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對六家電視製造商處以創最高紀錄的14.7億歐元罰款(約合19.2億美元),稱這些廠商近十年來壟斷電視與電腦顯示器陰極射線管的定價。
這些陰極射線管的卡特爾是「教科書式的典型卡特爾」:它們具備所有最惡劣類型反競爭行為的特徵,嚴禁其他企業在歐洲開展業務。
12月25日上午,包括今日頭條、美團大眾點評網、360、騰訊、微博、小米科技等在內的六家互聯網公司共同發表了一份《六公司關於抵制流量劫持等違法行為的聯合聲明》,聲明對於流量劫持等違法行為進行堅決的聯合抵制,呼籲有關運營商嚴格打擊流量劫持問題,並保留進一步采取聯合行動的可能。
聲明指出,目前的移動互聯網環境下,流量劫持方式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域名劫持,表現為在用戶正常聯網狀態下(如3G、4G和WiFi等狀態),目標域名會被惡意地錯誤解析到其他IP地址上,造成用戶無法正常使用服務;二是數據劫持,對於返回的內容,會在其中強行插入彈窗或嵌入式廣告等其他內容,幹擾用戶的正常使用,對用戶體驗構成極大傷害。
聲明稱,上述兩類劫持和偷賣流量等行為,已有多項證據直接指向某些機構。鑒於劫持行為已涉嫌違反中國法律,如《電信條例》等,因此在對惡意劫持做技術識別和攔截之外,也向有關監管部門報案。
上述六家公司稱,流量劫持問題對互聯網公司、普通用戶的正當利益均造成了嚴重的損害, 如用戶不能得到約定服務。而劫持流量者提供的信息服務,由於完全脫離相關法律監管,完全脫離監管,甚至可能傳播詐騙、色情等低俗甚至嚴重違法信息,如任由非法劫持泛濫 。
以下為聲明全文:
六公司關於抵制流量劫持等違法行為的聯合聲明
我們六家公司(今日頭條、美團大眾點評網、360、騰訊、微博、小米科技),在此聯合表達共同訴求: 呼籲有關運營商嚴格打擊流量劫持問題,重視互聯網公司被流量劫持,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
進一步說明,目前的移動互聯網環境下,流量劫持方式主要分為兩類:
1 域名劫持,表現為在用戶正常聯網狀態下(如3G、4G和WiFi等狀態),目標域名會被惡意地錯誤解析到其他IP地址上,造成用戶無法正常使用服務。
2 數據劫持,對於返回的內容,會在其中強行插入彈窗或嵌入式廣告等其他內容,幹擾用戶的正常使用,對用戶體驗構成極大傷害。
放任流量劫持將帶來以下嚴重後果:首先,遵守市場規則的公司不能得到褒獎,商譽和利益被嚴重傷害,而違法違規者卻受到鼓勵;其次,用戶使用我們的產品,意味著和我們之間形成嚴格的服務契約,流量被劫持,等於用戶不能得到約定服務,從而導致利益受到損害;第三點,也是最讓人憂慮的地方在於,我們提供的信息服務,都是依照國家法律,並在有關職能部門監管下完成,而劫持流量者提供的信息服務,完全脫離監管,甚至可能傳播詐騙、色情等低俗甚至嚴重違法信息,如任由非法劫持泛濫,將造成無法挽回的惡果。
上述兩類劫持和偷賣流量等行為,已有多項證據直接指向某些機構。鑒於劫持行為已涉嫌違反中國法律,如《電信條例》等,因此,我們在對惡意劫持做技術識別和攔截之外,也向有關監管部門報案。
我們發表聯合聲明,是為引起全社會重視,我們不排除視事態發展,進一步采取聯合行動的可能。
最後,我們再次呼籲,打擊包括流量劫持在內的違法行為,不僅關乎互聯網產業健康發展,也是包括運營商在內的所有遊戲參與者的義務和責任。我們期待社會各界充分重視問題的嚴重性,采取共同措施抑制劫持,共同打造一個健康、誠信、有序的市場環境。
特此聲明!
