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s/blog_617caecf0100iuo9.html
到三家银行转了转,两家大型国有银行人很多,但是华夏银行门可罗雀,可见在吸收居民存款方面,华夏银行要差很多,这直接影响华夏银行的成本。在上海这种人 满为患的城市,华夏银行的这种冷清是很少见的。
白领一族用招行的非常多,周边就有不少金葵花的贵宾客户,招行在小资中渗透率极高,甚至某人如果不用招行的卡,经常受到周围人的"奚落"。这些人群的存款 一般都是活期,知识层面比较高,中间费用收入比较高,对银行来说,负债利率极低,所以加息对招行业绩提升明显,是很明显的事。招行在中产者中间算是很有特 色的一个银行,有一定的客户忠诚度和吸附客户的能力,有明显的价值高估是正常的。从长远看,中小银行就是一个连锁发展的过程,这几年在很多城市看到了越来 越多的招行网点,招行发展的地域空间还很大。很多地级市都还没有招行的网点。随着招行影响力的增大,我觉得招行这个连锁店还可以开很多地方,但是对于浦 发、兴业、民生,我总是觉得他们缺少点特色,连锁开店的扩张能力可能不如招行。
虽然大型银行服务了很多附加值很低的客户,但是网点多,居民信赖的优势也很明显,能够拿到比较低成本的存款。
http://www.yicai.com/news/2012/01/1384014.html
一到歲月更替之際,各行各業領軍人物的動向便成為業內最津津樂道的話題,近日,有網絡傳言稱基金業多年排名第一 的王亞偉或離開華夏基金,出任中信證券總經理或是去中信產業基金,職位不詳。對此,羊城晚報記者求證該公司相關人員,其表示此事純屬網傳,並表示一些網站 為吸引眼球,年年拿王亞偉來說事,不會再去回應了。
只是網傳未經核實
據該位內部人士表示,這則消息最初是一家證券類網站從某一網吧聊天記錄中搜索到的,但根本未與公司聯繫和核實便將此消息掛上顯著位置,之後人民網加 以轉載,令市場上不少人士誤以為真。不少紙媒記者紛紛向其核實真偽。她強調,瞭解王亞偉的人應該都知道,其偏好投資研究,對管理從來興趣不大,前年就辭任 投委會主席,就是因為要集中精力管好由他主管的兩隻基金。她笑稱:「網站上的人想提拔王亞偉,也要考慮一下人家中信證券老總的感覺啊,快過年了,隨便就在 網上把人家免了,讓人家情何以堪?」
作為基金行業內,惟一一隻旗下產品淨值從1元漲到超越10元整數大關的領軍人物,王亞偉已然是中國的巴菲特式人物,由於其投資的成功具有較強的持續 性,受到了不少投資者的青睞,為此,華夏基金不得不暫停了由其管理的兩隻基金的申購,不少投資者由於無法買入其管理的基金,便在季度報告中尋找其投資思 路,甚至於跟著王亞偉的重倉股去買股,市場上出現了一個特別的「王亞偉概念股」的板塊。
去年無緣基金前十
實際上,王亞偉近兩年來雖然一直業績不錯,但是冠軍的名頭還是讓給了他人,去年排名更是連前十也未能進入,但這兩年的冠軍基金的持續性較差,業績波 動性太大,要論穩定性,最好的經理人還是非王亞偉莫屬。得益於王亞偉的品牌號召力,華夏基金在因為股權問題上近年來雖然沒有發過一隻新基金,但其規模仍然 持續保持著業內第一,並遙遙領先於其它基金管理公司。
5月10日晚,華夏基金公告總經理范勇宏離職以及新任的董事會人選,華夏基金董事會維持多年的「王東明+范勇宏+3名獨董」的格局從此宣告結束,中信證券強勢進駐新任董事會。
就在當晚,華夏基金為離職的王亞偉舉辦了盛大的告別晚宴,眾多華夏員工一一與王亞偉碰杯告別,一片杯觥交錯之中,傷感之情卻溢於言表。
當晚的告別晚宴並未為範勇宏送行,因為範勇宏仍留任華夏基金董事長。但華夏基金要送別的,或許不僅僅是王亞偉,還有范勇宏這個基金業「教父」級人物一手打造的「范氏華夏」。
導演與大腕
被業內稱為「老范」的范勇宏對於華夏基金公司意味著什麼?
