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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起•中國留守兒童報告】在工讀學校里留守 “罪童”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6094

2016年3月14日下午,孩子們在教室里上國學課。老師說,做人要懂得孝敬父母。(南方周末記者 滑璇/圖)

制造了“邵陽殺師案”的三位少年,被送到了工讀學校里,有兩位是留守兒童;而在這座學校里,“犯了事”的孩子,70%是留守兒童。

在工讀學校里,沒人探望、少有人探望是孩子們生活的常態,就像在家時也很少見到父母一樣。

2016年3月11日,星期五。

傍晚六點,伴隨著一句“現在自由發泄”,一百多名身穿迷彩服的少男少女突然沈寂了。幾秒鐘後,站在隊伍中間的一個男孩微微一笑,朝著灰暗的天空一聲長吼“啊——”。

自此,喊聲、歌聲、哭聲,高高低低,此起彼伏。“爸媽,我錯了!”“爸媽,我想回家!”“媽媽,什麽時候接我回去?”“媽媽,你能聽見我說話嗎?你想我了嗎?”孩子們叫得聲嘶力竭,眼中含滿淚水。

這里是邵陽市郊桃花村的一所工讀學校,專收各種“問題兒童”,沈重的鐵門里長年閂著兩把黑色的大鎖。

每逢周五,孩子們列隊站在十幾級臺階上盡情宣泄。站在上面幾級的是“家長送來的”,上網成癮、翹課逃學、離家出走;站在下面幾級的是“政府送來的”,溜門撬鎖、打架鬥毆、殺人越貨。

2011年以來,公安機關年年都要送來“犯了事”的少年,少則六七十個,多則八九十個。幾年累計已有三四百人。小的十歲,大的不過十五六歲。學校黨委書記周紅說,約有70%是留守兒童。

政府送來的孩子

當別的孩子淚眼婆娑時,那個發出第一聲嘶吼的男孩似乎有點不屑。他閉起眼睛,時而隨大流唱歌,時而向空中大叫,臉上不時閃過一絲笑容。

他叫淩非,2001年3月出生,村里有名的“慣偷”,“政府送來的”典型。

在一片卡其色迷彩服中,淩非穿得最打眼:戴領章的深綠色迷彩裝,深綠色長褲屁股後面橫著一條近十厘米長的破口。

“我這個衣服在部隊叫武警。我穿這個因為我是所長。”淩非一米七左右的個頭,精瘦結實,笑起來,細細的雙眼皮精致秀氣。

他對其他孩子的著裝有些鄙夷——那些迷彩服的袖子上縫著做工粗糙的鷹,還用蹩腳的英文寫著“空軍”。淩非認不全中文,更不認識英文。他固執地把那只鷹叫做“菜鳥”,“他們都是菜鳥”。

所長是管什麽的?“所長就是看著他們的,數他們的人數。”淩非說。

但其他孩子不這麽看。他們怕他,又瞧不起他。“他是小人,最喜歡打小報告。”“我們上完廁所他要數人數。”“他看人總好像高人一等,但其實就是管廁所的。”

這里的廁所確實要管。因為廁所連著外墻,有的孩子會躲進去,等到夜深人靜時翻墻外逃。兩個月多前,張波、金成傑、曲彪吃過晚飯便貓進廁所,伺機逃跑。

“集合報數的時候人少了,很快就發現他們了,一共才藏了幾分鐘。”說起這樣的小把戲,周紅覺得好笑,“他們還以為真的可以跑掉。”

三個男孩是初中同班同學,一起作案,一起被抓。“就是搞錢,搞別人的店子”。

14歲的張波,父母在深圳的一家工廠里做拉鏈,春節時才能回家待上一個月。這個沈默寡言、被形容為“走路像個娘們”的男孩,把QQ簽名寫在迷彩服上:人生道路,猶如戰場,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被送到工讀學校前,張波喜歡騎著摩托飆車,時速升到八九十公里,風從耳邊劃過,心里揪得緊緊的。撞壞金成傑的摩托後,他和兩個男孩“又搞來一輛”,隨後,在兜風的路上遇到了警察。

與淩非、張波一樣,政府送來的孩子大多因為盜竊。他們會撬開或砸開別人的店門、家門,從抽屜里、床板下翻出鈔票給QQ充值、買遊戲裝備、在網吧通宵。“有了錢,他們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買煙。”周紅說,孩子們會把煙盒、火機擺在網吧的電腦前,戴著耳機和別人視頻聊天,“這樣顯得很酷”。

也有犯過大事的。2015年10月19日,13歲的陳星、12歲的趙寧、11歲的程誌被送了進來。前一天晚上,他們用木棍和剪刀殺死一名53歲的女教師,搶走了2000塊錢。

在這起轟動全國的血案中,三個孩子里兩人是留守兒童。

趙寧的父母在貴州做生意,家境最好。他一米四出頭,說話靦腆,400度近視,是政府送來的唯一一個“小眼鏡”。這樣的孩子放在普通學校,大概會被當成書呆子、受氣包。“可他在外面成天鬼叫,像個瘋子一樣。他還和他奶奶吵架,會罵人。”陳星說,毆打老師時,正是趙寧最先動了“要錢”的念頭,“他說錢包里最少有幾萬塊,但後來只有兩千。這個事情不劃算。”

