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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DTP到MTM,藥店處方藥銷售探索一直在路上……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6/0624/156880.shtml

從DTP到MTM,藥店處方藥銷售探索一直在路上……
中國藥店中國藥店

從DTP到MTM,藥店處方藥銷售探索一直在路上……

不管是不是風口,春天有沒有來,零售藥店要充分利用處方藥品牌企業在產品、專業、醫生等方面的資源,圍繞“以患者為中心”,打造系統化的處方藥零售模式。

文|徐國

MTM(Medication Therapy Management)即藥物治療管理,是目前天津瑞澄大藥房正與輝瑞公司合作開展的一個項目。輝瑞公司提供MTM平臺,瑞澄選取一家最大的門店開設慢病管理專區,旨在通過藥學技術人員對患者提供用藥教育、咨詢、指導等一系列持續性的專業服務,使藥物治療效果最大化。

數據反映的階段性成果甚為喜人:以心腦血管品類為例,產生30多萬元心腦血管藥品銷量的顧客,帶來了90多萬元的其他商品消費。關聯購買正來自於系統性的用藥幹預,提升了顧客的用藥依從度、增強了顧客粘性。

瑞澄大藥房的MTM模式是當前藥店慢病管理的樣本之一。慢病管理日益成為零售藥店的一股洪流,無論實體藥店還是線上電商,都致力於顧客深度價值的挖掘,通過客類管理、品類管理、專業服務等系統化手段,提升顧客的用藥依從度。

目前慢病管理有與另一股洪流——DTP模式趨同的走勢,即:在產品、價格、專業等方面尋求更多的上遊資源,不再單打獨鬥。越來越多的上遊廠商,尤其是像輝瑞這樣的處方藥廠商,也積極主動地尋求與零售端對接,探索處方藥零售的新型模式。藥店的處方藥銷售,似乎正迎來一片大好局面。現實真是這樣麽?

風口的邏輯

利好處方藥零售的聲音不絕於耳政策層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6年重點工作任務》提出,今年將采取多種形式推進醫藥分開,禁止醫院限制處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上遊層面,招投標政策改革讓制藥企業壓力山大,如步長制藥在浙江寧波經歷了多年來唯一一次全部廢標,傳統以醫院為主渠道的處方藥企業亟需開拓新的銷售渠道;醫院層面,城市公立醫院嚴控藥占比,2017年試點醫院的總體指標被降至30%;病患層面,愈演愈烈的醫患矛盾亟待緩解,患者期待更深層次的醫學及藥學服務……

大環境的變化,使得有利因素不斷向零售藥店集中,處方藥成為藥店新“風口”的呼聲日漸高漲,許多業內人士為之歡欣鼓舞,包括老百姓大藥房這樣的上市公司,也在2016年重點布局處方藥:提升處方藥的品類占比,主導全國各省公司新特藥、慢病重癥用藥、醫院臨床藥品的渠道開發、引進、新特藥(DTP專業藥房)門店建設等工作。

但在現實層面,利好消息還沒有兌換為現實場景,處方藥在出走醫院的路上再度被醫院“截和”,院內自費藥房人滿為患,DTP藥房是華潤(醫保全新)、上藥(眾協藥店)等商業大佬的天下,零售藥店並沒有得到什麽好處。

哪里出了問題?

處方和處方藥流出醫院,即“處方院外化”的起源是DTP模式,最早是阿斯利康、諾華等腫瘤藥品生產企業向院外拓展渠道;當品類延伸到更多處方藥產品後,演變成了“泛DTP模式”。這種基於“醫生—患者—藥店”的處方院外化渠道模式,其核心不是單純為了更換藥店渠道,而是制藥企業希望打破“醫生”的中心地位,圍繞“患者”為核心開展健康管理服務,在企業與患者之間建立更密切的聯系。以此為前提,制藥企業才會關心下一個問題——誰是最好的渠道。

行業資深專家、青島宜從容醫療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張小平一語道破:“對藥企來說,最好的渠道首選是院內自費藥房、院內三產商超器械商店,其次才是院外DTP專門藥店。”張小平說,“現在的處方流出,最後還是流到醫院自己開的藥房。院內托管的DTP藥房已經開始瘋狂的連鎖化擴張,他們不和零售圈的人玩,社會藥房沒有醫院關系根本進不了這個市場。”

藥店唱主角的“店—患—醫”模型

針對當前的處方藥銷售變局,張小平認為主要存在兩種與零售藥店相關的模型:一種是“醫—患—店”模型,即處方院外化模式,是DTP及其延伸的處方院外化的基本模型,醫生/醫院仍占據了主導位置,因此政策放開後,處方藥從醫院流出,會優先流到院內藥房及醫院周邊藥店。

另一種是“店—患—醫”模型,即處方藥零售模式,是以零售藥店的會員服務為核心的慢病管理模型,醫生作為藥店邀請、共同服務會員的重要成員。對於社會零售藥店來說,更加市場化的處方藥零售模式,才是其需要重點研究發掘的價值窪地,當前藥店盛行的慢病管理,也應當放置在這個框架中進行模式設計。也就是說,零售藥店要充分利用處方藥品牌企業在產品、專業、醫生等方面的資源,雙方圍繞“以患者為中心”的共識,打造系統化的處方藥零售模式。

實際上對制藥企業來說,兩種模式的投入方式是不一樣的:處方院外化模式中,醫院和醫生是主導,工業大部分的資源要用於學術推廣,因此留下的毛利空間往往不會超過15%;處方藥零售模式中,反而會給藥店更高的毛利空間,並將一部分資源用於銷售拉動、專業培訓、患者教育等。

