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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同股不同權」 或礙納商業信託

1 : GS(14)@2017-08-29 01:50:28

【明報專訊】商業信託是近年香港新興的上市形式,甚至有傳有關恒指改革,亦曾經討論將商業信託納入恒指,加上自2014年房託基金(REITs)獲納入恒指評選範圍後,商業信託染藍呼聲漸高。不過,據了解由於商業信託股權架構屬另類「同股不同權」,或成入選障礙。

2011年和記港口取道新加坡上市後,港交所(0388)研究商業信託在港上市的模式,及後電訊盈科(0008)分拆香港電訊(6823),成為第一隻以商業信託形式在港上市的公司,其後再有港燈(2638)、朗廷酒店(1270)及金茂酒店(6139)加入,惟仍以香港電訊的市值最大、成交最活躍。

架構複雜 實益擁有人身分惹關注

恒指公司董事兼總經理關永盛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近年來有不少新興的上市模式,但指數公司要顧及整體市場的認受性,由於有不少被動基金追蹤恒生指數,因此市場對這些上市模式有多了解、它們的架構是否適合被動型基金,尚待考慮。

現時在港上市的商業信託,是把公司股票與信託單位結合成合訂證券,分拆後母公司須成立全資擁有的託管人,由託管人管理業務運作。有消息人士指,恒指公司現時尚未把商業信託納入恒指,主要顧慮到其架構的複雜性,尤其關注單位持有人的權益與實益擁有人身分的問題。

因此,現時港交所建議的創新板,涉及到同股不同權的架構,一旦實行,亦會受到恒指公司所關注,屆時即使企業可以同股不同權的方式在港上市,亦未必能夠成為恒指成分股。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8542&issue=2017082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0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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