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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紡控股(興威紡織)(1968)專區

1 : GS(14)@2018-03-31 22:53:40

http://www.hwtextiles.iyp.hk/

網址
2 : GS(14)@2018-03-31 22:53:56

http://m.hktdc.com/sourcing/hk_c ... 02W8LR&locale=zh_TW
公司簡介

員工人數(香港):
  

26-50

成立年份:
  

1981

業務性質:
  

出口商 ‚ 製造商

主要市場:
  北美洲 ‚ 東南亞 ‚ 其他亞洲國家 ‚ 日本 ‚ 西歐

產品/服務範圍:

梭織棉質牛仔布 ‚ 合成纖維布匹

年度營業額:
  

美元 50,000,000 - 99,999,999
3 : GS(14)@2018-03-31 22:55:00

http://www.hkexnews.hk/APP/SEHK/ ... ls-2018032302_c.htm
招股書
4 : GS(14)@2018-06-28 06:57:45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80628018_C.pdf
招股書
5 : GS(14)@2018-07-15 23:57:16

1. 我 們 於 一 九 八 一 年 創 辦,是 歷 史 悠 久 的 牛 仔 布 製 造 商,主 要 向 若 干 知 名 美 國 服 裝
品 牌 供 應 牛 仔 布,以 生 產 牛 仔 成 衣。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以 零 售 量 計 算,美 國 是 全
球 最 大 的 牛 仔 成 衣 市 場,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佔 全 球 市 場 銷 售 的29.5%。我 們 憑 藉 自 身 在 梭 織
上 的 專 業 知 識,發 展 牛 仔 布 設 計、製 造 及 銷 售 業 務,並 鎖 定 中 高 端 市 場 分 部。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我 們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以 生 產 價 值 計 算 在 中 國 及 華 南(包 括 廣 東 省、海 南 省
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中高端牛仔布製造行業分別位列第七及第二,分別佔據約1.9%及5.4%
的 市 場 份 額。
有 賴 我 們 製 造 各 式 各 樣 牛 仔 布 的 悠 久 歷 史 及 豐 富 經 驗,我 們 具 備 生 產 非 彈 性、
彈 性 純 棉 及 彈 性 混 合 牛 仔 布 的 技 術 訣 竅。我 們 能 夠(i)應 用 不 同 物 理 特 質(例 如 厚 度 及
拉 伸 度)的 紗 線;及(ii)混 合 不 同 靛 藍 染 料,配 上 特 別 設 計 及 嚴 格 監 控 的 染 整 程 序,供 應
各 款 彈 性 牛 仔 布,以 生 產 獨 特 靛 藍 色 調 和 外 觀 的 牛 仔 成 衣,例 如 懷 舊、磨 損 或 褪 色 以
及 不 同 程 度 的 拉 伸 力,我 們 對 此 深 感 自 豪。
我 們 開 發 及 製 造 牛 仔 布 時 採 取 積 極 方 針,矢 志 為 牛 仔 成 衣 打 造 市 場 新 趨 勢。為 使
我 們 各 款 功 能 及 洗 水 效 果 的 牛 仔 布 的 實 際 應 用 形 象 化,我 們 以 成 衣 終 端 產 品 的 形 貌(例
如 牛 仔 褲、外 套 及 裙)向 服 裝 品 牌 展 示 我 們 的 牛 仔 布,以 就 彼 等 可 以 如 何 使 用 本 集 團 的
牛 仔 布 來 設 計 其 終 端 產 品 為 彼 等 提 供 意 念。多 年 來,我 們 的 產 品 設 計 及 開 發 均 獲 服 裝
品 牌 認 可,我 們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獲AEO頒 發 創 意 大 獎,該 公 司 是 最 具 規 模 的 美 國 牛 仔 褲
品 牌 之 一,其 最 暢 銷 產 品 是 主 攻 大 專 生 的 牛 仔 褲。
2. 於 往 績 期 間,我 們 與 逾30個 服 裝 品 牌 建 有 業 務 關 係,而 我 們 與 往 績 期 間 五 大 服 裝
品 牌 的 業 務 關 係 則 介 乎 五 至 十 年。同 期,我 們 的 銷 售 主 要 源 自 與 美 國 服 裝 品 牌 落 實 的
交 易,合 共 佔 我 們 收 益 的87.9%、88.3%及84.4%。
3. 下 表 列 載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間 按 產 品 類 別 劃 分 的 收 益、銷 量、平 均 售 價 及 毛 利 率: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收 益 銷 量 平 均 售 價 毛 利 率 收 益 銷 量 平 均 售 價 毛 利 率 收 益 銷 量 平 均 售 價 毛 利 率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碼 每 碼 港 元 %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碼 每 碼 港 元 % 百 萬 港 元 百 萬 碼 每 碼 港 元 %
彈 性 純 棉 牛 仔 布 139.6 5.9 23.8 26.0 110.6 4.8 23.3 25.1 88.4 3.7 23.9 24.8
彈 性 混 合 牛 仔 布 192.6 7.8 24.6 28.4 308.9 12.8 24.2 34.4 519.3 21.9 23.7 34.9
非 彈 性 牛 仔 布 67.7 3.0 22.7 23.0 55.2 2.4 22.6 23.9 38.9 1.7 23.0 24.0
其 他附 註 0.7 — 不 適 用 2.0 0.3 — 不 適 用 2.0 1.6 — 不 適 用 13.3
400.6 16.7 26.6 475.0 20.0 31.0 648.2 27.3 32.8
4. 銷 售、客 戶 及 營 銷
於 往 績 期 間,我 們 銷 售 牛 仔 布 予 逾120名 客 戶,主 要 包 括 服 裝 品 牌 指 定 的 成 衣 製 造
商。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我們的牛仔布乃用於生產服裝品牌(具體而言,
若 干 知 名 美 國 服 裝 品 牌)的 牛 仔 成 衣。下 圖 載 列 本 集 團、服 裝 品 牌 與 其 指 定 成 衣 製 造 商
之 間 的 典 型 業 務 關 係:
5. 我 們 的 客 戶 主 要 為:(i)服 裝 品 牌 指 定 及 指 示 的 成 衣 製 造 商,彼 等 根 據 本 集 團 與 服
裝品牌直接敲定的條款採購我們的牛仔布,以生產牛仔成衣,於二零一五年財政年度、
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分 別 佔 我 們 收 益 的87.9%、88.3%及
84.4%;及(ii)就 彼 等 自 身 的 業 務 需 求,使 用 我 們 的 牛 仔 布 生 產 牛 仔 成 衣 並 與 我 們 直 接
敲 定 合 約 條 款 的 成 衣 製 造 商,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七年財政年度,分別佔我們收益的3.3%、3.4%及11.3%。同期,我們收益的其餘8.8%、
8.3%及4.2%乃 源 自 向 我 們 合 資 夥 伴Kurabo Industries所 作 的 銷 售,就 董 事 所 深 知,Kurabo
Industries採 購 及 轉 售 我 們 的 牛 仔 布(乃 按 其 要 求 的 規 格 及 標 準 製 造)。
6. 下 表 列 載 於 往 績 期 間 按 服 裝 品 牌 劃 分 的 收 益 明 細: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AEO 227,931 56.9 298,429 62.8 422,163 65.1
品 牌A 1,332 0.3 2,613 0.6 33,807 5.2
品 牌B 9,918 2.5 5,532 1.2 21,284 3.3
Silver Jeans 9,000 2.2 10,569 2.2 9,852 1.5
品 牌C 1,502 0.4 — 0.0 7,899 1.2
品 牌D 18,340 4.6 18,177 3.8 7,431 1.1
品 牌E 13,500 3.4 14,922 3.1 6,003 0.9
品 牌F 16,908 4.2 16,480 3.5 5,570 0.9
其 他 102,125 25.5 108,317 22.8 134,210 20.8
總 計 400,556 100.0 475,039 100.0 648,219 100.0
7. 原 材 料、採 購 及 供 應 商
我 們 在 生 產 過 程 中 使 用 多 種 原 材 料。主 要 原 材 料 包 括(i)各 類 紗 線,例 如 純 棉、彈
性 棉 及 彈 性 合 成 物;(ii)染 料;(iii)其 他 化 學 劑(例 如 染 色 程 序 使 用 的 酵 素 和 催 化 劑);及
(iv)包 裝 材 料。
我 們 主 要 向 駐 於 中 國、巴 基 斯 坦、泰 國、台 灣 及 日 本 的 供 應 商 採 購 紗 線。染 色 劑 及
其 他 化 學 劑 主 要 採 購 自 日 本、德 國 及 中 國。我 們 的 採 購 主 要 以 美 元 及 人 民 幣 計 值。
我 們 的 主 要 供 應 商 為 生 產 過 程 中 使 用 的 原 材 料(包 括 紗 線、染 色 劑 及 其 他 化 學 劑)
生 產 商。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向 五
大 供 應 商 所 作 的 採 購 分 別 為156.7百 萬 港 元、231.4百 萬 港 元 及298.3百 萬 港 元,佔 我 們 總
採 購 額 的88.5%、90.7%及93.9%。於 往 績 期 間,向 最 大 供 應 商 所 作 採 購 分 別 為54.4百 萬
港 元、100.8百 萬 港 元 及126.7百 萬 港 元,佔 我 們 總 採 購 額 的30.7%、39.5%及39.9%。
8. 們 生 產 設 施 的 生 產 程 序 主 要 包 括 染 色、梭 織 及 整 理(退 漿 及 收 縮 加 工)。自 往 績
期 間 起 及 直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我 們 於 中 國 廣 東 省 中 山 市 經 營 一 間 生 產 設 施,其 由 我
們 擁 有,用 作 進 行 梭 織 工 序。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我 們 透 過 收 購 興 盛,增 購 另 一 間 位
於 中 山 市 的 生 產 設 施。興 盛 於 收 購 前 乃 由 我 們 的 控 股 股 東 及 獨 立 第 三 方 分 別 間 接 擁 有
43%及57%;而 根 據 重 組 則 成 為 我 們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我 們 依 賴 興 盛 及 其 他 第 三 方
分 包 商 處 理 染 色 及 整 理 程 序。至 於 梭 織 程 序,我 們 的 內 部 機 器 已 運 作 至 接 近 其 產 能 上
限,因 此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間 需 要 委 聘 第 三 方 分 包 商 處 理 幾 乎 半 數 產 量。這 是 我 們 擬 將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逾90%分 配 至 購 置 機 器 及 設 備,以 增 加 我 們 自 身 染 色、梭 織 及 整
理 能 力 的 主 要 原 因。由 於 整 個 往 績 期 間 興 盛 的 產 能 分 配 均 由 我 們 控 股 股 東 管 理,為 方
便 說 明 我 們 的 產 能 使 用 率,我 們 於 下 表 將 興 盛 的 產 能 視 為 我 們 的 產 能。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平 均 使 用 率
主 要 工 序 類 型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 % %
染 色 漿 紗 染 色 60.2 58.0 91.8
繩 狀 染 色 23.0 30.7 29.1
梭 織 梭 織 100.0 99.7 98.7
整 理 退 漿 51.7 62.2 82.5
收 縮 加 工 56.6 60.9 77.8
9. 下 表 載 列 根 據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呈 列 的 年 內 溢 利 與 非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經 調 整 年
內 溢 利 之 間 的 對 賬: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千 港 元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一 會 計 師 報 告 所 載 的
年 內 溢 利 及 全 面 收 益 總 額 103,962 91,850 126,478
就 下 列 各 項 調 整:
應 收 關 聯 公 司 款 項 的 推 算 利 息 收 入 (13,602) (20,169) (20,383)
投 資 物 業 的 租 金 收 入 總 額 (639) — —
出 售 投 資 物 業 的 收 益 (14,654) — —
出 售 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 的 收 益 (33,639) (535) (1,876)
上 市 開 支 — — 5,315
非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經 調 整 溢 利 41,428 71,146 109,534
10. 上 市 開 支
假 設 超 額 配 股 權 並 無 獲 行 使 及 基 於 發 售 價 為1.25港 元(即 發 售 價 範 圍1.10港 元 至1.40
港 元 的 中 位 數),預 料 上 市 開 支 總 額(包 括 我 們 應 付 的 包 銷 費 用 及 佣 金)約 為33.0百 萬 港
元,其中約13.3百萬港元直接歸於股份發售下發行發售股份,並將入賬列為權益減少(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並 無 入 賬),以 及 約14.4百 萬 港 元 將 於 產 生 開 支 的 截 至 二 零
一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綜 合 全 面 收 益 表 作 為 行 政 開 支 扣 除(5.3百 萬 港 元 已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扣 除)。上 述 上 市 開 支 總 額 屬 最 後 實 際 估 計,僅 供 參 考,將 確 認 的
最 終 金 額 或 會 有 別 於 該 等 估 計。潛 在 投 資 者 應 注 意 我 們 二 零 一 八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財 務 業
績 將 受 上 述 非 經 常 性 上 市 開 支 不 利 影 響,且 未 必 能 與 本 集 團 過 往 的 財 務 表 現 比 較。
11. 近 期 發 展 及 並 無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我 們 的 經 營 模 式 自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起 維 持 不 變。根 據 我 們 目 前 可 得 的
未 經 審 核 財 務 資 料,相 較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四 個 月,我 們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四 個 月 的 牛 仔 布 銷
量 及 平 均 售 價 維 持 穩 定。
作 為 我 們 擴 闊 歐 洲 客 戶 基 礎 的 業 務 策 略 的 一 環,我 們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一 月 在 意 大 利
委 聘 一 名 銷 售 代 理,以 於 歐 盟 招 攬 採 購 訂 單。我 們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四 月 亦 與 美 國 銷 售 代
理 訂 立 代 理 協 議,以 協 助 我 們 向 美 國 奢 侈 服 裝 品 牌 取 得 採 購 訂 單 及 業 務。詳 情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第116至119頁「業 務 — 銷 售 及 營 銷」。
考 慮 到 最 近 中 美 貿 易 戰 的 威 脅,倘 若 美 國 及 中 國 政 府 施 加 的 任 何 貿 易 限 制 直 接 或
間 接 涉 及 我 們 的 牛 仔 布 產 品 或 進 口 自 美 國 的 原 材 料,則 我 們 的 業 務 可 能 因 為 該 等 貿 易
限 制 而 受 不 利 影 響。就 董 事 經 作 出 合 理 查 詢 後 所 知,截 至 最 後 可 行 日 期,近 期 中 美 貿
易 緊 張 局 面 並 無 對 我 們 的 財 務 狀 況、經 營 業 績 及 增 長 前 景 造 成 任 何 重 大 不 利 影 響,原
因 如 下:(i)美 國 政 府 沒 有 宣 佈 對 我 們 牛 仔 布 產 品 施 加 貿 易 限 制;(ii)以 美 國 棉 生 產 的 棉
紗 並 不 是 我 們 採 購 的 主 要 紗 線 類 型;及(iii)本 集 團 採 納 業 務 策 略,通 過 於 中 國 及 歐 洲
等 新 市 場 擴 張 業 務 拓 展 客 戶 基 礎。
亦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第28至29頁 的「風 險 因 素 — 貿 易 限 制 或 對 我 們 的 業 務、財 務
狀 況 及 經 營 業 績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我們上市後將就遵守法規而招致行政開支,例如專業費用及財務申報成本。此外,
由 於 我 們 的 應 收 關 聯 公 司 款 項 已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末 悉 數 結 算,故 我 們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財 政 年 度 並 無 錄 得 任 何 推 算 利 息 收 入。更 多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一 會 計
師 報 告 附 註25。董 事 估 計 上 市 後 的 前 述 額 外 行 政 開 支 連 同 行 政 人 員 整 體 增 加,以 及 沒
有 推 算 利 息 收 入,將 對 我 們 二 零 一 八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財 務 業 績 造 成 不 利 影 響,亦 導 致 二
零 一 八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純 利 率(扣 除 上 市 開 支 前)較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減 少,假 設 二 零
一 八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收 益 與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維 持 不 變。
董 事 確 認,自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起 及 直 至 本 招 股 章 程 日 期,我 們 的 財 務
或 經 營 狀 況 或 前 景 並 無 重 大 不 利 變 動,且 自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起 亦 無 發 生 任
何 事 件 而 將 對 本 招 股 章 程 附 錄 一 所 載 會 計 師 報 告 列 示 的 資 料 造 成 重 大 影 響。董 事 亦 確
認,自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起,我 們 的 債 務 及 或 然 負 債 並 無 任 何 重 大 變 動。
就 董 事 所 深 知,除 上 文 所 披 露 者 外,自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起,牛 仔 布 製
造 行 業 或 本 集 團 經 營 所 在 市 場 的 整 體 狀 況 並 無 重 大 變 動 而 經 已 或 將 會 對 我 們 的 業 務
營 運 或 財 務 狀 況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12. 所 得 款 項 用 途
基 於 發 售 價 每 股1.25港 元(為 本 招 股 章 程 所 載 指 示 性 發 售 價 範 圍 的 中 位 數),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扣 除 包 銷 費 用 及 我 們 就 股 份 發 售 應 付 的 估 計 開 支 後)估 計 為 約167.0
百 萬 港 元。本 公 司 現 時 計 劃 按 下 列 方 式 使 用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所 得 款 項 用 途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佔 總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百 萬 港 元) (%)
採 購 生 產 機 器 及 設 備,包 括(i)梭 織 機、漿 紗 機 及
收 縮 加 工 綫,以 提 高 產 能 及 效 率;及(ii)臭 氧 漂 白 及
洗 滌 機,以 增 強 產 品 開 發 實 力 159.1 95.3
參 加 海 外 及 中 國 布 料 展 覽 會,以 加 強 市 場 滲 透 及
擴 大 客 戶 基 礎 3.7 2.2
用 作 一 般 營 運 資 金 及 其 他 一 般 企 業 用 途 4.2 2.5
13. 份 發 售 的 數 據
根 據 指 示 性
發 售 價
每 股 發 售 股 份
1.10港 元
根 據 指 示 性
發 售 價
每 股 發 售 股 份
1.40港 元
於 完 成 股 份 發 售 及 資 本 化 發 行 後 預 期 將 發 行 的
股 份 市 值附 註1 704百 萬 港 元 896百 萬 港 元
本 公 司 擁 有 人 應 佔 本 集 團 每 股 未 經 審 核 備 考 經 調 整
合 併 有 形 資 產 淨 值附 註2、3 0.68港 元 0.75港 元
14. 股 息 政 策
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一 月 三 日 註 冊 成 立,自 註 冊 成 立 起 本 公 司 並 無 支 付 或 宣 派
股 息。截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興 威 紡 織 向 其 當 時 的 股 東 宣 派 中 期 股
息300百 萬 港 元。
我 們 可 能 通 過 現 金 或 以 我 們 認 為 合 適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派 股 息。董 事 現 時 計 劃 宣 派 不
少 於 我 們 任 何 特 定 財 政 年 度 可 供 分 派 溢 利45%的 股 息。有 關 計 劃 並 非 保 證、聲 明 或 表
示 我 們 必 須 或 將 會 按 該 方 式 宣 派 及 支 付 股 息,亦 可 能 完 全 不 會 宣 派 及 支 付 股 息。宣 派
及 支 付 股 息 的 決 定 須 獲 董 事 會 批 准 及 由 其 酌 情 敲 定。此 外,某 個 財 政 年 度 的 任 何 末 期
股息須經股東批准。董事會將不時參照我們的經營業績、現金流、財務狀況、股東權益、
資 本 要 求、整 體 營 商 狀 況 及 策 略,以 及 其 他 董 事 會 可 能 認 為 與 釐 定 是 否 宣 派 及 支 付 股
息 有 關 連 的 因 素 來 檢 討 股 息 政 策。
任 何 股 息 宣 派 及 支 付 以 及 金 額 將 須 符 合 細 則 和 開 曼 群 島 公 司 法。股 息 只 可 藉 由 我
們 的 可 供 分 派 溢 利 及 根 據 開 曼 群 島 公 司 法 合 法 用 作 分 派 的 資 金 宣 派 或 支 付。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五 月 初 進 一 步 宣 派 特 別 股 息100百 萬 港 元,其 已 於 同 月 底 透
過 我 們 的 內 部 資 源 結 算。
15.
6 : GS(14)@2018-07-16 00:51:31

15. 風險: 增長率未必持續、依賴品牌提供業務、宏觀經濟、依賴關聯公司利息、無長期協議、無供應商長期協議、貿易戰、生產計劃和實際相異、存貨、季節性、依賴分包商、Kurabo Industries合作、交付時間控制、原材料、資本開支、水電供應、AR、工業意外、環境法例、保險、擴產、額外資本開支、知識產權、人、保險、競爭、天災人禍、中國經濟、法律、五險一金、匯率
7 : GS(14)@2018-07-16 00:58:10