王亞偉在自己的告別會上用高度的讚美來概括了這點。他說,華夏基金整個團隊有這麼強的凝聚力,這十幾年來能夠發展這麼快、這麼大,很重要的原因是范勇宏的人格魅力,還有范勇宏超強的經營管理和領導能力。
一位北京基金公司的總經理就曾經坦承,業內他最喜歡的總經理就是范勇宏,因為他「非常平和,頗具個人魅力,所以華夏的團隊比較穩定」。
事實上,這種無形的東西,恰是成就日後華夏的關鍵。
首先是對人才的吸引力。1998年范勇宏加入華夏基金的籌建組,力邀王亞偉加盟。彼時王亞偉身邊的人並不支持他的決定,因為華夏證券在當時已經具備了足夠的影響力,但最終王亞偉還是隨范勇宏而去。
後來,范勇宏和他從東四營業部帶來的老班底,李操綱、滕天鳴、王亞偉和張後奇,成就了華夏這一基金業內最為輝煌的團隊,團隊成員中只有李操綱早年離開。
再者是對團隊的「護犢之情」。范勇宏與王亞偉的多年共事過程中,發揮了老大哥本色,為王亞偉擋下了風風雨雨:2005年以前,王亞偉遭遇業績滑鐵盧被社保撤銷管理資格,但范勇宏對其卻依然信任有加,王亞偉海外回來後依然被重用至新的基金掌舵,並成就了王亞偉日後的輝煌。
而范勇宏這種對於團隊的「護犢之情」,不僅僅是在王亞偉這個明星身上。一位離開了華夏的投研人士遺憾地回憶,當時離開華夏是因為「老范」給他指派了很多雜活,還經常批評他,但是離開後才發現老范其實有重用之意。
最重要的是,范勇宏打造的強大的投研平台支持與寬鬆自由的投資決策氛圍,讓很多離開華夏基金公司的人士至今仍懷念不已。因為華夏以投研為主導的核心理念,華夏的基金經理是業內罕有的無需為發新基金而配合四出講課的基金公司。
因為很少能夠接觸到華夏投研團隊,媒體及市場對於華夏研究員的認識是,低調。
而這點,無疑來源於范勇宏對於管理藝術的認識。范勇宏曾經在2008年接受採訪時這樣說過:「對基金經理管理要講藝術。這就相當於是一個劇組,我好比是導演,他們都是大牌的大腕,明星。對他們的管理既需要科學,還需要藝術。」
「一方面要充分調動他們個人的聰明才智,要充分激發他們的激情、靈感,但是又要有規矩,同時還不能管死。為什麼?因為這是一個創新型的行業,很有個性的行業,不能管死,但又不能因為過度的放縱導致積累巨大的風險。因此,在風險控制方面,我們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在張揚個性方面,我們儘量創造一個好的環境,讓他們充分去施展自己的才華,有張有弛,這是一門藝術。」范勇宏說。
「教父」是怎樣煉成的
如果說管理藝術是無形的個人因素,不可言喻也不可複製,那麼經營管理能力與對於行業的洞察,則是范勇宏作為領導者給華夏基金帶來的最大貢獻。
近年來,明星基金經理王亞偉的光環,實際上掩蓋了「范氏華夏」在公司治理與經營上的創新本質,在被股權轉讓束縛住手腳之前,華夏一直都是業內以創新著稱的公司。
華夏基金成立於1998年,是公募基金業的元年,華夏基金應時而生。范勇宏曾在2008年出席21世紀經濟報導的活動時闡述過他認為的基金業五個關鍵階段:封閉式基金及其弊端時期、開放式基金時期、社保基金階段、企業年金以及QDII。
這實際上體現了范勇宏對「時代」與「變化」的敏銳,在每個基金歷史的時節點,他帶領下的華夏基金都做出了積極響應。
在2002年,華夏基金已經管理了170億的規模,旗下有五隻封閉式基金,並擁有了境內首批開放式基金之一的華夏成長基金。
然而,這一年的范勇宏卻開始為華夏開始默默籌劃著很多新的東西。
那一年,基金業經歷了成立以來發展最快卻也是最「危險」的一年,市面上已有54只基金,但在低迷的市場環境下,有多達52只都低於面值。於是,現在很熟悉的基金也「坐地收錢」的討論首次響起。
而這一年的范勇宏,將華夏的未來壓在了創新的籌碼上。
首先是在債券市場將有巨大發展、股市投資面臨困局的判斷基礎上,推出了純債基金華夏開放,並一舉創下了當年最高的發行紀錄。更為重要的是,在當年的12月底,華夏基金獲得了首批社保管理資格,同時華夏基金已經看到了封閉式基金的弊端,在這年起便開始著手研究「封轉開」的問題。
於是,這一年的華夏基金,在范勇宏的帶領下,成功跨越了基金業第一次危機,一舉確定行業前列位置。
如果說前一次是逆境創新,范勇宏為華夏基金打造的下一個創新則是在2005年開始的順勢創新。
2005年,范勇宏開始為華夏基金明確定下以投研業績為核心嚮導的方針。繼此前2004年劉文動加入後,范勇宏決定在2005年開始實行大舉引入投研人才戰略,很多華夏基金現在的投研中堅力量,比如接替王亞偉管理華夏策略的鞏懷志等,正是在這個時刻進入華夏,華夏基金的投研人才儲備也大幅增長。
在2006年,華夏基金旗下的基金興業打造了業內「封轉開」的第一例,從2002年開始研究,到2005年上報方案,再到完成,前後用去了近4年時間,基金興業的成功為所有封閉式基金的轉開探明了方向。
「我們是第一個,我們如果放棄了,後面的封閉式基金可能都跟著這個模式來了(跟著放棄)。華夏基金不論好不好,是一個有實力的公司,我們沒有放棄,一個是為我們自己,更重要也是為了行業,我不去做,誰做呢?」這是當時范勇宏為此次創新留下的話。
「慢」的底氣
事實上,此後在年金資格、2007年開始籌備的跨境ETF還有開發QDII產品等等上的創新,使得華夏成為今天有底氣說出「我們已經度過為了發行而發行,為了發行而創新的階段;我們的產品設計、創新和發行都要以投資人的利益為重,兼顧市場長期和戰略性的佈局需要」這句話。
而更為重要的是,范勇宏從一開始就在內部外部各種場合履行他對基金規模的堅持,使得華夏基金的市場策略在行業內有著鮮明的印記。
早在2002年華夏開放債券基金刷新最高發行紀錄時,范勇宏就曾經為此而憂心忡忡,對內指出這並非其理想狀態,寧願依靠業績慢慢擴張。而到了2007年,范勇宏更是在各種出席的場合,提示股指的高位風險,並於當年暫停旗下基金申購以及新基發行。
