周刊》獨家取得這四天的攻防內容。

證人包含四類:第一類協商認罪者,有LG Display、華映、奇美電主管等人;第二類則是自願作證者換取無罪豁免權者,包含友達美國子公司前職員;第三類是美國境內購買者,一位戴爾(Dell)和一位惠普(HP)採購主管;第四類則是專家證人,由經濟學家解釋友達因為違反反托拉斯法,獲得多少不當利益。

友達的證人僅有一位:專家證人。經濟學家解釋友達的價格低於「水晶會議」(編按:友達和競爭對手碰面的會議名稱)價格,並無聯合定價嫌疑。

這是場十一人對一人的辯論。

第一個攻防點:友達是否意圖影響面板定價?

美國檢察官先指控友達高層主管,與競爭對手舉行約六十多場的秘密會議,就算高階主管沒參加,也派代表回報。二○○二年,友達內部信件也寫著會議結論,希望提高十五吋和十七吋面板價格,並針對不同客戶惠普和索尼(Sony)等提高定價。接著傳喚華映、LG Display和奇美電證人,指稱友達出席水晶會議。

友達律師則反駁,友達雖然有參加會議,但並沒有照著會議結論走,並指出檢方傳喚證人證詞前後矛盾,例如華映主管表示華映二○○一年底至二○○二年間遵守水晶會議價格,但是二○○三年後不再遵守,並承認他發覺競爭對手無法坦誠交流。LG Display主管也表示雖然參與會議但是他並無議價權力。

友達律師在法庭上緊咬著「水晶會議中競爭對手都是爾虞我詐,各家不但經常虛報價格,而且利用水晶會議的情報對競爭對手的客戶砍價搶單,」說穿了就是獲得商業情報的來源,而非真心談價格,以東西方商業文化差異反擊對手。

檢方隨之傳喚認罪協商者,希望能由認罪協商者口中指出友達參與會議且意圖操控價格。為了追問出此點,若回答不如檢察官預期,就會被一直追問。

第二個攻防點:友達是否賺取高額不當利益?

友達聘請經濟學家,查閱公司二○○一至二○○六年,上千筆友達內部交易價格,對照水晶會議的價格協定指出,這五年內面板價格下滑七成,友達的報價都低於會議裡協議的價格,怎麼能說共謀?況且會議是發生在美國海外,不能視為當然違反反托拉斯法。

檢察官則請出自家經濟學家指出,應該質問的是友達在參加水晶會議後,利用這些資訊訂出來的價格到底讓他們獲取多少不當利益,專家證人並計算出不當利益,甚至高於之前檢察官提出的五億美元。

四天攻防後,三月一日至十三日,陪審團閉門討論,這十三天讓陳炫彬如坐針氈,雖然懷抱希望,一位友人轉述:「但是其實他心裡也有準備。」

一位研究過壟斷法的管理學者指出,就美國反托拉斯法認定,只要有參加會議就可被稱為有意圖影響,這在美國稱為「當然違法」(illegal per se),很難脫罪,這也是外界悲觀看待友達可全身而退的理由。

二○○○年後,美國司法部提起上百件反托拉斯刑事案,但是從來沒有一個國際企業敢直接槓上美國司法部,市值比友達大五十七倍的微軟(Microsoft)不敢,市值比友達大三十九倍的三星(Samsung)也不敢。

敢正面迎戰反托拉斯案刑事訴訟,友達是第一家,「這一個案子勢必成為美國反托拉斯重要個案,」一位法界人士認為。

李焜耀身先士卒:敢冒險,反把公司推上火線

是什麼讓友達敢這麼的大膽?答案是李焜耀「敢冒險,重清譽」的性格。

早年從宏?硌鶗X來創業,在還沒簽訂技術轉移合約就決定先蓋面板廠,敢冒險讓他建立起全球第三大面板廠。但是,這樣個性也讓他慘賠,旗下品牌廠明基二○○四年稅後淨利僅有七十六億元,二○○五年卻敢購併一年虧損新台幣二百五十億元的西門子手機部門,一年後黯然宣布退出。

另一個個性就是重清譽,只要沒做過絕對不承認。前幾年他被指控涉嫌明基電通內線交易案,每次開庭,李焜耀大多親自出席答辯,直到法院判決無罪。

三月十九日下午,李焜耀以「關於美國訴訟的補充說明:堅持誠信,以人為本」為題,寫了一段話也反映此性格:

即使面對爾虞我詐競爭環境,只要沒有違背「誠信」核心價值和法律規範,仍可無後顧之憂的向前衝刺。

敢冒險、重清譽,這兩個性格交織,讓他做出打這場反托拉斯法的決定。

但是,此舉無異將四十二萬個友達股東的利益,與官司綁在一起,如果法官判決友達十億美元的罰款,將超越七家面板廠所有罰金的總和(八億九千萬美元),對於去年虧損新台幣六百一十四億元的友達,無疑是個重擊,李焜耀不但折損兩名愛將,也可能因為缺乏銀彈,技術上將和三星越拉越遠。

