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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銀擬推在岸遠期人幣 助港參加行代客以「較抵」滙價交易

1 : GS(14)@2015-09-22 02:15:50

【本報訊】人行「8.11」滙改後,當局一方面力挺人民幣滙率維穩,打擊非法套利,另邊廂亦加快打通跨境市場結售滙業務,冀收窄兩地差價。消息說,因應上月中人行公佈,拓寬境外清算行及參加行,涉足內地市場進行人幣購售業務範圍及交易品種,本港清算行中銀香港(2388),計劃為本地人幣參加行,提供以在岸價(CNY)於內地買賣人幣遠期合約的新業務。記者:劉美儀


中銀將於下周二(29日)在銀公旗下人幣工作小組上首次討論。若有關在岸遠期合約能推出,意味本港人幣參加行,可代表企業客戶,經跨境貿易項下渠道,透過中銀清算平台,踏入在岸市場買賣人幣遠期合約,並以內地「較抵」(以沽人幣買美元的一方計)的遠期滙價交割,鎖死遠期滙兌風險。




收窄在岸與離岸差價

銀行界認為,此舉有利穩定人幣長遠滙率走勢,並收窄在岸及離岸兩地滙率差價;即使計入人行要求銀行代客進行遠期售滙(沽遠期人幣合約)時,需繳納20%準備金率的成本,仍較離岸市場敍造遠期人幣化算。中銀發言人接受查詢時回應,對於人行拓寬人幣購售業務範圍,清算行正研究如何貫徹落實政策安排,並會與金管局保持溝通,如有任何進一步消息,將盡快通知參加行。人行上海總部於8月18日,發出《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拓寬人幣購售滙業務範圍的通知》,境內代理行、境外清算行與境外參加行,日後可進行的跨境人幣購售業務適用範圍,由原來只限貨物貿易,擴大至服務貿易及直接投資項目,交易品種則由原來只限即期合約,放寬至遠期及掉期交易。



料有半年或以上年期

消息說,清算行已就即期交易的新業務範圍(服務貿易及直接投資),於9月1日通知參加行,但遠期合約等新交易品種,執行繁複,尚需與人行、金管局等監管機構洽商細節,並透過銀公平台與業界討論;初步估計,目前最常用的遠期合約為期6個月,亦有個別貿易單據,信用狀長達1年,故中銀提供的人幣在岸價遠期合約,料包括6個月或以上年期。人行於本月初下達文件,金融機構代客進行遠期售滙需繳納20%準備金率。銀行界估計,準備金率亦會適用於日後境外銀行,但即使包括準備金率計,敍造在岸遠期合約,仍較離岸遠期價「慳多啲」。以上周五收市價計算,1年在岸遠期價,為每美元兌6.4843人幣(較即期有1,200點子溢價),離岸價則報6.5710(溢價為1,800點子),離岸較在岸價偏弱1.3%。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50921/1930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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