所以,兩種模式可以是不同的投入角度、不同的產品形態、不同的目標顧客、不同的功能主張。如傳統醫院渠道強者步長制藥,近年大舉進入零售渠道,除了梳理產品線、進行多維分類並單獨制定營銷策略外,還為藥店輸送醫療專家進行患者教育、分享臨床用藥案例,建立了藥店、會員和醫生的互動溝通平臺,患者可通過平臺向醫生咨詢後續健康問題,藥師可通過平臺為顧客提供用藥指導、提高其用藥依從度。這亦是一種典型的處方藥零售模式。

在這種模型中,零售藥店能做到什麽程度,歸根結底還要看自身的專業服務能力和售後服務能力,這是其能夠勝出院內藥房的關鍵。院內藥房患者眾多,服務能力就會退化,包括對患者的服務和對上遊工業的服務;而社會藥房的競爭意識、服務意識很強,這是其優勢所在——服務占優就會資源占優,資源占優就會價格占優。對於藥店來說,眼下做的事情就是圍繞現有業務做布局,保證新業務能養活自己,然後等風來。

電商放大處方藥價值

等風來的不止實體藥店,還有醫藥電商。雖然處方藥網售政策遲遲未放開,但線上渠道在處方藥領域有獨特的優勢。“大部分處方藥顧客都會上網搜索,尤其是慢病患者,所以尋醫問藥類的網站很火。”德開大藥房CEO夏語表示,目前處方藥生產企業雖然沒有重點支持醫藥電商,但也都進行了接觸。

目前醫藥電商的處方藥營銷大致有三種模式:一是CPC模式即關鍵詞營銷,醫藥電商企業以搜索引擎、天貓直通車等為主要導流平臺,按點擊付費,獲取精準流量,抓取想要的顧客;抓取後留下顧客聯系方式,與線下藥店合作,客服跟進確定顧客的需求和處方,驗方審方後送達藥品。這種模式的障礙在於處方來源,目前烏鎮互聯網醫院與藥店終端的合作將有助於解決處方來源問題。二是CPS模式,按效果付費,例如天貓醫藥館。但由於處方藥的交易只能在線下完成,交易結果無法跟蹤,也就難以準確核算實際交易額。三是整合營銷模式,綜合多種營銷工具和手段。

“雖然慢病患者喜歡上網搜索,但搜索後的買藥行為受限於醫保、便利性等因素,每個限制都會砍掉很多顧客,漏鬥後剩下的很少。”夏語說,“限制多、市場小,但好在玩家少。”

夏語表示,相比較實體藥店,醫藥電商獲客的難度更大、可操作的面更窄,但優勢也同樣突出:隨訪能力強;藥師集中、服務資源集中,可以提供集中化的藥學服務;不涉及實體門店間的利益沖突等。

“對處方藥企業來說,其實醫藥電商是更好的合作對象,電商會放大處方藥的價值,顧客的依從度更高。”夏語信心滿滿。2016年德開大藥房將進行戰略調整,把30個城市的50余家醫院周邊店改造為藥械店,發展DTP模式和慢病管理。

工商合作的新焦點

過去許多處方藥品牌企業認為,藥品經醫院處方後,零售端能有自然溢出效應,但實踐證明,零售渠道若沒有團隊跟進、缺乏長期戰略鋪墊,是會萎縮的。近年,隨著國家醫改政策的變化以及對零售市場潛力的發現——零售藥店開始承載更多的患者服務、慢病管理等功能,一些傳統以醫院銷售為主的處方藥公司,將一部分處方藥銷售轉移到了零售渠道,包括阿斯利康、賽諾菲、默沙東等外資藥企,都在近年成立了專門的零售隊伍。

“處方藥在零售渠道的銷售問題,認識上已經解決了,下一步就是思路和行動。假以時日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和行業形勢的變化,尤其是近幾年零售行業主流企業的聯合,形勢會更好。”步長集團營銷副總裁薛人暉說,“今年做零售工作明顯比以前輕松很多,因為整個零售行業對處方藥的認識發生了轉變,作為品牌工業一定要看到這點。”

零售藥店卻對處方藥企業又愛又恨,這些品牌產品帶來了客流,也帶來了負毛利,尤其是外資品牌藥,毛利空間十分有限。“處方藥制勝的關鍵是上遊資源。資源有限,要想法設法去掠奪,去建立關系、搞好關系、發展關系,血與肉的關系。雖然經常恨得牙癢癢,但留得客流在,不怕不賺錢。“吉林延邊正道醫藥連鎖總經理張宏的這番話很是生動形象,準確描述了許多零售藥店經營者當前的心態。

為了改善零售藥店的毛利狀況,處方藥企業也表現出了誠意,例如阿斯利康專門推出了針對零售渠道的大規格產品,一方面延長合理的治療周期,一方面改善零售的毛利水準,包括一些新產品會在醫院推廣,但實際銷售則會發生在藥店。

國內處方藥企業亦如是。齊魯制藥是一家以腫瘤、精神神經系統、心腦血管等臨床處方藥為主導的企業,5年前藥店渠道還沒有它的聲音,近些年則頻現於各種藥店活動和論壇。齊魯制藥篩選了適合零售渠道的產品,和主流連鎖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並於去年進行了大幅調整,加強了商務板塊,以幫助零售藥店解決更多的處方來源問題。

“過去處方藥品牌企業被打壓、競價、負毛利,未來即使達不到黃金單品合作,也一定要變成戰略合作品種。”薛人暉篤定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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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方藥零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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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農藥變成處方藥 碭山如何管好“保命”梨

在安徽碭山有一種梨,這種梨落在地上就碎了,俗稱“酥梨”。安徽碭山縣委書記王廣敏稱這個梨是碭山人的命脈,一旦它“碎”了,將會直接影響100萬的碭山人的生計。

碭山百萬人所賴以生存的便是曾經流淌過700年的黃河故道上連片果園,黃河史上最後一次改道帶來了泛濫的災難,也留下了從上遊攜帶來的豐富營養肥沃的土壤,給這片土地上造就了100萬畝的果園。

