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民建聯水運會疑違規租池

1 : GS(14)@2016-10-16 07:43:57

■民建聯昨於元朗泳池舉行水運會,但被揭場地由天水圍婦聯租用。資料圖片



【本報訊】康文署轄下的康體設施需求一直殷切,過往不時被揭有違規轉讓或炒賣用場許可證的情況。民建聯前立法會議員葉國謙今年中才指,會要求署方交代「炒場」問題,惟該黨昨在康文署轄下的元朗泳池舉行「2016元朗區國慶兒童水運會」,被元朗區議員發現場地並非民建聯租用,相關宣傳亦未提及與其他團體合辦,質疑有人違規轉讓場地。元朗區議員黃偉賢接受訪問時表示,他發現「2016元朗區國慶兒童水運會」舉行場地元朗泳池,由天水圍婦聯租用,而民建聯在有關活動的宣傳品上,卻完全沒有提及主辦或協辦單位是天水圍婦聯,質疑有人違規轉讓場地,「如果咁都可以,以後搵唔同團體申請後畀晒同一個組織用都得啦」。


區議員質疑康文署失職

黃偉賢曾向康文署查詢,康文署職員稱,上述時段是由天水圍婦聯租用了元朗泳池,而該團體可與其他組織合辦活動。但黃指民建聯的活動宣傳品完全沒有提及天水圍婦聯,只顯示是民建聯舉辦的活動,對方說只要簽收場地是天水圍婦聯即可,「佢(康文署)話宣傳品唔使批,亦唔會管」。黃偉賢反駁,若某政黨以100個組織名義去申請場地,而這些場地最後統統由該政黨使用,是窒礙公眾使用設施的權利,質疑署方曾稱要嚴打違規轉讓場地的行為,今次卻不管不理。有關活動的主禮人為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兼元朗區議員梁志祥,他指自己雖有參與活動,但對租場安排不了解,活動由該黨元朗支部主席呂堅負責,並指有看到天水圍婦聯副主席出席活動。本報分別向元朗區議員呂堅及該黨社區幹事張芬蘭查詢,但一直不獲回覆。康文署回覆指,該活動由天水圍婦聯有限公司主辦及多個團體協辦,有關活動的宣傳及報名事宜由主辦及協辦團體共同辦理,現時署方未發現租用人有違規轉讓場地之情況發生。根據公眾泳池租用條款和條件,租用人不得轉讓用場批准信,若違反規例內任何條款,署方有權拒絕租用人使用有關設施或取消已批准的租訂。■記者伍雅謙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016/19802369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12206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