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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後推手 上任一百天 踏遍十二行政區老舊住宅 單挑最難搞的都更、社會宅

2015-04-13  TWM
 
 

 

林洲民:我不信台北做不到

撰文‧鄧麗萍

台北市長柯文哲的「市政白皮書」,主張公辦都更及社會住宅,而這兩項最棘手的政策,交付給一位重要推手,他就是都發局局長林洲民。

為了勘察和敲定公辦都更與社會住宅基地,上任僅一百天,林洲民的足跡已踏遍台北十二個行政區的老舊住宅,且一再重返,就連當地住戶都已認得他,碰面時會親切地和他打招呼。

三月二十八日周六下午,一身輕便裝扮的林洲民,再次來到萬華區南機場公寓勘察。這裡是半世紀以來,台北南區被公開遺忘、亟待改善的社區,通常是選舉時,才有人來關注它。過去,市政府是有幾次派人視察,寫成報告,放到書架上,從此又塵封了。

林洲民還記得,一九八三年他出國到美國紐約念書之前,曾到南機場公寓做攝影紀錄。沒想到,過了三十年,這裡仍原地不動。雖然位於台北市的精華區,南機場公寓卻像一本「違章建築的百科全書」。

「一定要面對它!」

看不下去蘭州國宅、南機場公寓爛品質「這些都是求生存當中的不得已。這是全台灣人的共業。」林洲民感慨說,南機場特殊的六角形旋轉樓梯,當年是台北最時髦的公寓,如今卻沒落到只有瓦斯桶、沒有瓦斯管的老舊社區;六層樓高的住宅,沒有電梯,住戶卻大多是年老長者。

「台北作為首善之都,不應該有這種品質的集合住宅,讓人看了不忍,一定要面對它。」於是,三天後,林洲民又來到南機場,主持公辦都更的公聽會。現場來了三、四百人,他親上火線,聆聽當地住戶的心聲,坐了整整三小時。

公辦都市更新(編按:該地區具有大面積公有土地或有阻礙都市發展、影響公共安全須急迫改善的特性,由政府主動推行都更)的推行曠日廢時,首先要處理的就是複雜的利益分配。林洲民直言,唯有親身站在現場,才能體會到,要改善南機場公寓,不僅須花費很大的心力,更需要超強的EQ,才能進行協調溝通、整合和推動都更。

「老實講,如果我只是輕鬆地去南機場夜市榕樹下的百元快炒吃個消夜,多愉快啊。」雖然他如此打趣著說,但出任都發局局長後,他卻選擇面對和執行兩大最困難的政策—公辦都更和社會住宅。

不僅如此,一向被視為都更最困難的南機場公寓,以及被喻為「台北市貧民窟」的大同區蘭州國宅,也優先納入公辦都更的規畫。對他來說,把這兩件事做好的成就感,遠超過設計台北一○一大樓。

為推動社會住宅,面對捷運聯開宅管委會代表強烈反對,他忍不住在臉書上直言:「台北人瘋了嗎?!怎麼會有可以負擔全額支付房價的人(他們應該自我欣慰)抗議暫時支付折扣租金的人(他們不應該自覺渺小)成為他們的鄰居!」雖然「自私的台北人」言論引發波瀾,但他未因此退縮,持續帶領團隊規畫更多公共住宅。

「我要開闢30個戰場」

八年內要蓋五萬戶社會住宅「我們現在的目標是,開闢三十個戰場。」林洲民堅定地道出,台北市要在四年內達成二萬五千戶、八年五萬戶社會住宅,「好地蓋好宅,一天都不能等」。

林洲民的辦公室有一面牆,貼著巨大的台北市地圖,上面有各色標記,標誌著一個個改造計畫。他還把原本的辦公桌撤掉,換上長型工作桌,擺放著各種開發案模型以及建築草圖。改造台北市的決心,一覽無遺。

曾在美國工作十二年,是貝聿銘聯合建築事務所建築師的林洲民,被柯文哲形容為「浪漫的局長」,其實,他早有豐富公共工程經驗,包括二二八紀念公園、台灣博物館景觀改善工程,都出自他手。

