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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高新”乱象: 上市公司“税变”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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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已成过街老鼠,但“伪高新”在资本市场依然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

粗略查询发现,去年以来成功IPO的上市公司中,约有20余家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受到质疑。

而在贝因美(002570.SZ)因不符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条件,需补缴税款5892.7万元沸沸扬扬之际,已经过会正在静待IPO的奥康股份、苏交科等准上市公司,也均被质疑涉嫌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高 新资格乱象不仅仅是此起彼伏,更有甚者,8月24日过会的浙江龙生,其2008年9月获得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在复审,但其2011年1至6月的企业 所得税率却按15%税率预缴,而高新证书亦在复审阶段的亚星锚链(601890.SH),并未将今年上半年的所得税率按15%预缴。

同处A股市场,采取两种不同的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高新画皮的作用耐人寻味。笼罩着高新技术华丽光环的企业,正逐渐露出本来面目。

高新的画皮

对于不少上市公司来说,是否拥有高新技术企业所带来的税收优惠,对业绩的影响可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根据有关规定,凡通过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其所得税税率可在3年内由25%减免至15%。

所得税税率从25%降至15%,这10个百分点就意味这少缴纳40%的所得税,无疑让众多加入高新技术行列的上市公司利润增厚不少。

以 中元华电(300018.SZ)为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受了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2007年至2010年,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占 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0.57%、25.31%、19.49%和20.8%。其中,所得税收优惠占当期净利润的8.73%、6.87%、 7.84%、9.64%。

所得税优惠给公司业绩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潞安环能(601699.SH)2010年6月被认定为全国煤炭行业唯一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就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由此增加净利润2.7亿元,折合每股0.235元。

受 益于子公司的代表是保税科技(600794.SH),今年4月初,其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企业所得税自2010年起,至 2013年12月31日止减按15%的税率征收,长江国际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减免10个百分点的部分,将体现在公司2011年度,由此在保税科技上半 年0.36元的每股收益中贡献了0.049元,而预计下半年还将增厚业绩0.02元。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提升公司未来业绩,也成为证券 研究机构推荐个股的由头。今年2月25日,江西铜业(600362.SH,00358.HK)公告称,公司获得江西省2010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资 格,企业所得税从原税率25%自2010年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东方证券研究结论称,这将提升2010—2012年公司业绩0.19元、0.27元和 0.33元,占各期业绩比重约12%,维持“买入”投资评级。

“伪高新”乱象:上市公司“税变”之道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名号的上市公司可谓林林总总,惊艳牛股罗莱家纺(002293.SZ)堪为典型。

2010 年6月23日,罗莱家纺披露,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在对公司进行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因2009年9月公司上市,导致外资股比例 由上市前的25%下降至18.7484%,要求公司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规定,从2009年度起,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不再享受优惠过渡期税率,统一按 企业所得税率25%申报缴纳。

这一结果导致罗莱家纺2009年度和2010年一季度分别增加缴纳企业所得税费用750万元和123万元,相对应的净利润也下调更正。而罗莱家纺早在上市之前,就被质疑利用假外资参股达到避税目的。

但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今年4月份,已经公布年报的罗莱家纺,随后披露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自2010年起三年内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 税收优惠政策,为此增加2010年合并报表净利润30579008.18元,从而使得2010年EPS增加0.171元,并从这开始拉开一波浩浩荡荡的逆 市行情。

因享受税收优惠带来利好行情,莱宝高科(002106.SZ)也是一个例子,今年1月25日,莱宝高科公告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 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因此将三季报中预计2010年业绩增长120%—150%的幅度,上修为增长150%—160%,股价随即10 多个交易日持续上涨。

更多披着高新资质外衣的企业,以此作为进入资本市场投机取巧甚至滥竽充数的敲门砖。

2011年8月19日上市的星星科技(300256.SZ),于2009年12月25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但在上市前夕被指其高等学历人员占比和研发人员占比两个方面均无法达到相关政策标准,涉嫌存在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进而偷逃企业所得税款的违法行为。

而星星科技在2009年和2010年,依靠15%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赚取”了319.72万元和615.37万元的税收优惠收益,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1.54%和11.81%,扮靓了业绩。

“伪高新”开始裸泳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高新资质增厚业绩的同时,反过来拖累每股收益也是立竿见影。

佳隆股份(002495.SZ))2011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长96.77%,主要是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至2010年到期,本期暂按25%所得税率预缴所得税费用所致,而其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32.35%。

但不少上市公司,则在以往依赖并不具持续性的税收优惠支撑了漂亮的业绩增速,在“伪高新”画皮被揭后,其利润包装已经时过境迁,财务指标的追溯调整并无实际意义,而对其未来业绩变脸的风险,却缺少必要的监管措施。