“碭山的梨,是碭山人的命脈,其中一個出現問題,將會影響著所有碭山人的命,所以我必須保住碭山梨的命。”安徽省碭山縣委書記王廣敏在接受《第一財經》采訪時表示。

而王廣敏的這種擔心也不無道理。在梨林里正在忙活的一對翁嫗表示:“全家有8畝地,都是種植了梨樹,沒有其他農作物,只靠賣了梨去換米面。如果梨樹沒有收成,就是顆粒無收了。”

如何保住梨的命,就是保住了碭山的人命,這是王廣敏目前必須要做的事情。

把農藥變成處方藥

水果,作為農產品,最怕的便是農藥殘留。沒有農藥,這100萬的連片果園或許將顆粒無收,用了農藥,可能會遺留有農藥,檢驗檢測不會給它們留條活路。

“我只能把農藥做成處方藥來管理,從源頭上控制,違禁農藥進不了碭山縣,如果管不好農藥,將我們的死穴。”王廣敏在接受采訪時表示。

把農藥做成處方藥?處方藥對於人類來講,是一個非常熟悉的字眼,那是醫院的醫生所開出的藥方,而農藥的處方,誰來當這個醫生?

按照《碭山縣農資市場準入管理暫行辦法》(碭政辦【2012】2號)的規定,實行嚴格的農資產品備案制度,確保農資產品“來路清楚、成份明確、標簽規範、質量可追溯”。

“每個農戶都有一張卡,通過這張卡才能購買農藥。在不同的時間段,我們都有專家進行指導,什麽時間用什麽藥?怎麽聯合用藥?會給大家一個科學的建議,農戶可以根據技術專家的建議進行購買和使用農藥,包括量的大小。而且,農戶隨時可以直接聯系我們的技術專家,也可以直接去找派駐在各村的農機人員。”碭山縣農委副主任郭遵守表示。

郭遵守拿出一張IC卡,這就是每戶一張的購買農藥的卡。通過這張卡,可以看到農戶在一年內的農藥使用情況。

“目前都是使用植物源性藥品,減少農藥的使用量,同時配備物理方法處理害蟲,比如這種粘飛蟲的黃貼,每棵果樹都上都掛著的黃色粘貼。”郭遵守表示。

在碭山的這個農資市場管理系統內,實現了農資經營企業管理、農資投入品追溯為主要出發點,通過對農資經營單位的備案與審核,對農業投入品的備案告知與審核,建立了農資進銷貨臺賬,農資出入庫電子臺賬,施行了農資市場準入制度,實現農業投入品流通全過程的可追溯。系統采用一維碼及二維碼相結合的標識技術,為每一規格品種農業投入品進行編碼,使其具有防偽和追溯的作用;通過與追溯碼打印機的接口開發,系統自動向打印機發送指令,並能通過系統進行打印控制;系統具備掃碼電子交易功能,現場配送APP功能。

“縣級農資批發商提交新品種農資信息到縣農資辦備案,只有監管端進行成功審批後,批發商才能做進貨入庫處理並為每瓶農藥個農資商品打印賦予唯一追溯碼;如果監管端發現新品農資信息錄入不真實準確或弄虛作假,則認定不合格,退回批發商端口,由批發商認真核對後,再次提出申請。”郭遵守表示。

管了農藥的入口和出口,也同時從購買者身份上進行管理。據郭遵守介紹,碭山縣施行實名制購買制度,嚴格經銷資格身份識別驗證。對農資購買人身份信息進行自動識讀並記錄購買用途,農資唯一追溯條碼記錄產品準入、經銷全過程信息,實現農資定點經營、實名銷售、可溯管理。

“在回收環節,我們增加了購買下一瓶農藥時,必須把上一瓶農藥的空瓶帶來,進行集中處理,否則會對土壤和水源帶來汙染。而且空瓶也可以買一點錢,重要的是我們要控制住空瓶對環境的汙染。”郭遵守表示。

在銷售農藥的大廳墻上,張貼著一張《農藥廢棄物包裝回收與處置制度》,上面明確了各種規格回收的價格。

把農藥關握在自己手上,是王廣敏保護他的“命脈”四大工程中的一個。其次還有一個很關鍵的工程就是他打造的數字果園。

目前全縣專業化防治組織(包括已註冊的)數目近225個,全縣從業人員數量4880人,其中持證上崗人數800多人、擁有大中型施藥機械3000多臺,背負式機動噴霧器(臺)200臺、機手1000多人。

2016年示範區綠色防控技術到位率達到95%,綜合防控效果90%以上,減少化學農藥使用量38.9%,危害損失率控制在3%以內,與自防區相比優質果率提高10%,果園生態環境得到改善,天敵種群數量明顯增多。單位面積經濟效益較自防區提高55.77%。

梨的前生今世

“通過數字化,讓每個購買碭山梨的人都能了解到這個梨的前生今世,以及它全過程的使用農藥的情況。”王廣敏對本報表示。

你買到的碭山酥梨是不是原產地經過認證的?哪個合作社生產?這枚梨子生長期都施了什麽肥?用了哪些藥?用“數字果園客戶端”掃一掃水果上的二維碼,這枚水果的“前世今生”立刻呈現在你眼前。

“每一顆水果都有一張‘身份證’,上面記錄產自哪塊果園、哪棵果樹、果樹的品種、編號及責任人信息。每次松土、施肥、修剪、套袋、采摘,負責管理果樹的果農都有詳細的記錄。每個水果都做到可追溯,完全達到國外一流的食品安全標準。”王廣敏表示。