蓄著及肩長髮,穿著隨興的林洲民,渾身藝術家特質,和西裝筆挺的官場有些違和感。當他名字出現在首波台北市局處首長名單時,就被視為柯文哲團隊的一個亮點。

回想當時,林洲民說,他在選前即被徵詢,但仍未點頭。在縣市長投票日當日,林洲民早上八點投完票,十點就搭飛機到紐約,準備重新啟動他在紐約建築師事務所的運作。到達紐約時,他打開手機,已是開票之後的十二個小時。

當時,越洋電話不斷打來,最後他決定取消所有的行程,提前返回台北。五十九歲的他,相信柯文哲「改變台北」的理念,毅然放棄美國籍,投入公部門,站上另一個人生舞台。

林洲民是國內少數能夠在六年內連獲六個美國紐約建築師協會年度設計獎的建築師,也是唯一得過三次德國iF傳達設計獎金獎的人,是台灣建築界在國際獲獎的常勝軍。

但對他而言,當建築師是在一個既定舞台上表演,他更想做的是,創造一個很大的舞台,跟大家一起表演。「和大家一起讓台北的公共環境變得更好,是我很感興趣的挑戰。」從建築界跨入公部門,林洲民的感想是,在私人事務所,把事情做好是天經地義;在公部門要把事情做好,挑戰非常大。他說,「我很尊敬負責把事情做好的公務員,因為體制使然,在公部門要把事情做好,不容易。」柯文哲上任百日,都發局同事利用公餘之暇製作的「二○五○年台北大改造」影片,引發外界矚目。影片中,闡述了都發局的三大平行工作軸線,包括公共住宅、公辦都更、以及台北二○五○年願景。

「這是集體成就的事業!」歸功都發局千人團隊,打造宜居台北「這是一個集體成就的事業。」林洲民坦言,帶領都發局的千人局處,還有很長的學習過程,「我很幸運,有個很重要的工作夥伴,就是林欽榮副市長。」他形容,林欽榮有地方和中央的豐富歷練,為二○五○年台北的架構和願景「準備了一輩子」,而打造宜居的台北,林欽榮帶領的經建小組,六個局處缺一不可。

許多人對於台北市計畫在八年蓋五萬戶社會住宅的目標,仍抱著懷疑和觀望,負責推動這項計畫的林洲民,卻顯得意志堅定。「我一輩子念書做事,不相信理想國的境界只存在課本和論文裡。我看到世界上許多大城市的確有類似的願景被實現,所以我不相信台北做不到。」去年十二月底上任以來,他就沒休過假,連春節假期也自費到歐洲五座城市,考察社會住宅和都市營造,他笑說,「其實我用特殊材料做的。」上任屆滿百天,對林洲民來說,這一百天內,他釐清了所有問題的來源,「真正的工作要開始了。」

林洲民

出生:1955年

現職:台北市政府都發局局長

經歷:

美國紐約Moshe Safdie & Associates設計師、Araldo Cossutta & Associates 設計師、貝聿銘聯合建築事務所建築師,在台灣主持仲觀設計顧問公司、仲觀聯合建築事務所學歷: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建築及都市設計研究所、淡江大學建築系這批青年軍,

是林洲民都更的最好幫手

周六下午3點,有一群年輕人仍窩在台北市政府西南區九樓的小小辦公室,與滿桌的建築草圖和模型為伍。他們隸屬都發局底下的「都市更新推動中心」,董事長是副市長林欽榮,執行長為林洲民。

這個年輕團隊,涵蓋法律、財務、建築、規畫以及社會服務等專業,裝備完整,準備迎戰艱難的任務,負責實施公辦都更和社會住宅的計畫,堪稱「青年居住正義復仇者聯盟」。

都市更新推動中心目前新聘的23人,今年初以公開海選的方式徵才,吸引逾200人應徵。除了來自台灣的面試者之外,還有海外留學和工作的台灣年輕人,在日本東京、中國北京、蘇州、法國巴黎等地,以視訊方式進行口試,也有人從美國加州帕羅奧圖(Palo Alto)專程回台北面試。

「我全程參與,看到了一群頭戴光圈,兩眼發光,走路有風的台北小孩!」面對這些年輕的工作夥伴,林洲民信心滿滿,「這些新朋友,他們很厲害的,和市府團隊一樣厲害!」林洲民和團隊的工作夥伴們有基本共識,就是「先做難做的,把難做的做到最好」。未來,林洲民表示,都市更新推動中心還會再繼續招人,「人數無上限,看工作量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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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皮書:建議設立“京畿特別行政區”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5/4620727.html

