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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字當頭:無原罪但要積德 利世民

2010-04-14  AD






 

「唔事先通傳一 聲,Eva點搞o架?立法?喜歡就由得佢試吓囉。我哋起樓賣樓咁多年,乜嘢未見過?香港嘅建築規例夠多啦,我哋從來都未驚過喎。」財閥的態度,總教世民弄 不清,那是過份自信,還是依仗財勢的囂張?

品格和財勢,真的不可以並存嗎?畢菲特既是最富裕社會裏最有錢的人,可是,他也是很多人的偶像, 難道香港真的沒有條件出一個像畢菲特般的富豪明星?

香港人都不是憎人富貴;至少,以前不是。猶記得,許多年前,有富豪的外號是超人,更是不 少香港人的偶像。不過,那已經是歷史。今天,恐怕沒有幾個人夠膽公開說,自己的偶像就是財閥。

早幾年,世民和一位地產發展商的公關大員午飯 吹水,講到民情,她說:「我們嘅原罪係賺錢太多,好難怪市民咁憎我哋。」

「換個角度諗,香港地,從地產獲得最大利益,始終都係代表廣大市民 嘅政府。每呎成本,有幾多係地價,大家心中有數。如果無咗賣地收入,香港又點可以有咁多人唔使交稅,但係同時又享受到免費教育、醫療、同各種世界級基建? 所以,你唔好再有呢個原罪嘅諗法。」就在那一剎那,我見到她的眉頭鬆開了。

雖說賺錢多,不說得上是罪,但財閥還是要好生積德,尤其是那些自 覺交稅多便有權多拿一張功能票的富豪第二代,價值觀更要好好修正。

市民對港經濟居功至偉

毫無疑問,財閥交了不少稅,可是,沒 有消費者,他們一條毛也賺不到。說到底,對香港經濟居功至偉的,仍是廣大市民。再者,就算財閥創造了許多價值,市場也已經用盈利來回饋他們,沒有誰欠了 誰。要是殷實做生意,你情我願的交易,財團沒欠消費者甚麼;反過來說,消費者花的是真金白銀血汗錢,做生意的也請老老實實。

世民一向不支持 事事監管,監管從來只會減少競爭。香港的地產發展已偏向幾家大戶,再多繁文縟節,只怕傾斜的問題更嚴重。樓花買賣就算監管,說實在,相信也沒太大作用。畢 竟,今天市場透明度越來越高,地產商的小動作,只會令消費者對他們更不滿。這是世民好意的提醒,最怕此例一開,官僚抵擋不了更多監管的訴求,其他行業可沒 有地產商般的人力物力招架,拖累整體環境,受損的是大家。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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