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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不公義」 左丁山


2011-3-10  AD




 

反對預算案遊 行,警方計有六千八百幾人參加,泛民話有萬零人,無論用邊個數字,都唔算人多勢眾,而激烈場面一定有嘅,因為過往由老鬼梁國雄等人主持肢體衝撞儀式,警方 預知「有規有矩」,驚都未驚過,但現在由不可預測、冇劇本可依嘅社民連與一群激進八十後打前鋒,警方與示威者都唔知會發生乜嘢事。電視畫面所見,陶君行猛 嗌,請示威人士移往遮打花園靜坐,但無人睬佢,可見陶君行根本不能主持大局。李卓人等日間點起火頭,晚上已不見蹤影,留番二三百個年輕人與警方對抗,精仔 到極。

今年預算案其實與往年差不多,與歷年預算案根本無大差別,點解今年會有人上街?政客慎防玩火過龍。要知道,港英政府與特區政府從來不 是「大有為政府」,戰後至一九九七大部份時間均着重無為而治,政府官員根本不知道如何干預市場,如何做經濟規劃,故此回歸後董特首想做「有為政府」,試圖 規劃乜港、物港、迪士尼,以及八萬五,即刻焦頭爛額,啲AO仲唔見過鬼怕黑?況且回歸後,特別重視諮詢,大事可以議而不決達十年之久(西九、啟德),又或 者決後遇上突發事件就拉倒重來(如永樂街重建),啲官員有幾多個十年嚟完成一件大項目呀?

故此批評2011/12年度預算案無長遠目標,無 規劃,正如講阿媽係女人,過往一直如是,而香港繼續增長繁榮,合晒古典經濟學嗰套,只有社會主義分子先至覺得周身唔自在。一啲人大罵預算案不公義,根本係 誇大到極。既派錢,又退稅,增發綜援及生果金一個月,撥款俾種種不同社群,項目之多抄都抄唔晒,點樣唔公義呢?係要重建居屋先至有公義?孫柏文與施永青可 以有排講,獅子山學會亦有強烈意見,全民保障亦作如是觀。大家辯論,左右思想不同,有排拗,但一啲人不可預設自己嘅主張係公義,對方嘅主張就係不公義,若 果因此而引伸到曾俊華必須辭職更加冇邏輯。譬如孫明揚,林超英等英皇校友要佢下台,話佢漠視民意,無誠信,但泛民張文光就努力為孫局長辯護,話佢顧存大局 喎;啲甚麼不公義嘅口號係用嚟嗌嘅啫,泛民試吓成功阻止政府派六千元,就會身受千夫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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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扎記130601美的濫用 掌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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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扎記130601
美的濫用
《The Abuse of Beauty》(2003) Arthur C. Danto

執筆人:