藍皮書:建議設立“京畿特別行政區”

一財網 章軻 2015-05-21 10:28:00

藍皮書認為,京津冀一體化被稱為國家一號工程,依然帶有政府主導型特征,這就要求推進一體化的舉措必須符合區域發展規律,最根本的一點就是要培育區域“文化認同”,凝聚人心。

2015河北省經濟藍皮書課題組5月21日發布的最新研究成果稱,京津冀在功能定位、空間布局等方面需要進一步明確和優化,並在此基礎上開展有效的區域合作,並建議設立“京畿特別行政區”。

藍皮書說,“河北省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進程中背負著重大的使命,是實現首都功能疏解,實現產業創新發展的主要承載地區,在交通、產業、市場、投資等方面亟需先行先試”,“河北該在交通、產業、市場與投資方面著手,加快融入京津冀協同發展大格局,不以河北之小私損京津冀之大公”。

不以“小私”損京津冀“大公”,這句話最早出自河北省委書記周本順之口。

去年4月12日,周本順主持召開河北省委常委會議時說,“北京是13億中國人民的首都,河北環繞首都,為首都服務是我們義不容辭的政治責任,我們應該有為首都服務的政治覺悟。京津冀一體化發展,需要河北扮演什麽角色,我們就演好什麽角色,絕不以河北一地之小私損京津冀三地之大公。”

目前,在京津冀地區,各城市間仍沒有完全擺脫“一畝三分地”式的思維。

河北省經濟藍皮書課題組調查發現,以金融業為例,京津冀間金融業呈現服務水平差距大,擴散能力不足,合作水平低。

課題組介紹,京津冀地區的資金價格存在著較大的差異,進而表明目前京津冀地區之間的資金流動存在著障礙,地區之間的金融合作水平較低,金融市場化水平有待於提高。

京津冀區域中創新人員、創新資金以及創新技術的分布均存在很大差異,北京在這三方面都占有優勢。河北省在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的擁有量是最少的,在創新體系建設中的創新人員投入的基數和增長率都較低,存在著較明顯的劣勢。

此外,京津冀生產要素流動也存在多個方面的障礙。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作為我國的重工業基地,結構性汙染突出,產業布局不合理,是我國大氣汙染最嚴重的區域。

截至5月19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協作機制已經召開了第四次會議。每次會議,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都會強調“加強協作、聯防聯控”,並部署具體措施。但京津冀地區大氣汙染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今年3月,環保部利用無人機對河北省邯鄲市開展執法檢查。采用航拍及夜間紅外技術空中巡查,發現大氣汙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夜間治汙設施停運、煙氣排放超標、在建建設項目等諸多問題線索,多家企業被查處,多位企業主管被行政拘留。

藍皮書認為,京津冀一體化被稱為國家一號工程,依然帶有政府主導型特征,這就要求推進一體化的舉措必須符合區域發展規律,最根本的一點就是要培育區域“文化認同”,凝聚人心。

課題組建議,借鑒傳統“京畿區”及日韓等現代國家行政區劃的經驗,逐步推進“京畿特別行政區”的建立。

藍皮書解釋說,行政區劃的不合理割裂,加之行政力量主導形成的行政等級差別及由此帶來的資源分布不公,是目前京津冀區域文化認同主要障礙。

課題組表示,文化認同既然是一種身份認同,那麽由行政區劃所決定的“戶籍”,特別是由戶籍所帶來的身份同一、各種福利同一就成為文化認同形成的重要行政基礎、物質基礎。在中國現行行政機制下,特別是在京津冀這樣一個二市一省行政資源具有顯著差異的區域,行政區域一體化及其背後的社會資源、福利的同一對於居民對區域身份的認同就顯得尤為重要。

京津冀城市群在我國區域發展格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地。攝影/章軻

編輯:劉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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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區房價排名:京滬深包攬前20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7238.html

今年以來,在樓市進入到高燒模式之後,一線城市和二線核心城市的房價均已十分高昂。那麽,若以行政區來看,哪些城區的房價高呢?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根據中國房價行情平臺發布全國行政區住宅房價排行榜顯示,目前在北上深的中心區,房價都已是“7字頭”。這其中,北京的西城和東城最貴。此外最貴的24個區,全部被北上深三大一線城市包攬。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由於中國房價行情平臺的數據始建於2005年,而2010年後,北京和上海兩大城市的行政區劃進行了調整,一些區被合並取消。例如2010年7月,北京東城區、崇文區合並,成立新的東城區,西城區、宣武區,設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區。2011年,上海黃浦區、盧灣區兩區建制撤銷,設立新的黃浦區;閘北區、靜安區"撤二建一",成立新的靜安區。