16. 1968開始買賣牛仔布,1981年開始自己和家人搞,兩年在國內惠州設廠,家人進進出出,2001年遷至中山,2006年取得美國新客,又搞個分包商,2013取得日本大客,接手他們牛仔布生產,然後重組家族權益上市
8 : GS(14)@2018-07-16 01:05:18

17. 與 服 裝 品 牌 合 作
我 們 與 服 裝 品 牌 合 作 設 計、開 發 及 生 產 牛 仔 布。一 方 面,我 們 的 銷 售 人 員 與 服 裝
品 牌 聯 絡,以 了 解 彼 等 的 業 務 計 劃 及 向 彼 等 展 示 我 們 符 合 彼 等 要 求 的 既 有 牛 仔 布。另
一 方 面,我 們 積 極 開 發 及 不 時 向 服 裝 品 牌 介 紹 我 們 的 新 牛 仔 布,以 支 持 其 牛 仔 成 衣 發
展。我 們 亦 供 應 按 服 裝 品 牌 要 求 的 規 格 訂 制 的 牛 仔 布。待 我 們 的 產 品 樣 本 被 接 納 後,
我們直接與服裝品牌磋商並落實主要銷售條款,據此招攬業務。更多詳情請參閱本節「客
戶 — 本 集 團、服 裝 品 牌 與 成 衣 製 造 商 之 間 的 業 務 關 係」。
18.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非 彈 性 牛 仔 布 67,717 16.9 55,230 11.6 38,921 6.0
彈 性 純 棉 牛 仔 布 139,629 34.9 110,577 23.3 88,387 13.6
彈 性 混 合 牛 仔 布 192,553 48.1 308,856 65.0 519,326 80.1
其 他附 註 657 0.2 376 0.1 1,585 0.2
總 計 400,556 100.0 475,039 100.0 648,219 100.0
19. 下 表 載 列 我 們 的 主 要 產 品 概 要:
主 要 產 品 主 要 紗 線 材 料 成 份 主 要 特 色
於 往 績 期 間 的
平 均 售 價 範 圍
(每 碼 港 元)
非 彈 性 牛 仔 布 經 紗 和 緯 紗 由 純 棉 組 成,
沒 有 彈 性 包 紗 及 核 芯
非 彈 性、質 地 較 硬
及 多 變 性 較 低
22.6至23.0
彈 性 純 棉 牛 仔 布 經 紗 由 純 棉 組 成;緯 紗
由 純 棉 包 紗 及 彈 性
纖 維 核 芯 組 成
彈 力 程 度 中 等、質 地
較 柔 軟、復 原 速 度
及 伸 長 度 一 般、
較 為 多 變
23.3至23.9
彈 性 混 合 牛 仔 布 經 紗 由 純 棉 組 成;緯 紗
(i)主 要 由 棉 包 紗 及
彈 性 纖 維 和 聚 酯 彈 性
纖 維 製 成 的 核 芯 組 成;
或(ii)由 合 成 纖 維 經
紗 和 彈 性 纖 維 核 芯 組
成;或(iii)合 成 纖 維 經
紗 及 彈 性 纖 維 和 聚 酯 彈
性 纖 維 製 成 的 核 芯 組 成
彈 力 程 度 極 佳、質 地
非 常 柔 軟、復 原
速 度 及 伸 長 度
極 佳、非 常 多 變、
較 輕 身
23.7至24.6
20. 主 要 設 備 及 機 器
生 產 設 施 配 備 由 比 利 時、德 國 及 日 本 進 口 的 生 產 機 器 及 測 試 設 備。牛 仔 布 生 產 過
程的不同階段需使用不同機器。下表列載於最後可行日期生產設施的主要設備及機器:
主 要 設 備 及 機 器 類 型
主 要 設 備
或 機 器 數 目
於 最 後 可 行
日 期 主 要 設 備
或 機 器 的 估 計
平 均 機 齡
於 最 後
可 行 日 期 的
估 計 餘 下
可 用 年 期(附 註)
(年) (年)
漿 紗 染 色 機 兩 10 兩
繩 狀 染 色 機 一 13 五
梭 織 機 150 三 七
退 漿 機 一 10 五
收 縮 加 工 機 一 10 兩
21.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 七 日 之 前,興 盛 由 控 股 股 東 及 兩 名 獨 立 第 三 方 分 別 間 接 擁 有
43%及57%,其 後 根 據 控 股 股 東 向 兩 名 獨 立 第 三 方 收 購 興 耀 投 資57%股 權 及 重 組,而 成
為 本 公 司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我 們 一 直 聘 用 興 盛 及 其 他 第 三 方 分 包 商 處 理 染 整 程 序。
由 於 興 盛 一 直 由 控 股 股 東 管 理,就 說 明 我 們 的 產 能 使 用 率 而 言,我 們 於 下 表 將 興 盛 的
產 能 視 作 我 們 所 有。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主 要 程 序 類 型 設 計 產 能 實 際 產 量 平 均 使 用 率 設 計 產 能 實 際 產 量 平 均 使 用 率 設 計 產 能 實 際 產 量 平 均 使 用 率
(附 註4) (附 註4) (附 註4)
碼 碼 % 碼 碼 % 碼 碼 %
染 色 漿 紗 染 色(附 註1、6) 17,700,000 10,660,445 60.2 17,700,000 10,266,679 58.0 17,700,000 16,253,914 91.8
繩 狀 染 色(附 註1、6) 7,687,559 1,769,668 23.0 7,687,559 2,360,728 30.7 7,687,559 2,237,872 29.1
梭 織 梭 織(附 註2、5) 10,791,057 10,789,555 100.0 13,697,326 13,658,630 99.7 16,175,726 15,959,950 98.7
整 理 退 漿(附 註3、6) 15,900,000 8,221,166 51.7 15,900,000 9,884,458 62.2 15,900,000 13,119,799 82.5
收 縮 加 工(附 註3、6) 17,600,000 9,953,365 56.6 17,600,000 10,714,155 60.9 17,600,000 13,690,206 77.8
22. 機 器 採 購 計 劃
我 們 計 劃 藉 以 下 方 法 提 高 產 能 和 效 率 及 改 良 產 品 開 發 實 力:(i)加 入 全 新 及 更 先 進
的 機 器;及(ii)將 某 些 現 有 機 器 更 換 成 全 新 和 較 先 進 的 機 器:
為 提 高 產 能 及 效 率:
• 現 有 的 兩 台 漿 紗 染 色 機 將 分 別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八 月 及 二 零 二 零 年 八 月 或 前 後 被
兩 台 漿 紗 染 色 機 取 代。董 事 相 信,新 型 漿 紗 染 色 機 將 可 提 高 我 們 產 品 種 類 的
競爭力和成本效益,皆因它們在以下各方面較分包商目前所用者性能更佳:(i)
可 漂 染 至 牛 仔 布 上 的 靛 藍 光 暗 變 化 種 類 更 廣 泛;(ii)更 有 效 及 更 環 保 地 使 用 染
料 和 水,從 而 降 低 生 產 成 本;及(iii)體 積 較 細,從 而 允 許 進 一 步 擴 充 染 色 生 產
線。董 事 預 測 漿 紗 染 色 程 序 的 設 計 產 能 預 料 將 由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約17.7百 萬 碼 增 加 至28.1百 萬 碼。基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生 產 水 平,兩 部
新 漿 紗 染 色 機 預 期 將 按 約100%的 使 用 率 營 運。估 計 投 資 成 本 總 額 為81.9百 萬
港 元,其 將 由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撥 付,而 回 報 期(附 註)估 計 為4.7年。
• 78台 平 均 機 齡10.9年 的 現 有 梭 織 機 將 會 被80台 新 機 器 取 代,後 者 不 但 能 夠 加
工 寬 牛 仔 布 而 且 速 度 更 快。我 們 計 劃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八 月 及 二 零 二 零 年 六 月 各
自 購 置40台 梭 織 機。據 董 事 所 深 知,成 衣 製 造 商 認 為 使 用 寬 牛 仔 布 生 產 它 們
的 牛 仔 成 衣 更 具 成 本 效 益,因 為 前 者 產 生 的 廢 棄 原 材 料 較 少。董 事 預 測 梭 織
程 序 的 設 計 產 能 預 料 將 由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約16.2百 萬 碼 增 加 至
20.3百 萬 碼。基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生 產 水 平,新 梭 織 機 預 期 將 按 約
100%的 使 用 率 運 作。估 計 投 資 成 本 總 額 為45.7百 萬 港 元,其 將 由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撥 付,而 回 報 期(附 註)估 計 為4.1年。
• 我 們 將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八 月 及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分 別 購 置 能 夠 處 理 寬 牛 仔 布 的 一
台 退 漿 機 和 一 台 收 縮 加 工 機,以 配 合 我 們 的 整 理 程 序 及 梭 織 程 序。董 事 預 測
退 漿 及 收 縮 加 工 程 序 的 設 計 產 能 預 料 將 由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約15.9
百 萬 碼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約17.6百 萬 碼 增 加 至36.8百 萬 碼 及43.8百
萬 碼。基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生 產 水 平,新 退 漿 機 及 收 縮 加 工 機 預 期 將
分 別 按 約64.3%及61.3%的 使 用 率 營 運。估 計 投 資 成 本 總 額 為15.5百 萬 港 元,其
將 由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及╱或 我 們 的 內 部 資 源 撥 付,而 回 報 期(附 註)估 計
為3.5年。
了 加 強 產 品 開 發 實 力:
•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及 二 零 一 九 年 十 二 月 將 分 別 購 置 一 台 臭 氧 漂 白 機,以 提 高
整 理 程 序 的 顏 色 一 致 性。估 計 投 資 成 本 總 額 為15.5百 萬 港 元,其 將 由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撥 付,而 回 報 期(附 註)估 計 為3.4年。
• 於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及 二 零 一 九 年 七 月 將 分 別 購 置 一 台 洗 水 機,以 確 保 經 過 洗
水 後 的 顏 色 符 合 服 裝 品 牌 的 規 定。估 計 投 資 成 本 總 額 為3.9百 萬 港 元,其 將 由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撥 付,而 回 報 期(附 註)估 計 為5.1年。