在數字果園里,記者看到每個梨樹上都一個二維碼,通過這個二維碼,可以看到這棵的年齡以及全過程生活信息。

“這些樹也可以通過網絡進行認領,在手機屏幕上參觀果園,了解管理過程,還能在秋季親手摘下自己梨樹上的梨。”安徽躍訊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數字果園項目建設負責人姜躍對本報表示。

這就是去年以來,碭山縣努力打造集“酥梨樹網上認領、農業技術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果園遠程監控管理、農業電子商務、休閑觀光農業”於一體的“數字果園”工程。提出以省級物聯網示範縣創建為契機,把“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和互聯網”註入水果產業。

“數字果園不僅僅是可以認領果樹,重要的是可以通過視頻為果農提供技術服務。”姜躍表示。

這項服務對於碭山縣三聯果蔬農業合作社負責人劉超來說是一件極為幸運的事情。劉超自己的幾棵200多年的老梨樹花芽偏少,樹勢弱,這讓劉超剛很是擔心,這些老梨樹不僅是他的“搖錢樹”,也是市里認定的古樹名木。劉超剛通過“數字果園”客戶端聯系上了縣農委的土肥專家邵磊。邵磊通過果園的攝像頭和傳感器采集的數據,很快找到了癥結所在,經過互動,十幾分鐘時間,老梨樹的問題就得到了解決。

“果樹有了專家‘私人醫生’。過去果農種果樹全憑個人經驗,靠感覺總會有疏漏,有時會因判斷失誤而受到損失。現在好了,只要果農通過‘數字果園客戶端’,就可以直接聯系果樹專家,對自家果樹進行‘遠程專家會診’,果樹問題迎刃而解。專家可以在千里之外通過傳感器、攝像頭,了解土壤墑情、氣溫條件、濕度條件,甚至可以看到樹葉上的病蟲害。”姜躍表示。

姜躍表示,同時“數字果園客戶端”則直觀為客商呈現水果產品信息,省去中間環節,實現農超、農商對接,把碭山的優質水果直接“快遞”到消費者的餐桌上。互聯網銷售範圍廣、渠道多,非傳統銷售方式可比擬。碭山縣的果樹種植從‘靠天吃飯’變成了現代化、科技化生產,通過“數字果園”工程,借力“互聯網+”,廣泛應用農業物聯技術,在果園監測、生產管理、庫存管理、電子商務等方面,推進“數字果園”管理系統建設,實現水果從生產到銷售的全程數字化、精細化、智能化。隨著“互聯網+”概念不斷深入人心,“碭山縣數字果園客戶端”開通了電子商務模塊,引領果農在網上銷售水果,有效解決了水果流通渠道的“痛點”。

輸出去

百里黃河故道孕育了百萬畝連片果園,年產各類水果30億斤,堪稱世界之最。30億斤的水果,關系每個老百姓的生存之本,把它們都銷出去,也是王廣敏的大事。

“水果是碭山縣最大的資源,也是全縣未來發展的最大本錢和依托,堅持做大做強做優果蔬加工首位產業,推進傳統產業升級改造,是持續激發碭山經濟發展的‘動力源泉’。近年來,我們強力推進招商引資,積極承接產業轉移,海升、匯源、熙可、科技等全國十大果蔬加工企業半數以上落戶碭山,年加工能力達120萬噸,位居全國前列,初步形成了以果蔬加工為紐帶的產業發展集群。”王廣敏表示。

2016年6月,世界第二大果酒生產企業南非酒業龍頭迪斯特集團投資約5.5億元果酒生產項目在碭山簽約成功,並將亞太地區果酒研發產業基地設在碭山,該項目的引進將極大地促進果蔬加工首位產業的提檔升級。在“十三五”期間,把碭山縣打造亞太及周邊地區知名的果蔬生產加工基地,形成年銷售收入超500億元產業集聚發展基地,是王廣敏的夢。

“原來我們的工程在浙江,但是把碭山的梨、黃桃運到浙江,一邊是運費高,一邊是水果有30-50%的壞掉了,這都增加了成本,所以在2003年,我們搬到了這里。” 宿州科技食品有限公司副總張妙德對第一財經表示。

一邊是引入加工企業,另外一部分是通過互聯網銷出去。作為國家的扶貧項目,碭山縣成立了電子商務產業園,形成“產業園+電商企業+農產品+貧困戶”電商扶貧模式。

“以前碭山酥梨、黃桃是墻內開花墻外香,多以出口為主;現在,電商發展起來,碭山水果也有了出口轉內銷的勢頭,去年80%的碭山水果銷往全國各地,出口量只占20%。”碭山縣委宣傳部的李艷龍介紹說。

截至2016年3月底,全縣共建設電商平臺21個,開展培訓90余場,培訓17000多人次,開設網店、微店10000多家。如今,網上訂單不斷,不僅大量年輕人紛紛返鄉就業創業,當地的傳統果農們也不斷擴大果樹種植規模,調整種植結構。“在農村三產融合的背景下,電商作為紐帶和平臺,將構築起一條連接電商龍頭企業、網商經紀人、果樹種養大戶和專業合作社的完整產業鏈,找到了精準扶貧新路子,其帶來的電商招商、電商扶貧等多重效應也將逐步顯現。”電子商務產業園的負責人繩惠展表示。

目前通過電子商務的銷售業績已經達到了18億,10億的加工產品,8億的鮮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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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檢方很忙,又開始調查總統親信代開處方藥案

“親信門”案即將進入獨立檢查官調查階段,而總統親信代開處方藥案已經開始調查。

據韓聯社22日消息,韓國檢方親信門調查本部當天表示,已經開始調查韓國保健福祉部檢舉綠十字IMED醫院院長金相萬(音)向崔順實姐妹開具總統用處方藥的案件。

保健福祉部指控,金相萬偽造病歷,未經診察開具處方,違反醫療法。

據保健福祉部調查,親信門主角崔順實和她的姐姐崔順得的2011-2014年病歷顯示,樸槿惠曾多次以兩人名義接受診察和藥物註射,總統府的護士也曾在采取樸槿惠血液標本後以崔順實名義檢查。

