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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黑金 一汽貪腐窩案掀開一角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5019

一汽貪腐窩案在事發兩年後揭開面紗。 (CFP/圖)

因大肆收受經銷商賄賂,中國汽車業營銷傳奇人物、一汽集團副總工程師周勇江二審獲刑15年,其舊部北汽鵬龍行總經理熊偉獲刑12年。透過該案,或可管窺,中國汽車行業生產廠商的高管們與經銷商之間存在多年的“秘密”。

事發於兩年前的一汽貪腐窩案,近日有了兩例判決。

2014年9月,有“捷達神話”締造者之譽的中國汽車業營銷傳奇人物、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下稱“一汽集團”)原副總工程師周勇江,經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受賄罪成立,獲刑15年。

其多年舊部,同案者、北京汽車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北汽集團”)全資子公司北京鵬龍行汽車服務貿易有限公司(現更名為北京鵬龍行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下統稱為“鵬龍行”)原總經理熊偉,獲刑12年。

司法認定,周勇江與熊偉總計收受的1800多萬元賄賂,絕大部分來自汽車經銷商。

早在2012年6月1日,國家審計署就公布了“中國第一汽車集團公司2010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這份審計報告披露了一汽集團存在的四大方面問題,並特別提到,“本次審計發現所屬單位涉嫌經濟違法案件線索兩起,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當月,時任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副總經理靜國松,被紀檢部門帶走調查。靜國松在1997年加盟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當時該公司的總經理即為周勇江。

在隨後的兩年多時間里,陸續有多位一汽集團高層職員被調查,其中包括2013年被刑事拘留的熊偉和周勇江。

到了2014年8月下旬,中央紀委又先後通報有3名一汽的高層職員——李武、周純、安德武,因涉嫌嚴重違法,被立案調查。

上述6名落馬者,均曾負責一汽的汽車銷售工作。

“妻子們的公司”

生於1953年的江蘇南通人周勇江,曾被業界譽為“捷達神話”的締造者。捷達是一汽-大眾的熱銷車型,在華累計銷量超過200萬輛。

從1996年開始,周勇江曾服務於多家汽車公司。他先後在一汽大眾、一汽集團、華晨金杯、北京奔馳-戴姆勒·克萊斯勒汽車有限公司、北汽集團身居要職。

與周勇江同案處理的熊偉,生於1967年,曾是周勇江的多年舊部。他先後在一汽集團、一汽-大眾、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任職。

司法查明,一位叫蔣宗平的湖南商人,是周勇江、熊偉兩人共同的、最主要的行賄人。

生於1955年的蔣宗平,曾在軍隊服役多年,1989年轉業,1994年1月,出任中國第一汽車集團貿易湖南聯合公司的總經理。在2010年一次公開演講中,熊偉自陳“和蔣宗平認識十七八年了”。

2000年,蔣宗平作為控股股東,發起成立了湖南汽車城永通有限公司(下稱“湖南永通”),並任董事長。

2005年12月26日,蔣宗平註冊成立了“湖南華運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湖南華運豐),主營業務為汽車的維修、租賃、銷售等。

在這家註冊資本為1200萬元的公司里,蔣宗平出資540萬元,占股45%,為第一大股東;第二大股東為周江勇的妻子黃豁,“出資”360萬,占股30%;第三大股東為熊偉的妻子張桂華,“出資”180萬,占股15%。其余4個自然人總計占股10%。

後來,蔣宗平以“返還購車款”的名義,將360萬及180萬,全部退給了周江勇、熊偉兩家。但在股權結構上,黃豁、張桂華的持股比例,沒有改變。同時,名義上都是湖南華運豐董事的黃、張兩人,及她們各自的丈夫,“並未實際參與公司經營管理”。

不僅僅是這360萬和180萬的股權,從2007年至2012年,湖南華運豐以“分紅”的方式,總計向周勇江家和熊偉家支付了799萬余元和377萬余元的“紅利”。

2010年,周勇江、熊偉與蔣宗平共同商議後,又成立了“邵陽華運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在這家註冊資本1200萬元的公司里,黃豁“出資”240萬元,張桂華“出資”120萬元。後司法查明,這些錢,其實也都是蔣宗平掏的腰包。

此外,在2008年,周勇江還以報銷北京加州水郡高爾夫俱樂部會員費的名義,單獨收受了蔣宗平12.8萬元的賄賂。2009年、2010年的春節前,蔣宗平也送給了熊偉各10萬元。