附 註: 回 本 期 指 新 設 備 或 機 器 的 累 計 除 息 稅、折 舊 及 攤 銷 前 盈 利(EBITDA)補 回 其 初 始 設 立 成 本 的 所
需 時 期。初 始 設 立 成 本 包 括 購 買 設 備 或 機 器 成 本 及 處 置 陳 舊 設 備 及 機 器 成 本。
鑑 於(i)我 們 的 漿 紗 染 色、梭 織 及 整 理 機 的 使 用 率 接 近 其 各 自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設 計 產 能;(ii)我 們 計 劃 增 加 生 產 寬 牛 仔 布;(iii)我 們 計 劃 減 少 外 判 生 產 程 序 比 例;
及(iv)計 劃 增 強 我 們 的 產 品 開 發 實 力,董 事 相 信,收 購 新 機 器 對 達 成 業 務 計 劃 和 維 持 業
務 增 長 而 言 屬 必 要。
董 事 預 計,收 購 上 文 所 述 所 有 新 機 器 後,由 第 三 方 分 包 商 處 理 的 染 色、梭 織 及 收
縮 加 工 過 程 產 量 佔 總 產 量 的 比 例 預 期 會 分 別 由46.9%、48.5%及49.0%減 少 至9.6%、
30.0%及10.0%(按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實 際 產 量 計 算)。內 部 處 理 的 生 產 過 程 比 例 提
高 後,牛 仔 布 產 品 的 質 量 控 制 可 以 進 一 步 加 強,而 董 事 預 期 本 集 團 將 更 容 易 滿 足 客 戶
要 求 的 交 貨 時 間 表。故 此,董 事 估 計,這 將 讓 我 們 能 夠 每 年 節 省 生 產 成 本11.9百 萬 港 元
(按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生 產 水 平 計 算,計 及 折 舊 開 支、相 關 間 接 製 造 成 本 增 加 以 及
分 包 成 本 減 少 等 因 素),對 我 們 的 毛 利 率 有 正 面 影 響。
23. 我 們 在 生 產 過 程 中 使 用 多 種 原 材 料。主 要 原 材 料 包 括(i)各 類 紗 線,例 如 純 棉、彈
性 棉 及 彈 性 合 成 物;(ii)染 料;(iii)其 他 化 學 劑(例 如 染 色 程 序 用 酵 素 和 催 化 劑);及(iv)
包 裝 材 料。我 們 一 般 根 據 成 衣 製 造 商 的 已 確 認 購 貨 訂 單 及 服 裝 品 牌 提 供 的 採 購 計 劃 採
購 原 材 料。我 們 將 原 材 料 存 貨 維 持 於 平 均 足 夠 應 付 兩 個 月 生 產 的 水 平。此 外,當 我 們
接 獲 服 裝 品 牌(特 別 是AEO)為 期 六 個 月 的 預 測 採 購 計 劃 時,我 們 一 般 採 購 履 行 該 採 購
計 劃 所 需 主 要 紗 線 的 約70%。
作 為 成 本 控 制 措 施,我 們 一 般 先 向 不 同 供 應 商 取 得 具 競 爭 力 的 報 價,然 後 方 才 下
達我們的採購訂單,藉此靈活磋商反映最新市場趨勢及原材料價格的貿易條款。因此,
我 們 並 無 制 定 與 供 應 商 訂 立 長 期 協 議 的 政 策。原 材 料 成 本 佔 生 產 成 本 的 主 要 部 分。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原 材 料 成 本 分 別 佔
總 銷 售 成 本67.0%、68.4%及71.0%。
我 們 偶 爾 訂 立 短 期 紗 線 採 購 合 約,以 確 保 我 們 的 供 應 充 足。我 們 根 據 成 衣 製 造 商
的 已 確 認 購 貨 訂 單 及 服 裝 品 牌 的 預 測 採 購 計 劃,按 協 定 價 格 向 若 干 紗 線 供 應 商 開 立 大
宗 採 購 訂 單,而 交 付 期 間 可 以 橫 跨 兩 至 三 個 月。董 事 認 為,此 等 短 期 採 購 合 約 有 以 下
好 處:(i)確 保 我 們 常 用 的 紗 線 有 供 應;(ii)使 我 們 享 有 大 宗 採 購 折 扣;及(iii)減 低 我 們 在
原 料 價 格 上 漲 周 期 中 的 風 險。
我 們 主 要 向 駐 於 中 國、巴 基 斯 坦、泰 國、台 灣 及 日 本 的 供 應 商 採 購 紗 線。染 色 劑 及
其 他 化 學 劑 主 要 採 購 自 日 本、德 國 及 中 國。我 們 的 採 購 主 要 以 美 元 及 人 民 幣 計 值。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一 般 負 責 將 原 材 料 送 至 生 產 設 施,而 進 口 原 材 料 的 清 關 則 由 我 們 處
理。於 往 績 期 間 及 直 至 最 後 可 行 日 期,我 們 並 未 經 歷 任 何 原 材 料 供 應 短 缺 或 延 誤 而 對
業 務 造 成 重 大 影 響。
我 們 向 合 資 格 供 應 商 採 購 主 要 原 材 料,而 有 關 供 應 商 的 接 受 須 經 執 行 董 事 根 據 我
們 的 供 應 商 評 核 程 序 審 批。
我 們 直 接 向 供 應 商 採 購 大 部 分 原 材 料,惟 棉 紗 乃 向 巴 基 斯 坦 供 應 商 採 購,並 經 由
其 香 港 代 理(供 應 商C)提 供 予 我 們。我 們 與 代 理 洽 商 並 敲 定 採 購 條 款,包 括 產 品 規 格、
數 量、定 價、支 付 條 款 及 交 付 時 間 表。據 董 事 所 深 知,我 們 透 過 代 理 進 行 採 購 能 享 受
較 大 的 價 格 折 扣,因 為 僅 我 們 一 方 的 需 求 量 並 非 佔 該 等 巴 基 斯 坦 供 應 商 的 銷 售 量 一 個
重 大 部 分。
視乎增幅,我們或自行承受全部原材料價格升幅或將部分轉嫁予客戶。於往績期間,
牛 仔 布 的 平 均 售 價 相 對 維 持 穩 定。有 關 我 們 定 價 策 略 的 更 多 詳 情,請 見 本 節「銷 售 及
營 銷 — 定 價 策 略」。
24. 供 應 商 集 中 度
雖 然 於 往 績 期 間 存 在 主 要 供 應 商 集 中 情 況,惟 董 事 認 為 本 集 團 的 業 務 可 以 持 續 發
展,理 由 如 下:
• 中高端服裝品牌通常要求我們的牛仔布使用符合瑞士良好棉花發展協會(Better
Cotton Initiative)、美 國 棉(COTTON USA)或Cotton LEADS規 定 的 紗 線,而 就 董 事
所 深 知,該 等 組 織 為 推 廣 優 質 及╱或 可 持 續 棉 的 非 營 利 組 織。根 據 弗 若 斯 特 沙
利 文,屬 於 該 等 組 織 成 員 的 純 棉 紗 線、彈 性 棉 紗 及 彈 性 合 成 紗 線 供 應 商 的 數
量 相 對 有 限,因 此 牛 仔 布 製 造 商 的 紗 線 供 應 商 集 中 度 較 高。
• 董 事 認 為 我 們 用 於 生 產 牛 仔 布 的 紗 線 質 量 必 須 保 持 穩 定,以 達 到 服 裝 品 牌 嚴
格 的 質 量 要 求。由 於 我 們 與 主 要 服 裝 品 牌 通 常 按 較 大 的 業 務 量 交 易,故 我 們
選 擇 向 有 能 力 不 時 管 理 大 量 紗 線 穩 定 性 的 供 應 商 進 行 採 購。另 外,董 事 認 為
與主要供應商下達批量採購訂單可讓我們享有批量採購折扣及降低生產成本。
• 供 應 商B(我 們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第 二 大 供 應 商 及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最 大 供 應 商)為 一 間 上 市 公 司 及 旗 下 包 含 多 間 於
不 同 地 區 經 營 紗 線 製 造、銷 售 及 分 銷 業 務 的 集 團 公 司。於 往 績 期 間,我 們 與 其
進 行 業 務 交 易 的 數 家 公 司 與 供 應 商B同 屬 一 個 集 團。就 董 事 所 深 知,雖 然 該 等
公 司 與 供 應 商B屬 同 一 集 團,惟 彼 等 獨 立 營 運,於 中 國 不 同 地 區 擁 有 各 自 的 生
產 設 施。此 外,該 等 公 司 提 供 不 同 類 別 的 紗 線,直 接 向 我 們 交 付 產 品 及 收 取 款
項。經計及上述情況,並考慮到我們與供應商B及其集團公司的穩定業務關係,
董事認為,該等集團公司極不可能全部同時發生重大、突然及全面的供應中斷。
• 根 據 我 們 目 前 可 得 的 未 經 審 核 財 務 資 料,(i)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四 個 月 向 五 大 供 應
商 作 出 的 採 購 合 共 佔 我 們 總 採 購 額 的91.0%;(ii)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四 個 月 向 四 大
供 應 商 作 出 的 採 購 與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相 同;及(iii)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四 個 月 的
第 五 大 供 應 商 在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位 列 第 十,為 我 們 供 應 染 整 程 序 所 需 的
化 學 品。
• 除 五 大 供 應 商 外,我 們 於 往 績 期 間 及 二 零 一 八 年 四 個 月 向 逾20名 合 資 格 供 應
商(「其 他 供 應 商」)採 購,包 括 主 要 位 於 中 國 及 香 港 的 紗 線、布 料、染 料、化 學
品 及 包 裝 材 料 製 造 商 及╱或 貿 易 商。二 零 一 八 年 四 個 月 的 其 他 供 應 商 包 括 一
名 位 於 中 國 的 新 合 資 格 染 料 供 應 商。於 往 績 期 間 及 二 零 一 八 年 四 個 月,本 集
團 並 無 因 原 材 料 短 缺 而 遭 遇 任 何 重 大 業 務 中 斷,且 預 計 在 向 主 要 供 應 商 採 購
生 產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方 面 亦 不 會 有 任 何 重 大 困 難。
• 於 最 後 可 行 日 期,我 們 有 超 過25名 合 資 格 供 應 商,其 中 逾20名 為 紗 線 供 應 商。
我 們 將 繼 續 擴 闊 供 應 商 基 礎,以 便 在 任 何 主 要 供 應 商 無 法 達 成 我 們 的 採 購 條
款 時,我 們 能 夠 在 挑 選 及 向 不 同 供 應 商 採 購 方 面 保 持 靈 活 性。鑑 於 我 們 的 全
年 採 購 量 及 行 業 聲 譽,董 事 預 料 我 們 擴 充 與 其 他 供 應 商 的 業 務 量 或 向 新 合 資
格 供 應 商 採 購 時 將 不 會 有 任 何 障 礙。
25. 與 日 本 合 資 夥 伴 的 關 係
Kurabo Industries為 一 間 於 一 八 八 八 年 創 辦 的 日 本 公 司,其 業 務 範 疇 廣 泛,包 括 在 日
本 及 國 際 從 事 紡 織、化 學 品、科 技 及 食 品 及 服 務 業 務。
於 二 零 一 三 年,Kurabo Industries建 議 與 本 集 團 成 立 一 間 合 資 公 司,主 要 因 為 據 董 事