金相萬已於前日表明辭去院長職務的意向。

樸槿惠今將批準獨立檢察親信門法案

韓青瓦臺有關人士22日表示,樸槿惠今天將批準國務會議審議通過的《任命獨立檢察官調查樸槿惠政府親信弄權幹政案的法案》(以下簡稱《獨檢法》)公布案。

該人士表示,在法務部長官及國務總理共同簽署後,樸槿惠今日將對《獨檢法》予以批準。經樸批準後,法案有望於23日通過政府公報公開並正式生效。

11月22日,國務會議審議通過《任命獨立檢察官調查樸槿惠政府親信弄權幹政案的法案》公布案。(韓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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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

近日,記者就鴻茅藥酒有關監管情況,采訪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

一、很多人認為鴻茅藥酒是保健食品,並不清楚它是一種藥品,請您介紹一下鴻茅藥酒的註冊審批情況。

鴻茅藥酒為獨家品種,現批件持有人為“內蒙古鴻茅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由原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於1992年10月16日批準註冊,原批準文號為“內衛藥準字(86)I-20-1355號”。2002年,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統一換發批準文號,該品種批準文號換發為“國藥準字Z15020795”。後經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兩次再註冊,現批準文號有效期至2020年3月18日。

鴻茅藥酒藥品標準收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藥品標準《中藥成方制劑》第十四冊,處方含有67味藥味,規格為每瓶裝250ml和500ml,功能主治為:祛風除濕,補氣通絡,舒筋活血,健脾溫腎。用於風寒濕痹,筋骨疼痛,脾胃虛寒,腎虧腰酸以及婦女氣虛血虧。

二、鴻茅藥酒是如何成為非處方藥的?

我國於1999年發布《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並按照該辦法開展非處方藥的目錄遴選與轉換。2004年以前公布的非處方藥,是由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專家分批從已上市的標準中遴選產生;2004年之後公布的非處方藥,是按照《關於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的通知》,由企業對已上市品種提出轉換申請,經對企業申報資料進行評價後確定轉換為非處方藥。

2003年11月25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公布第六批非處方藥藥品目錄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3〕323號),公布鴻茅藥酒為甲類非處方藥。

三、“是藥三分毒”,鴻茅藥酒作為非處方藥,使用中需要註意什麽?監測到哪些不良反應?

非處方藥本身也是藥品,因而具有藥品的屬性,風險與獲益並存,有些非處方藥在少數人身上也可能引起嚴重的不良反應。所以,非處方藥也要嚴格按照藥品說明書的規定使用,不能隨便增加劑量或用藥次數,不能擅自延長用藥療程,更不能擅自改變用藥方法或用藥途徑。如在用藥過程中出現不良反應,應及時停藥,嚴重者應及時去醫院就診。

2004年至2017年底,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中,共檢索到鴻茅藥酒不良反應報告137例,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頭暈、瘙癢、皮疹、嘔吐、腹痛等。

四、針對公眾的質疑和擔心,國家藥監局采取什麽措施?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嚴格藥品廣告審批,加大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一是責成企業對近五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原因及問題對社會作出解釋;對社會關註的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況作出解釋;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匯總近五年來不良反應發生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同時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提交報告。二是嚴格按照說明書(功能主治)中規定的文字表述審批藥品廣告,不得超出說明書(功能主治)的文字內容,不得誤導消費者。三是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持續加大對該企業日常檢查和飛行檢查力度,督促企業落實藥品安全主體責任。如發現違反藥品相關法律法規的問題,將依法嚴肅處理,直至吊銷藥品批準文號。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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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錯藥就得停!鴻茅藥酒迷思與非處方藥的廣告特權

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針對“鴻茅藥酒”事件相繼發聲後,遭便衣警察跨省抓捕並被拘三個月的廣東醫生譚秦東,終於在4月17日走出了看守所。

4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於“譚秦東損害鴻茅藥酒商品聲譽案”的情況通報。通報稱,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指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聽取案件承辦人的匯報,查閱了案卷材料。經研究認為,目前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令涼城縣人民檢察院: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並變更強制措施。

去年底,譚秦東在網上發了一篇帖子,稱“鴻茅藥酒”是酒劑類中藥,成分中含有多種毒性中藥材,並在標題上指鴻茅藥酒是“毒藥”。很快,制藥廠內蒙古鴻茅國藥股份有限公司到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公安局報案,引發了跨省抓捕風波。

如今風波暫平,但是鴻茅藥酒讓中國人知道了一個事實,有一種“酒”不是酒,而是“藥”。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稱“國家藥監局”)在4月16日就此作出表態。國家藥監局新聞發言人表示,2003年11月25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公布第六批非處方藥藥品目錄的通知》,公布鴻茅藥酒為甲類非處方藥。

“是藥三分毒,無論是中藥和化學藥品,都是階段性服用,而不是長期服用。而且非處方藥也存在不良反應。”一位中藥類專家對第一財經表示。

廣告,非處方藥常勝武器

由於非處方藥不需要憑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消費者可以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在缺少醫學專業人員的指導和監護下,存在不合理使用的風險,尤其是在廣泛、頻繁、長期使用的條件下。喊出“每天喝兩口”的鴻茅藥酒,是否會給身體帶來風險?