在南京,南京市將撤銷秦淮區、白下區,以原兩區所轄區域設立新的秦淮區;撤銷鼓樓區、下關區,以原兩區所轄區域設立新的鼓樓區。

由於原有的區域之間房價差別較大,比如原靜安區與原閘北區房價就相差較大,因此為了更具有可比性,這里的數據仍沿用原有的行政區劃來劃分。各城市行政區的小區在當月出售的存量住宅均價的算術平均值(元/㎡)即為該區域的房價。

這其中,排名第一的是北京原西城區,該區域房價已經達到94877元,逼近了十萬大關。排名第二和第三的分別是原東城區和原宣武區。也就是說,北京的核心區是目前中國房價最貴的城區。

在北京之後,上海的原靜安區和原盧灣區位居四、五位,房價均超過了7萬大關。深圳的南山區位居第6,也接近了7萬大關。在前十名中,有5個區域來自北京,3個來自上海,2個來自深圳。

值得註意的是,房價超過4萬大關的22個城區,全部來自北上深三大一線城市,主要是這些城市的中心城區。

在隨後的23名到50名的區,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北上深三大一線城市的遠郊區,如上海的寶山、松江,北京的順義、大興,深圳的龍崗等。還有一部分則是一線城市中房價最低的廣州和廈門、南京、天津等二線城市的主城區,如廣州的天河、越秀、海珠,廈門的思明、湖里,南京的建鄴、鼓樓、玄武,天津的和平,杭州的上城、西湖等。這些區域的均價在2萬2到4萬之間。

這其中,一線城市廣州最貴的天河區均價為3.2萬元左右,僅位列第29位,不到其他三個一線城市中心區域的一半。大體上,目前廣州市區的房價也不到北上深的一半。在2015年以來,北上深房價大幅上漲的情況下,廣州房價一直保持平穩理性,即便是今年三月以後連創天量成交,但價格方面仍很平穩,漲幅很小。

在廣州之外,南京和廈門這兩個二線城市也有多區入圍前50強。其中,南京的建鄴位居第31,原鼓樓區位居第34,玄武第43,原下關區位居第47,原白下區位居第49。廈門入圍的3個中,島內的思明和湖里分列26和32位,島外的海滄也位居第50。這樣的分布也符合整體城市的房價水平,即在北上深三大一線城市之後,廈門房價高居全國第四,南京第五,廣州第六。

排名

行政區名稱

所屬城市

平均單價(元/㎡)

同比上年

1

西城區(原)

北京

94,877

+35.53%

2

東城區(原)

北京

78,227

+32.86%

3

宣武區(原)

北京

73,747

+40.71%

4

靜安區(原)

上海

72,070

+34.94%

5

盧灣區(原)

上海

70,869

+36.97%

6

南山區

深圳

68,578

--

7

崇文區(原)

北京

66,805

+33.41%

8

黃浦區(原)

上海

66,680

+41.56%

9

福田區

深圳

65,414

--

10

海澱區

北京

63,651

+27.25%

11

徐匯區

上海

58,247

+39.50%

12

長寧區

上海

54,253

+32.60%

13

朝陽區

北京

51,779

+25.36%

14

閘北區(原)

上海

51,642

+42.44%

15

楊浦區

上海

48,811

+42.26%

16

羅湖區

深圳

48,654

--

17

普陀區

上海

48,374

+42.96%

18

虹口區

上海

46,833

+26.21%

19

浦東新區

上海

45,302

+39.24%

20

鹽田區

深圳

43,715

+40.29%

21

寶安區

深圳

41,139

+44.44%

22

豐臺區

北京

40,036

+17.15%

23

石景山區

北京

38,147

+15.92%

24

閔行區

上海

37,073

+36.71%

25

和平區

天津

36,824

+32.94%

26

思明區

廈門

36,332

+27.85%

27

寶山區

上海

33,394

+39.83%

28

龍崗區

深圳

32,757

--

29

天河區

廣州

32,057

+19.11%

30

通州區

北京

31,476

+49.39%

31

建鄴區

南京

31,081

+35.28%

32

湖里區

廈門

30,898

+23.97%

33

越秀區

廣州

29,888

+1.02%

34

鼓樓區(原)