有銀行人士告訴記者,華夏基金很少聯繫他們,唯有在2008年初,股市已經出現了危險的見頂痕跡時,建議他們只賣債券基金。
據瞭解,范勇宏在此後的很久,都為2009年時期發行的兩隻新基金規模沒有控制住,以及華夏QDII產品發行卻沒有取得很好的業績而多次表示遺憾。事實上,2009年華夏的兩隻新產品中,滬深300指數基金獲得247億份認購,華夏盛世獲得180億份認購,這在當時看來,並不能算是個「瘋狂」的數字。
市場策略與創新佈局相輔相成,最終成就了華夏「慢」的底氣,以及現今的「范氏華夏」。
有基金業人士對記者指出,「不是我們不想跟老范一樣不為規模而發行,而是我們沒有這個底氣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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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吉訶德式的抗爭
然而,平和的「老范」,在面對維持華夏基金獨立性這點上,卻異常的強勢。這也為他遇上了同樣強勢的中信證券後,多年的博弈與衝突,留下了伏筆。
這種強勢,並非是范勇宏面對中信證券董事長王東明才出現。事實上,華夏基金曾經經歷過多次的股權轉讓,在歷經華夏證券等前任股東之時,范勇宏都為華夏基金團隊的獨立性爭取了眾多的空間。
但他們遇上的是一場有著太多外部因素干擾的蹺蹺板比賽,使得華夏基金與中信證券之間好不容易獲得的平衡,一再的被打破。
在華夏基金納入中信證券,並最終以華夏基金全部吸收合併中信基金,並且范勇宏保全華夏基金團隊對新華夏的控制力為結局的角力中,范勇宏首先憑藉的無疑是他對團隊的絕對領導力以及這個團隊的超水平業績。
但是,其實背後監管層的主導也是重要的因素,據瞭解,監管層在合併過程中曾批示要求中信證券「認真履行股東職責,尊重華夏基金的獨立性,保持華夏基金的穩定運作」。
這種內外因素下,使得在中信證券拿下華夏基金100%股權後,范勇宏依然穩穩地端坐華夏基金總經理的位置,並最終使得董事會形成了「王東明+范勇宏+3名獨立董事」的業內少有格局,這也使得范勇宏成為基金業唯一一個以總經理身份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案例。當時業內的評論是,「東總」也奈何不了「老范」。
事實上,中信證券在這一過程中讓步良多,也一度希望與華夏基金管理團隊和平共處。在合併最膠著時期,對於中信基金管理團隊能否在華夏基金保留,中信證券對外的表態一直是「華夏基金發展得好好的,沒有必要非得派人進駐其管理層」。據瞭解,在2009年初,華夏基金吸收合併中信基金正式落幕之後舉行的華夏基金公司新春年會上,王東明和范勇宏還意味深長地握了握手。
此外,不可否認的是,加盟中信證券時期正是華夏基金發展最迅速的幾年。
然而,制度的束縛再度將這種來之不易的平靜打破,在中信證券收編華夏基金之初,就面臨著「一參一控」和「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東最高出資比例不超過全部出資的49%,但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中方股東出資比例不受此限制」的制度限制。前者使得中信唯有痛舍中信基金,後者或是最終導致今日局面的主因之一。
中信在股權轉讓問題上的態度,一方面使得華夏基金承受了監管層的「懲罰」,連續兩年未能發行新產品與業務,另一方面,或許更為重要的是讓范勇宏感覺到了對於這個一手創造的團隊獨立性的無力維持。
2010年,華夏已被停發新產品,監管層的督促函也如雪片般一再發來,向來行事低調的范勇宏,在這一年大大提高了露面的幾率,而且在多個場合頻頻談起管理層與股東方的關係,倡導基金「以人為本」的理念,
這被業內認為是范勇宏在博弈中爭取話語權之舉。
然而,范勇宏與他的團隊,面對的不僅僅是中信證券,而是整個基金行業制度層面的滯後,倡導多年的基金業股權激勵與公司治理破題,依然無解。
這就猶如一場唐吉訶德與風車的對抗,最後收穫的只有現今的無奈。
范勇宏的遺憾
事實上,雖然眼下「范氏華夏」的震盪成為了業內乃至整個資本圈最關注的話題,但是,對於基金這個只有14歲的年輕行業來說,很多事情都是如同一陣風颳過,激起的或許只是短暫的漣漪。如同當年的「基金黑幕」,還有更近一點的肖風離去。
但是,對於華夏基金而言,他們要面臨的是,「中信時代」應該如何開啟,還有以往「范氏華夏」的優秀華夏基因如何延續。
眼下,過往華夏管理層與中信平分秋色的董事會格局已經被打破,范勇宏退位副董事長,並即將赴任基金業協會。
華夏基金只能在管理層中留下原執行副總經理滕天鳴代任總經理。而這是代任還是正式接起范勇宏衣缽,仍是未知之數。
滕天鳴在華夏創始之時便加入,歷任公司總經理助理、工會主席和機構理財部總經理等。
范勇宏低調,滕天鳴則更為低調。實際上他在華夏中早已經充當了重要的角色,在范勇宏很多未能親自處理的事情上,他都會負責。
更為重要的是,滕天鳴在華夏多年其實承擔了創新業務的重要責任。
滕天鳴曾在一次公開演講中,這樣闡釋自己的工作:「參與產品創新,是我在華夏做得最多的工作」,而開放式基金、社保資格、ETF產品和企業年金等多項重要產品研究課題,他皆有深度參與。
同時,他還是深交所、深圳證券信息有限公司第一屆指數專家委員會的成員。
而現在,在滬深300ETF、短期理財基金等多項重要創新都獲得巨大成功,印證了眼下創新是基金業重要出路之時,貼著「創新」標籤的滕天鳴,是否能帶領華夏基金堅守基金業創新領軍者的地位?