在莎普愛思滴眼液廣告誇大宣傳之後,鴻茅藥酒繼續登場,這些都反映了中國在非處方藥廣告監管層面存在的問題。

第一財經查詢到內蒙古自治區藥監局(下稱“內蒙古藥監局”)為鴻茅藥酒審批過1192個廣告批件。在內蒙古藥監局審批過的【蒙藥廣審(視)第2017120232號】鴻茅藥酒廣告中,廣告內容呈現了非藥品宣傳詞,更超出藥品說明書:“鴻茅藥酒、每天兩口”、“中老年健康需要每天呵護”、“270余年養生上品”、“逢節氣註意養生”等廣告用語,這些都被內蒙古藥監局審批過關。

“‘養生’之類的詞不能用在藥品上的。鴻茅藥酒是藥,不是保健品也不是食品。雖然它的成分有很多味藥材都有毒,但這並不違背中藥理論,因為中藥理論原本就是以藥之偏糾身體之偏。例如,附子有毒,在炮制過程中會有減毒增效的功能。鴻茅藥酒是否有毒,仍需要科學數據來支撐,但它是‘藥’的這一性質必須明確,不能像保健品或者食品那樣進行廣告宣傳。”上述專家表示。

但是本應避免的字眼,卻充斥在鴻茅藥酒的很多廣告詞中。有媒體通過研究近十年的公告文件做過不完全統計,結果顯示,鴻茅藥酒廣告曾被江蘇、遼寧、山西、湖北等25個省市級食藥監部門通報違法,違法次數達2630次,被暫停銷售數十次。

但是內蒙古藥監局卻在專家評估後聲稱,這些廣告是合法的。

2018年3月8日,內蒙古藥監局發布信息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鴻茅藥酒廣告審評論證會並對有關情況進行核實。2017年12月22日,自治區局召開了鴻茅藥酒廣告審評論證會,對已審批的鴻茅藥酒廣告進行審評、論證。會上,組織法律界、醫藥界、廣告界等專家對鴻茅藥酒廣告的合法、合規性進行了評審、論證。結論為:鴻茅藥酒廣告符合《廣告法》《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的有關規定。

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聯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2007年3月13日發布了《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其中明確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是藥品廣告審查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藥品廣告的審查工作。”

事實上,中國的《廣告法》經修訂後的如下:藥品廣告的內容不得與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書不一致,並應當顯著標明禁忌、不良反應。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廣告僅供醫學藥學專業人士閱讀”,非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但是這些規定,在內蒙古藥監局審批過程中,如同虛設。

“我國媒體廣告中,充斥大量藥品廣告,是非常不正常的,也說明藥品市場太不規範,公眾素養需提高。”一位藥品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藥品廣告宣傳標準,由原工商局發布,是判斷依據。非處方藥能否做廣告,國際上沒有統一做法。但即使允許做廣告的國家,也是審查、處罰、媒體限定非常嚴格。

緣何鴻茅藥酒屢次突破監管紅線,且不顧其藥品的本質屬性,讓消費者“每天兩口”?

這緣於非處方藥定義本身。

非處方藥也是藥,指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不需要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消費者可以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因此,非處方藥又稱為櫃臺發售藥品(Over the counter drug),簡稱OTC。

眾所周知,處方藥由醫生開出,而非處方藥可以自行購買。作為直接面向大眾的藥品,誰的傳播力度大,誰的市場銷量也就大。於是乎,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的廣告量級也有了巨大差別。

“盡管都是需要國家相關的部門審批拿到藥品廣告批準文號後才能發布廣告。但是與處方藥相比,在廣告宣傳上,非處方藥的廣告可以登上大眾媒體,而處方藥只能通過專業媒體。”一位參與非處方藥遴選的專家表示。

由於非處方藥是依靠品牌競爭,又可以在大眾媒體上進行廣告宣傳,因此消費者可以根據以往使用的經驗和大眾媒體的介紹加以選擇,逐步形成了龐大的非處方藥市場。

2016年,國內零售藥店市場規模為3377億元,其中藥品(不含藥材類)銷售規模為2447億元,非藥品銷售規模為930億元。再細看藥品零售市場,RX(處方藥)銷售規模為1196億元,占比48.9%;OTC(非處方藥)銷售規模為1251億元,占比51.1%。

在零售藥品市場占比一半以上的非處方藥,又在廣告宣傳上享有一定“特權”,倘若藥品廣告存在虛假和誇大,而廣告審查監管部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將誤導消費者的選擇,給身體健康帶來隱患。

非處方藥的風險

中國原沒有非處方藥一說。非處方藥的管理模式也是從其他國家引入,是方便老百姓用藥的一個方式。

此外, 盡管國食藥監安[2004]101 號文件“關於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非處方藥轉換處方藥的程序, 但目前還存在信息不足、難於開展等一系列問題。因此, 對於非處方藥而言, 遴選與評價轉換階段均有可能存在潛在風險。

從1999年至2004年,中國主要采取遴選方式確定非處方藥目錄。遴選主要是以當時成冊印發的國家藥品標準為根據,由政府部門組織專家集中遴選出相關的品種作為非處方藥。截至2008年,中國自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進行分類管理以來,共公布了4610種非處方藥,其中70%以上是中成藥。

這4600多種非處方藥中,絕大部分為2004年以前為配合我國藥品分類管理的需要,由醫藥專家按照“應用安全、療效確切、質量穩定、使用方便”的基本原則,從藥典、部頒標準等國家標準中遴選而來。

2004年4月7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 《關於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的通知》,標誌著我國從非處方藥遴選階段進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階段。

“非處方藥與處方藥的生產是一樣的,只不過它是經過長期臨床驗證了其安全性。必須遵循上市5年、應用安全、療效確切、質量穩定、使用方便等遴選原則。化藥(即西藥)要根據國外的文獻資料,中成藥要沒有毒性等。”上述參與遴選的專家表示。

這名專家同時表示,由於遴選階段缺乏企業提供的相關研究數據,可能對某些藥品安全性、有效性的了解出現一定偏差;此外,即使在評價轉換階段,由於企業提供資料的片面性, 廣泛信息的不足及認識的局限性,也有可能出現個別結果的偏移。