熊偉甚至在公開場合,並不避諱“高度贊揚”蔣宗平,在上述提到的2010年的公開演講中,他還說:“別看蔣宗平外表是一個粗獷大漢的形象,但他心很細,每一個決策都體現了他多年的經驗……無論是反應還是決策面,永通擁有的這一套與眾不同的管理體系融合了各個層面的精髓,切合度也非常之高。從廠家去年啟動的經銷商營銷能力調查中看,永通下屬的北京現代華運達4S店在全國所有經銷商中管理水平最好,評分最高。”

蔣宗平的湖南永通公司,發展非常迅猛。該公司官網介紹,“從2003年到2014年,歷經十一年的探索與實踐,永通營銷網絡由最初長沙周邊地市幾家合作經銷商到現在的14個地市40家合作經銷商,總銷量近6萬輛,總銷售額過百億。”

“半公開的秘密”

此外,周勇江和熊偉,各自還有多筆單獨的受賄,行賄者來自河南、廣東、北京、浙江、遼寧、青海、湖南、江蘇、江西9個省份的十多家公司。

為什麽蔣宗平及這些公司,要給周勇江和熊偉行賄呢?

司法認定,周勇江在擔任一汽大眾汽車公司副總經理兼任一汽大眾銷售公司總經理、一汽集團營銷管理部部長、北汽集團總經理助理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蔣宗平在一汽大眾、一汽奧迪4S店、北京奔馳經銷商審批中多次提供了幫助。

熊偉,也是利用擔任一汽大眾銷售公司銷售部部長、北京現代公司銷售部部長、銷售本部副本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蔣宗平在一汽大眾經銷商的經營、北京現代經銷商的審批及經營方面提供幫助。

多家汽車銷售的業內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無論是汽車市場供不應求的年代,還是這幾年供大於求、總體產能過剩的時期,如奧迪、奔馳等系列的“豪車”,以及一汽大眾、北京現代旗下的多款車型,整體銷售情況都很好,如能成為這些車企的經銷商,基本是“穩賺不賠”的買賣。

一家在業界領先的全國性汽車銷售集團公司行政總監對南方周末記者介紹,“保時捷、奔馳、寶馬、奧迪這些‘豪車’,一直很好賣。尤其是奧迪車,因為它也是高端公務用車里采購最多的,而且毛利率高,可以達到10%-20%。我們有1家奧迪4S店,一年就收回了成本。”

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通過廠家的經銷商資質審批,拿到銷售權,就成為了商家們首要的“關卡”。於是,掌握審批大權的周勇江、熊偉們,炙手可熱。“拿下他們,包括其他汽車企業類似職務的人,就基本等於賺到了錢,這是業內幾乎‘半公開的秘密’。”

除蔣宗平與周勇江、熊偉等人的“長年股權合作”外,司法還認定,周勇江曾為廣東省珠海市珠光汽車有限公司先後加入大眾品牌和奧迪品牌的銷售網絡提供幫助。為此,他在2007年春節前,在北京昆侖飯店收受該公司董事長勞建榮委托其子勞俊傑送來的人民幣20萬元。

周勇江也為河南大行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先後獲取大眾品牌和奧迪品牌的銷售權提供幫助,於2005年收受該公司董事長李書博5萬元;2010年元旦前後,又收受李書博2萬元。

2005年末,周勇江虛假投資入股湖南華運豐公司時,提出向李書博借款140萬元,李書博表示這筆錢送給周勇江了,周勇江也表示同意。2012年5月,一汽大眾銷售公司副總經理靜國松案發後,周勇江擔心此事暴露被追究責任,在當年9月,將140萬元退給了李書博。

熊偉,則曾為北京京漢新港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與鵬龍行公司合作成立奔馳4S店事宜提供幫助,收受了前者贈送的一塊“真力時”牌手表,價值人民幣18.4萬元。

北京現代的銷售權也“價值不菲”。2012年5月,熊偉為青海金島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在西寧成立的第二家現代4S店(青海金麒寶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提供幫助,就收受了該公司董事長10萬元的賄賂。

上述行政總監還介紹,除經銷商的審批權之外,車企還會定期不定期地對經銷商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店面的布置、銷售情況及售後服務等等。檢查結果可能會涉及是否繼續給予經銷商銷售權,也涉及評比和年終的評獎。

“檢查的頻率,基本上是越好的車,廠家來檢查得越多,比如保時捷,可以達到每月一次。年終評獎,則關系到車企對經銷商的‘利潤返點’,有些車,直接銷售,經銷商可能不掙錢,主要靠售後服務,以及廠家的‘利潤返點’。”

