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1987年10月10日: 華置系把股權資產注入萊龍空殼


1987年10月10日,英之傑出售萊龍集團有限公司(Road Holdings Limited)空殼予華置系。過程如下:

(1) 萊龍集團以14元或是利用新公司股份交換萊龍集團股權,變相註銷萊龍集團股份。

(2) 華置系中華娛樂向英之傑購入新公司75%股權,並承諾一年內不會出售股份,其後會降低持股量。

(3) 華置系利用愛美高及中華娛樂手上的東方日報(18)10%股權及玉郎集團(343,現文化傳訊)9%組成一家公司,這一家公司會向新公司注入以上上市公司股權。該新公司會進行較高風險投資,估計集中傳媒業,會進行投資兩至三項主要項目,但不會投資華置系股權,並預期不會派息。同時和劉氏兄弟簽訂基金經理協議,負責新公司投資事宜。

這項確實是一項高超財技,原因如下:

(1) 縮小公司股本,變相使公司市值減少,降低公司收購成本,使得公司更好炒。

(2) 對英之傑來說,出售一家僅有上市地位的空殼,降低開支,也套現了一筆現金。

(3) 華置系變相把公司成為現時的「21章」公司,可以對母公司旗下持有高估的公司注入新公司,可使母公司錄得一筆漂亮的帳面盈利,同時可通過減持新公司股份,也可以不作任何對其他投資公司減持變相對該項資產降低資金投入,實現以小控大。劉氏兄弟可以「開公數」,增加自己收入,可以當新公司為私人和集團的提款機。

(4)或許當時香港電視、亞洲電視、星島日報、南華早報及其他傳媒也在放盤中,利用新公司的獨特原殼主的英資背景,打通人脈關節,可通過股權融資集資擴大香港傳媒事業,作為傳媒的狙擊母艦,但失敗卻只是損失一家小型新上市公司,不會損血過多,似乎利多於弊。

可能當時大家都知大限已至,一者相高價拋出殼股,一者可以視新公司為垃圾場,說自己實際持股沒減少,表示自己仍然看好,但實際上可通過減持新公司股權套現金,或是真誠的想投資傳媒事業,但卻已是太遲,當時股災已慢慢降臨,一星期後股市崩潰,建議似是無疾而終。

英之傑在賣殼後又重組其業務,成立英之傑太平洋有限公司作為地區總部及控股公司,負責香港及東南亞業務,聚焦在汽車、市場拓展及商業服務,在1992年已發展成為香港最大型的貿易集團,營業額逾50億元。但最終利豐(494)及其母公司馮氏集團(前稱利豐集團)旗下的利和經銷收購英之傑其採購業務及其亞太區市場推廣業務,前者使利豐擴大其採購業務,後者擴大利和經銷的業務範圍,促使其在2004年分拆上市,編號2387。但其後因利豐和利和經銷業務有互補效應,故利豐以現金或換股方式購入利和經銷。但今年利豐表示正式考慮把利和經銷的物流業務再次分拆上市

經過幾度分合,公司在不同控股體制下多次上市和私有化,變化確實奇妙。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8309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