管理層的變化和未來發展仍有待觀察,更為重要的是,以往困擾華夏基金多年的股東關係如何緩解?
有意思的是,在5月8日,也就是華夏基金舉行董事會換屆的同一天上午,中信證券董事長王東明與總經理程博明現身券商創新大會的現場。而根據會議上透露的消息,未來券商或可全資或控股基金公司,而這會否給原有制度束縛下「兩敗俱傷」的華夏中信之爭的主角們,帶來一絲的遺憾?
此時,從近期監管層的頻繁表態中看,基金公司的股權激勵也已經露出曙光。
2011年11月起,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一名叫濮婷婷的高級理財經理給眾多客戶推銷一款名為「北京中鼎xx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入夥計劃」的理財產品,該產品共分四期,共歷時半年,在2012年4月之前陸續到期。2012年11月26日,濮婷婷告訴投資者們,產品出事了,投資者們的錢血本無歸。
此後投資者的維權行動逐步升級,從嘉定支行到上海分行。目前華夏銀行總部及監管機構都已經高度關注此事。資本市場也用昨日華夏銀行放量大跌4.15%來回應這一事件。
目前,華夏銀行高級理財經理已經被開除,並因涉嫌參與推介該「入夥計劃」,正在被公安機關調查。
此外,華夏銀行上海分行相關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目前華夏銀行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協助公安部門組織投資人做好信息登記,解釋該「合夥計劃」的真實情況及處理措施,幫助做好追討資產的準備工作;二是努力與投資人進行溝通,向投資人及時進行通報該行瞭解的情況,建議投資人盡快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保全和追討資產;三是向相關部門進行匯報和溝通,爭取相關部門的幫助;四是做好網點秩序維護,保證網點正常營業,為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
但涉事的投資者顯然並不能或者不願接受這一結果。整個投資過程,仍有很多細節讓他們感覺可以相信,華夏銀行應對相關產品負有責任。就這些細節,財新記者採訪了多位銀行業內的人士以及接近華夏銀行的人士,力求反映銀行業內對此事的反思。
嘉定支行追責
在事件發生後,濮婷婷被火線開除。
知情人士透露,作為一名銀行員工,濮婷婷私自參與推介「入夥計劃」,違反了銀行從業人員工作禁令和職業操守,銀行根據規定對上述行為有權作出處理。關於她本人離職的原因,濮婷婷個人非常清楚,目前,濮婷婷因涉嫌參與推介該「入夥計劃」,正在被公安機關調查。
提到同樣購買了該產品的嘉定支行行長蔣黎,知情人士認為,嘉定支行行長作為一名自然人,她個人具有評估、選擇和購買市場上出現的各類產品的權利,她的這種購買行為也是個人行為,並不代表這類產品是華夏銀行發行的。
但接近事件的人士表示:「通過嘉定支行行長本人的購買,至少說明她對該入夥計劃是知情的,然而她卻沒有及時向分行匯報。」
私售還是代銷
媒體將此事報導出來之後,12月2日,華夏銀行在上海分行的微博上公告表示:「該『入夥計劃』不是華夏銀行產品,華夏銀行也從未代銷過該『入夥計劃』。我行嘉定支行前員工因涉嫌參與推介該『入夥計劃』,正被公安機關調查。因該『入夥計劃』涉嫌違法,目前公安機關已介入。」
上海分行相關人員對財新記者表示,該入夥協議的簽約主體是投資人本人、北京通商國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擔保方是中發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協議上寫明的資金託管銀行是其他銀行。目前,因該「入夥計劃」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已介入偵查,我行會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查清事實,並做好相關工作,依法履行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然而,一位投資者向財新記者出示了一張屏幕截圖的複印件,卻顯示並非如此。2012年11月26日21時許,投資者在華夏銀行官方網站的客服系統詢問「中鼎投資是不是你們銀行的理財產品?」一分鐘後,客服回答說:「您好,是我行代銷的。」