「只能說李焜耀老實到無知,水晶會議一年碰面六十多次,時間、地點、會議紀錄都清清楚楚,這一定是踩紅線(指犯法),」一位熟知反拖拉斯法的學者認為。

先前夏普(Sharp)、LG Display、華映、奇美電都同意認罪,盡早停損,自有其盤算。但李焜耀的性格主導了董事會,友達決定孤軍奮戰,沒人喊煞車。

領導者個性能帶領企業成為標竿,也能將企業推上危險的懸崖,是企業的資產也是負債,如何管理領導人性格,不致「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企業管理啟示錄:董事會須多元,平衡領導人性格

輔仁大學金融所教授葉銀華認為,創辦者「打天下」的成功因素,可能也是未來思考僵化的衰敗因子,這有賴背景多元的董事會,擔任核准和監督的角色;可惜台灣董事會和經營階層重疊背景高,好處是董事對於產業知識充足、決策快速,但缺點是同質化,對於重大決策缺乏多元角度的討論。

友達五位董事,四位都是李焜耀的創業夥伴或經營團隊,多元性不足,遇到重大決策,能否充分討論?令人存疑。

以目前發展來看,友達輸面大於贏面,十二位陪審團一致認為友達有罪,友達脫身不易,現在只是主管入獄期間多長,與公司賠償金額多寡的問題。

這宗案件帶給台灣企業最大的啟示,或許不是輿論熱烈討論的政府是否出力?誰是「抓耙子」?也不是李焜耀強調的「誠信」問題;而是公司治理的重要課題——如何以制度平衡領導人性格,避免關鍵決策前缺乏多角度討論。若董事會無法成為第二道防線,股東和員工都可能被推上火線,成為勇敢的輸家。

【延伸閱讀】6年調查、3個月審判,2大元老仍被判有罪——友達反托拉斯法訴訟案大事紀

面板廠遭重罰

2006/12美國司法部針對2001至2006年面板廠違反反托拉斯法進行調查。

2008/11夏普、華映、LG Display同意認罪,華映前董事長林鎮弘等3位主管隨後遭判刑。

2009/12奇美電同意認罪協商,支付2.2億美元罰款,高階經理人服刑。

友達迎戰訴訟

2010/6美國司法部指控友達違反反托拉斯法,參與謀取5億美元非法利益的定價協議。

2010/8赴美協助調查的友達副董事長陳炫彬、前總經理陳來助、董事熊暉等人,遭限制出境。

2010/12歐盟執委會指控友達、奇美電違反反托拉斯法,判奇美電罰款3億歐元,友達1.16億歐元。

2010/12友達編列新台幣100億元訴訟預算,之後追加30億元,決定正面迎戰。

陪審團判有罪

2012/1/9美國開庭審理友達反托拉斯案件

2012/2/23證人出庭作證,LG、華映、奇美電、惠普和戴爾員工列席證人

2012/3/1美國聯邦地方法院12位陪審團審議此案

2012/3/13陪審團決議,友達光電違反反托拉斯法有罪,陳炫彬、熊暉有罪,陳來助、李燦榮、梁兆龍等友達高階主管無罪,當庭釋放。

整理:曾如瑩

【延伸閱讀】他是友達最後的希望?

代表友達辯護及回答媒體問題的律師萊爾頓(Dennis P. Riordan),在美國擁有超級律師(super lawyer)頭銜,《加州律師》雜誌(California Lawyer)封他為「年度最佳律師」,在美國律師界,他有個響亮的暱稱「the last hope」(最後希望),意思是「他是勝訴希望不大被告的最後希望」。

他的成名作是一九七一年「San Quentin Six」案,六名監獄受刑者企圖逃獄,殺害三位監獄警衛,萊爾頓為其中一位被控謀殺的受刑者辯護,花了十四年贏得勝訴,期間他寧願不收費,一度淪落靠失業救濟金付房租,但此訴訟案讓他一戰成名。

二○○三年聖地牙哥副市長祖切特(Michael Zucchet)被指控九項貪污罪狀,他在數週內讓法院駁回其中七項指控,被《舊金山紀事報》推舉為加州灣區「十大律師」之一,「再怎麼爛的案件交由萊爾頓,都可能勝訴的名聲不脛而走。」勝率三%到五%的案子,也可能在他手上起死回生。