南京

29,008

+16.77%

35

大興區

北京

28,806

+19.14%

36

順義區

北京

27,014

+21.38%

37

工業園區

蘇州

26,974

--

38

海棠區

三亞

26,676

+43.42%

39

上城區

杭州

26,219

+5.53%

40

門頭溝區

北京

25,726

+21.41%

41

西湖區

杭州

24,587

+4.51%

42

海珠區

廣州

24,497

+5.50%

43

玄武區

南京

24,452

+8.86%

44

昌平區

北京

24,305

+12.30%

45

松江區

上海

24,082

+29.40%

46

青浦區

上海

23,325

+22.10%

47

下關區(原)

南京

23,225

+22.11%

48

河西區

天津

22,925

+20.87%

49

白下區(原)

南京

22,792

+9.54%

50

海滄區

廈門

22,658

+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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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行政區增至8個,土地利用首先受關註

10月11日,深圳官方消息稱,日前國務院批複廣東省政府,同意設立深圳市龍華區和坪山區。龍華區行政區域包括龍華、大浪、民治、觀湖、福城、觀瀾等6個街道;坪山區的行政區域包括坪山、坑梓2個街道。

等兩區掛牌成立後,深圳的行政區將由目前的6個增至8個。深圳的觀察人士稱,上述兩個占地頗廣的行政區對深圳來說,是否能緩解土地利用的危機還很難說,但對於這兩個片區行政架構的完善和深圳的區域均衡發展戰略均是利好。與此同時,深圳的行政區劃改革可能會進一步推進,未來將出現更多的行政區。

從“新區”到“區”帶來的影響

坪山和龍華原為深圳四個功能區的其中兩個新區,成立於2009年和2011年,分別從龍崗區和寶安區中脫離出來。

上述兩個新區升級為行政區,顯然是級別上的轉變。一般來說,行政區是由國務院批準成立,並設立人大、政協等整套地方政府機關;功能區則指地方政府為了實現某種目標而設立的管理區。

“功能區沒有人大和政協等幾套班子,沒有獨立運行政府的能力。從組織結構上來說,功能區是管委會,相當於深圳市政府的派出機構。若成為行政區,需要具有相當的產業集聚能力,在城市規劃方面也要有相當的獨立性,比如說在財政上有獨立的支付能力。”深圳市委黨校副校長譚剛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分析。

他補充道:“現在這兩個區將成為一級權力機構,它們在行政架構和管理體制上都會改變。此外,它們承擔的任務和需要完成的經濟發展指標,也將和它們的層級相對應。”

上述變動會給整個深圳市帶來什麽樣的影響?譚剛認為,這對深圳正在主導的一些區域均衡發展的戰略將帶來推動作用。“就拿位於深圳東部的坪山區來說,將推動東進戰略的步伐。”

2015年5月,深圳通過了《深圳市實施東進戰略行動方案(2016—2020年)》及相關配套方案,確定了深圳今後向東的發展戰略。隨後,當地政府頻頻動作,包括促使已經耽擱多年的地鐵8號線開始動工。

譚剛說:“功能區目前的人員配置遠遠不夠,就像小馬拉大車,不能滿足自身經濟體量的需要,人手和職能不相匹配。而成為行政區後,相關的人手會配備到位。”

那麽繼龍華和坪山之後,其他的功能區也會踏上變成行政區的步伐麽?綜合開發研究院(中國·深圳)旅遊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分析,將來深圳至少孵化出12個行政區,甚至不排除有14~15個。他以寶安區和龍崗區為例,“寶安區仍然偏大,未來沙井可能會分出來,因為國際會展中心進駐沙井之後,體量就太大了,寶安區帶不動了。而龍崗區的布吉和阪田,也完全具備獨立區的能力。未來寶安區會一分為二,龍崗區則一分為三。”

土地利用是否優化還很難說

坪山新區和龍華新區的土地面積在深圳的占比頗大。整個深圳占地面積不到2000平方公里,而坪山新區轄區總面積約168平方公里,龍華新區總面積約175平方公里。

那麽,這兩個區在成為行政區並享有更大的管理自由後,能否讓片區內土地資源的利用更加優化?

