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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國醫院員工「限期懷孕」「過期」罰款無職升

1 : GS(14)@2016-08-20 11:41:47

內地至今仍有不少計劃經濟年代遺留下來的離奇規定,讓人哭笑不得。北京通州區婦幼保健院,近日就被爆要求女員工若要懷孕,需事前向醫院申請,並在院方審批後設定的3個月限期內懷孕,提前或錯過規定時間都要被罰款,甚至影響晉升。最令人驚訝的是,這個違反人性的規定竟實行十多年,有不少醫護人員受害,但直至近日才被踢爆。通州區婦幼保健院一名已懷孕數月的護士表示,自己懷孕前就已向領導打了申請報告,「我是屬於在申請批准時間內懷孕的。」她證實,醫院的女性醫護人員懷孕前需要申請報批,但是要在醫院安排的期限內懷孕。「我交了申請,政策是針對所有醫護人員的,沒有醫生、護士區分對待。」她表示,自己科室裡不止她一名孕婦,都是「計劃內」。但同為通州區婦幼保健院護士的劉娜(化名)卻有不同的遭遇,日前她去醫院交了一萬多元(人民幣‧下同)罰款,「因為我沒有在批准時間內懷孕。」劉娜稱,醫院的計劃生育管理制度,就是要求醫護人員孕前需向醫院申請,醫院會給申請人批復3個月的期限,申請人必須在此期限內完成懷孕,否則將罰款,罰款金額不等,基本一萬元以上。除了罰款,產假期間停發各項福利待遇、3年內不能參與評優提職、取消當年薪級工資調整等也都在處罰之列。劉娜表示,自己入職培訓時,就被明確告知「限期懷孕」的規定,同事懷孕前都交了申請,但因為錯過期限被罰錢的也有不少。該院一名醫生透露,限期懷孕政策已在醫院施行了10多年。他指,多年來這項政策並沒有在醫院引起過多討論,而醫院女職工太多,工作又忙,如果一起懷孕的話,會給工作造成不少負擔。「好像其他醫院也差不多,女工多的地方都一樣。」北京聖遠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優銀律師表示,醫院單方面要求醫護人員「限期懷孕」,是違法的。而醫院基於此規定對醫護人員作出的罰款等處理措施,顯然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應全額返還。據悉,自內地媒體踢爆這個違反人性的規定後,通州區衞計委已表示,已經調查清楚此事。而通州區婦幼保健院亦回應稱,會取消該院「計劃生育政策」,退還全部罰款,醫院領導班子向受罰職工公開道歉。《新京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820/197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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