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學玩雜耍扭汽球做專業表演者

2016-07-14 NM

現時有不少場合會邀請娛樂表演者及小丑來帶動氣氛,市場上對專業表演者的需求不少,但一些有興趣入行的人士,卻不知該如何接觸這行。有見及此,坊間便有機構舉辦表演藝術的相關課程,讓學員可以習得表演技藝,還有機會了解表演業,為入行作準備。

香港雜耍之家舉辦的娛樂表演暨小丑藝術專業證書課程,主要為有興趣投身成為表演者的人士作準備,課程總監Man表示課程會由多名有資深表演經驗的導師親自任教,「課程包括3個基礎課程,包括魔法、雜耍及氣球班,完成後可繼續進修小丑演藝技巧及表演演藝導師入門,讀完先叫完成晒成個課程。學員咩都唔識都可以報讀,我哋會由基本技巧教起,好似魔術、扭氣球、扯鈴及轉碟等雜耍技巧,之後會教上小丑妝及舞台表演技巧等,務求學員可以自己完成一個表演。」

耐性好重要

不少人認為熟悉技藝就可以表演,Man表示性格及如何演繹才是成為專業表演者的關鍵,「而家表演好多時需要同小朋友相處,所以鍾意小朋友及有耐性好緊要。另外,表演唔係上到台將啲雜耍玩完一次就可以,同觀眾嘅互動先最重要,好似行埋去小朋友面前表演,身高會令佢有壓迫感,你可能就要蹲低;大人就鍾意節奏明快啲,可以揀快歌音樂去配合表演。」

實習兼工作轉介

Man指出完成考核的學員,可獲得證書及實習機會,「完成晒所有課程後,我哋會有個筆試及表演考核,評核學員嘅表演理論及要佢哋準備一個5分鐘嘅個人表演,合格就會有張證書,我哋先會安排實習機會及轉介工作畀拎到證書嘅學員。」

學員阿魚:我做文職工作,但坐唔定,做咗幾年後想轉行,自己對雜耍有興趣,於是報咗呢個course,明白要成為專業表演者,除技藝外,走位、音樂配合及觀眾交流等表演技巧都十分重要。

課程總監Man:現時市場對專業表演者嘅需求好大,主要嘅工作會有生日會、商場及公司慶祝活動等,初入行嘅人士,上台表演5至10分鐘大約收$500至$1,000,當累積一定經驗後,表演5至10分鐘可收$3,000或以上,之後仲有機會成為導師。

學員阿Lok:讀書時玩過扯鈴,亦有參加過表演,可以帶畀人歡樂,畢業後有朋友介紹我報讀呢個課程,學到唔少表演用嘅技巧;加上完成課程後有實習,可以體驗到真實工作嘅情況,對入行好有幫助。

課程:娛樂表演暨小丑藝術專業證書課程機構:香港雜耍之家對象:年滿18歲的有興趣人士。學費:$18,000堂數:50堂,共100小時。內容︰行業簡介、各類小丑的化妝技巧及服裝風格、小丑逗趣及雜耍表演、魔術表演、氣球藝術知識、扭氣球、各類氣球造型製作、現場表演技巧、個人素養及求職技巧等。查詢:3575 9355

撰文:曾志恒攝影:葉偉豪(部分圖片由被訪者提供)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5466

網絡表演新規:經營單位須有許可證,表演者要實名註冊

文化部12日印發《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的通知,辦法要求,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註冊,並采取面談、錄制通話視頻等有效方式進行核實。

辦法明確,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向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申請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許可證的經營範圍應當明確包括網絡表演;不具備內容自審及實時監管能力的網絡表演經營單位,不得開通表演頻道。

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如下:

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規範網絡表演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網絡表演是指以現場進行的文藝表演活動等為主要內容,通過互聯網、移動通訊網、移動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實時傳播或者以音視頻形式上載傳播而形成的互聯網文化產品。

網絡表演經營活動是指通過用戶收費、電子商務、廣告、贊助等方式獲取利益,向公眾提供網絡表演產品及服務的行為。

將網絡遊戲技法展示或解說的內容,通過互聯網、移動通訊網、移動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實時傳播或者以音視頻形式上載傳播的經營活動,參照本辦法進行管理。

第三條從事網絡表演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自覺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第四條從事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的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根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向省級文化行政部門申請取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許可證的經營範圍應當明確包括網絡表演。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在其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編號。

第五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對本單位開展的網絡表演經營活動承擔主體責任,應當按照《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和《網絡文化經營單位內容自審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建立健全內容審核管理制度,配備滿足自審需要並取得相應資質的審核人員,建立適應內容管理需要的技術監管措施。

