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從中紀委網站獲悉,據廣東省紀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同意,省紀委對清遠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何炳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何炳華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紅包”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何炳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何炳華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何炳華簡歷:
何炳華,男,漢族,1953年8月生,廣東省清遠市清新區人,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2年6月入黨,黨校大專學歷。
1970.12--1971.08 在部隊汽車教導隊學習
1971.08--1976.02 空軍高炮九師26團汽車連戰士、班長、副排長
1976.02--1988.07 清遠汽車站工作,任車隊隊長
1988.07--1990.12 清遠汽車站黨總支部書記、站長,清遠汽車站公安派出所指導員
1990.12--1993.03 清遠市汽運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清遠汽車站公安派出所指導員
1993.03--1999.01 清遠市汽運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清遠市交通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其間:1992.09--1995.08在廣東省委黨校黨政幹部函授大專班黨政專業學習)
1999.01--2001.08 清遠市直交通系統黨委書記、交委主任
2001.08--2003.06 清遠市交通局黨委書記、局長,清遠市公路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其間:1999.12--2001.12在長沙交通學院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專業研究生進修班學習,研究生結業)
2003.06--2006.12 清遠市副市長
2006.12--2008.12 清遠市委常委、副市長
2008.12--2009.01 清遠市委副書記、副市長
2009.01--2009.02 清遠市委副書記
2009.02--2011.12 清遠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
2011.12--2012.01 清遠市政協黨組書記
2012.01--2015.01 清遠市政協主席。
2016.5涉嫌嚴重違紀問題,接受組織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