對此,接近華夏銀行的人士表示,客服並不瞭解情況,前後其實進行了大篇幅的對話,當天這位客服代表在投資人的一再追問下,回答是「我行代銷的」。當時該諮詢人上來就問「你們理財產品到期不付錢作何解釋」,並連續追問要求告知具體負責人和聯繫方式。客服代表以為客戶既然已經購買並已到兌付期,就自然地認為應該屬於銀行代銷的產品,急於做出解答,沒有按照服務規範查詢知識庫進行核實,因而做出了錯誤回答。客服代表立即意識到該表態未經核查,反覆建議投資人去向當地分行確認。同時,這位人士表示,客服代表的回答是事後的解釋,並非在產品銷售時的推薦,改變不了一年前該產品非銀行代銷的事件性質。
而知情人士認為,華夏銀行在此事件中不負有賠償責任。即使是合法代銷的產品,銀行業不負有賠償責任,何況這個屬於員工私售。
此外,上述人士還表示,擔保公司的出現,只是為這個產品增加徵信,但怎麼賠要看具體的協議。據知情人士介紹,目前擔保公司拒絕賠付,因為擔保公司認為它並沒有把錢投給合同書上的項目。
12月4日,中金公司發佈點評稱,華夏銀行拒絕兜底等於刮骨療毒,雖然過程慘痛,但是從另一個角度,實際上幫助銀行排除了部分無視風險、只追求收益的客戶,未嘗不是一件幸事。█
12月3日,憤怒的投資者湧向華夏銀行上海分行門口,華夏銀行當日股價放量下跌4.15%,亦拖累銀行板塊。上海銀監局同日展開調查,華夏銀行總行副行長李翔等奔赴現場談判,但雙方難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
這是銀行業員工私售「飛單」造成糾紛並爆發的首個完整案例。惠譽評級在報告中稱,此事凸顯了「銀行在向投資者出售投資產品過程中引發的信譽風險」。
「飛單」即銀行違規代銷理財產品。從目前調查事實來看,華夏銀行肇事支行銷售的這一投資產品未在總行報備,更未按程序報監管部門審批、報備。這是華夏銀行總行對外一直否認這四款理財產品是該行代銷的原因所在。
多位業內人士承認,雖然規模難以統計,但「飛單」私售在業內不罕見。經濟向好時,相安無事。華夏銀行此次事件則引爆了飛單的風險,不僅令華夏銀行聲譽蒙塵,更為所有銀行敲響了警鐘。商業銀行總行和監管當局都在重點排查「飛單」現象。
投資者最關心莫過於誰來承擔損失。財新記者諮詢多位律師獲知,從法律角度看,即使是銀行合法合規代銷的產品,銀行作為中介機構也不提供代償,投資風險應由按照合同規定在發行人、擔保機構、投資者之間分擔,所謂「買者自負」。
但在華夏銀行一案中,投資者提出了頗多證據證明「飛單」行為不僅僅是產品經理個人所為,至少華夏銀行肇事支行上下均參與了這一銷售業務。顯然,華夏銀行負有較大的管理責任,存在過失或不當行為,不但應接受監管的懲處,也應該賠償投資者的部分損失。賠償多少,應在法律框架下留待法院依法判決或調解。財新記者瞭解到,該事件目前正在向這一方向推進。
這或許不是投資者期望的馬上由銀行兜底的結果,但卻是符合市場和法制的解決方向。
「此事件對行業而言有標誌性的意義。」中金公司研報稱,「若能市場化解決,全行業短期或面臨新業務和流動性衝擊,中期則進入健康發展軌道。」
「產品出事了」
2011年11月起,投資者們陸續從華夏銀行嘉定支行購買了四期「理財產品」。四期產品名為「北京中鼎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入夥計劃」,管理人均為通商國銀資產管理公司(下稱通商國銀),擔保方為中發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下稱中發擔保)。四期募集期共半年,計劃籌資超過1.5億元,實際出售1.19億元。
四期產品中,2011年11月的第一期募集4000萬元,投資於河南省商丘市永恆生典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同年12月,第二期募集2000-2500萬元,投資於河南鄭州新盛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馬自達4S店)的股權;2012年初的第三期募集5500萬元,投資於河南省奧鑫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奧迪4S店)的股權;2012年3月第四期募集3500-4000萬元,投資於河南云頂文化娛樂投資有限公司的裝修。
自然人認購金額門檻分50萬元、100萬元和300萬元三檔,相應承諾11%、12%和13%三檔預期收益率。據投資者統計的名單,合同投資者約80人——但大部分人實際上達不到門檻,是幾位到十幾位親戚、朋友和同事湊單購買。按他們粗略估計,四款理財產品背後的實際投資者可能達到三四百人。
按原計劃,中鼎系列的第一期於今年11月25日到期兌付。11月26日,投資者們被召集到當地一家賓館,原支行高級業務經理濮婷婷和她的個人律師告知:產品出事了!一位投資者回憶,濮婷婷說,如果想追回損失,可以聘請這位律師打官司,但需要自付律師費。
投資者們拒絕聘請這位律師,直接找到華夏銀行嘉定支行,但交涉無果。11月28日,首期產品的客戶打電話串聯其它三期的客戶:產品出事了!