聯合聲明企業(按漢語拼音首寫字母排序)
今日頭條、美團大眾點評網、360、騰訊、微博、小米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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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法合作核循環項目正處於項目前期工作階段,廠址選擇工作正按照國家核項目選址要求,在山東、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甘肅等省份展開。
中核集團旗下中核瑞能在8月6日對外公布了上述消息。這則名為《關於中法合作核循環項目近期情況的說明》的消息稱,公司註意到,近期江蘇省連雲港市廣大網友對中法合作核循環項目十分關註。
成立於2011年的中核瑞能全稱是中核瑞能科技有限公司,是核電站乏燃料再循環產業的專業化公司,負責中法合作核循環項目的選址、立項以及中法合作談判等前期工作。中核瑞能稱,從2009年開始正式啟動合作的中法合作核電循環項目,是迄今為止中法兩國最大的合作項目,一直得到雙方政府的高度關註,具有重大政治和經濟意義。
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在2015年9月23日在京召開的中法合作核循環項目推介會上,國家國防科工局副局長王毅韌介紹,中法合作核循環項目投資將達到千億量級,投資規模大、技術集成度高,人才吸引力強,帶動產業發展的效益明顯,是典型的高科技系統工程和高端產業項目,能夠產生顯著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中法合作核電循環項目參考法國阿格核循環廠,由中核集團負責建設、法國阿海法集團承擔總體技術責任。項目占地3平方公里,由於國家專項基金投資,計劃2020年開工建設,2030年左右建成。
隨著中國核反應堆的運營年數和投產數量不斷增加,反應堆“燃燒”後卸出的乏燃料數量也在水漲船高。環保部旗下媒體在2014年引用環保部核與輻射安全中心總工程師柴國的話稱,目前大亞灣核電廠乏燃料水池已經飽和,田灣核電廠乏燃料水池接近飽和,已經建成的離堆乏燃料濕法儲存設施也已貯存飽和。
中法合作核電循環項目具有三方面功能:一是每年處理國內核電站卸出燃料800噸,通過核循環提高鈾資源利用率,基本滿足中國核電站卸出燃料的處理需求;二是建設乏燃料離堆貯存中心,一期貯存能力為3000噸,對核電站卸出的燃料進行後期管理,讓中國的核電更加安全;三是可以將高放廢液玻璃固化,實現高放廢物長期管理的固有安全。
資料顯示,中法雙方在中法核循環項目上已經簽署合作文件。2007年簽署了《中國核循環項目合作聯合工作組的實施協議》,確定了政府間討論合作的基本模式。2008年簽署了《中國核循環合作聯合工作組報告》,確定了核循環項目合作的技術路線和基本原則。2009年簽署了《中國核循環項目聯合聲明》,確定了合作的基本模式和主要原則。2015年6月簽署了《中國核循環項目意向性聲明》,重申了兩國政府對項目的支持。
“‘十三五’規劃綱要”在核電部分明確要求“加快論證並推動大型商用後處理廠建設”。這表明“十三五”將成為中法合作核循環項目快速推進時期。中核瑞能總經理助理田寶柱曾在一次相關研討會上表示,中國核循環產業發展的現狀已經“到了舉棋落子的時刻”。
第一財經記者註意到,3月30日,中核集團副總經理楊長利在會見江蘇省連雲港市市長項雪龍期間,就“考察了中法合作核循環項目擬選廠址及相關區域規劃情況”,“雙方對項目前期工作的共同推進情況表示滿意”。
在此之前,2月2日,楊長利在廣州拜會廣東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徐少華交談時表示,感謝廣東省對核燃料產業園項目和核循環項目的大力支持。而徐少華則表示將繼續支持兩項目在廣東開展工作。
資料顯示,自2013年中核集團在江門的核燃料產業園項目下馬以來,該公司一直與廣東官方就核燃料產業園項目的合作保持溝通。
不過,似乎因為“連雲港市廣大網友對中法合作核循環項目十分關註”,中核瑞能上述8月6日的消息特別指出,江蘇連雲港、廣東湛江只是候選廠址之一。
民眾的擔心,是造成江門核燃料產業園項目下馬的主要原因之一。記者此前在江門就上述下馬項目采訪時,有民眾表示,他們擔心項目可能帶來安全隱患。
與核電站相比,核燃料產業園項目則更加安全,因為它不涉及核裂變反應。官方資料顯示,核燃料產業園項目的生產過程為化工轉化、物理濃縮、粉末冶金、機械加工,原料為天然鈾,產品為核電站發電核燃料組件,整個生產過程只涉及天然鈾、低濃鈾,不涉及裂變反應。
中法核循環項目同樣不涉及核裂變反應。“核循環項目與核電站有很多不同,核循環項目的化學工藝和機械工藝都在封閉的廠房中進行,而且不可能發生任何形式的核反應。”阿海琺集團亞太區後端事業部高級副總裁葛利朗在2015年接受《中國核工業報》采訪時說。
資料顯示,法國阿格核循環廠多年檢測的數據表明,工廠給產業園區附近的公眾帶來的輻射劑量為0.03毫克西弗/年,僅相當於自然輻射量的百分之一。
為了履行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國際義務,規範金融機構對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行為,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下簡稱《管理辦法》)。
據了解,《管理辦法》主要對在中國境內開立賬戶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影響較大。《管理辦法》於本周五下午(5月19日)正式發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接軌國際“標準”
對於《管理辦法》出臺的背景,人民銀行網站同時發布的《管理辦法》解讀中指出,受二十國集團(G20)委托,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於2014年7月發布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以下簡稱 “標準”),獲得當年G20布里斯班峰會的核準,為各國加強國際稅收合作、打擊跨境逃避稅提供了強有力的信息工具。在G20的大力推動下,目前已有100個國家(地區)承諾實施“標準”。