所 深 知,其 於 同 年 已 終 止 其 於 中 國 的 牛 仔 布 製 造 業 務,並 計 劃 與 中 國 一 名 信 譽 良 好 且
能 夠 供 應 符 合 其 標 準 的 牛 仔 布 的 牛 仔 布 製 造 商 建 立 穩 定 關 係。
經 過 管 理 層 的 周 全 考 慮,我 們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五 月 二 十 七 日 與Kurabo Industries訂 立
倉 紡 紡 織 第 一 份 協 議,據 此,我 們(i)向Kurabo Industries供 應 牛 仔 布,而 據 董 事 所 深 知,
其 將 之 轉 售 予 客 戶;及(ii)獲 准 在 我 們 的 牛 仔 布 產 品 上 使 用「Kurabo Denim」商 標。其 後,
我 們 與Kurabo Industries於 二 零 一 六 年 七 月 二 十 九 日 訂 立 倉 紡 紡 織 補 充 協 議 及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一 月 十 九 日 訂 立 倉 紡 紡 織 重 續 協 議,據 此(其 中 包 括)修 訂 倉 紡 紡 織 第 一 份 協 議
及 倉 紡 紡 織 補 充 協 議 的 若 干 條 款,並 將 倉 紡 紡 織 協 議 的 期 限 延 長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下 文 載 列 倉 紡 紡 織 協 議 若 干 主 要 商 業 條 款:
•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成 立 合 資 公 司 倉 紡 紡 織,其 股 本 由 興 威 紡 織 及Kurabo Industries
分 別 擁 有51%及49%。
• 本 集 團 應 付Kurabo Industries特 許 權 使 用 費,金 額 按 我 們 中 國 附 屬 公 司 所 生 產
及 本 集 團 所 出 售 並 印 有「Kurabo Denim」商 標 牛 仔 布 的 合 約 價 的0.95%計 算。
• 由Kurabo Industries或 本 集 團 銷 售 牛 仔 布 所 適 用 的 若 干 地 域 限 制。Kurabo
Industries只 可 向 我 們 不 時 同 意 的 美 國 品 牌 及╱或 代 理 銷 售 其 牛 仔 布,而 本 集 團
則 只 可 向Kurabo Industries不 時 同 意 的 歐 盟 品 牌 及╱或 代 理 銷 售 我 們 的 牛 仔 布。
本 集 團 只 准 於 日 本 向Kurabo Industries銷 售 我 們 的 牛 仔 布。
倉 紡 紡 織 合 資 公 司 並 無 任 何 營 運 資 產。董 事 認 為 該 合 資 公 司 的 目 的 純 粹 為 建 立 一
間 知 名 日 本 紡 織 企 業 與 本 集 團 之 間 的 策 略 聯 盟。倉 紡 紡 織 的 主 要 業 務 活 動 是 收 集 及 匯
轉 本 集 團 應 付Kurabo Industries的 特 許 權 使 用 費。倉 紡 紡 織 於 執 行 其 日 常 職 能 時 產 生 若
干 行 政 開 支,經 訂 約 雙 方 公 平 磋 商 後,該 開 支 已 協 定 由 本 集 團 與Kurabo Industries按 預
定 基 準 攤 分。雙 方 均 有 意 使 倉 紡 紡 織 每 年 達 致 整 體 財 政 收 支 平 衡。
據 董 事 所 知,該 合 資 公 司 為Kurabo Industries帶 來 以 下 額 外 利 益:
• 作 為 我 們 經 選 定 紗 線 供 應 商 之 一,Kurabo Industries可 出 售 其 集 團 公 司 生 產 的
棉 紗 予 本 集 團,從 而 擴 大 其 棉 紗 業 務 的 客 戶 基 礎(雖 然 我 們 根 據 倉 紡 紡 織 協 議
並 無 任 何 責 任 或 承 諾 向Kurabo Industries採 購 紗 線)。
•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Kurabo
Industries有 權 收 取 分 別3.1百 萬 港 元、3.9百 萬 港 元 及4.7百 萬 港 元 的 特 許 權 使 用
費。
• 在 我 們 的 牛 仔 布 上 使 用「Kurabo Denim」商 標,有 助 於 美 國 推 廣Kurabo Industries
的 品 牌。
董 事 認 為 本 集 團 透 過 該 合 資 公 司 享 有 以 下 主 要 好 處:
• 作 為 日 本 歷 史 悠 久 的 知 名 紡 織 企 業,Kurabo Industries將 與 我 們 分 享 其 對 牛 仔
布 生 產 的 知 識 及 經 驗,以 及 對 本 行 業 發 展 趨 勢 的 見 解。
• 這 有 助 我 們 在 向 服 裝 品 牌 招 攬 新 商 機 時 提 升 我 們 的 企 業 形 象。
• Kurabo Industries對 我 們 的 牛 仔 布 的 需 求 會 為 本 集 團 帶 來 收 益。
於 往 績 期 間,我 們 將「Kurabo Denim」商 標(i)連 同 興 威 紡 織 的 名 稱 及 本 集 團 的 商 標
一 併 印 刷 於 出 售 予 客 戶(不 包 括Kurabo Industries)的 產 品 的 標 籤 上,分 別 佔 我 們 收 益
91.0%、91.6%及95.6%;及(ii)單 獨 印 刷 於 出 售 予Kurabo Industries的 產 品 的 標 籤 上,分 別
佔 我 們 收 益8.8%、8.3%及4.2%。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源 自 前 述 銷 售 的 收 益 合 共 分 別 為399.9百 萬 港 元、474.7百 萬 港 元 及
646.6百 萬 港 元。
如 上 文 所 述,於 往 績 期 間Kurabo Industries及╱或 其 附 屬 公 司(統 稱「Kurabo集 團」)為
我 們 的 紗 線 供 應 商 及 牛 仔 布 客 戶。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向Kurabo集 團 的 原 材 料 採 購 額 分 別 為34.6百 萬 港 元、29.1百 萬 港 元
及33.7百 萬 港 元,佔 總 採 購 額19.5%、11.4%及10.6%。我 們 售 予Kurabo集 團 的 牛 仔 布 一 般
以 繩 狀 染 色 機 按 其 所 需 規 格 及 品 質 標 準 製 造。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向Kurabo集 團 的 銷 售 額 分 別 為35.1百 萬 港 元、39.6百 萬
港 元 及27.5百 萬 港 元,佔 收 益8.8%、8.3%及4.2%,而 我 們 於 同 期 向Kurabo集 團 作 出 的 牛
仔 布 銷 量 則 為1.6百 萬 碼、1.9百 萬 碼 及1.2百 萬 碼。我 們 與Kurabo集 團 達 成 共 識,我 們 只
會 就Kurabo集 團 向 我 們 採 購 的 牛 仔 布 象 徵 式 地 向 彼 等 收 取 約5至7%的 毛 利 率,作 為 維
持 與 合 資 夥 伴 的 良 好 關 係 的 誠 意。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向Kurabo集 團 銷 售 牛 仔 布 應 佔 毛 利 分 別 為2.8百 萬 港 元、1.9百 萬 港
元 及1.3百 萬 港 元,毛 利 率 為7.9%、4.9%及4.8%。
據董事確認,就向Kurabo集團作出銷售及採購的條款的磋商按個別情況各自進行,
且 銷 售 及 採 購 並 無 關 連 及 並 非 互 為 條 件。
26. 於 往 績 期 間,我 們 的 生 產 過 程 由 下 列 各 方 開 展:
參 與 方 生 產 過 程 與 本 公 司 或 控 股 股 東 的 關 係
興 德 紡 織 本 公 司 於 往 績 期 間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興 盛 染 色 及 收 縮 加 工 由 興 耀 投 資 全 資 擁 有,而 興 耀 投 資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 七 日 前 分 別 由 我 們 的 控 股 股 東 及
兩 名 獨 立 第 三 方 擁 有43%及57%。興 盛 其 後
於 控 股 股 東 收 購 興 耀 投 資 合 共57%股 權 及 重
組 後,成 為 本 公 司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詳
情載於本招股章程「歷史、公司架構及重組」。
由 於 控 股 股 東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 七 日 前 僅 持
有 興 盛43%間 接 股 權 及 對 興 盛 沒 有 控 制 權,
故 興 盛 於 該 日 前 並 非 本 集 團 的 附 屬 公 司。
分 包 商 染 色、紡 織 及
收 縮 加 工
獨 立 第 三 方
由 於 興 德 及 興 盛 的 主 要 生 產 機 器 的 使 用 率 高,其 次 是 興 盛 的 染 色 機 有 限,因 此 我
們 將 若 干 染 色、紡 織 及 收 縮 加 工 程 序 外 判 予 第 三 方 分 包 商。
董 信 康 先 生 及 董 韋 霆 先 生(均 為 我 們 的 控 股 股 東)為 興 盛 的 董 事(興 盛 的 其 他 兩 名
董 事 為 兩 名 獨 立 第 三 方,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 七 日 前 透 過 興 耀 投 資 合 共 持 有 興 盛 的57%
股 權,彼 等 於 出 售 其 權 益 予 我 們 控 股 股 東 後 辭 任 董 事 職 務)及 自 二 零 一 五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參 與 其 管 理 及 日 常 營 運。
我 們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 六 日 期 間 的 分 包 成 本 包 括 支 付 予 興
盛 及 第 三 方 分 包 商 的 金 額。興 盛 的 財 務 業 績 自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 七 日 起 綜 合 計 入 我 們 的
財 務 報 表,因 此 我 們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 七 日 之 後 的 分 包 成 本 僅 包 括 支 付 予 第 三 方 分 包
商 的 金 額。有 關 我 們 分 包 成 本 的 更 多 詳 情 載 於「財 務 資 料 — 主 要 收 益 表 組 成 部 分 — 銷
售 成 本」。
27. 二 零 一 五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 六 日 期 間(當 時 興 盛 由 兩 名 獨 立 第 三 方
擁 有57%權 益),我 們 支 付 予 興 盛 的 分 包 費 乃 按 公 平 原 則 磋 商,與 我 們 就 類 似 服 務 支 付
予 第 三 方 分 包 商 的 費 用 相 若。
下表列載於往績期間我們由(i)興德;(ii)興盛;及(iii)第三方分包商加工的產量詳情:
按 各 方 劃 分 的 染 色 量: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碼 % 碼 % 碼 %
1. 興 盛 12,430,113 57.4 12,627,407 44.7 18,491,786 53.1
