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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囚翻案】華漢殺兩人稱精神失常 上訴成功推翻謀殺罪或重審

1 : GS(14)@2017-01-29 10:31:34

美國三藩市遊客區幾名華裔商販因爭生意起衝突,其中一人開槍殺死兩名「死對頭」,被判終身監禁。事隔多年,上訴庭認為法院沒有正視被告的精神問題,推翻原審判決,讓他得到翻案機會。駐三藩市記者:唐芷瑩事發在2011年1月,漁人碼頭一間賣行李箱舖頭的吳姓(音譯,Hong Ri Wu)男店主與鄰舖的一男一女員工,因所賣貨品相似而起爭執。終在月底,吳憤而走到鄰舖拔槍當場將兩人殺死。死者為30歲的朱男(音譯,Qiong Han Chu)和歐女(音譯,Feng Ping Ou)。被告事後否認兩項謀殺控罪。當時代表被告的法援公辯律師法因蘭(Sandy Feinland)在審前提出被告有精神病癥狀,包括他難以溝通及為自己做決定,更一直絕食,需接受藥物治療。故Feinland要求先獨立聆訊決定他是否「勝任」(competent)應付審訊。當年多名評估被告的醫生中,包括能以被告母語(廣東話)與他溝通在內的醫生,原本已斷定他為「無法勝任」(incompetent),但法院最終相信另一醫生的結論,接納被告「勝任」受審,認同「絕食是精神狀況正常的人也懂的事」,拒絕辯方要求再次鑑定的申請。吳最終在2014年被裁定兩項一級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並不得假釋。公辯律師辦公室(Public Defenders Office)一直抗議裁決,認為被告面對的審訊不公,精神狀況並無得到正視,聆訊甚至在他留院時強行舉行。事隔多時,當時幫被告的公辯律師法因蘭接受《蘋果》訪問,堅稱他可證實被告精神問題嚴重。「我親自目擊作證,他根本不知自己為何會作出絕食行為,在過程中連我也無法合作,經常出現超乎現實的妄想,這些醫生也看到,但法官拒絕接納。」他更相信,被告的精神狀況在犯案前已出現問題。「我覺得法院或因他在審訊過程中經常表現不合作,而對他有所偏頗,但這是因他有病!」三藩市第一區上訴庭周五(27日)宣佈,將案件發還原審法庭去決定應否再次進行獨立聆訊檢定當時被告是否能明白整場審訊程序,確保他的權益。若然原審法庭認為並不需再進行獨立聆訊或在進行獨立聆訊後裁定被告當時「無法勝任」審訊,被告將獲得重審的機會。不過追求程序公義的同時,一直高呼兇手殘暴的死者家屬,又會否接納被告再獲得一次機會?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129/1991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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