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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修例嚴懲UBER罰款611萬兼釘牌

1 : GS(14)@2016-12-09 00:03:35

■台灣政府通過修例,未來將重罰Uber最高約611萬港元。



電召車服務程式Uber登陸台灣將近4年,但因法例問題未能合法經營。政府祭重典加強取締,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初審通過修正《公路法》,並將對違法經營汽車業者的罰款,由最高15萬元新台幣(下同.約3.6萬港元),大幅提高至最高2,500萬元(約611萬港元),加幅達約166倍。Uber對法案感失望,事件更引起美國政府關注。



自2013年Uber進軍台灣,因涉嫌非法載客,已被開罰超過8,000多萬元(約1,955萬港元),卻不願配合當局納入交通運輸業管理,也未依法繳稅及將乘客及司機納入保險。立院交通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公路法》第77條及78條之1修正條文,針對違法從事汽車或電召車運輸業營業加重罰款,由原來的5萬(約1.2萬港元)至15萬元,提升至10萬(約2.4萬港元)至2,500萬元,及可勒令違法者歇業。


Uber失望 美關注

違法司機從現行罰款提高至10萬起跳,至於違法營業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照,罰則從吊扣車牌2至6個月或吊銷,加重為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交通部規劃,針對Uber擬訂最低開罰100萬元(約24萬港元),最高可開罰2,500萬元,司機最低開罰金額為10萬元,檢舉獎金為罰款一成,預估最快明年1月實施。
Uber昨日在四份報章頭版刊登廣告表達不滿,Uber亞太區公共政策總監卡薩吉回應,對交通委員會的決議感到失望,指決議背棄台灣司機與乘客的權益,亦與蔡英文政府期望成為創新推手的方向南轅北轍,Uber對有關產業在台灣市場的未來發展前景感憂慮。交通部長賀陳旦表示,美方近期有針對Uber表達關切,但拒透露詳情。美國在台協會(AIT)文化新聞組長周書龍表示,對與台官員的私下對話不作評論。立委鄭運鵬憂心,有民眾會藉此成為檢舉達人靠獎金賺錢,認為獎金發放應該設上限。台灣《蘋果日報》


網民有話說

■超低能,酒駕撞死人這樣多,怎不見這種魄力!■支持,非法就是非法,影響計程車業者生計,Uber該罰!■要不是現在的社會低所得高消費,誰想花休息時間出來開Uber?■酒駕也罰2,500萬,喝酒開一次車就傾家蕩產,沒人敢喝酒開車了。■繳稅是天經地義,這我同意,但Uber的存在為何獲許多人認同,政府有去了解嗎?■開Uber賺錢結果被罰2,500萬、駕駛吊銷駕照2年,比酒駕還嚴重,有夠狠的民進黨。資料來源:台灣《蘋果日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208/1985836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1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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