不具備內容自審及實時監管能力的網絡表演經營單位,不得開通表演頻道。未采取監管措施或未通過內容自審的網絡表演產品,不得向公眾提供。

第六條網絡表演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一)含有《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規定的禁止內容的;

(二)表演方式恐怖、殘忍、暴力、低俗,摧殘表演者身心健康的;

(三)利用人體缺陷或者以展示人體變異等方式招徠用戶的;

(四)以偷拍偷錄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五)以虐待動物等方式進行表演的;

(六)使用未取得文化行政部門內容審查批準文號或備案編號的網絡遊戲產品,進行網絡遊戲技法展示或解說的。

第七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不得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未成年人參與的網絡表演,不得侵犯未成年人權益。

第八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要加強對表演者的管理。為表演者開通表演頻道的,應與表演者簽訂協議,約定雙方權利義務,要求其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和相關管理規定。

第九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要求表演者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註冊,並采取面談、錄制通話視頻等有效方式進行核實。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依法保護表演者的身份信息。

第十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為外國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臺灣地區的表演者(以下簡稱境外表演者)開通表演頻道並向公眾提供網絡表演產品的,應當於開通網絡表演頻道前,向文化部提出申請。未經批準,不得為境外表演者開通表演頻道。為境內表演者開通表演頻道的,應當於表演者開展表演活動之日起10日內,將表演頻道信息向文化部備案。

第十一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在表演頻道內及表演音視頻上,標註經營單位標識等信息。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根據表演者信用等級、所提供的表演內容類型等,對表演頻道采取針對性管理措施。

第十二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完善用戶註冊系統,保存用戶註冊信息,積極采取措施保護用戶信息安全。要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或者服務協議,加強對用戶行為的監督和約束,發現用戶發布違法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為其提供服務,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三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內部巡查監督管理制度,對網絡表演進行實時監管。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記錄全部網絡表演視頻資料並妥善保存,資料保存時間不得少於60日,並在有關部門依法查詢時予以提供。

網絡表演經營單位向公眾提供的非實時的網絡表演音視頻(包括用戶上傳的),應當嚴格實行先自審後上線。

第十四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建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發現本單位所提供的網絡表演含有違法違規內容時,應當立即停止提供服務,保存有關記錄,並立即向本單位註冊地或者實際經營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報告。

第十五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在每季度第一個月月底前將本單位上季度的自審信息(包括實時監運情況、發現問題處置情況和提供違法違規內容的表演者信息等)報送文化部。

第十六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舉報系統,主動接受網民和社會監督。要配備專職人員負責舉報受理,建立有效處理舉報問題的內部聯動機制。要在其網站主頁及表演者表演頻道頁面的顯著位置,設置“12318”全國文化市場舉報網站鏈接按鈕。

第十七條文化部負責全國網絡表演市場的監督管理,建立統一的網絡表演警示名單、黑名單等信用監管制度,制定並發布網絡表演審核工作指引等標準規範,組織實施全國網絡表演市場隨機抽查工作,對網絡表演內容合法性進行最終認定。

第十八條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要加強對網絡表演市場的事中事後監管,重點實施“雙隨機一公開”。要充分利用網絡文化市場執法協作機制,加強對轄區內網絡表演經營單位的指導、服務和日常監管,制定隨機抽查工作實施方案和隨機抽查事項清單。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根據查處情況,實施警示名單和黑名單等信用管理制度。及時公布查處結果,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九條網絡表演行業的協會、自律組織等要主動加強行業自律,制定行業標準和經營規範,開展行業培訓,推動企業守法經營。

第二十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四條有關規定,從事網絡表演經營活動未申請許可證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按照《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一條予以查處;未按照許可證業務範圍從事網絡表演活動的,按照《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四條予以查處。

第二十一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提供的表演內容違反本辦法第六條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按照《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予以查處。

第二十二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條有關規定,為未經批準的表演者開通表演頻道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按照《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八條予以查處;逾期未備案的,按照《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予以查處。

網絡表演經營單位自2017年3月15日起,按照本辦法第十條有關規定,通過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臺向文化部提交申請或備案。

第二十三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有關規定,未按規定保存網絡表演視頻資料的,按照《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三十一條予以查處。

第二十四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按照《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三十條予以查處。

第二十五條網絡表演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有關規定,未能完全履行自審責任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按照《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二十九條予以查處。

第二十六條通過信息網絡實時在線傳播營業性演出活動的,應當遵守《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2744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