宋丁說:“任何一級政府的成立其實是資源的重新分配和整合。就拿龍華區來說,以前由寶安區政府管理,現在完全獨立,將來這個區域的土地也將被重新整備,自己調配,不需要等待寶安區和深圳市兩級政府協調之後的結果。龍華區政府可以完全行使它的權力和執行它的職責,土地利用的流程會大大清晰,城市更新等方面的進度會加快。”

不過也有觀點認為,龍華和坪山的級別改變後,對於土地資源的使用和優化上影響甚微。美聯物業全國研究中心經理何倩茹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在土地規劃和城市更新上,暫時看不出來有大的影響。因為即使是獨立的行政區,自由度要大一些,但是在土地的使用上,還是要上報到市里做調整和規劃。”

“而且舊改更多的是針對城中村,難度太大,不是某個區域想改就改,需要很多方面的合作。”她補充道。

龍華和坪山升級成“區”之後,深圳市原來4個功能區就剩下兩個。最早成立的是原隸屬於寶安區的光明新區,設立於2007年8月;大鵬新區與龍華新區是同日成立的,原隸屬於龍崗區。功能新區的設立目的原為推進行政層級改革試點、縮短管理鏈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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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2020年北方逾40%縣級行政區應建成節水型社會

水利部發布《關於開展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20年,北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40%以上縣(區)級行政區、南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西藏除外)20%以上縣(區)級行政區應達到《節水型社會評價標準(試行)》。

附通知全文:

水利部關於開展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工作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節水優先方針,落實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全面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實現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水利部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開展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的重要意義

在總結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面開展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是落實節水優先方針的重要舉措,對加快實現從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轉變,從粗放用水方式向高效用水方式轉變,從過度開發水資源向主動節約保護水資源轉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推進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可以全面提升全社會節水意識,倒逼生產方式轉型和產業結構升級,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需求,增強縣域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能力,促進社會文明進步。

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貫徹中央新時期水利工作方針,加快推進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把節水型社會建設作為方向性、戰略性舉措來抓,將節水貫穿到經濟社會發展和生產生活全過程。

二、明確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的目標任務

(一)總體目標。到2020年,北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40%以上縣(區)級行政區、南方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西藏除外)20%以上縣(區)級行政區應達到《節水型社會評價標準(試行)》(以下簡稱《標準》,見附件)要求。

(二)主要任務

1.指導推動各縣級行政區開展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十三五”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方案》《節水型社會建設“十三五”規劃》《全民節水行動計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統籌制定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工作實施方案,明確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的總體目標、年度任務和實施計劃,落實保障措施,按目標要求推進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並於2017年6月底前報我部。

2.組織開展轄區內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考核工作。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廣泛動員各縣級人民政府積極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強化分類指導,組織實施技術評估和達標考核。

3.加強宣傳推廣。各級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當地政府及宣傳部門的支持,創新節水宣傳方式,積極營造全民參與節水的社會氛圍。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提煉總結轄區內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經驗做法,加大培訓和宣傳工作力度,引領帶動節水型社會建設。

三、規範縣域節水型社會建設達標考核程序

縣域節水型社會建設達標考核按照自評、技術評估、驗收和備案的程序進行。

(一)自評。縣級人民政府按照《標準》進行自評,自評得分達到85分以上的,申請並提交相關申報材料。申報材料應包括:節水型社會建設規劃(或實施方案)、自評分情況及逐項說明材料、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總結和相關影像資料。

(二)技術評估。各省級節約用水辦公室組織有關單位和有關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進行技術評估,形成技術評估意見。

(三)驗收。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對通過技術評估的縣級行政區進行現場驗收;對通過驗收且公示無異議的,認定其達到《標準》要求。

(四)備案。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於每年12月底前,將本年度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工作總結、達標評定結果及通過評定的縣級行政區節水型社會建設相關材料報我部備案。

縣域節水型社會申報及評定工作每年度組織一次。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可結合各地實際,進一步細化考核工作要求。

四、切實落實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的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體制。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將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要領導親自抓,及時研究和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省級節約用水辦公室承擔日常工作,要進一步健全機構,加強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為有序推進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提供有力組織保障。

(二)創新支持方式,加大資金保障。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按照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規定,加大對水資源節約、保護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推行合同節水管理等模式,形成基於市場機制的節水服務模式,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指導和督促縣級人民政府充分發揮公共財政在節水型社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節水投資穩步增長機制。積極探索“以獎代補”等方式對縣級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給予資金補助。