早在月餘前,產品擔保方中發擔保已知道項目出了問題。中發擔保張姓經理告訴財新記者,中發擔保一直想找到資金實際使用方——河南商人魏辰陽,發現後者已被刑拘。
1976年出生的魏辰陽早已麻煩不斷。2011年10月,首期中鼎產品發行之前,其旗下通商擔保已出現數億元窟窿,無法向投資者兌付本息。2012年4月,魏辰陽又因操縱關聯賬戶、超比例持股未披露而遭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目前,其因涉嫌非法集資被河南省鄭州市警方立案調查。
張經理對財新記者說,項目管理人通商國銀實際被魏辰陽控制,其法人代表是魏辰陽之妹魏小琛,募資並未用於項目。她稱,永恆生典當行辯稱魏辰陽私刻單位公章,不知通商國銀用公司資料對外融資一事,資金到賬後被通商國銀轉走;馬自達4S店由魏辰陽之妻的親戚運營,融完資公司就已倒閉;奧迪4S店也稱魏辰陽私刻公章,偽造股東簽名,從未見過股權款;云頂俱樂部的裝修在融資之前四個月早已停工,再未重新開工。
中發擔保由此認為,魏辰陽提供虛假項目資料,涉嫌詐騙,拒絕承擔擔保責任。
11月中旬,將前述四個項目引入嘉定支行的濮婷婷也從另一渠道聽說了管理人通商國銀早已解散的消息。濮婷婷的丈夫許先生對財新記者表示,她立即向支行行長蔣黎做了匯報,12日到18日,她和中發擔保以及上海分行一位分管風控的副行長到河南實地瞭解,後到北京總行匯報。
19日回到上海後,分行令其宿於賓館,派一位女同事與其同住,稱要商量緊急預案,並要求濮婷婷主動辭職。許先生稱濮婷婷拒絕。11月25日深夜一點,她收到銀行的開除通知,稱其違反管理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落款日期為19日。
當有投資者被濮婷婷告知出事,找到支行時,投資者說,自己也購買了一、三期中鼎計劃的支行行長蔣黎表現出十分驚訝的樣子,說從不知道該產品的存在。
「一切以司法程序和官方公告為準,不要聽信小道消息和謠言。這當然是濮婷婷的個人行為。是她為了自己的非法所得,瞞著組織和領導銷售。」12月5日,蔣黎在電話中對財新記者說,當被詢問其是否也購買了中鼎入夥計劃,蔣黎答道:「我不方便多說。」
「非官方代銷」
12月2日,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公告:「該『入夥計劃』不是華夏銀行產品,華夏銀行也從未代銷過該『入夥計劃』。」
華夏銀行上海分行相關人員對財新記者表示,沒有證據證明這是華夏銀行銷售的自有理財產品或代銷的第三方產品。「如果是代銷產品,託管賬戶一欄就應是華夏銀行。」華夏銀行相關人士解釋。中鼎系列產品的合同上,託管賬戶一欄寫的是「北京中鼎財富投資中心(有限合夥)」。
從產品介紹來看,這種股權投資類品種不在銀監會批准、銀行可以發行或代銷的理財產品類別。
然而,投資者向財新記者出示了一張屏幕截圖的複印件:2012年11月26日21時許,投資者在華夏銀行官方網站向客服詢問「中鼎投資是不是你們銀行的理財產品?」一分鐘後,客服回答說:「您好,是我行代銷的。」
對此,華夏銀行相關人士解釋稱,當時,對方上來就問「你們理財產品到期不付錢作何解釋」,並連續追問具體負責人和聯繫方式。急於作出解答的客服代表沒有按服務規範查詢知識庫進行核實,以為客戶既然已經購買並已到兌付期,就應是本行代銷的產品,遂給出了錯誤回答。但該客服代表立即意識到該表態未經核查,反覆建議投資人去向當地分行確認。
華夏銀行相關人士還指出中鼎計劃的可疑之處:該行正規代銷的理財產品沒有一款承諾保本。另外從收益率來看,去年年底年化11%-13%的收益太高,肯定無法保本。
華夏銀行12月2日宣佈,濮婷婷因「違規私下參與推介該入夥計劃」已被經偵立案。
「作為一名銀行員工,濮婷婷私自參與推介『入夥計劃』,違反了銀行從業人員工作禁令和職業操守,銀行根據規定對上述行為有權作出處理。關於她本人離職的原因,濮婷婷個人非常清楚。」華夏銀行相關人士稱。
「沒出事時,濮婷婷先進工作者的照片掛在牆上;怎麼一出事就說把人立刻開除了事?」投資者認為,「我們買的不是濮婷婷的產品,是華夏銀行的產品,是銀行(員工)在上班時間賣給我們的。」
「客戶走進銀行,只有普通的注意義務,沒有義務承擔過高的風險。銀行對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的行為負有管理責任。」 廣東知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小平說。
35歲的濮婷婷是華夏銀行嘉定支行高級理財經理、個人業務部負責人。她三年前跳槽到華夏銀行,之前曾在建行,並從建行帶來不少老客戶。
從財新記者調查情況看,濮婷婷開發了這一產品並銷售了90%的金額,案發後華夏銀行對其追責可以理解。但這是否真的可以完全歸咎為她的個人行為呢?