他自承「我很享受思考法律,看透解構法律,然後構築起自己的辯狀和主張。」這次友達反托拉斯案,一開始就聘請他加入,讓律師團的信心提振不少。只是對上龐大的國家機器,過去鮮少處理反托拉斯案的萊爾頓能否成為友達「最後的希望」,還有待時間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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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中國核電已被判了死刑 思想花園

http://sixianghuayuan2.blogspot.hk/2012/10/blog-post_26.html
1024日國務院放閘核電,見到很多報紙說核電股會爆升,這是不瞭解國情所致。國務院同時叫停內陸核電,其實已經等於判了核電的死刑,對整個核電行業帶來災難性影響。中國的官方公告很多時候要反面看,這個所謂核電放行,正是典型例子。

核電選址是非常珍貴的資源,要符合很多很苛刻的條件。事實上,沿海地帶所有符合條件的核電選址,都已經被拿走了。中國核電要發展,只能向內陸著手。既然不許搞內陸核電,那就意味者未來基本核電不會有增長。

更要命的是,湖南、湖北、江西三個內陸核電站,2008年已經批了,已經投資了過百億,中央不惜叫停,正說明了要打壓核電的決心。很多不知道的是,上海電氣和東方電氣早已取得訂單,這次不知要撇帳多少了。

以湖南桃花江為例,這個核電站是巨無霸項目,湖南當局是想將來用來負擔一半的全省電力,規模可想而知。湖南缺煤,能源不能自足,受08年雪災教訓,要搞能源獨立,這種勢頭,是中央不能允許的。

再以江西彭澤項目為例,項目雖然在江西,但靠近安徽人口密集地區,環境評估時完全沒有考慮,而利用長江水降溫必然影響下游江蘇上海的環境。在中國政治體制下,項目利益為江西獨得,代價為他省承受,怎麼可以。

現在中國核電裝機約2千萬千瓦,建約2000萬千瓦,合計約4000萬千瓦,早超過07年訂立的20204000萬千瓦目標。胡錦濤在全球氣候大會曾說2020年新能源要佔5%能耗,扣除風能太陽能,之前一直預計是2020年目標會增加到8000萬千瓦。

不過,湖南、湖北、江西三個項目已經有1500萬千瓦被槍斃,意味只剩下6500萬千瓦。中國去年新報的41個核電項目中,有38個是內陸項目,這樣一來,最後的到2020年的目標可能只有5000萬到6000萬千瓦,以年增長來說,等於近乎零增長。

葉岩氣革命已經令全球整個能源格局改變,中國最高層能在新能源發展上懸崖勒馬,說明頭腦還是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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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惡意差評師案判決:主犯被判兩年刑期

http://www.infzm.com/content/92134

他們就像一群蒼蠅,看準網店店主重視「好評」的心理,以差評相威脅,要店主花錢換平安。他們不覺得這是犯罪,以為這不過是一條快速而隱秘的生財之道。

新華網消息,7月3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對楊某等12名「淘寶差評師」敲詐勒索案作出一審判決,主犯楊某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其餘11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至一年二個月不等。

中新網報導,該案中,楊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經法院判決,被告人楊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而被告人吳某、周某、陳某等11名從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一年及十個月,並分別處罰人民幣2000元。同時,法院將之前扣押的該團夥作案工具十台電腦予以沒收。

浙江在線報導,被告人楊某等12人均為「80後」,其中有幾名自己也是網店經營者,一人是在校大學生,還有唯一的一名女生。

2012年6月,楊某通過網絡QQ群、YY平台等聊天工具,分別與其他被告人聯繫,並教授他們做「網絡差評師」的方法,勒索淘寶網上的網店賣家的錢款。

首先,由「網絡差評師」在淘寶網上向某個網店賣家惡意下單,而後楊某與該賣家「談判」,向賣家表示如果發貨就給予差評、不發貨就投訴,只有向他支付一定錢款,才同意關閉交易。賣家為了不受差評,不影響網絡經營和淘寶網的評分,不得不同意以支付寶轉賬的方式付錢給楊某。楊某收到錢款後,再與「網絡差評師」分贓。

2012年11月,案件偵破時,杭州警方聯合淘寶網曾經召開新聞發佈會披露,2012年4到6月,楊某累計作案40餘次,非法獲利2萬元。

據前述中新網的報導,有法律人士表示,雖然本案中每次涉案金額不高,但根據2011年5月1日開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多次敲詐勒索的,構成敲詐勒索罪。本案中,各被告人在短短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敲詐勒索次數均在3次以上,所以他們的行為均構成敲詐勒索罪。