來到這里的孩子,都不是第一次犯錯。每次犯錯後,家人不是惡語相向、拳腳相加,就是把他們關在屋子里不許出門。為什麽錯了、怎樣彌補過錯、要為錯誤承擔何種責任,從來沒人對他們講過。只有進入工讀學校的鐵門里,他們才第一次嘗到錯誤與責任的滋味。

除了殺師的三人,政府每送來一個孩子都會定下一個期限,大多半年,有的一年,最多不超過兩年。盡管沒人被告知自己的期限是多久,但孩子們都默默數算著在這里度過的每一天,記憶力出奇地好。“還有不到兩周,我就來了4個月了,來的那天是星期二”。“還有7天,我就來了5個月了”。

在這一點上,淩非是唯一的例外。

“書記說要等我18歲才能出去。這里什麽都不好,一點也不好。要自由沒有自由,悶得要死。”如今,淩非“二進宮”已快九個月,焦躁不安,心急火燎。對於何時能夠出去,他沒有一點把握,“反正不能關我一輩子”。

工讀學校一角,架子上放著幾十個孩子的運動鞋、拖鞋。課間休息時的運動,是他們最歡樂的時光。(南方周末記者 滑璇/圖)

以偷為生

在一百公里外的邵東富泉村,淩非幾乎成了“傳奇”:

兩米高的院墻他一翻就過;偷完東西被人堵在網吧,做個假動作從邊上跑掉了;從別的村子里一下子偷了9900多塊,10條煙,包括兩條“大中華”,兩條“和天下”——那可是湖南最貴的煙;像電影里一樣,他還偷到過美元,但不認識直接扔掉了;邵陽的市長熱線也接過很多投訴他的電話……

“傳奇”的背後,是一個貧寒、破碎的家。

因為窮,淩非的父親三四十歲時花錢娶回一個雲南女人。村里這麽幹的,有二三十個。可沒過幾年,雲南經濟搞活,女人們陸續回家,沒回家的也改嫁到邵東縣城或鄰近的富裕鄉村。“可當年生下的那批孩子,一個都沒帶走。”

淩非的母親屬於後者,改嫁後便斷了聯系。在淩非口中,母親是絕對的禁區。聊天時,他雖然也會提到“爸媽”,但這個字眼只對應著爸爸一人。提到媽媽,只有一句話,“我不想說這個人”。或許他並不知道,幾年前,母親已不在人世。

七八歲時,將淩非一手拉扯大的父親離開偏遠的湖南農村,遠赴廣州打工,很少回家。不久,姐姐也走了,去了深圳。

在村里,這樣的選擇並不稀奇。面對幾片零散的油菜花田,村主任劉慶新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村里310多戶人家,大人在外打工掙錢、留下孩子在家讀書的,大概占到四成。

淩非不願讀書,村里人給他湊出學費,他也不讀。“為了他,我們村上給他家搞了兩個低保指標。”村委會副主任寧建生說,一個低保指標每月90塊,不足以維持一個人的正常生活,但村里只能做到這樣。

有時,劉慶新也會叫淩非到家里吃飯,“主要是找他談,看看有什麽需要我們幫助的”。但淩非每次硬是不

肯張口。一餐吃過,對村主任家該偷照偷。

無人管束的日子里,淩非的生活就是四處搞錢,誰家錢放在哪里、誰家人幾點回家,他一清二楚。淩家1949年之前壘起的房子早就成了危房,三四年前徹底倒塌。房一塌,便有被偷的苦主找上門來,搬走了零零碎碎尚且能用的桌椅板凳、鍋碗瓢盆,“就當是點補償”。

沒家的日子,淩非就縮在別人家的廁所里;有時,豬圈上面鋪著餵牛的幹草,他就爬到上面睡一覺。村里有人出遠門多日不歸,他就撬開房門,躺在別人的床上整宿酣睡。“我們村書記在外面治病,經常不在家,他在村書記家也睡了好久。”“還有一個人家結婚了,出去度蜜月,他就睡到人家家里,人家都不知道。”說著,五六個被他偷過的村民,一陣哄笑。

“本事”再好也難免失手,一旦被抓到就是一頓暴打。每一次,淩非都大方承認偷錢的事實,被打得狠了,也和其他的孩子一樣會哭,流著淚大叫:“我改嘛,我會改嘛!”

