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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免去竇玉沛民政部副部長職務

據中國政府網15日消息,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

任命李曉紅為教育部副部長;任命黃衛為科學技術部副部長;任命熊選國為司法部副部長;任命李國為海關總署副署長;任命付建華為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

免去陳舜的教育部部長助理職務;免去侯建國的科學技術部副部長職務;免去竇玉沛的民政部副部長職務;免去李幹傑的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國家核安全局局長職務;免去童道馳的商務部部長助理職務;免去魯培軍、呂濱的海關總署副署長職務;免去李曉紅的武漢大學校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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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正在審查民政部原部長李立國、原副部長竇玉沛

2017年1月9日下午,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監察部副部長肖培,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中央紀委國際合作局局長劉建超,中央紀委案件審理室主任羅東川,中央紀委宣傳部部長朱國賢解讀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精神,並答記者問。

羅東川證實,民政部原部長李立國、原副部長竇玉沛,由於巡視和群眾舉報反映的問題,中央紀委正在對他們進行審查,一旦把事實情況查清楚,根據他們的違紀事實和性質將會依照黨紀處分條例作出處分,處理結束的時候會把相關消息對公眾做公布。

李立國簡歷:

李立國,男,漢族,1953年11月出生,河北玉田人,197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1月參加工作,東北工學院管理系管理工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曾任民政部部長、黨組書記。

1970.01——1974.05,遼寧省沈陽市建築機械廠工人;

1974.05——1976.02,遼寧省沈陽市建材工業局團委幹事;

1976.02——1977.01,遼寧省沈陽市康家山建材基地會戰指揮部團委書記、政治處副主任;

1977.01——1977.12,遼寧省沈陽市康家山鐵路管理段段長兼黨支部書記;

1977.12——1979.05,遼寧省沈陽市康家山沙石礦黨總支副書記、副礦長;

1979.05——1980.10,遼寧省沈陽市建材工業局團委副書記(其間:1980.03—1980.08,在遼寧省沈陽機電學院幹部進修班學習);

1980.10——1982.09,遼寧省沈陽市鋼化玻璃廠黨總支書記(其間:1981.09—1982.01,在遼寧省委黨校幹部培訓班學習);

1982.09——1984.07,遼寧省沈陽市石棉制品廠黨委副書記(其間:1983.03—1984.07,在遼寧省委黨校培訓班學習);

1984.07——1985.03,遼寧省沈陽市石棉水泥制品廠黨委書記(其間:1980.09—1984.09,在遼寧大學經濟系經濟管理函授大專班學習);

1985.03——1985.06,遼寧省沈陽市建材工業局黨委副書記;

1985.06——1990.01,共青團遼寧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1985.08當選省青聯副主席);

1990.01——1993.01,遼寧省盤錦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其間:1989.04—1991.02,在遼寧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函授本科班學習;1989.03—1992.04,在東北工學院管理系管理工程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獲工學碩士學位);

1993.01——1993.12,西藏自治區黨委秘書長;

1993.12——1995.08,西藏自治區黨委秘書長兼直屬機關工委書記;

1995.08——1999.01,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兼區直機關工委書記;

1999.01——2001.09,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秘書長兼區直機關工委書記;

2001.09——2003.01,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

2003.01——2003.11,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黨組書記;

2003.11——2005.12,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

2005.12——2010.05,民政部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部長;

2010.05——2010.06,民政部黨組書記、常務副部長;

2010.06——2016.10,民政部部長、黨組書記;

2016.10——2016.11,民政部部長。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經表決免去李立國的民政部部長職務。

中共十七大代表,在中共十七大上當選中央紀委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竇玉沛簡歷:

竇玉沛,男,漢族,1957年9月生,天津市人。1982年參加工作,198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畢業於南開大學中文系,獲文學學士學位,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民政部副部長。

1978.02——1982.02,南開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82.02——1987.02,民政部安置局三處幹部(其間:1984.08——1985.08掛職任江蘇省泗洪縣民政局副局長)

1987.02——1987.08,民政部安置局三處副處長

1987.08——1990.07,民政部安置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0.07——1992.02,民政部安置司辦公室主任

1992.02——1993.09,民政部安置司退伍軍人安置處處長

1993.09——1996.03,民政部安置司副司長

1996.03——1998.07,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

1998.07——2001.06,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司長(其間:2000.03——2001.01參加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1.06——2003.09,民政部區劃地名司司長(其間:2001.10——2003.09掛職任重慶市沙坪壩區委副書記)(2000.03——2003.01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03.09——2005.12,民政部辦公廳主任

2005.12——2006.01,民政部黨組成員

2006.01——2015.07,民政部副部長、黨組成員,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2009.09兼)