2. 第 三 方 分 包 商 9,218,153 42.6 15,623,652 55.3 16,308,275 46.9
21,648,266 100.0 28,251,059 100.0 34,800,061 100.0
按 各 方 劃 分 的 梭 織 量: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碼 % 碼 % 碼 %
1. 興 盛 10,789,555 55.9 13,658,630 54.9 15,959,950 51.5
2. 第 三 方 分 包 商 8,518,714 44.1 11,238,314 45.1 15,050,972 48.5
19,308,269 100.0 24,896,944 100.0 31,010,922 100.0
按 各 方 劃 分 的 收 縮 加 工 量: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碼 % 碼 % 碼 %
1. 興 盛 9,953,365 61.2 10,714,155 46.8 13,690,207 51.0
2. 第 三 方 分 包 商 6,316,781 38.8 12,168,614 53.2 13,151,881 49.0
16,270,146 100.0 22,882,769 100.0 26,842,088 100.0
28. 我 們 有 一 份 合 資 格 分 包 商 名 單 並 不 時 審 閱 其 表 現、所 提 供 的 服 務 水 平 及 所 收 取 的
分 包 費。我 們 將 未 能 符 合 我 們 的 質 量 及 安 全 標 準 的 分 包 商 會 從 我 們 的 合 資 格 分 包 商 名
單 上 移 除。於 最 後 可 行 日 期,我 們 與 主 要 分 包 商 的 業 務 年 期 平 均 為 五 年。
我們一般不與分包商訂立任何長期協議,而我們按個別訂單基準向彼等下達訂單。
雖 然 我 們 一 般 不 與 分 包 商 訂 立 長 期 協 議,惟 若 干 分 包 商 已 向 我 們 承 諾 彼 等 將 較 其 他 客
戶 優 先 承 接 本 集 團 的 分 包 訂 單,亦 已 承 諾 每 年 至 少 分 包 處 理 一 定 數 量 的 半 成 品。我 們
的 分 包 安 排 通 常 包 括 以 下 條 款:
• 生 產 過 程 的 分 包 部 分
• 已 加 工 半 成 品 類 別
• 已 加 工 半 成 品 數 量
• 完 成 日 期
• 分 包 費
• 其 他 要 求(例 如 允 許 縮 水 上 限、加 工 前 分 割 半 成 品 等)
我 們 向 分 包 商 提 供 技 術 要 求,亦 提 供 採 購 自 我 們 自 有 合 資 格 供 應 商 的 原 材 料。我
們 的 質 控 員 工 造 訪 分 包 商 的 生 產 設 施 以 提 供 指 引 及 進 行 實 地 檢 查,我 們 亦 會 於 運 送 牛
仔 布 予 客 戶 前 按 照 客 戶 的 要 求 檢 查 製 成 品。更 多 詳 情 請 見 本 節「品 質 控 制 — 檢 測 分 包
商 進 行 的 工 作」。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我 們 的 分
包 成 本 分 別 為81.4百 萬 港 元、88.0百 萬 港 元 及97.3百 萬 港 元,分 別 佔 總 銷 售 成 本 的
27.7%、26.9%及22.3%。於 往 績 期 間 的 分 包 成 本 金 額 增 加 乃 主 要 由 於 我 們 的 銷 量 增 加 及
生 產 設 施 的 使 用 率 高 企 所 致。我 們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分
包 成 本 包 括 支 付 予 興 盛 及 第 三 方 分 包 商 的 金 額,該 兩 個 年 度 的 分 包 成 本 佔 我 們 總 銷 售
成 本 的 比 例 相 若,然 而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比 例 有 所 下 降,主 要 由 於 控 股 股 東 於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 合 共 收 購 興 耀 投 資57%股 權 及 重 組 後,興 盛 成 為 本 公 司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此 後,我 們 的 分 包 成 本 僅 包 括 支 付 予 第 三 方 分 包 商 的 金 額。有 關 我 們 分 包 成
本 的 更 多 詳 情 載 於「財 務 資 料 — 主 要 收 益 表 組 成 部 分 — 銷 售 成 本」。
董 事 擬 進 一 步 減 少 外 判 染 色、梭 織 及 收 縮 加 工 程 序,以 盡 量 減 低 本 集 團 就 以 下 各
項 承 受 的 潛 在 營 運 風 險 及 產 生 的 成 本:(i)可 能 依 賴 分 包 商 執 行 我 們 主 要 生 產 程 序;(ii)
不時物色足夠數目並符合我們質量標準且具備充足實力承接我們訂單的新分包商;(iii)
分 包 商 不 時 符 合 我 們 的 質 量 標 準 及 交 付 時 間 表;及(iv)增 加 管 理 力 度、人 手 及 成 本 以 監
察 分 包 商 所 承 接 的 程 序 的 質 量 標 準。
29. 於 往 績 期 間,我 們 銷 售 牛 仔 布 予 逾120名 客 戶,主 要 包 括 服 裝 品 牌 指 定 的 成 衣 製 造
商。我 們 於 往 績 期 間 的 成 衣 製 造 商 客 戶 主 要 位 於 香 港 及 中 國。就 董 事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 所 深 知,我 們 的 牛 仔 布 乃 用 於 生 產 服 裝 品 牌(尤 其 是 若 干 知 名 美 國 服 裝 品 牌)的 牛
仔 成 衣。
當 我 們 接 獲 服 裝 品 牌 的 查 詢,我 們 的 銷 售 及 營 銷 人 員 會 與 彼 等 聯 絡,以 取 得 有 關
其 訂 單 的 詳 情,例 如 產 品 規 格、數 量、包 裝 及 交 付 安 排。銷 售 及 營 銷 團 隊、生 產 團 隊 及
產 品 開 發 團 隊(如 需 要)負 責 評 估 接 納 服 裝 品 牌 訂 單 的 能 力。進 行 評 估 並 已 協 定 採 購 條
款(包 括 產 品 規 格、數 量、定 價 及 交 付 計 劃)後,會 向 服 裝 品 牌 發 出 確 認,有 關 服 裝 品 牌
其 後 會 指 示 其 指 定 成 衣 製 造 商 按 協 定 條 款 向 本 集 團 下 達 採 購 訂 單。
為 確 保 妥 善 執 行 服 裝 品 牌 的 牛 仔 成 衣 採 購 計 劃,彼 等 可 能 會 向 我 們 提 供 彼 等 於 往
後 四 至 六 個 月 的 牛 仔 布 採 購 計 劃,這 有 助 我 們 制 定 能 更 佳 地 滿 足 服 裝 品 牌 的 需 要 的 生
產 及 採 購 計 劃。
除 了 我 們 自 家 的 銷 售 及 營 銷 努 力 外,我 們 亦 分 別 於 美 國 及 意 大 利 委 聘 一 名 銷 售 代
理,以 進 一 步 擴 闊 客 戶 基 礎。我 們 於 美 國 的 當 地 代 理 主 要 協 助 我 們 向 奢 侈 服 裝 品 牌 招
攬 採 購 訂 單 及 與 彼 等 維 持 業 務 關 係。本 集 團 向 美 國 銷 售 代 理 支 付 的 費 用 主 要 指 參 考 該
代 理 所 招 攬 的 採 購 訂 單 所 衍 生 的 金 額 而 計 算 的 佣 金。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向 該 美 國 銷 售 代 理 支 付 的 費 用 總 額 分 別 為 零
港元、1.2百萬港元及1.6百萬港元。董事相信委聘美國銷售代理符合本集團利益,因為(i)
我 們 可 以 獲 取 奢 侈 服 裝 品 牌 的 採 購 訂 單,這 進 一 步 擴 闊 我 們 於 牛 仔 成 衣 行 業 不 同 市 場
分 部 的 客 戶 基 礎;及(ii)使 我 們 能 夠 將 銷 售 及 營 銷 人 手 集 中 於 中 高 端 服 裝 品 牌,其 為 我
們 牛 仔 布 的 主 要 客 戶 群。我 們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四 月 與 該 代 理 訂 立 協 議 以 重 續 前 述 安 排 的
條 款,據 此,該 美 國 銷 售 代 理 於 任 何 連 續12個 月 內 須 達 致 最 低 採 購 訂 單 金 額,並 有 權
按 不 時 磋 商 釐 定 的 收 費 率 向 我 們 收 取 佣 金。
我 們 的 意 大 利 銷 售 代 理 乃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一 月 獲 委 任,以 協 助 我 們 促 成 於 歐 盟 的 業
務 擴 充 計 劃。據 董 事 所 深 知,該 代 理 已 與 區 內 知 名 服 裝 品 牌 建 立 網 絡,並 將 協 助 向 該
等 品 牌 推 廣 我 們 的 產 品 及 招 攬 採 購 訂 單。該 代 理 已 承 諾 於 任 何 連 續 六 個 月 期 間 至 少 招
攬 一 定 金 額 的 採 購 訂 單,並 有 權 向 我 們 收 取 參 考 其 所 招 攬 採 購 訂 單 所 產 生 銷 售 額 計 算
的 佣 金。董 事 相 信 該 代 理 將 有 助 我 們 於 歐 盟 發 展 客 戶 群。截 至 最 後 可 行 日 期,除 區 內
若 干 潛 在 客 戶 提 出 報 價 要 求 外,本 集 團 亦 接 獲 一 名 新 歐 洲 客 戶 的 試 驗 採 購 訂 單。本 集
團 將 繼 續 在 該 新 市 場 發 掘 商 機。
30. 季 節 因 素
銷 售 受 到 季 節 因 素 影 響。根 據 於 往 績 期 間 的 銷 售 趨 勢,我 們 通 常 於 每 年 一 至 四 月
錄 得 較 高 銷 售 並 於 第 三 及 第 四 季 錄 得 較 低 銷 售。此 季 節 性 模 式 的 主 要 因 由 是,牛 仔 成
衣 銷 售 旺 季 在 一 年 的 第 三 及 第 四 季,而 從 我 們 接 獲 生 產 牛 仔 布 的 紗 線 到 成 衣 製 造 商 向
品 牌 擁 有 人 交 付 牛 仔 服 的 準 備 時 間 約 為 四 至 六 個 月。牛 仔 服 的 旺 季 銷 售 主 要 由 暑 期、
六 至 八 月 的 新 學 年 開 始 以 及 十 至 十 二 月 的 多 個 節 慶 日 子 的 較 高 消 費 開 支 帶 動。
31. 轉 移 定 價
於 往 績 期 間,本 集 團 旗 下 各 公 司 之 間 的 交 易(「集 團 內 公 司 間 交 易」)概 述 如 下:
• 興 威 紡 織(本 公 司 於 香 港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通 過 興 駿 實 業(本 公 司 於 香 港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向 興 德(本 公 司 於 中 國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銷 售 採 購 自 第
三 方 供 應 商 的 原 材 料。
• 興德使用前述原材料進行生產牛仔布的梭織工序;並將染整工序分包予興盛(自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 起 為 本 公 司 於 中 國 的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或 中 國 其 他 第 三 方