最嚴重的一次,他被人捆在電線桿上扇耳光、拳打腳踢,幾十人圍著看。劉慶新聽說後,怕他被人打壞了、打死了,急急忙忙趕過去把他救了下來。“後來他家里人說,這孩子被人打廢了”。

但淩非不肯承認被抓、被打。“被抓了就拿刀捅嘛。捅完了就跑,後來也不會去想。”

在淩非的江湖里,他的本事很大。淩非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他打過200人的群架,打架的人坐滿了12輛面包車和三輛小車;他和一群“大哥”坐在輪盤邊,轉到誰,誰就要吸麻古、K粉;為了懲罰一個出賣過自己和哥們的女孩,他們把她綁到山里、銬在樹上,用刀剁下了她的一只手;他喜歡身材好的女孩,交過兩三個女友,在工讀學校里還因為寫情書被周紅用橡膠水管抽過幾下……

“他打過架、吸過麻古,但剁手這種事他絕對不敢的。”周紅說,這些“事跡”中很多是吹牛,比如給女孩寫情書,這確實發生過,但男主角是一個家長送來的男孩。“他都不太會寫字,怎麽可能寫情書?”

村里人也說,淩非的問題就是“偷”。“派出所從沒說他做過什麽暴力的事,也沒見他交往過什麽女孩。”

“我不是她媽媽”

每次淩非被派出所抓到,村里就要跑到鎮上領人,劉慶新、寧建生至少去領過6次。“派出所對他也很頭疼”。

為了村里的治安,也為了淩非不再挨打,劉慶新以監護人和村幹部的雙重身份在“工讀學校學生入學審批表”上簽了字。2012年11月,寧建生、派出所民警和外村的一名淩家親屬一起,將淩非送到了邵陽市郊的桃花村。

“小孩剛來的時候11歲多,50多斤,這麽一點點高。”周紅沒想到,這個小孩一住就是兩年多,直到2015年春節才被父親接走。離開時,原本不到一米五的“小不點”已經快有一米七了,體重漲到了90多斤。但出去僅僅4個多月,孩子又被送了回來,還是因為偷。

“不是我們不讓他出去,”周紅說,“要出去必須有家長簽字領人,但他家里沒人來。”

與淩非相似,一些政府送來的孩子,沒人探望、少有人探望是他們生活的常態,就像在家時也很少見到父母一樣。

和張波一起偷摩托的金成傑13歲,父母離異,父親在四川打工音信全無,母親和繼父在懷化做生意,很少回家。從去年11月被抓至今,母親和爺爺只在大年初二時來過一次,帶了他愛吃的雞爪、香腸、麻花、鹵蛋,和他待了20分鐘。但金成傑對此非常滿足,“之前我以為他們不願意來看我了,有時就會蒙在被子里偷偷地哭。”

張波的家人過年都沒來,甚至沒打過一次電話。去年11月,他被派出所帶走後,叔叔曾給遠在廣東的媽媽打過一通電話,但張波害怕挨罵,沒敢接。在張波的印象里,媽媽快40歲了,長長的頭發高高挽起,很美。但他記不住媽媽或爸爸的電話號碼,只能等著他們打來找他。

有些孩子生了病,家人也不來過問。幾年前,政府送來一個15歲的女孩,父親在外打工,她和母親留守在家。師範還沒畢業,女孩就因為不檢點的生活染上了性病。住院治療時,周紅撥通了女孩媽媽的電話,對方一口咬定,“我不是她媽媽,我是她的鄰居,她媽媽在廣州打工。”

還有一次,一個有闌尾炎病史的男孩在學校里舊疾複發,周紅給他在外打工的父親打通了電話,希望家里委托一名親戚來醫院簽字手術。“結果他爸爸說,反正孩子是在你們學校生得病,就由你們學校負責。死也好、活也好,你們該怎麽做怎麽做就可以了。”後來是周紅簽了字,孩子手術後在醫院里住了七八天,家里連一聲問候也沒送來。

“等我出去以後,我要去廣州、深圳那樣的大城市打工。我還要去北京,去天安門看毛爺爺。我在電視里看過,天安門又大又好玩。”淩非自認在工讀學校里蹉跎了兩年的光陰,但身為一個沒學歷、沒技術的15歲少年,他並不知道能在大千世界中找到一份什麽樣的工作,“可能去飯店端盤子吧?”“端盤子要受氣的,你端得下嗎?”一名老師問道。淩非想都不想,“端不下也得端。不然出去亂搞,又要被送進來了。”

3月13日,淩非又找到周紅,“書記,我什麽時候可以出去?”“你估計什麽時候出去?”“起碼兩年。”淩非的火氣一下躥了上來,“反正沒人來接。老家夥(父親)死到哪里去了?看都沒來看過一次,電話也不打一個過來,死到哪里去了?”

看著淩非躁動而迷茫的臉,周紅無言以對。

十幾米外的操場邊,一群穿著迷彩服的少年正在練習手語歌。“我們都是好孩子,異想天開的孩子,相信愛,可以永遠啊。我們都是好孩子,最最善良的孩子,懷念著,傷害我們的……”

(文中未成年人全部為化名,南方周末實習生錢錦對本文亦有貢獻)

決策參考

姚建龍 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院長

如果想要預防留守兒童犯罪,我會引用德國刑法學家李斯特的名言:最好的社會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我們應該為這些孩子建立起更好的社會保障制度、監護制度,給予他們更多的關愛,而不是僅僅將目光停留在犯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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