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蘋論:把《基本法》變成「無字天書」算了!

1 : GS(14)@2015-04-06 14:38:16









1990年2月採訪了《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最後一次全體大會,會議通過了所有《基本法》條文、附件,準備提交4月的人大會議正式通過。會後,當時的最高領導人鄧小平接見了全體草委(被罷免的李柱銘、司徒華除外),稱讚他們「寫出了一部具有歷史意義和國際意義的法律」。北京當局為了隆重其事,還向每位參與採訪的記者贈送一本燙了個人名字的「精裝《基本法》」。25年後的今天,燙在這本《基本法》上的名字只稍稍褪了點顏色,還看得見書的主人是誰。可是,《基本法》條文的意思及精神卻在北京各級官員、中港大小護法手上變得斑斑駁駁,有些甚至面目全非,跟1990年時換了個樣子。現在重看這本小憲法,再聽聽當權者如何閹割、重寫、改寫各主要條文,只覺得欷歔、痛心及憤怒。對《基本法》最大、最根本的閹割及竄改,是把它跟《中英聯合聲明》及香港前途問題的解決方法脫鈎,把《基本法》說成是中國政府一手包辦的事,跟國際社會、香港人的意願無關。實情卻是另一回事。《基本法》的出現、《基本法》的基礎跟北京政府收回香港主權及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的基本政策息息相關。要達到這目標,北京除了擺平內部不同意見外,更需要得到國際社會(特別是美國、英國)及香港市民的支持。基於此,北京只好跟英國就香港前途問題展開多輪談判,然後簽署《中英聯合聲明》,把1997年後的政策及對港人的承諾詳細列出,而這些承諾就成了日後《基本法》的藍本及基礎。也就是說,《基本法》從來不僅是中國憲法或政策下的產物,它包括了北京的國際條約義務,包括了北京對香港人高度自治的承諾。現在,那些忘本的官員及護法們卻把《基本法》完全說成是北京的政治工具,體現的只是北京的權力,這怎不是在閹割、破壞《基本法》的原則及精神!此外,北京決定草擬一部詳細的小憲法並廣泛諮詢香港市民,並不是為了體現北京的權力,而是為了限制北京的權力,令北京中央政府學會按本子辦事,學會按憲法、普通法辦事,不會隨便逾越界線,確保香港順利落實高度自治權。事實上《基本法》很多章節包括中央特區關係、法院的司法管轄權、違憲審查權等,都是北京自我設限的做法,她把權力授予香港特區及特區司法機構,並願意接受香港法院、法律的規限。當北京在1990年通過《基本法》,就意味她不再享有無限制或所謂全部的權力,就意味她沒有凌駕《基本法》的位置。只要明白這一點就知道,那些護法說甚麼先一國後兩制或先考慮北京權力再看香港情況完全是在誤導公眾,是在「搬龍門」改遊戲規則,把原本理所當然屬於香港高度自治範圍的權力打折扣甚至取消。試想想明明是規限北京的金剛圈反而變成禁錮香港的鳥籠,還有比這更荒謬的事嗎?而從具體條文來看,北京及一眾護法在政制問題上變臉變的更齷齪難看。當日《基本法》草擬過程中政制發展是爭議最激烈的章節,草委內部固然有不同意見,香港不同派別團體意見也有相異之處。爭議中還出現過「間選等於直選」、「美國總統由間選產生」之類的奇怪論點。但最後敲定《基本法》45條及68條讓香港可以普選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時,不管是草委、諮委或香港各界,都沒有預計普選會是北韓式或伊朗式普選,更沒有人表示香港將實行的是「先篩選後普選」的偽普選,大家都確信香港在回歸後不久將可落實貨真價實的普選,可以讓港人真正當家作主。四分一世紀後的今天,回歸還不到18年的今天,京官及大小護法卻全然推翻當年的想法,把伊朗式普選說成理所當然,把公民提名或讓不同政見人士參選的討論說成從未出現。這種竄改歷史、竄改《基本法》精神的做法,完全是在損害《基本法》的權威,破壞對港人的承諾。有內地《基本法》護法最近建議市民隨身帶備《基本法》,以加強對小憲法的認識。我不知道護法是否希望港人像當年紅衞兵般日夜把《毛語錄》放在口袋,天天高舉喊萬歲;只知道按京官、護法那樣閹割《基本法》的話,他們其實是把它變成「無字天書」,原來的條文及精神都不見了,他們愛寫甚麼就寫甚麼,愛改甚麼就改甚麼!盧峯周一至周六刊出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406/19102784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9273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