同樣是為了解決醫療評估技術等歷史遺留問題,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曾對1962年以前所批準的OTC藥品進行大規模回顧評價。

“現在很多的病人使用非處方藥進行自我診治,比如感冒發燒、體溫升高,自己買點非處方藥就行了。可是發燒的原因很多,有可能會存在其他疾病,這個時候使用非處方藥就可能掩蓋了問題。” 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眼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課題組長何明光教授表示。

事實上,有專家認為,非處方藥不合理使用的常見原因是自我診斷或判斷不準確,藥物選擇不當,以及對非處方藥標簽和說明書的閱讀和理解不充分;同時缺乏藥師的指導;不能及時終止自我藥療,出現多種藥物同時使用等。

更有專家表示,是否要重新考慮非處方藥的目錄?將國人不能自我診斷的非處方藥重新納入處方藥,以保證用藥安全。

至於藥品廣告,有藥品專家建議,藥品的本質屬性是用來治病,只有針對疾病時才使用,為何需要廣告?國家層面應該把藥品的所有廣告停止。藥品不像汽車等消費品,需要廣而告之來提高銷量。

目前,國家藥監局已組織有關專家,對鴻茅藥酒由非處方藥轉化為處方藥進行論證,這次能否引起對過往非處方藥進行全面盤點,仍需要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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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藥監局表態“鴻茅藥酒”是藥 非處方藥廣告“特權”該管管了

是“藥”是“酒”的爭論將鴻茅藥酒推向風口浪尖。16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此表態。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表示,2003年11月25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印發《關於公布第六批非處方藥藥品目錄的通知》(國食藥監安〔2003〕323號),公布鴻茅藥酒為甲類非處方藥。2004年至2017年底,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系統中,共檢索到鴻茅藥酒不良反應報告137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其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嚴格藥品廣告審批,加大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我國媒體廣告充斥大量藥品廣告,是非常不正常的,也說明藥品市場太不規範,公眾素養需提高。藥品廣告宣傳標準由原工商局發布。非處方藥能否打廣告,國際上沒有統一做法。但即使是允許做廣告的國家,也是在審查、處罰、媒體限定等方面非常嚴格的。”一位藥品專家表示。

非處方藥的廣告特權

車廂廣告、傳統媒體、網絡媒體等等,非處方藥廣告已經遍布視線可及。但是在人們自我診斷能力不足的情況下,這類廣告給不合理用藥帶來了空間,也給人們的身體帶來了風險。 

“與處方藥相比,在廣告宣傳上,非處方藥的廣告可以在大眾媒體進行傳播,而處方藥只能通過專業媒體,不過都是需要國家相關的部門審批,拿到藥品廣告批準文號後才能發布廣告。按照2007年的《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廣告應按照說明書內容,但說明書的內容就比較寬泛,如果用藥理里面的詞,就能打擦邊球。”一位參與非處方藥遴選的專家表示。

根據原國家食藥監局聯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在2007年3月13日發布的《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局令第27號),明確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是藥品廣告審查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藥品廣告的審查工作。”

《廣告法》中更是詳盡規定“藥品廣告的內容不得與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說明書不一致,並應當顯著標明禁忌、不良反應。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廣告僅供醫學藥學專業人士閱讀’,非處方藥廣告應當顯著標明‘請按藥品說明書或者在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但經內蒙古藥監局審批的【蒙藥廣審(視)第2017120232號】鴻茅藥酒廣告中,“鴻茅藥酒 每天兩口”、“中老年健康需要每天呵護”、“270余年養生上品”、“逢節氣註意養生”等廣告用語,都被審批過關。

“養生之類的詞是不能用在藥品上的。是藥三分毒,無論是中藥還是化學藥品,都是階段性服用,而不是長期服用。”上述專家表示。

3月8日,內蒙古藥監局發布信息稱,2017年12月22日,自治區局召開了鴻茅藥酒廣告審評論證會,對已審批的鴻茅藥酒廣告進行審評、論證。會上,組織法律界、醫藥界、廣告界等專家對鴻茅藥酒廣告的合法、合規性進行了評審、論證。結論為:鴻茅藥酒廣告符合《廣告法》《藥品廣告審查辦法》《藥品廣告審查發布標準》的有關規定。

“鴻茅藥酒是藥不是保健品也不是食品。雖然它的成分有很多味藥材都有毒,這不違背中藥理論,中藥理論原本就是以藥之偏糾身體之偏。附子有毒,在炮制過程中會有減毒增效的功能。鴻茅藥酒是否有毒,仍需要科學數據來支撐,但目前明確的是它是藥,不能像保健品或者食品那樣進行廣告宣傳。”上述藥品專家表示。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此次就要求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嚴格藥品廣告審批,加大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責成企業對近五年來各地監管部門處罰其虛假廣告的原因及問題對社會作出解釋;對社會關註的藥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情況作出解釋。

非處方藥的風險

非處方藥,指由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不需要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消費者可以自行判斷、購買和使用的藥品。因此,非處方藥又稱為櫃臺發售藥品(Over the counter drug),簡稱OTC。其特點是安全、有效、方便、質量穩定。

中國原沒有非處方藥,非處方藥的管理模式也是複制其他國家,是方便老百姓用藥的一個方式。

從1999年至2004年,我國主要采取遴選方式確定非處方藥目錄,遴選主要是以當時成冊印發的國家藥品標準為根據,由政府部門組織專家集中遴選出相關的品種作為非處方藥。

我國自對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進行分類管理以來,共公布了4610種非處方藥,其中, 絕大部分為2004年以前為配合我國藥品分類管理的需要,由醫藥專家按照“應用安全、療效確切、質量穩定、使用方便”的基本原則,從藥典、部頒標準等國家標準中遴選而來。

2004年4月7日,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的通知》,標誌著我國從非處方藥遴選階段進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階段。