「產品銷售期長達半年,不是趁行長出差時偷偷銷售。如果這不是支行行為,至少也是集體行為。」 濮婷婷的丈夫許先生並不否認,是濮婷婷將這一項目介紹到嘉定支行的:2011年濮婷婷從一位長期合作的信託公司張女士處瞭解到這一項目,便告訴支行行長蔣黎,蔣黎認為該項目不錯,允許銷售。許先生稱,四期入夥計劃共1.19億元的實際募集總額中,有一千多萬元是其他四名員工銷售,餘下是濮婷婷銷售。
根據許先生介紹和投資者提供的資料,支行行長蔣黎在第一期和第三期產品中共投資170萬元,並介紹自己妹妹和客戶購買了該計劃。濮婷婷也向家人推薦了這個產品,其親戚朋友共投入了數百萬元到一、三、四期產品中。
許多投資者說,他們之所以踴躍購買該系列理財產品,正因為聽說支行行長購買了這款產品。
華夏銀行相關人士認為,蔣黎的購買是個人行為,並不構成代銷的證明,「但至少說明她對該『入夥計劃』是知情的,卻沒有及時向分行匯報。」
華夏銀行表示,對蔣黎尚未形成處理意見。知情人士對財新記者透露,有關部門前去調查時,這位支行行長當場嚎啕大哭。
部分投資者確認,是嘉定支行大堂經理徐清(音)將他們領進了貴賓理財室。「我本要買一個華夏銀行自己的產品,利息是5.8%。單子都填好了放在櫃檯上,大堂經理看到我要買110萬,就說貴賓理財室裡面有個12%收益率的產品銷售,100%無風險。」一位投資者口述,但無法提供旁證。
案發後,財新記者在嘉定支行看到,該貴賓理財室已被關閉。
金諾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路喬認為,涉案員工屬於職務行為,構成表見代理人(表見代理是指行為人雖無代理權,但由於本人的行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表象,而與善意第三人進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後果的代理行為),華夏銀行難脫干係。
張路喬律師進一步解釋說,「濮婷婷是在上班時間、上班地點向客戶推薦產品,前後共計銷售了四期該理財產品,時間跨度一年,銀行領導也購買了該理財產品,憑此點完全能夠讓購買該產品的客戶相信,濮婷婷不是『私自』銷售該理財產品,而是代表華夏銀行的職務行為。如此則濮婷婷構成表見代理人,根據合同法及民法的有關規定其代理行為有效,華夏銀行就應當承擔因此給客戶帶來的損失。」
公開的「飛單」
此事暴露後,華夏銀行總行已派出工作組去各地分支行調研,重點排查「飛單」現象。
一位創投公司投資經理透露,由於市況不佳,通過傳統募資渠道籌資困難,會去找銀行關係幫助募資。類似發行「理財產品」的形式,通過銀行「代賣」,一般屬於銀行員工自接私單。其和銀行自己發行的理財產品以及代銷基金、保險、信託不同,銀行並不簽署任何合同。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游云庭律師認為,「飛單」是指各種行業中銷售人員的不忠誠行為,把本該屬於本公司的訂單「飛」到別家去,在華夏銀行案例中,嘉定支行員工把本銀行的客戶「飛」到了別家,也可以說是做私活。
投資者向財新記者展示的一條短信顯示,濮婷婷私售的「飛單」絕不止中鼎系列。直到今年6月18日,濮婷婷還在推介一個名為「中方財富國酒茅台投資基金」的產品,基金規模3000萬元,管理人為中方財富,用於茅台酒經銷商的採購和流動資金補充,年化收益率11%-13%,河南九思投資有限公司與基金管理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保證。
這個 「投資基金」廣告中,也沒有一句話提示其並非華夏銀行自家理財產品或代銷產品。
「嘉定支行的做法,我更願意把它解釋成員工的道德風險。銀行作為機構犯不上。」另一家大型銀行財富管理中心的一位高管評論道。
銀監會對銀行可以銷售的理財產品有嚴格規定,而且要報批備案,類似中鼎計劃的股權類產品不在其列。接近華夏銀行的人士表示,一般銀行的理財產品包括基金、保險和券商集合管理計劃等。「入夥計劃」是利用有限合夥這種企業組織形式,吸納投資人錢財,根本不算理財產品。
在專業人士的眼中,這份「理財產品」的合同明顯可疑:投資人拿到的合同是《入夥協議書》,投資人以「有限合夥人」的身份向合夥基金投入了資金,而不是理財的「委託人」。
中鼎系列的投資者多為中老年人,多數分不清利息和收益率的區別。在持有該系列產品的一年中,沒有得到任何信息披露。12月3日下午,結束抗議的苦主們在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二樓會議室等待與銀行高管開會商談。一位投資者高聲叫道:「今天才是真正的風險提示!」