在這種情況下,汽車經銷商們除了對來現場檢查的車企工作人員“好吃、好喝、好拿、好生伺候”外,打點有“拍板權”的銷售部門負責人,也成為“必有之義”。

司法查明,在北京現代任職期間的熊偉,就因為“設立現代4S店、日常銷售計劃管理、評選先進店”等事項,分別收取江西華美汽車服務有限公司10萬元、湖南瑞特汽車銷售有限公司6萬元、遼寧路鑫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20萬元、洛陽市德眾北現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6萬元,以及廣東惠州一陳姓商人9萬元的賄賂。

數位汽車業人士還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某些緊俏車源的調配權,也是車企銷售負責人“尋租”的渠道。

“再緊俏的車源,出廠價都是一樣的,給哪個經銷商都可以。但經銷商會有不同的加價幅度,再對外銷售。這就是我們常見的‘加價提車’。少則幾千元,多的一輛車可以加到5萬元。加的價錢,基本就是經銷商的‘純利潤’,當然,他們會從中拿出一部分來‘打點’車企銷售部門的負責人。這基本上也算是‘潛規則’。”

司法查明,在2009年,熊偉在擔任北京現代汽車有限公司銷售本部副本部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寧波天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在“增加車源供給方面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總經理王安平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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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重慶公司“貪腐窩案”細節陸續曝光

來源: http://www.eeo.com.cn/2014/1031/268048.shtml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杜遠 本周稍早時候,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重慶銷售分公司(下稱中石油重慶公司)加油站管理處處長江崇林因涉嫌受賄在重慶當地法院受審。經濟觀察網記者獲悉,包括江崇林在內,中石油重慶公司至少有6名中高層被查,這家中石油地方銷售公司“貪腐窩案”的細節也逐步浮出水面。

10月27日,江崇林出庭受審,據當地檢方指控,江崇林在任中石油重慶公司加油站管理處處長等職期間,收受多家公司和個人的賄金共計約72萬余元,以幫助其承接中石油在重慶江北區、南岸區幾個加油站的擴容改造工程,江崇林則將賄金用於購置房屋、家具家電等用途。

江崇林對檢方當庭指控的受賄事實沒有異議,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集中於江的身份,江崇林及其律師提出,中石油重慶公司為中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公司,檢方以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起訴存在問題。

同時,江崇林的律師當庭舉示了中石油重慶公司出具的一份證明材料,中石油重慶公司提出,江崇林一直在石油戰線工作,是當地多個部門認可的危化品運輸管理專家,工作勤勉,為公司發展和地方加油站管理工作作出了貢獻,並懇請法院減輕處罰、適用緩刑;江的律師還提出,年近50的江崇林有兩個孩子需要撫養,且小兒子僅有5歲,希望法庭考慮。

據經濟觀察網記者了解,江崇林在中石油重慶公司內部風評不佳:2007年,時年43歲江崇林與一名21歲的陜西籍女子相識並同居,其後非婚生育一子,江與該女子“分手”,經調解,江崇林一次性給予該女子8萬元的經濟補償費,並承諾按月支付2000元撫養費至小孩成年,此事在當地曾一度鬧得沸沸揚揚。

經濟觀察網記者從多方渠道獲悉,除江崇林外,中石油重慶公司已有副總經理彭小虎、總會計師李建華、財務處朱尤生、信息中心劉也群等人被當地檢方查辦,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

其中,李建華可能被檢方以貪汙罪起訴,涉案主要事實或與中石油重慶公司工會控股的重慶眾友實業有限公司有關(有關眾友公司可詳見《經濟觀察報》報道《“兩桶油”的重慶貪腐樣本》)。但此間當地檢方尚未證實這一消息。

經濟觀察網記者掌握的相關文件顯示,2003年9月,重慶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中石油集團下屬公司)將名下兩處賓館劃撥至中石油重慶公司工會名下,此後工會以實物出資形式,將其中一處位於重慶武隆縣的賓館註入眾友公司;2005年1月,中石油重慶公司工會又以178.4萬元將前述武隆縣的賓館進行了置換,武隆是國內較知名的旅遊景區,該賓館建築面積近4800平米。

中石油重慶公司一位要求匿名的員工向經濟觀察網表示,對於公司基層職工而言,工會是否實際出資置換了賓館、兩處賓館的經營狀況、收益流向都是一個“黑箱”。

此外,據本網記者了解,中石油重慶公司窩案的爆發,源於針對中石油總公司的反腐行動,一些案件也是中石油總公司監察部門移交至重慶地方檢察部門查辦的。

江崇林(已取保候審)告訴經濟觀察網記者,“李建華和彭小虎被查後,檢察院就找上門來了。”

相關鏈接:“兩桶油”的重慶貪腐樣本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17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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