廠 房,該 等 分 包 商 向 興 德 收 取 分 包 費。
• 牛 仔 布 製 成 品 主 要 由 興 德 透 過 興 駿 實 業 出 售 予 興 威 紡 織,再 由 興 威 紡 織 交 付
予 第 三 方 客 戶。
我 們 已 委 聘 獨 立 稅 務 顧 問(為 香 港 一 間 國 際 專 業 會 計 師 行)對 往 績 期 間 的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交 易 進 行 轉 移 定 價 分 析(「分 析」)。
下 文 載 列 主 要 分 析 結 果:
• 本 集 團 一 直 遵 守 香 港 及 中 國 的 適 用 轉 移 定 價 法 律 及 法 規。
• 興 德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純 利 率 為2.26%,屬 於 與 興 德 可 資 比 較 的 公 司 的
公 平 原 則 範 圍,但 較 中 位 數(「可 資 比 較 中 位 數」)3.01%為 低。倘 中 國 稅 務 部 門
就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 對 興 德 實 施 轉 移 定 價 調 整,並 將 其 純 利 率 調 整 至 可 資
比 較 中 位 數,這 將 導 致 額 外 應 付 稅 項 約 人 民 幣332,000元。興 德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的 純 利 率 介 乎 公 平 原 則 範 圍 並 較 可 資 比 較 中
位 數 為 高,因 此 中 國 稅 務 部 門 不 應 就 該 兩 個 年 度 對 興 德 實 施 任 何 可 能 轉 移 定
價 調 整。
• 我 們 對 興 盛 由 二 零 一 七 年 七 月 成 為 本 集 團 公 司 起 至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 結 束
止 期 間(「收 購 後 期 間」)的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交 易 進 行 分 析。興 盛 於 收 購 後 期 間 錄
得淨虧損,較各可資比較公司的公平原則範圍為低,可資比較中位數為2.53%。
中 國 稅 務 部 門 一 旦 對 興 盛 實 施 轉 移 定 價 調 整,並 將 其 純 利 率 調 整 至 可 資 比 較
中 位 數,則 所 得 額 外 應 付 稅 項 將 約 為 人 民 幣213,000元。
我 們 已 就 前 述 潛 在 額 外 應 付 稅 項 悉 數 計 提 撥 備。董 事 認 為 該 應 付 稅 項 即 使 施 加,
亦 不 會 對 本 集 團 的 業 務 營 運 及 財 務 狀 況 造 成 重 大 不 利 影 響。
我 們 已 採 納 以 下 措 施 以 確 保 繼 續 遵 守 香 港 及 中 國 的 相 關 轉 移 定 價 法 律 及 法 規:
• 董 事 將 不 時 檢 討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交 易 的 條 款,確 保 其 符 合 公 平 磋 商 基 準。
• 我 們 的 財 務 及 會 計 團 隊 將(i)密 切 監 察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交 易 的 金 額,以 確 保 相 關
轉 移 定 價 法 律、法 規 及 指 引 項 下 的 申 報 及 備 案 規 定 不 時 獲 得 妥 善 遵 守;及(ii)
確保集團內公司間交易妥善記錄及備案,以便內部監控及向中國稅務部門匯報。
• 本 集 團 委 聘 稅 務 顧 問 以 檢 討 轉 移 定 價 安 排 及 協 助 編 製 轉 移 定 價 文 件 以 符 合 中
國 申 報 規 定。
於 最 後 可 行 日 期,董 事 並 不 知 悉 中 國 或 香 港 任 何 稅 務 部 門 就 集 團 內 公 司 間 交 易 進
行 任 何 查 詢、審 核 或 調 查。
32. 我 們 的 客 戶 主 要 為:(i)服 裝 品 牌 指 定 及 指 示 的 成 衣 製 造 商,彼 等 根 據 本 集 團 與 服
裝品牌直接敲定的條款採購我們的牛仔布,以生產牛仔成衣,於二零一五年財政年度、
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分 別 佔 我 們 收 益 的87.9% 、88.3%及
84.4%;及(ii)就 彼 等 自 身 的 業 務 需 求,使 用 我 們 的 牛 仔 布 生 產 牛 仔 成 衣 並 與 我 們 直 接
敲 定 合 約 條 款 的 成 衣 製 造 商,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分 別 佔 我 們 收 益 的3.3%、3.4%及11.3%。
33. 服 裝 品 牌 集 中 度
雖 然 我 們 於 往 績 期 間 的 收 益 源 自 與 少 數 服 裝 品 牌 敲 定 的 業 務,惟 董 事 認 為 本 集 團
的 業 務 可 以 持 續 發 展,理 由 如 下:
• 據 董 事 作 出 一 切 合 理 查 詢 後 所 深 知,AEO的 男 女 裝 業 務 支 線 乃 分 開 運 作,並
由 生 產 團 隊 作 出 獨 立 業 務 決 策,例 如(i)採 購 原 材 料;及(ii)指 定 合 資 格 布 料 供
應 商 及 成 衣 製 造 商。在 該 等 安 排 下,我 們 與AEO該 等 業 務 支 線 的 業 務 中 斷 將
不 會 影 響 我 們 與 其 他 支 線 的 業 務。
• 董 事 相 信(i)我 們 的 牛 仔 布 帶 動AEO牛 仔 成 衣 的 暢 情;(ii)我 們 的 牛 仔 布 貨 品 各
自擁有獨特的紗線(由某幾類不同拉伸度及重量的紗線梭織而成)、染料組合(按
照 我 們 預 定 公 式 混 合 不 同 靛 藍 色 調 的 染 料)及 生 產 參 數(例 如 染 色 及 收 縮 加 工
程 序 所 需 的 溫 度 及 時 間),而 據 董 事 所 深 知,其 他 牛 仔 布 製 造 商 除 非 知 悉 確 切
的 紗 線 及 染 料 成 分 以 及 生 產 參 數,否 則 難 以 進 行 複 製;及(iii)我 們 供 應 予AEO
的 牛 仔 布 能 夠 嚴 格 符 合 品 質 標 準。因 此,董 事 有 信 心AEO將 繼 續 透 過 其 指 定
成 衣 製 造 商 開 出 採 購 我 們 牛 仔 布 的 訂 單,供 生 產 其 牛 仔 成 衣。
• 於 往 績 期 間,我 們 能 夠 與 頂 尖 服 裝 品 牌 維 持 業 務 關 係 的 同 時,亦 成 功 招 攬 九
個 新 服 裝 品 牌 的 業 務。此 外,我 們 正 計 劃 從 股 份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及╱或 我 們
的 內 部 資 源 撥 出 資 金,於 中 國 設 立 銷 售 辦 事 處、為 歐 洲 市 場 委 聘 銷 售 代 理 及
參 與 海 外 展 覽,將 我 們 的 版 圖 擴 充 至 中 國 及 歐 洲 市 場。我 們 相 信 我 們 在 與 新
服 裝 品 牌 建 立 業 務 關 係 及 向 其 招 攬 訂 單 的 彪 炳 往 績 已 為 我 們 奠 下 穩 定 基 石,
有 助 繼 續 落 實 擴 闊 客 戶 群 的 策 略,為 我 們 日 後 的 業 務 增 長 注 入 動 力。
• 截 至 最 後 可 行 日 期,我 們 已 與 其 他 五 大 服 裝 品 牌 建 立 五 至 十 年 業 務 關 係。於
往 績 期 間,我 們 與 逾30個 服 裝 品 牌 建 有 業 務 關 係。我 們 已 加 大 力 度,以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財 政 年 度 增 加 向 其 他 服 裝 品 牌 的 銷 量。因 此,AEO成 衣 製 造 商 於 二 零
一八年四個月的採購訂單應佔的銷售較二零一七年四個月下跌12.0個百分點。
董 事 深 信 其 他 服 裝 品 牌 所 產 生 收 益 佔 我 們 收 益 的 比 例 於 日 後 將 提 高。
34. 交 貨 安 排
製 成 品 一 般 按 離 岸 價 基 準 交 付 予 成 衣 製 造 商。然 而,我 們 偶 爾 按CIF或CNF基 準 交
付 予 若 干 海 外 成 衣 製 造 商。
我 們 通 常 委 聘 第 三 方 物 流 服 務 供 應 商 將 牛 仔 布 交 付 至 海 外 及 中 國 銷 售 的 客 戶。於
二 零 一 五 年 財 政 年 度、二 零 一 六 年 財 政 年 度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財 政 年 度,我 們 的 交 付 及 出
口 相 關 開 支 分 別 為4.4百 萬 港 元、6.0百 萬 港 元 及7.6百 萬 港 元。
於 往 績 期 間 及 直 至 最 後 可 行 日 期,我 們 的 交 貨 安 排 並 無 遭 遇 任 何 重 大 中 斷,且 亦
無 因 延 誤 向 客 戶 交 貨 而 承 受 任 何 重 大 損 失 或 支 付 任 何 賠 償。
35. 存 貨 管 理
於 二 零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二 零 一 七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我 們 的 存 貨 分 別 價 值94.7百 萬 港 元、163.3百 萬 港 元 及212.5百 萬 港 元。
我 們 在 資 訊 科 技 系 統 及 實 體 記 錄 的 協 助 下 管 理 存 貨 水 平,其 保 存 我 們 存 貨 水 平 的
變 動 記 錄。我 們 的 倉 庫 員 工 亦 會 每 月 到 生 產 設 施 實 地 盤 點 存 貨,確 保 存 貨 記 錄 準 確 及
檢 查 存 貨 的 實 際 狀 況。
我 們 的 主 要 原 材 料,即(i)不 同 類 別 的 紗 線,如 純 棉、彈 性 棉 及 彈 性 合 成 紗 線;(ii)
染 色 劑;(iii)其 他 化 學 劑;及(iv)包 裝 材 料。
我 們 一 般 將 主 要 及 常 用 的 原 材 料 存 貨 保 持 於 足 以 應 付 兩 至 三 個 月 生 產 的 水 平,並
按 訂 單 基 準 逐 次 採 購 個 別 銷 售 訂 單 指 定 的 原 材 料 及 供 應 品(如 顏 色 紗 線)。
視 乎 客 戶 要 求,採 購 訂 單 下 的 製 成 品 可 於 一 般 介 乎 一 至 三 個 月 的 期 間 多 次 付 運。
為 了 不 時 精 簡 我 們 就 不 同 規 模 及 交 付 時 間 表 的 訂 單 的 生 產 計 劃 及 優 化 生 產 設 施 的 動
用 率,我 們 可 能 於 交 付 前 很 早 便 生 產 訂 單 牛 仔 布,尤 其 是 針 對 規 模 較 大 及 交 付 時 間 較
的 訂 單,而 該 等 牛 仔 布 會 成 為 我 們 的 製 成 品 存 貨。董 事 認 為 這 一 做 法 不 會 增 加 存 貨
風 險,因 為 我 們 一 般 僅 生 產 來 自 成 衣 製 造 商 的 已 確 認 採 購 訂 單(或 偶 爾 當 大 宗 採 購 的
條 款 已 獲 主 要 及 具 信 用 的 服 裝 品 牌 確 認 下)的 產 品。本 集 團 於 往 績 期 間 並 未 經 歷 任 何
客 戶 不 履 行 採 購 訂 單 而 導 致 本 集 團 遭 遇 重 大 損 失 的 事 件。
董 事 認 為 該 存 貨 政 策 連 同 我 們 的 定 價 政 策(於 本 節「銷 售 及 營 銷 — 定 價 策 略」闡 述)
幫助我們減輕原材料價格波動、存貨陳舊及因存貨積壓而令流動資金緊張的相關風險。