贝 因美9月29日公告表明,审计署认定,贝因美2008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前三年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65%;且申报的发明 专利与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不直接相关,因此减免的2008年度和200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需补缴税款58927096.4元。

如此,则分别影响贝因美2008年、2009年度净利润10822485.57元、48104610.83元。而今年4月上市的贝因美,在这两年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0934.54万元和37578.13万元。

“伪高新”被审计署查实的上市公司还有东湖高新(600133.SH),其于6月17日补缴了2008年和2009年所得税税款1774.4万元及滞纳金490.27万元。这个数额,已经大大超过东湖高新2010年仅为1758.64万元的净利润。

造假获得高新资格的上市公司并非只此两家,此前,已有闽闽东(000536.SZ,现为华映科技)、精艺股份(002295.SZ)等,由于子公司人员等指标未达高新企业认定标准,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而随着首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将于今年底到期,预计将有更多的“伪高新”上市公司现形。

按照审计署6月27日发布的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审计结果,在对18个省份的148家高新企业抽查后发现,有17家企业不符合高新企业的条件,却享受了26.65亿元的税收减免,平均每家1.57亿元。

审计署两年的抽查结果更是令人惊诧:抽查116家企业,不符合高新认证要求的企业数量高达85家,每家平均减免税4270万元。

甚至有统计显示,截至今年8月23日,两市共有641家上市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曾获高新技术认证,其中有三成存在着高新“成色”不足的情况。

“伪高新”粉墨登场,不仅导致资本市场资源错配,而其肆虐的造假行为,更是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

事实上,高新技术企业带来的由25%减按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动辄占到企业净利润10%以上的税收优惠,对于急需做业绩上市圈钱和继续圈钱的企业来说,无疑是巨大的诱惑,也导致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铤而走险,并派生了相关利益链。

其实,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带来的不仅仅是税收优惠,据福建省科技厅有关人士介绍,国家及地方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有专门的科技创新政策扶持,在企业投融资、土地、工商等方面都能得到实惠。

有市场人士认为,地方政府对科技创新、发展新兴产业的好大喜功,从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伪高新”现象,而上市公司中存在不少“伪高新”,摧毁了利用证券市场培育种子企业的初衷,对名副其实的高新技术企业造成了严重伤害,并且误导了投资者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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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上市公司「稅變」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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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的香餑餑對於上市公司來說,是真金白銀的稅收優惠。

根據有關規定,外資比例達到10%以上的企業可以登記為中外合資企業,外資比例超過25%的可以享受「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

然而,具體到各家外資背景的上市公司,是否獲得稅後優惠,已呈現冰火兩重天,有外資比例低於10%沒有補繳,也有低於25%卻被追繳。

2010年6月23日,羅萊家紡(002293.SZ)披露,因2009年9月上市,導致公司外資股比例由上市前25%下降至18.7484%,從2009年度起,公司企業所得稅適用稅率不再享受優惠過渡期稅率,統一按企業所得稅率25%申報繳納。

根據公告,羅萊家紡編制的2009年報和2010年一季報,其企業所得稅分別按20%和 22%(優惠過渡期稅率)計提繳納,因此,需對這兩份報告進行更正。

而稅率變動導致羅萊家紡2009年和2010年一季度,分別增加繳納企業所得稅費用7497806.79元和1233800.85元。

「兩免三減半」的所得稅優惠,對上市公司淨利潤的影響意味著什麼?

羅萊家紡2009年9月1日發佈的招股書顯示,其2006年、2007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執行7.5%的所得稅率,2008年至2011年,分別執行18%、20%、22%和24%稅率,2012年以後執行25%稅率。

據此計算,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羅萊家紡淨利潤的貢獻率,2006年至2008年分別為31%、27%、10%。

值 得注意的是,羅萊家紡被清繳企業所得稅,執行的是國稅總局國稅發【1997】第071號文件及國稅函【2003】422號文件,核心內容是:合併、分立、 股權重組後的企業,其內外資股權比例不符合有關外商投資企業法律規定比例的,除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以外,不再繼續適用外商投資企業有關的所得 稅法律、法規,而應按照內資企業適用的所得稅法律、法規進行稅務處理。

但國稅總局的文件,各地稅務局的理解卻不一致,上市後外資低於25%,補繳或不補繳之前享受的稅收優惠,存在天壤之別。

例如,也是首發導致外資比例低於25%的台基股份(300046)、康強電子(002219)等,則無需補繳此前獲得優惠的所得稅。

甚至還有上市後外資比例被稀釋至10%以下的上市公司,一般情況下也不需要補繳稅款,如三花股份(002050.SZ)、中捷股份(002021.SZ)、景興紙業(002067.SZ)等。

不過,到2012年,「兩免三減半」的稅收優惠將成為歷史,為此,類似四川聖達(000835.SZ)等,乾脆由外商投資企業變更為內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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