“非處方藥與處方藥的生產是一樣的,只不過它是經過長期臨床驗證了其安全性,必須遵循上市5年、應用安全、療效確切、質量穩定、使用方便等遴選原則。化藥要根據國外的文獻資料,中成藥要沒有毒性等。”上述參與遴選的專家表示。

上述專家同時表示,由於遴選階段缺乏企業提供的相關研究數據,可能對某些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的了解出現一定偏差;此外,即使在評價轉換階段,由於企業提供資料的片面性,廣泛信息的不足及認識的局限性,也有可能出現個別結果的偏移。此外,盡管國家食藥監“關於開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轉換評價工作的通知”中明確提出了非處方藥轉換處方藥的程序, 但目前還存在信息不足、難於開展等一系列問題。因此,對於非處方藥而言, 遴選與評價轉換階段均有可能存在潛在風險。

由於缺少醫學專業人員的指導和監護,非處方藥必然會有不合理使用的風險,尤其是在廣泛使用的條件下。每天喝兩口的鴻茅藥酒,是否會給身體帶來風險?

“現在很多的病人使用非處方藥進行自我診治,比如感冒發燒,自救買點非處方藥就行了。可是發燒的原因很多,可能會存在其他疾病,這個時候使用非處方藥就可能出現問題。”中山大學眼科中心、眼科學國家重點實驗室課題組長何明光教授表示。

此外,有專家認為,非處方藥不合理使用的常見原因是自我診斷或判斷不準確,藥物選擇不當,以及對非處方藥標簽和說明書的閱讀和理解不充分,同時缺乏藥師的指導,不能及時終止自我藥療,出現多種藥物同時使用等。

更有專家表示,是否要重新考慮非處方藥的目錄,對於國人不能自我診斷的非處方藥重新納入處方藥,以保證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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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癌療效佳太極有望變「處方藥」

1 : GS(14)@2015-09-21 01:29:47

太極將來可被用作「處方藥」?一項由加拿大兩間大學發表的回顧研究稱,太極對於治療癌症、退化性關節炎等慢性疾病具有療效,將來或可成為經醫生診症後開出的處方藥。該研究由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和多倫多大學的研究員進行,針對33篇共有1,584名參與者的研究論文作分析,並於上周四(17日)於《英國運動醫學雜誌》(British Journal of Sports Medicine)發表。研究顯示,太極在治療老年慢性病具有顯著效果,包括癌症、退化性關節炎、心臟衰竭和慢性阻塞性肺病,令病人在6分鐘步行距離、膝頭延伸力度和生活質量方面都有溫和改善,並且不以加重痛症或引致呼吸困難。目前太極只被用作傳統西醫療法以外的補充療法,研究稱,不少中老年人患有不止一種慢性病,有必要研究太極對多種病症的綜合效果,而非只簡單研究它對某種慢性病的單一效果,而這次研究則是針對太極對四種慢性疾病的綜合作用,可作為對過往研究的補充。此外,太極在將來可作為患有多種慢性病的老年人的養生運動方法,甚至被醫生當作一種「處方藥」使用。



能預防心臟病

太極運動源自古代中國,其風格緩慢、溫和而平滑,通常被歸類為低強度體力運動,尤其適合中老年人鍛煉。過往研究曾表明,太極能預防心臟疾病,以及減少老年人因骨質疏鬆跌倒而導致骨折的風險等。其陰陽原理和療效等在許多文獻中都有記載,並多番引發西方社會關注。澎湃新聞網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50920/1930260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2318

美處方藥市場 由數家龍頭把持

1 : GS(14)@2017-12-18 03:22:55

【明報專訊】亞馬遜一直對藥品市場感到興趣,1990年代曾投資初創企業Drugstore.com,由亞馬遜創辦人貝索斯擔任Drugstore.com的董事會成員。美國藥房連鎖Walgreens之後買下Drugstore.com,但於去年關閉了該網站,專注經營自家品牌網站。

亞馬遜曾投資Drugstore.com

投資銀行Leerink表示,當前焦點已不是亞馬遜會不會進入處方藥零售市場,而是何時進入。亞馬遜通常會花數年時間研究進入新產業的機會,然後才公布具體計劃。亞馬遜往往會在美國以外的市場測試新產品線,例如曾在加拿大進行無人機運送測試。亞馬遜今年初在日本合作伙伴協助下,在當地將Prime Now快遞服務伸延至處方藥物,在亞馬遜日本網站的分類頁面供顧客購買。顧客在填入年齡、性別、症狀後,由藥劑師判斷顧客是否可以購買。

美國的處方藥市場則較為複雜,其主要涉及4個層面。最頂層的是藥廠本身,與亞馬遜不會構成直接競爭。下一層則是醫藥福利管理公司(PBM)。它們主要負責與藥廠談判藥品價格,並處理藥品利益索償。接下來是批發商,他們將藥物分發給藥房和醫院,最後來到零售藥房。

亞馬遜強於數碼技術物流

PBM、批發商和零售藥店行業經歷過去數十年的整合,目前產業主要集中在幾個營運商手上。根據巴克萊的研究,3大PBM,包括Express Scripts、Caremark和OptumRx,控制了四分之三的美國市場。其中Caremark在美國最大連鎖藥店CVS Health旗下,而OptumRx則由美國最大醫療保險公司UnitedHealth所有,行業回報率極高。以Express Scripts為例,每個處方的營運利潤都可達到5美元左右。批發方面,則由AmerisourceBergen、McKesson和Cardinal Health分銷美國銷售的90%藥物。兩家最大的藥房連鎖CVS和Walgreens則控制了美國一半的藥物零售市場。分析認為,處方藥零售很依賴數碼技術和物流,而這正是亞馬遜的強項,或可扭轉市場高度集中的局面。

[企業地球村]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7511&issue=20171217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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