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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資產管理業走入困境,業者普遍呼籲政府放寬法規限制,但在法界專家的眼中,即使法規有所調整,但只要管理者的心態不變,限制永遠都會存在。 撰文‧何珮郁 國內資產管理業者普遍認為,法令規定過度限制,是造成產業發展走入困境的重要原因。對於這樣的說法,台大法律系教授王文宇評論:「法,本身沒有那麼偉大!」他強調:「問題還是在於主管機關的態度。」除了擔任專任教授,王文宇目前也是台大企業暨法制中心主任、亞洲法律與經濟學會委員會委員,經常發表私募基金、共同基金、衍生性商品、信託法等相關文章;在二○○八年,他並與財經專家共同主持了「我國成為亞太資產管理中心之建立及立法方向」研究。在金融及資產管理相關法規的研究,堪稱國內權威。 主管機關態度偏向保護消費者「主管機關對於金融業的管理,很多不是按照法律。」王文宇說,以一位法律人的角度看台灣金融業,「其實很有趣的是,在台灣,金融業是一個政府介入很深、管得很嚴的產業。」往好處想,這樣的管理不容易出事,但若一旦出事,「接下來的處理,幾乎只看政府的態度,很少真正走到法院。」他以連動債事件為例,政府的處理方式是金管會直接找銀行公會和業者,研究所有的消費者申訴,「在多數國家,不見得會這麼做,通常還是依法行事,法官敲了就算。」此外,○五年發生的投信結構債事件,當時金管會為了保護投資人,要求投信業者自行吸收所有損失,「在我看來,這樣的要求,恐怕也沒有法律依據。」王文宇不願評論這種管理方式的對或錯,但他強調,主管機關的心態上,顯然就是從「保護消費者」出發,「而對產業發展來說,這樣的心態相對不利。」回到資產管理產業,王文宇解釋,資產管理就是「管錢」,出錢的一方和管錢的一方簽訂「契約」,而業者口中的法規限制,關鍵就在於這個「契約」是否限制太多、管理太嚴。 「在國外,資產管理相關契約的精神,說難聽一點,叫作『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雙方對等,客戶很清楚業者要怎麼做,也願意盈虧自負。」但是在台灣,因為執法的精神就是從「保護消費者」出發,因此對於「契約」的解讀、執行,也自然會演變成「盡量不讓消費者受傷」。 他舉例,銀行財富管理部門必須執行所謂的KYC(Know Your Customer風險屬性分析),了解客戶的風險承受度,「但法律上並沒有講KYC是什麼東西,於是,金管會設計制度時就會採用嚴格的方式,如果業者還是不清楚,主動詢問主管機關,得到的解釋可能又更嚴格。」嚴格解釋的結果,是銀行業不小心違反法規的風險提高,也就愈來愈不敢引進新的商品,創新的動能不夠,商機自然愈來愈少。「這就是我說的,當你的執法是從『保護消費者』的角度出發,一定相對不利於產業發展。」在「亞太資產管理中心之建立及立法方向」研究中,王文宇提出七項立法建議,「我知道,有些建議已經在做了,但我還是要強調,心態沒有變,法規調整的效果恐怕也有限。」心態不改變 法規調整效果也有限報告中的第一項建議,是「現行金融機構組織應增加有限合夥之組織模式供企業選擇」(亦即讓金融機構可以選擇以合夥制設立),王文宇半開玩笑地解釋,「與公司制相比,有限合夥制的優點就是『管理鬆散』,管制少,比較靈活彈性!」透過合夥制的建立,應能有助於金融產業多元發展。 「就我所知,關於合夥制的法律,至今已經寫了七、八年了。」他說,一開始是經建會在主導,案子到了經濟部之後,「或許是為了管理方便,法律條文愈寫愈嚴,明明是合夥制,寫的卻像︽公司法︾。」他表示,合夥制某種程度像是一個事業「隨便你搞」,這必然會增加主管機關控管上的困難,「他們會立刻想到接下來有多難管理,法律恐怕也就愈寫愈嚴。」「你問我,這條法律通過對產業有沒有幫助?我會說一定有。」從產業發展的角度來說,王文宇仍然認定合夥制的建立能夠帶來正面效果。 但能有多少幫助呢?王文宇表示,如果主管機關的心態還是一樣,任何法律條文的調整,對產業發展的正面效果都是有限。 「法,沒有那麼偉大,重點還是管理者的心態。」他再次強調。 |
截至2016年底,資產總量突破15萬億元,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突破13萬億元,中國保險業站上新起點。在被監管部門認為可能是保險資金運用非常困難的2017年,保險資金何去何從引人關註。
保險業是高負債行業,保險資金並非保險公司自有資產,管好這筆錢,並確保資金保值增值是保險公司的應有職責。在當前低利率環境持續和“資產荒”加劇的背景下,隨著保險業總資產不斷做大,新增保險資金投資需求以及大量到期資金的再投資需求迫切,保險業資產端和負債端的矛盾突出。
化解矛盾是當務之急,根據保險資金特性,為其找到好的“出口”則是有力抓手。目前保險資金投向包括銀行存款、債券、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及其他投資。
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險資運用要“穩”字當頭,嚴格控制風險,固定收益類資產仍是其最主要的配置方向,但隨著收益率下降,加大權益類資產投資是理性的商業選擇。
這位負責人說,保險公司謀求的是長期穩定收益,現階段資金配置選擇空間並不是很大,適當提高在資本市場中對業績穩定的藍籌股的投資配置,對保險資金而言是大勢所趨。保險資金在資本市場中的投資比例仍有上升空間。
一位資深保險資管人士表示,保險公司應加強市場形勢研判,根據自己的風險偏好和風險控制能力制定投資策略。固定收益類資產安全性相對較高,投資配置必不可少,償付能力充足率較高、現金流相對充裕的保險公司則可以適當提高權益類資產的投資占比。
經濟社會發展對保險資金的需要也十分強烈。保險資金特別是長期壽險資金,與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類項目的投資周期匹配,對接實體經濟具有天然優勢。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副教授徐高林表示,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既符合政策方向,又能帶來實際投資收益,應緊跟國家戰略,通過參與資產證券化、基礎設施和不動產債權投資計劃等方式,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力度和成效。
保監會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底,保險業累計發起設立債權、股權和項目支持計劃659項;合計備案註冊規模1.7萬億元,為“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京津冀協同發展等提供資金支持。
投資有風險,小心駛得萬年船。低利率環境和“資產荒”仍將持續一段時間,保險資金面臨的利差損風險和債券市場信用風險等形勢嚴峻,部分中小保險公司的短期流動性風險不容忽視。
保監會副主席陳文輝表示,保險行業應對低利率環境和“資產荒”唯一的辦法就是降低負債成本,降低收益預期。保險公司要建立產品開發和投資運作的協調機制,產品、精算、投資、銷售要協調一致,嚴防產品定價風險和利差損風險。在產品設計環節,要與資產管理部門充分協商,考慮投資能力和市場狀況,真正實現資產端和負債端良性互動。
保險的本質是服務實體經濟,保險資金投資應把握這一本質。在保險行業資產負債匹配整體呈現“長負債、短資產”的情況下,資產端和負債端良性互動才能有效防範風險,促進保險資金與實體經濟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