36. 產 品 開 發
於 最 後 可 行 日 期,我 們 的 產 品 開 發 團 隊 合 共 有 十 名 成 員,當 中 四 名 駐 於 香 港 及 六
名 駐 於 中 國。我 們 的 產 品 開 發 團 隊 主 動 根 據 其 對 暢 銷 牛 仔 成 衣 的 風 格 及 功 能 特 性 的 了
解 開 發 具 有 彈 性 及 時 髦 的 牛 仔 布。產 品 開 發 團 隊 主 要 負 責:(i)積 極 並 持 續 探 索 能 符 合
消費者的審美及功能要求(例如拉伸力、快速復原、快干、柔軟及保暖)的新型牛仔布;(ii)
造 訪 服 裝 品 牌 以 更 深 入 了 解 它 們 的 業 務 計 劃 和 產 品 要 求 以 及 潮 流 趨 勢;及(iii)使 用 我
們 現 有 或 新 型 牛 仔 布 自 行 設 計 牛 仔 成 衣,並 向 服 裝 品 牌 展 示 有 關 設 計 的 已 完 成 樣 板,
讓 對 方 的 設 計 師 對 於 我 們 的 牛 仔 布 可 如 何 應 用 至 其 設 計,有 較 清 晰 的 概 念。
為 了 履 行 職 能,我 們 的 產 品 開 發 團 隊 與 不 同 團 隊(包 括 銷 售 及 營 銷、生 產 及 質 控)
緊 密 合 作。銷 售 及 營 銷 高 級 管 理 層 成 員 不 時 向 產 品 開 發 團 隊 尋 求 支 持,其 後 方 會 與 客
戶 完 成 銷 售 訂 單。為 方 便 工 作,產 品 開 發 團 隊 透 過 各 種 渠 道 收 集 最 新 行 業 資 訊,例 如
研究客戶所要求的產品規格,與供應商及客戶溝通交流及參加行業展會等。技術方面,
我 們 的 產 品 開 發 團 隊 能 夠(i)透 過 調 較 原 材 料 的 組 成,製 造 不 同 物 理 特 質(如 拉 伸 度);
及(ii)透 過 實 驗 及 應 用 不 同 的 染 整 及 洗 水 技 術,製 造 不 同 外 觀(如 靛 藍 光 暗 及 懷 舊 復 古
款 式)的 牛 仔 布。再 者,我 們 不 時 向 一 名 意 大 利 染 整 專 家 尋 求 支 援,提 升 我 們 向 服 裝 品
牌 展 示 的 牛 仔 布 樣 板 的 審 美 素 質。
於往績期間,我們的產品開發團隊生產約500款新牛仔布製品,其紗線組成、重量、
圖 案、拉 伸 度 及 靛 藍 色 調 各 具 特 色,於 往 績 期 間,我 們 每 年 售 賣 的 牛 仔 布 貨 品 中 約20%
是 由 我 們 產 品 開 發 團 隊 開 發 的 新 牛 仔 布 貨 品。
我 們 捕 捉 最 新 時 尚 趨 勢 的 能 力 加 上 我 們 積 極 開 發 及 推 廣 新 產 品 的 措 施,讓 我 們 能
夠 不 時 向 服 裝 品 牌 提 供 新 牛 仔 布 理 念,這 亦 已 成 為 我 們 的 核 心 競 爭 力 之 一。我 們 的 產
品 開 發 實 力 及 策 略 受 到 服 裝 品 牌 認 可,這 由AEO於 二 零 一 六 年 授 予 的 創 意 大 獎 可 以 印
證,該 公 司 是 最 大 美 國 牛 仔 褲 品 牌 之 一,其 最 暢 銷 的 產 品 為 面 向 大 學 生 的 牛 仔 褲。
37. 僱 員
於最後可行日期,我們合共有470名全職僱員,其中45名位於香港及425名位於中國。
下 表 列 載 於 最 後 可 行 日 期 按 職 能 劃 分 的 僱 員 人 數 明 細:
香 港 中 國 總 計
高 級 管 理 層 8
(附 註1) 17
(附 註2) 25
生 產 5 271 276
產 品 開 發 4 6 10
品 質 監 控 2 56 58
採 購 2 9 11
倉 務 2 32 34
人 力 資 源 及 行 政 15 29 44
財 務 及 會 計 7 5 12
總 計 45 425 470
38.
於 中 國 的 自 有 物 業
於 最 後 可 行 日 期,我 們 於 中 國 擁 有 兩 幅 土 地 及 於 該 土 地 上 建 設 的 樓 宇,總 建 築 面
積 為48,962平 方 米。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 最 後 可 行 日 期 在 中 國 擁 有 的 物 業 詳 情:
業 權 詳 情 註 冊 擁 有 人 描 述╱用 途 概 約 佔 地 面 積
樓 宇 概 約
建 築 面 積
中 山 市 三 角 鎮
高 平 工 業 區
昌 隆 路 西 一 號
興 駿 實 業 工 業 用 途╱
生 產 設 施
26,000平 方 米 27,482平 方 米
中 山 市 三 角 鎮
昌 隆 西 街2號
興 盛 工 業 用 途╱
生 產 設 施
21,603平 方 米 21,480平 方 米
9 : GS(14)@2018-07-16 01:07:31