經國務院批準,我國向G20承諾實施“標準”,首次對外交換信息的時間為2018年9月。2015年7月,《多邊稅收征管互助公約》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批準,於2016年2月對我國生效,為我國實施“標準”奠定了多邊法律基礎。2015年12月,國家稅務總局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為我國與其他國家(地區)間相互交換金融賬戶涉稅信息提供了操作層面的依據。
本次發布的《管理辦法》旨在將國際通用的“標準”轉化成適應我國國情的具體要求,為我國實施“標準”提供法律依據和操作指引,既是我國積極推動“標準”實施的重要舉措,也是我國履行國際承諾的具體體現。
(根據“標準”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過程 圖片來源:央行網站)
據了解,“標準”由主管當局間協議和統一報告標準兩部分內容組成。主管當局間協議是規範各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之間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的操作性文件。統一報告標準規定了金融機構識別、收集和報送非居民個人和機構賬戶信息的相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標準”開展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首先由一國(地區)金融機構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另一國(地區)稅收居民個人和企業在該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按年向金融機構所在國(地區)主管部門報送賬戶持有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賬號、賬戶余額或價值、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資產(不包括實物資產)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該國(地區)稅務主管當局與賬戶持有人的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開展信息交換,最終為各國(地區)進行跨境稅源監管提供信息支持。
(圖片來源:央行網站)
目前已經承諾實施“標準”的國家(地區)共有100個。央行稱,預計未來將有更多國家(地區)承諾實施“標準”。對於一直不承諾實施“標準”的國家(地區),國際社會可能采取聯合反制措施,促使其承諾實施“標準”,提高稅收透明度。長遠來看,“標準”在全球範圍內的實施是大勢所趨,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終將覆蓋絕大部分國家(地區)。
對於已承諾實施“標準”的國家(地區)相互挑選信息交換夥伴,雙方均有意向的則可建立夥伴關系。中國將與盡可能多的國家(地區)建立信息交換夥伴關系。
非居民賬戶影響大
央行在《解讀》中指出,《管理辦法》對社會公眾影響較小,主要對在金融機構開立新賬戶的部分個人和機構有一定影響。那麽,《管理辦法》對哪些人影響較大?
央行指出,《管理辦法》主要對在中國境內開立賬戶的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影響較大。
這里所稱非居民,是指中國稅收居民以外的個人和企業(包括其他組織),但不包括政府機構、國際組織、中央銀行、金融機構或者在所在地政府認可和監管的證券市場上市交易的公司及其關聯機構。
非居民或者有非居民控制人的消極非金融機構在開立金融賬戶時,需要詳細填寫賬戶持有人或控制人的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包括姓名(名稱)、現居地址、稅收居民國(地區)、居民國(地區)納稅人識別號、出生地、出生日期等信息,並應確保信息真實、準確。
上述信息報送到相關部門後,由國家稅務總局按照我國對外簽訂的協議交換給賬戶持有人居民國稅務主管當局。
所謂消極非金融機構是指,如果一家非金融機構取得的大部分收入是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消極經營活動收入,則該機構屬於消極非金融機構。
例如設立在某避稅地、僅持有子公司股權的中間控股公司。由於消極非金融機構容易被當作跨境逃避稅的工具,金融機構需要識別出這些機構及其背後的實際控制人。如果消極非金融機構的控制人是非居民,金融機構則需要收集並報送控制人相關信息。
值得註意的是,金融機構收集和報送非居民賬戶信息,不會造成客戶信息泄露。一是《管理辦法》規定金融機構應對客戶信息嚴格保密。二是金融機構有義務向客戶充分說明其需履行的信息收集和報送義務,不會在客戶不知情的情況下收集賬戶信息。三是相關部門應按規定對客戶信息進行保密。四是兩國稅務主管當局間通過經安全加密的統一傳輸系統開展信息交換。五是金融機構報送的客戶信息原則上僅用於稅收征管目的。
與此同時,信息交換並不會增加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央行稱,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是各國(地區)之間加強跨境稅源管理的一種手段,不會增加納稅人本應履行的納稅義務。交換的信息是來源於境外的第三方信息,主要用於各國開展風險評估,並非直接用於征稅。對評估列為高風險的納稅人,稅務機關將有針對性地開展稅務檢查並采取相應後續管理措施。依法誠信申報納稅的納稅人無須擔心因信息交換而增加稅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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