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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蘭芳園港申註冊商標

1 : GS(14)@2016-05-21 13:36:15

■蘭芳園負責人林俊忠(左)和林俊業暫未計劃內地開店。許頌明攝


【本報訊】「A貨」蘭芳園近日再現內地,甚至以加盟商形式連鎖經營,《蘋果》最新調查發現,再有內地人在香港成立以蘭芳園為名字公司,甚至向香港商標註冊處註冊商標。以奶茶、撈丁作招牌菜的著名茶餐廳蘭芳園第二代負責人林俊業慨嘆,冒牌者趕之不絕,又透露曾在內地申請註冊商標被拒,致招牌被取用都難以追討。


【冒牌】■假冒的「林記蘭芳園」商標與正牌十分相似,甚至同樣聲稱在1952年創立。

正牌店內地註冊被拒


最新的假冒者是「林記蘭芳園香港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上月中才於香港公司註冊處登記成立,唯一創辦成員是一名叫曹威的內地人,建議註冊股本多達500萬元;曹申報住址在南京棲霞區,在港則用秘書公司地址。記者又發現「林記」在香港商標註冊處申請註冊,除了多了「林記」二字,商標與正牌一樣,同樣有「絲襪奶茶」、「1952」等字樣;申請尚待審批。林俊業前日向記者確認不認識曹威,亦對該公司及商標不知情。他慨嘆假冒者趕之不絕,「早兩年上海有冒牌,我哋喺《文匯報》登過廣告澄清,開頭有啲效,但唔夠兩年又嚟過,好似曱甴咁,打極都有」。在內地連鎖開店的「杭州蘭芳園」,先在港開設公司,再製造香港品牌授權內地開店假象,林俊業形容做法猶如「詐騙集團」,強調暫未計劃在內地開分店,「國內嘅知識產權仲係好薄弱,我希望佢哋做好啲,唔好成日呃人囉。」


招牌葱油雞扒撈丁


林又透露曾經嘗試在內地申請註冊「蘭芳園」商標,不過被當局拒絕,其中一個原因是蘭芳園或令人誤會與戲曲大師梅蘭芳有關。協助蘭芳園的律師周明寶指,無法註冊商標,即使招牌在內地被取用都較難追討,現時會先研究向香港相關部門反映情況,相信涉侵權商標在港應無法註冊。■記者林偉聰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519/19617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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