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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設置錯時間 *欣泰再現3821萬博傻買盤

深交所公布數據顯示,13日*欣泰成交金額合計3821萬元,成交股數約為324萬股。

其中,買入榜單上,南京證券北京東三環南路證券營業部和天風證券武漢八一路證券營業部分別以337.67萬元和336.84萬的買入額,排名前兩位,占總成交比例17.65%。賣出榜單上,機構專用則以837.68萬元的賣出金額,奪得最高賣出營業部第一位置。

13日,*欣泰早盤停牌半天,11:30開盤後繼續跌停,收盤價11.79元,成交額:3821萬元,換手率3.59%,略低於昨日的成交額4008萬元,換手率3.39%。

此前,深交所發布公告,稱13日11:30:00*欣泰產生了64.15萬股成交。“據查,原因是停牌結束時間應設置為13:00:00,而我所設置為11:30:00,系統於11:30:00進行了複牌集合競價。”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第3.3.1條規定,11:30:00至13:00:00為非接受申報時間,深交所交易系統不接受任何申報,包括撤銷申報。因此,11:30:00的成交結果與13:00:00複牌的成交結果一致,成交有效。

*欣泰結束此次複牌的30個交易日後,會進入30個交易日的整理期,退市整理期結束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上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盡管如此,*欣泰12日複牌後的兩個交易日,還是有7829萬元資金買入了*欣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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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保安借 38萬博升職 美夢破碎廉署檢舉反被控

1 : GS(14)@2012-02-11 11:22:2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055097

丁米高涉嫌有借無還,他風騷地表示:「點解唔告埋我?」 羅日昇攝


陳麗有為求升職,向上司借出 38萬元「升職費」,她不但血本無歸,欠下一身債。 黃賢創攝


丁米高寫下的借據。

上司未被檢控

丁聲稱未能確定欠下被告多少錢,他現時無業,經濟有壓力,但聲稱會主動聯絡被告,盼日後有工做時再還錢。丁強調,他從沒向被告指出貸款是「升職費」,更揚言:「既然話佢行賄,點解唔告埋我?」
血本無歸的女被告昨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控方指由於現時證據不足,被告上司沒有任何招認,故暫不控告他。署任裁判官錢禮聞言指出,若繼續讓上司逍遙法外,便不能彰顯法律公義。
辯方指被告的狀況惹人憐憫,她受到上司唆擺才犯案,不但失去工作及畢生積蓄,更欠下銀行數萬元債務。由於被告願作供指控前上司,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 22日再提訊。
案情透露,被告原在尖沙嘴希爾頓大廈做保安員,丁米高任物業主任,是被告上司。由 2010年 8月至去年 2月間,丁以母親去世及兒子生病為藉口,又聲稱會向經理提議晉升被告,先後多次借款。被告將周年獎金及出售股票套現借錢給丁,更從自己及丈夫的信用卡戶口透支,合共借出 385,000元給丁。
丁去年 2月 18日簽下借據,承諾 3月 15日還錢,但最終沒有兌現,被告於 3月 16日到廉署舉報。保安公司經理證實,丁去年 1月曾提議升被告,惟當時沒空缺。

案件編號: KCCC516/12
2 : GS(14)@2012-02-11 11:22:55

首先問第一個問題,點解丁先生會欠下巨債?
3 : GS(14)@2012-03-24 16:28:41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182188
丁米高曾受僱於亞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尖沙嘴希爾頓大廈任職大廈主管,負責監督日更保安員工作。現年 52歲的陳麗有,是當時受其監督的其中一員。控罪指,丁涉嫌在 2010年 8月至 2011年 2月期間,多番接受陳麗有提供的款項,作為她在工作上獲優待的報酬。

曾簽借據承諾還款

據報道,丁米高多番以母親、兒子生病等理由向陳麗有借錢,陳先借出自己的積蓄;後來丁表示已向亞太的經理建議晉升陳,陳升職心切下再應丁要求,向銀行貸款及用信用卡透支現金,總額約為 38.5萬元。本報早前曾聯絡到丁,他強調自己無權晉升陳麗有,又指從無提出貸款是「升職費」。
事件及後被亞太的經理知悉,丁、陳二人被解僱,丁簽下借據承諾還款不果,陳憤而向廉署舉報,卻反被控行賄。上月裁判官曾指若丁逍遙法外,便不能彰顯法律公義。
4 : GS(14)@2012-04-24 23:30:0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276557
【本報訊】保安公司主管藉詞幫手向上司推薦擢升女下屬,半年內向女下屬借款 38.5萬元。借出積蓄的女下屬因向廉署舉報而惹官非,主管原逍遙法外,引起法庭不滿下令控方跟進,主管終被控,昨被收監。
被告丁米高( 50歲)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被還押至下月 7日判刑。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認為涉案金額大,即使被告表示願意每月還款 3,000至 4,000元給下屬,但案情嚴重,需將他還柙。

女下屬承認行賄候判

案情透露,女下屬陳麗有在尖沙嘴希爾頓大廈任保安員,被告是其上司,自前年 6月開始以母親及兒子染病為藉口不斷向陳借錢,陳在兩個多月內將 8萬元積蓄借予被告。被告續游說陳以信用卡透支,又表示會向上級建議擢升她。陳先後借出約 38.5萬元給被告。
被告其後簽署借據,承諾會在去年 3月 15日前還債,但他沒有遵守承諾,陳於同月 16日向廉署舉報。陳亦被廉署檢控,她早前承認行賄罪候判。
案件編號: KCCC1537/12
5 : gundamlotte(13580)@2012-04-24 23:54:52

升職加得幾多人工,借幾十萬出去,真係......
6 : GS(14)@2012-04-25 00:15:55

5樓提及
升職加得幾多人工,借幾十萬出去,真係......


好傻
7 : 龍生(798)@2012-04-25 17:00:59

我好鐘意丁生個種風騷, 法律就係咁搵笨

唔識最好唔好玩

以前的人話, 生不入官門, 我而家總算領略到點解
8 : 龍生(798)@2012-04-25 17:02:29

入到去官門, 根本行另一套邏輯

總之就唔係常識

一係你有大把錢可以玩死人

一係你爛命一條唔怕人玩

除以上兩種人外, 無一生還

以為法律會主持公義, 咁儍, 受少少教訓都無計
9 : abbychau(1)@2012-04-25 18:33:33

就咁睇只不過係有借無還, 動機係為求升職都唔會點
10 : GS(14)@2012-04-25 22:36:16

8樓提及
入到去官門, 根本行另一套邏輯

總之就唔係常識

一係你有大把錢可以玩死人

一係你爛命一條唔怕人玩

除以上兩種人外, 無一生還

以為法律會主持公義, 咁儍, 受少少教訓都無計


其實你識遊戲規則就得,好似丁先生覺得呃了38萬值咁多個月,咪抵囉
11 : GS(14)@2012-04-25 22:36:29

9樓提及
就咁睇只不過係有借無還, 動機係為求升職都唔會點


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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