為遏制惡意差評,據新浪科技報導,淘寶網相關負責人表示,2012年淘寶網共處罰惡意買家賬號6.5萬個,攔截關閉10多萬筆惡意訂單。截至去年底,淘寶網接到的惡意差評、敲詐類電話投訴量減少90%以上。為遏制惡意差評,淘寶網也從去年6月取消了好評率與搜索排名的關聯。同時,淘寶網開通了惡拍舉報綠色通道、對延遲發貨規則進行升級、不予受理惡意拍下的投訴、展示評價頁面下買家的個人信息等。

新聞背景

新浪科技報導,「惡意差評」是指對網絡賣家進行惡意差評並以此向賣家敲詐勒索的行為。在淘寶網上,由於好評率是賣家的信譽度重要指標,也會影響店舖及商品在搜索結果中的展示位置,因此絕大部分商家都極其看重交易的評價。也因為這個原因,部分不法分子通過故意差評的方式向賣家勒索,進而衍生出了「惡意差評師」這一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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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女首富龔如心千億遺產爭奪案落定 陳振聰偽造遺囑被判12年

http://www.infzm.com/content/92204

前亞洲女首富龔如心遺囑案7月5日塵埃落定。據中新網報導,香港風水師陳振聰被控偽造及使用華懋已故主席、「亞洲女首富」龔如心遺囑,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判處其監禁12年。

法官斥陳振聰「無恥邪惡」

香港高等法院8人陪審團在經過20小時的退庭商議後,於7月4日晚最終大比數裁決陳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的罪名成立。陳振聰被通宵還押至5日開庭。

7月5日上午十點,大批記者和市民守候在法庭等待判決。坐在犯人欄內的陳振聰頭髮稍亂,頻頻望向旁聽席的妻子。其妻戴著太陽鏡不時低頭用紙巾擦淚,其女亦在一旁哭泣。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表示,陳振聰從龔如心身上取得30億元港幣仍未滿足,竟想佔有其生意王國,精心策劃偽造遺囑,可見陳「極之貪婪」。

法官指,陳振聰在龔如心死前兩天,還收取龔3000萬英鎊,說明陳是「一個聰明及懂得哄人的大騙子」。法官斥陳利用龔如心的寂寞、哀傷,背叛了她的友誼和信任,玷辱了她的名譽,還意圖侵吞她用作慈善的遺產,令真正受益人華懋慈善基金花巨款打官司,是「無恥邪惡」。

法官以最高判刑作為量刑起點,判處陳振聰監禁12年,並要求其支付控方200萬訟費和8萬多元DNA測試費。

爭遺產牽出刑事案

綜合南方週末網中新網和香港《文匯報》報導,現年53歲的陳振聰本是風水師,因以「情夫」身份捲入已故亞洲女首富龔如心遺產案而受人關注。

原本是風水師的陳振聰,1992年透過前立法局議員兼他的客人梁錦濠認識龔如心,當時龔的丈夫王德輝已遭綁架而且下落不明,陳振聰聲稱知道王德輝身處香港東面一個島,且受了傷,使龔如心對他另眼相看,龔如心初期希望透過風水尋夫,2004年證實患癌後希望祈求健康長壽。陳振聰於1992至2007年間,叫龔如心在華懋集團旗下發展項目挖洞,作為風水陣,並不斷獲龔支付巨額風水費,總數高達27億元,包括2005至2006年間3筆分別6.88億元巨款。

龔如心於2007年4月3日去世,留下千億遺產。此後,陳振聰以龔如心「情夫」名義,聲稱持有龔如心2006年簽署的遺囑(也即下文提到的2006年遺囑),是「唯一繼承人」。而華懋慈善基金則持有龔如心2002年簽署的遺囑,該遺囑聲明將絕大部份遺產撥入基金會用作慈善。

據華懋老臣子吳崇武及律師王永祥稱,2006年10月16日曾被龔召見到華懋總部的會議廳,見證及簽署一份不完整遺囑,將超過1,000萬元款項餽贈一名姓陳人士。

但該份不完整遺囑已下落不明。政府鑑證專家則指出,2006年遺囑上的龔如心及王永祥簽名,很大可能是偽冒。

陳振聰則辯稱與龔如心認識後,便迅速發展成為戀人及有性關係,他只是偽裝風水師,目的是掩飾與龔如心的親密關係,又否認所收到的款項是風水費,解釋全部是「愛的餽贈」。陳又指2006年10月16日早上龔約他到華懋集團尖沙咀總部見面,然後將一個信封交給他,內有2006年遺囑及一份遺囑草稿,龔向他千叮萬囑不可留下指模。

2010年2月2日,香港高等法院就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世紀爭產案作出裁決,表示不相信陳振聰與龔如心的情人關係,認為2006年遺矚是偽造,龔如心在2002年所立的遺囑才是有效。裁定陳振聰敗訴,龔如心的龐大遺產,撥歸華懋慈善基金。而後陳振聰上訴至終審法院,如今也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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