2015.07——2016.10,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全國雙擁模範城(縣)創建工作調研督導組組長,民政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16.10——2016.11,民政部副部長

2016年11月,國務院免去竇玉沛的民政部副部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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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失職失責,民政部原部長李立國、原副部長竇玉沛被問責

2月8日從中紀委網站獲悉,日前,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和民政部原黨組成員、副部長竇玉沛嚴重失職失責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李立國同誌作為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竇玉沛同誌作為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管黨治黨不力,嚴重失職失責,所轄單位發生系統性腐敗問題。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李立國同誌的違紀事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李立國同誌留黨察看二年處分,由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準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給予其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竇玉沛同誌的違紀事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竇玉沛同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提前退休。

李立國簡歷:

李立國,男,漢族,1953年11月出生,河北玉田人,197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0年1月參加工作,東北工學院管理系管理工程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曾任民政部部長、黨組書記。

1970.01——1974.05,遼寧省沈陽市建築機械廠工人;

1974.05——1976.02,遼寧省沈陽市建材工業局團委幹事;

1976.02——1977.01,遼寧省沈陽市康家山建材基地會戰指揮部團委書記、政治處副主任;

1977.01——1977.12,遼寧省沈陽市康家山鐵路管理段段長兼黨支部書記;

1977.12——1979.05,遼寧省沈陽市康家山沙石礦黨總支副書記、副礦長;

1979.05——1980.10,遼寧省沈陽市建材工業局團委副書記(其間:1980.03—1980.08,在遼寧省沈陽機電學院幹部進修班學習);

1980.10——1982.09,遼寧省沈陽市鋼化玻璃廠黨總支書記(其間:1981.09—1982.01,在遼寧省委黨校幹部培訓班學習);

1982.09——1984.07,遼寧省沈陽市石棉制品廠黨委副書記(其間:1983.03—1984.07,在遼寧省委黨校培訓班學習);

1984.07——1985.03,遼寧省沈陽市石棉水泥制品廠黨委書記(其間:1980.09—1984.09,在遼寧大學經濟系經濟管理函授大專班學習);

1985.03——1985.06,遼寧省沈陽市建材工業局黨委副書記;

1985.06——1990.01,共青團遼寧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1985.08當選省青聯副主席);

1990.01——1993.01,遼寧省盤錦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其間:1989.04—1991.02,在遼寧省委黨校行政管理專業函授本科班學習;1989.03—1992.04,在東北工學院管理系管理工程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獲工學碩士學位);

1993.01——1993.12,西藏自治區黨委秘書長;

1993.12——1995.08,西藏自治區黨委秘書長兼直屬機關工委書記;

1995.08——1999.01,西藏自治區黨委常委、秘書長兼區直機關工委書記;

1999.01——2001.09,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秘書長兼區直機關工委書記;

2001.09——2003.01,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

2003.01——2003.11,西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自治區政協副主席、黨組書記;

2003.11——2005.12,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

2005.12——2010.05,民政部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部長;

2010.05——2010.06,民政部黨組書記、常務副部長;

2010.06——2016.10,民政部部長、黨組書記;

2016.10——2016.11,民政部部長。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經表決免去李立國的民政部部長職務。

中共十七大代表,在中共十七大上當選中央紀委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委員。

竇玉沛簡歷:

竇玉沛,男,漢族,1957年9月生,天津市人。1982年參加工作,198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畢業於南開大學中文系,獲文學學士學位,中共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民政部副部長。

1978.02——1982.02,南開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82.02——1987.02,民政部安置局三處幹部(其間:1984.08——1985.08掛職任江蘇省泗洪縣民政局副局長)

1987.02——1987.08,民政部安置局三處副處長

1987.08——1990.07,民政部安置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0.07——1992.02,民政部安置司辦公室主任

1992.02——1993.09,民政部安置司退伍軍人安置處處長

1993.09——1996.03,民政部安置司副司長

1996.03——1998.07,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司長

1998.07——2001.06,民政部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司司長(其間:2000.03——2001.01參加中央黨校一年制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01.06——2003.09,民政部區劃地名司司長(其間:2001.10——2003.09掛職任重慶市沙坪壩區委副書記)(2000.03——2003.01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理論專業學習)

2003.09——2005.12,民政部辦公廳主任

2005.12——2006.01,民政部黨組成員

2006.01——2015.07,民政部副部長、黨組成員,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2009.09兼)

2015.07——2016.10,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兼辦公室主任、全國雙擁模範城(縣)創建工作調研督導組組長,民政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2016.10——2016.11,民政部副部長

2016年11月,國務院免去竇玉沛的民政部副部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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