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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贏而拗 蔡東豪 Tony Tsoi

2013-12-19  NM  
 

 

作為上司,或站在擁有權力的位置,我不時警惕自己,在一句說話可講或可不講之間,最好不講。上司的說話有分量,下屬怎樣接收,很多時跟上司的原意有出入,以上經驗是由無數錯誤累積得來。在下屬面前,上司覺得自己特別英明神武,可能是習慣了這種位置上不平等的關係,上司覺得下屬工作總有瑕疵,所有事情都加進自己的意見。上司總有意見的出發點,可能是不放心,可能是自以為是,總之上司的意見永遠最有見地。

其實,假如上司可選擇一個可以「衰」的場合,應該是在同事面前。大家同坐一條船,衰不是大問題,可是,實情通常是相反,上司最不願衰在同事面前。跟同事談論事情,由公事到瑣碎私事,不管氣氛是激烈或平和,上司都要確保最後下定論的人,是自己。在同事面前,上司變成百事曉或百彈齋主。同事習慣了上司下的定論才算數,所有事情都留待上司作決定。久而久之,下屬不會把一件事情做完,做七成便交貨,反正上司也會像老師拿着紅筆修改。這些年,我學到的教訓是,除非我認為自己的意見能夠把事情明顯地變得更好,否則提醒自己收口。當我的意見頂多把事情輕微改變,倒不如依照下屬的方法去做,增加下屬的自主感。我永不應排除這可能性:或者我的意見根本是錯。上司口口聲聲把權力賦予下屬,少說話是好開始。想深一層,少說話不單適用於上司和下屬關係,其實適用於所有人與人接觸的情況。每日,我們跟不同人接觸,接觸範圍包括不同領域,必定出現持不同看法的情況,對於例如我這類自以為好醒的人,時刻滿布陷阱。陷阱之中,最大鑊是為贏而拗。兩方持不同看法,出現辯論,很容易演化為爭執。起初,兩方或擁有良好意願,以為真理愈辯愈明,以理服人是社會進步的過程。但這些都是自欺欺人的意願,爭執通常變成零和對決,以理服人變成不擇手段爭勝。兩方提出的理據,不是為了尋求真相,而是為支持自己的論點。

這種為贏而拗情況經常在辦公室出現,例如開會開了一段時間,會中出現不同解決問題的方案,開會尾聲總有人說這句話:「照我睇,這件事其實好簡單……」即是說,大家不用多談,我看得最通,讓我來作總結。開會原意是通過集思廣益,找出最佳方案,可是與會者為贏而拗,開會變成有人贏有人輸的競賽。為贏而拗的害處,小則浪費時間,不能達到預期有建設性的結果,大則影響感情,造成長期傷害。當一項交流變成有人贏有人輸的競賽,語言不再是交流工具,而是擊倒對方的武器。武器旨在傷人,很多不應該的說話,說出來會有人後悔的說話,都會出現。我們口口聲聲「對事不對人」,但心裡面,我們分不開人與事的分別。「爭執中,沒有人會贏」,我們熟悉這句話,但我們不知道這句話的真正意義。贏輸的重點是,雙方願意遵守賽例,賽例列明怎定勝負。還有,比賽多數有裁判,裁定參賽者有否違例。爭執中,賽例由誰定?誰擔任裁判?這是問題所在,一場沒賽例和沒裁判的競賽,最後多數是沒結果,當參賽者一心想贏,而結果是沒結果,所有人最後不開心。

當爭執的當事人是上司和下屬,最沒意義,因為情況立即變成賽例由上司定,裁判是上司。這場競賽沒體育精神這回事,從開始便不公平,下屬一方無心戀戰。爭執有沒有可能不淪為有人贏有人輸的競賽?我認為很難。我們以為自己在以理服人,對方心悅誠服,接受自己較有道理的觀點,實情可能是對方只是不想再浪費時間,選擇退出。很多時所謂理據其實是個人感覺,而感覺就是感覺,其他人很難為別人感覺,而扭轉自己感覺。我接受我沒能力改變別人的感覺,因此,請別人也不要硬要求我接受其他人的感覺。你有你,我有我,好嗎?

蔡東豪 Tony Tsoi

現任上市公司精電國際行政總裁,他曾任職投資銀行,在《信報》以筆名原復生撰寫財經專欄,對投資及求知有無限渴求,習慣早上四時起床寫作找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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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贏早餐殺舊愛

1 : GS(14)@2011-07-29 22:46:4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729&sec_id=15335&art_id=15475054

一頓早餐,竟然換去一條人命。英國一名 15歲美少女,慘遭 16歲前男友用石頭活活砸死。她萬萬想不到,這位學業優異的前男友,只是因為與朋友打賭一頓早餐,而親手將她殺死。這名冷血少年前日(周三)被判謀殺罪成,法官破例讓傳媒公開他的姓名和照片。
2 : 亞力士(1473)@2011-07-30 23:43:08

前男友既身份令我又唔多信只係為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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