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轉載: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研究管理部繆東航的文章 醫藥商業

http://xueqiu.com/2164748441/30174829
推薦關心醫藥股投資的朋友看看繆東航先生後面的文章。

非常贊同繆東航先生後面這篇文章的主要觀點,把他文章中把我特別喜歡的文字加黑體和下劃線了。最近幾年我在投國內市場的醫藥股時也一直強調:投資強大的銷售能力比投資強大的研發能力風險更小,也更容易控制。這一點,如果考慮到中國藥企的研發能力五十步笑百步的現狀,可能更值得投資人關注

對繆東航先生的文章我有兩點補充:
1)目前國內排名靠前的藥企,其實也可以從銷售能力強這個角度來觀察和印證。
2)在目前中國不規範的醫藥環境下,「不規範」銷售能力強的企業,不一定就是在規範的環境下銷售能力強的藥企,而後者可能才是未來的真正強者[大笑]

當然繆東航先生後面的表述更清醒完整,更值得學習[很赞]


摩根士丹利:尋找長牛的醫藥股(專欄作者:摩根士丹利華鑫基金研究管理部 繆東航)

   專欄:尋找長牛的醫藥股談到醫藥行業的選股,投資者關注的焦點是藥企的研發能力,在售品種的好壞決定了藥企目前的經營狀況,而儲備了多少優質的在研品種決定了藥企的長期成長潛力。近期我研究了國際醫藥巨頭輝瑞的成長歷程,發現對於藥企而言,銷售能力的重要性或許高於研發能力。

  以輝瑞最為成功的超級重磅藥——立普妥為例,立普妥自1997年獲美國FDA批准上市以來,累計銷售額超過1000億美元,在巔峰時期立普妥的年度銷售額超過130億美元。立普妥長期佔據全球醫藥銷售榜的冠軍,是輝瑞當之無愧的印鈔機。然而立普妥並不是由輝瑞自主研發的,而是輝瑞買來的。立普妥的原研廠家是華納-蘭伯特,輝瑞在1996年與華納-蘭伯特簽訂了合作開發協議,而立普妥的上市時間是1997年,輝瑞在立普妥上市前夕簽訂合作開發協議,應該沒給立普妥提供任何研發上的支持。

  華納-蘭伯特為什麼願意將立普妥賣給輝瑞?華納-蘭伯特看重的是輝瑞在全球強大的銷售網絡,輝瑞借助其銷售網絡把立普妥做大,然後支付給華納-蘭伯特一筆很高的專利轉讓費,這樣雙方都能獲益。如果這個邏輯成立,那麼營銷能力最強的藥企就是立普妥專利權最有競爭力的購買者。其實不只是立普妥,輝瑞的另外一個重磅藥——塞來昔布也是通過外購專利獲得。

  輝瑞的銷售能力為什麼會強於研發能力?事實上,研發隊伍的管理難度遠遠高於銷售隊伍,研發隊伍越龐大,其管理難度將呈現幾何級數增長。這就像對於基金公司而言,研究員的管理難度必然高於銷售人員,很難有定量化的指標可以精確考核研究員的工作質量,但對於銷售人員,只要約定了合適的銷售提成,就能實現很好的激勵。輝瑞的研發隊伍很龐大,但研發效率並不高,1997年到2011年輝瑞在研發上共投入了1082億美元,但獲批的新藥只有14個,粗略計算平均每個新藥的研發費用高達77億美元,遠遠高於醫藥行業公認的平均每個新藥10億美元的研發費用。不僅輝瑞如此,賽諾菲和羅氏等其他國際醫藥巨頭的研發效率同樣不高。因此,大藥企可以控制一支強大的銷售隊伍,卻難以有效管理龐大的研發隊伍。
  此外,還有一個數據也充分說明了銷售對於藥企的重要性,2000-2011年全球累積銷售額最大的化學藥分別是立普妥、波利維、舒利迭、再普樂和伊那西普等,這些藥分別屬於輝瑞、賽諾菲、葛蘭素史克、禮來和輝瑞等公司,超級重磅藥的廠家都是國際著名的醫藥巨頭,而這些醫藥巨頭無一例外都有一支強大的全球銷售隊伍。

  值得注意的是,創新藥的銷售模式一般是直銷,我認為主要是由於創新藥是一種全新的藥品,而醫生出於安全考慮,一般採取保守的治療策略,更傾向於使用相對成熟的藥品而不是創新藥,這就需要藥企僱傭一隻專業的直銷隊伍做學術推廣,在醫院不斷說服醫生處方新藥,並且,新藥的學術推廣類似於經濟學中的公共產品,代理商沒動力做學術推廣,這項服務只能由藥企提供。

  綜上,我認為對於一個大型的醫藥企業而言,研發可以平庸,但銷售卻不可不強。此外,我覺得醫藥股的投資還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首先,我認為醫藥股的投資最重要的是耐心,新藥的研發週期長達10多年,而且耗資巨大,因此,一個具備長期成長潛力的醫藥企業,必然是在不斷燒錢,而且短期還看不到回報;其次,新藥的研發週期長,也導致了醫藥企業的基本面變化很慢,因此投資醫藥股時,關注估值的波動可能收益更高;最後,我覺得不用過分關注藥企的產能,那是投資化工股的思路,時刻銘記醫藥股是消費股,消費股最重要的永遠是產品和營銷。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0616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