(三)落實目標責任,強化考核監管。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目標考核機制,把目標任務逐級分解落實到各地區,並實行動態管理,三年一複驗,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取消命名。我部將組織有關單位,對各地縣域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在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中,突出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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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設立光明區,1年半已有3個功能區變行政區

5月25日,深圳官方發布消息稱,廣東省政府日前發布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設立深圳市光明區的通知。通知顯示,國務院已同意設立深圳市光明區。這意味著,原光明新區變成光明區。這是一年多以來,深圳第3個新區從功能區轉變為行政區。

根據通知,國務院已同意設立深圳市光明區,將深圳市寶安區的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鳳凰街道、玉塘街道、馬田街道劃歸光明區管轄,以光明街道、公明街道、新湖街道、鳳凰街道、玉塘街道、馬田街道的行政區域為光明區的行政區域,光明區人民政府駐光明街道廣場路 1 號。

這和光明新區的管轄範圍是一致的。根據光明新區的官網信息,光明新區是深圳市第一個功能區,2007年8月正式成立,總面積156.1平方公里,下轄光明、公明、新湖、鳳凰、玉塘、馬田六個辦事處,31個社區。2016年末,新區常住人口56.08萬人,戶籍人口6.79萬人。

2017年,光明新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850.12億元,增長9.8%,增速位居全市第二;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完成454億,增長13.9%新一代電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累計實現增加值342.9億元,占新區GDP的40.3%。

深圳市委黨校副校長譚剛認為,這是意料之中的事。他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此前光明是和深圳其他兩個功能區龍華和坪山一批申報的,但是當時光明未被批複。“雖然當時沒有被批複,但是光明新區變成光明區是早晚的事。”

2016年10月11日,深圳官方發布消息稱,國務院批複廣東省政府,同意設立深圳市龍華區和坪山區。龍華區行政區域包括龍華、大浪、民治、觀湖、福城、觀瀾等6個街道;坪山區的行政區域包括坪山、坑梓2個街道。兩區掛牌成立後,深圳的行政區由6個增至8個。

一般來說,行政區是由國務院批準成立,並設立人大、政協等整套地方政府機關; 功能區則指地方政府為了實現某種目標而設立的管理區。

譚剛說:“功能區沒有人大和政協等幾套班子,沒有獨立運行政府的能力。從組織結構上來說,功能區是管委會,相當於深圳市政府的派出機構。若成為行政區,需要具有相當的產業集聚能力,在城市規劃方面也要有相當的獨立性,比如說在財政上有獨立的支付能力。”

他補充道:“光明是深圳第一個功能區,在新區建設上做了很多積極的探索,比如說在保持生態的前提下引進產業。它對後來成立的兩個功能區龍華和坪山起到了探路的作用。但是,在探索過程中,發現出現了小馬拉大車的情況,機構設置很少,而要完成區一級政府的職能,出現了不適應不協調的情況。現在變成大馬拉大車,有利於整個區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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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v. 施華倫等

1 : GS(14)@2011-07-01 15:44:58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77037
2 : GS(14)@2011-07-01 15:45:23

http://www.singpao.com/NewsArtic ... ewsID=53029&Lang=tc
追殺案疊碼仔作供爛賭平每次上落幾千萬
3 : GS(14)@2011-07-01 15:45:40

http://www1.hk.apple.nextmedia.c ... 104&art_id=13347574

追殺叠碼仔案 五被告罪成
200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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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

1 : GS(14)@2016-11-08 05:36:59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了委員長會議提請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草案)》的議案。經徵詢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的意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六十七條第四項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規定,作如下解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的“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既是該條規定的宣誓必須包含的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者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相關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具有以下含義:(一)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就職的法定條件和必經程序。未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絕宣誓,不得就任相應公職,不得行使相應職權和享受相應待遇。(二)宣誓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內容要求。宣誓人必須真誠、莊重地進行宣誓,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包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容的法定誓言。(三)宣誓人拒絕宣誓,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四)宣誓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監誓人面前進行。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本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對不符合本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三、《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規定的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資料來源:新華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08/1982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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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就《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草案所作出的說明(全文)