39. 曾 令 鏢:872
40. 董 鳴 寶:118
41. 李 之 曉:1982
10 : GS(14)@2018-07-16 01:07:56

42. 按 終 端 產 品 的 目 標 市 場 劃 分 的 收 益
我 們 的 牛 仔 布 產 品 多 數 由 客 戶(主 要 為 成 衣 製 造 商)用 作 為 零 售 服 裝 品 牌 製 造 牛 仔
成 衣 的 生 產 材 料。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 所 示 年 度 按 牛 仔 成 衣 產 品 的 目 標 市 場 分 部 劃 分 的 收
益 明 細: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女 裝 307,581 76.8 280,743 59.1 323,775 49.9
男 裝 43,956 11.0 136,464 28.7 220,797 34.1
童 裝 585 0.1 2,251 0.5 2,595 0.4
服 裝 製 造 商附 註 13,374 3.3 15,940 3.4 73,512 11.3
Kurabo Industries附 註 35,060 8.8 39,641 8.3 27,540 4.2
400,556 100.0 475,039 100.0 648,219 100.0
43. 銷 售 成 本 主 要 包 括(i)原 材 料;(ii)分 包 成 本;(iii)直 接 勞 工;(iv)公 共 設 施;(v)物 業、
廠 房 及 設 備 折 舊;及(vi)其 他 生 產 成 本。
下 表 載 列 我 們 於 所 示 年 度 的 銷 售 成 本 明 細:
截 至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二 零 一 五 年 二 零 一 六 年 二 零 一 七 年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千 港 元 %
原 材 料 成 本 197,042 67.0 224,220 68.4 309,341 71.0
分 包 成 本 81,376 27.7 88,047 26.9 97,276 22.3
直 接 勞 工 7,123 2.4 8,251 2.5 15,498 3.6
公 共 設 施 4,826 1.6 4,433 1.4 7,051 1.6
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 折 舊 2,259 0.8 2,032 0.6 5,262 1.2
其 他 1,485 0.5 708 0.2 974 0.2
294,111 100.0 327,691 100.0 435,402 100.0
11 : GS(14)@2018-07-16 01:09:48

44. 德勤
45. 2017年增50%,至1億,5,800萬現金
12 : sunshine(3090)@2018-08-29 22:04:44

fall back to listing price today, attractive or not?
13 : GS(14)@2018-08-29 22:51:43

不買了
14 : GS(14)@2018-08-31 16:39:46

盈利降2%,至6,600萬,輕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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