一拖多湊單的形式相當普遍。到目前,大部分投資者還不敢把無法兌付的消息告訴身後「拖著」的親友。3日抗議時,當攝像機掃過人群,一位老阿姨把臉埋入前排座位下方。她對財新記者說,「不能讓攝像機拍到我。家裡人還不知道。我根本不敢告訴他們。」
知情人士表示,商業銀行信貸員一般可以拿到千分之二的提成,其他銷售人員也有好處,因此信貸員銷售理財產品的動力很大,會到處找項目。他估計,中鼎系列的提成可能接近20萬元。
誰該買單
雖然在華夏銀行事件之前,銀行發行、代銷的理財產品至今未有違約爆出,但業內人士透露,其它銀行也有過類似違約的情況,銀行一般都是自己趕緊抹平,和投資者私下和解,不讓外界知道。一位業內人士說,「此次華夏銀行開除了最瞭解情況的員工,將其推向對立面,導致事情暴露。」
據投資者介紹,12月3日,華夏銀行副行長李翔以及上海分行負責人與10位投資者代表對話了兩個小時。華夏銀行方面承認,銀行在管理上確有疏忽。李翔希望投資者給銀行兩個月時間進行調查,尋找一個雙方都認可的解決方案。投資人則要求銀行書面承諾兩個月內拿出方案,還要求歸還全部本金,華夏銀行未能接受。
多位受訪人士均認為,華夏銀行應依法解決此事,不宜簡單代償。「即便是正式代銷的產品不能兌付,銀行也沒理由代償。如果華夏這次要買單,肯定是考慮聲譽風險,對業內是一個很不好的先例。」前述大型銀行財富管理中心的高管說。
中金公司12月4日的研究報告認為,監管機構若要求華夏銀行兜底將後患無窮,進一步強化社會對銀行兜底的預期,對銀行甚至所有金融機構是災難性的衝擊,而且會進一步扭曲金融體系風險定價體系。「若兜底,我們認為這預示著銀行將成為當前各類融資渠道狂歡的最終買單者,行業發展前景黯淡。若事件市場化解決,打破剛性兌付的困局,則全行業短期可能會面臨新業務和流動性衝擊,但是中期有望進入健康發展的軌道,實現收益與風險的匹配。這將令我們保持對行業發展前景的積極態度。」
接近銀行監管的知情人士稱,過去銀行私下解決得做法雖然隱藏了風險,維護了銀行聲譽,但也隱藏了風險,逃避了監管追責。華夏銀行案事已至此,已經不能再走私下了結、抹平之道,而要在法律框架下解決,讓法院依據雙方的責任劃分來確定賠償。需要注意的是,投資者自身也有責任,貪圖高回報就意味著要承擔高風險,一味要求100%賠償是不合理的。
如果投資者最終因銀行負有管理責任將其訴至法庭,銀行仍難免為其過失買單,但其中意義,賠償的性質與簡單的代償大不相同。
廣東知明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小平認為,法院判賠可能有兩種思路。一是參考《擔保法》規定。本案中銀行不構成擔保,責任應比無效擔保責任輕,承擔的責任應該不超過損失的50%。
另一種思路是參考香港雷曼事件或證券公司挪用客戶保證金事件的處理,賠付比例可能高達80%-90%。2008年9月雷曼兄弟破產,其發行的信貸掛鉤票據價值暴跌,在香港,雷曼兄弟擔保的迷你債券總價值約127億港元,最終絕大部分人是通過回購和解方案處理。■
(本刊記者於寧、田林對此文亦有貢獻)
在國內銀行不良資產規模擴大、違約零星爆發的背景下,德意誌銀行內部對於是否繼續持有華夏銀行股份發生了激烈爭執,華夏銀行股票有可能面臨拋售。
據路透社引述德國媒體稱,德意誌銀行重新考慮銀行服務全球布局之際,聯席執行長Anshu Jain反對繼續持有中國華夏銀行的股份。
WirtschaftsWoche雜誌援引監事會消息人士稱,Jain多次對持有華夏銀行近20%股份提出質疑。這些股份的價值約為16億歐元(18億美元)。
據該雜誌報導,華夏銀行被認為在缺乏未來前景之際吸收了過多的資本。
但該雜誌稱,德意誌銀行的零售與商業銀行業務主管Rainer Neske一直堅定支持投資華夏銀行。
德意誌銀行正在檢討業務模式,該行因涉嫌違規而面臨巨額罰款,還得面對行業監管日趨嚴格。由於獲利能力落後,德意誌銀行股票2014年在全球性投資銀行中表現最差。
德意誌銀行的一名發言人重申,戰略調整結果將在第二季公布,拒絕進一步置評。
2005年11月,華夏銀行與德意誌銀行簽署《全面長期戰略合作協議》,在技術支持、信用卡業務以及其他業務領域開展了戰略合作。雙方合作範圍包括技術支持與協調、信用卡業務合作及公司客戶、國際結算業務和貿易融資、本外幣資金業務、銀團貸款、國內結算業務、不良資產處置、網上銀行和電子商務、現金管理、市場研究、保險代理、資金產品代銷、基金相關業務、零售銀行(如財富管理業務)等合作。
此後,德意誌銀行數次增持,2010年5月德意誌銀行再度增持華夏銀行股份至19.99%的上限,一度有控股華夏銀行、將其變為一家外資銀行的情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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