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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螞蝗式”P2P平臺“吸血”保險業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3/4586606.html

“螞蝗式”P2P平臺“吸血”保險業

一財網 王瑩 2015-03-16 23:35:00

如今已有P2P平臺已經將手伸向保險業,不但招募了大量原屬個險渠道的保險從業人員,而且還用各種手段對原本處於正常期的保單“做手腳”,對投保人造成了相當大的損失。

如果說P2P分流了居民的理財資金,與保險之間尚且屬於不同類型產品競爭的話,那麽,少數P2P平臺則直接成了吸走保險業“鮮血”的螞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多方調查了解到,如今有P2P平臺將手伸向保險業,不但招募大量原屬個險渠道的保險從業人員,而且還用各種手段對原本處於正常期的保單“做手腳”,給投保人造成相當大的損失。

保險資金流失

P2P網貸行業的欺騙手段並不陌生,但是如今手法卻越來越多,看似簡單粗暴的詐騙方式,由於深入行業,對整個金融體系的影響愈發強烈。

“我們現在已經知道並內部調查過的平臺就有4、5家,從工商局拉取的直接從我們保險公司賬目流出,轉而流入P2P平臺的資金,有些平臺已經超過億元。”李飛(化名)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李飛目前在一家大型壽險公司從事管理崗位,據他說,每家保險公司資金流失的情況不一,“我們對這些P2P平臺進行過實地調查,業務人員的‘話術’顯然是經過反複培訓,迷惑性極強。”

面對如此體量的資金流失,不禁要問,這些P2P平臺是怎麽辦到的?“他們甚至直接冒充保險公司的售後人員,或掛著保險公司的牌子運營公司。”任職於上海另一家大型保險公司的高毅(化名)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

P2P平臺吸引保險資金的手段多樣,方式之一,網貸平臺的業務員冒充保險公司售後服務人員,“為您的保單升級,請提供保單、身份證和銀行卡,將資金轉入某某賬戶。”類似這樣的“借口”是比較“主流”的欺騙手段。

方式之二,以高息為誘餌,勸說客戶保單質押,將質押貸款作為投資款直接投入P2P平臺。

方式之三,當保險公司某款理財產品銷售火爆,P2P平臺業務人員便會冒充保險公司的產品部或理財部人員,號稱目前公司開發了“收益補償產品”,開出18%,甚至2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由於儲蓄型保險產品還承擔一定保險責任,收益率在4%~5%,如此高收益,難免動心。

方式之四,致電用戶號稱保險公司“禮品部”,以贈送禮品的名義將用戶吸引至平臺實體店進而通過多種方式遊說客戶資金轉移。

高毅表示,對受騙客戶群體分析後發現,多數受騙者為六七十歲的老年人。為獲得客戶的信任,平臺還會進行自我包裝,購買獎項、搜集保險公司負面新聞報道、聲稱公司開設分公司等手段。

保險從業人員流失

P2P蓬勃發展的同時,保險從業人員數量卻出現下降,不少成熟的保險業務員流向了各類P2P平臺。“在上述資金轉移的多種手段中,更多利用的是用戶對他所熟悉的保險業務員‘信任’的心理,這類保險從業人員成為P2P平臺哄搶的對象。”高毅對本報記者稱。

本報記者了解到,所謂業務員的“資源”分為兩類,一類是經手的真實客戶,經過遊說退保後,資金轉移至P2P平臺,作為客戶的投資款。另一類是業務員在保險公司工作期間已經涉嫌違規操作,如代簽保單,轉行後,業務員直接告訴相應客戶,保單實則無效,盡快退保。“保險代簽,需要保險公司全額賠償,對於保險公司來說損失慘重。”某保險公司業務員表示。

無利不起早。保險業資金和人員的“批量轉移”中,金錢的誘惑不可不提。“保險行業整體收入低、開展業務難度大等原因,促使了這部分保險從業人員投向P2P懷抱。”李飛稱。

目前,保險從業人員主要分為代理制和合同制。“代理制員工沒有底薪,收入全靠提成。”某資深保險人士表示,在保險業務難以開展的情況下,這類群體的月工資維持在2000~3000元的水平線上,而學歷在大專以上的合同制員工情況略好,底薪為1800~3000元,加上提成薪水在6000元左右。

“轉到P2P平臺,在還未開展業務的情況下,就能開出4000元的底薪,高於保險公司的全額薪水。”李飛稱,一旦擁有資源,薪水還將無“上限”,月收入達到六位數都有可能,“保險公司想留住銷售隊伍難度不小。”

“有苦說不出”

在P2P網貸行業監管靴子遲遲沒有落地的情況下,面對這樣的現實,一位資深保險從業人員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能夠做的更多是“等”,一方面等監管規則落地,另一方面等行業雷區連續爆發,進而獲得主動權。

高毅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他們已經采取部分取證措施並向相關機構報案處理,但是得到的回複卻是,公安機關和經偵部門以公司仍在正常運營,並未發生跑路及資金鏈斷裂問題為由,沒有采取更多措施;工商局在對公司實際運營業務超出註冊信息所標註的經營服務範圍的行為進行核查後,予以5萬元的罰款,而這對於資金以“萬”為單位入賬的P2P平臺來說,無關痛癢。

在報案的過程中,“舉證”成為擺在保險公司面前的難題。人證方面,大批P2P平臺投資人,害怕平臺問題曝光後發生擠兌,投資款血本無歸而不願意“站出來指證”。

在物證方面,報案需要提供保險公司分配給業務員的簽售記錄。“保險公司將該信息委派給某業務員,但他通過非公司安排的運營方式獲利。”高毅表示,這樣的材料難以獲取,加之現在平臺業務員在開展P2P業務時使用的並非真名,導致取證難度進一步加大。

更讓高毅、李飛頭疼的事情是,不少被騙上當的投資人,至始至終認為自己是在“保險公司員工”的推薦下買了“保險產品”,一旦這些平臺有個“風吹草動”,他們就會把責任歸咎在保險公司身上,保險公司也是“有苦說不出”。

編輯:林潔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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