1 : GS(14)@2016-11-08 05:37:00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參選或者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1984年6月,鄧小平同志就明確指出,「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對於甚麼是愛國者,鄧小平同志指出,「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香港基本法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以及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組成人員的規定,貫穿着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理香港的原則,其中一項重要的要求是: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都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在香港基本法具體條文起草過程中,這一要求與香港通行的就職宣誓制度結合起來,形成了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即「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因此,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的「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既是依法宣誓必須包含的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者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香港基本法頒佈後,對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規定,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是這樣理解和執行的。1996年成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在其制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的產生辦法、臨時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第一屆立法會的具體產生辦法中,都規定行政長官參選人、立法會議員候選人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願意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設立的負責籌備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權力機構,其所作出的決定和規定具有法律效力。按照香港基本法和籌委會上述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制定的《行政長官選舉條例》第16條和《立法會條例》第40條作出了相應的規定,並在歷任行政長官和歷屆立法會選舉中得到遵循。鑑於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選舉中,出現了公開宣揚「港獨」的人參選並當選的情況,有必要明確參選或者出任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公職的人必須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為此,本解釋(草案)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的『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既是該條規定的宣誓必須包含的法定內容,也是參選或者出任該條所列公職的法定要求和條件。」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在香港宣揚和推動「港獨」,屬於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禁止的分裂國家行為,從根本上違反香港基本法第一條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份」、第十二條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等規定。宣揚「港獨」的人不僅沒有參選及擔任立法會議員的資格,而且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二、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的「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的含義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有關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按照法律規定及其實踐,這一規定至少具有4個層次的含義:第一,宣誓是該條規定的有關公職人員就職的法定條件和必經程序,未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絕宣誓,有關公職人員不得就職,從而也不得行使相應的職權和享受相應的待遇。第二,宣誓是一項莊嚴的聲明,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內容要求,即宣誓人的行為方式必須真誠、莊重,在宣誓內容上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誓言準確、完整、莊重地進行宣誓。第三,如果宣誓人拒絕宣誓,即喪失就任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宣誓人故意以行為、語言、服飾、道具等方式違反、褻瀆宣誓程序和儀式,或者故意改動、歪曲法定誓言或者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也應認定該宣誓行為不符合宣誓的形式或實質要求,從而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資格。至於不是出於宣誓人的故意而出現的不符合規範的情況,可允許宣誓人進行再次宣誓。第四,宣誓必須有監誓的安排。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相應地也具有對宣誓是否有效作出決定的權力。對故意違反宣誓要求者,不得為其重新安排宣誓。為此,本解釋(草案)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相關公職人員『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具有以下含義:(一)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就職的法定條件和必經程序。未進行合法有效宣誓或者拒絕宣誓,不得就任相應公職,不得行使相應職權和享受相應待遇。(二)宣誓必須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內容要求。宣誓人必須真誠、莊重地進行宣誓,必須準確、完整、莊重地宣讀包括『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容的法定誓言。(三)宣誓人拒絕宣誓,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四)宣誓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監誓人面前進行。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本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對不符合本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上述解釋內容是依法宣誓的必然含義,也是香港歷來有關宣誓的基本要求。香港回歸後,行政長官、主要官員、行政會議成員、絕大部份立法會議員、各級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員都能夠按照基本法的要求依法進行就職宣誓,但個別立法會議員背離宣誓的基本要求,而且愈演愈烈。特別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議員宣誓時,個別候任議員在宣誓過程中破壞莊嚴的宣誓儀式,呼喊與宣誓無關的口號,不按法定誓言宣誓,甚至侮辱國家和民族。這些人的行為無論在形式上還是在內容上,都違反依法宣誓的要求,嚴重挑戰「一國兩制」的原則底線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因此,進一步明確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關於「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的規定,是維護香港基本法和法律尊嚴的要求,也是恢復立法會議員宣誓秩序的需要。三、關於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的依法宣誓的法律約束力及其法律責任宣誓是宣誓人以公開聲明的方式對國家和社會作出的莊嚴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違反誓言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就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而言,依法宣誓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一項法律承諾。宣誓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定行為,宣誓人必須真正贊同、真誠信奉誓言要求,並決心遵守誓言,同時也公開表明如果違反誓言,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是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題中應有之義。據此,本解釋(草案)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所規定的宣誓,是該條所列公職人員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香港特別行政區作出的法律承諾,具有法律約束力。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宣誓人作虛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行為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資料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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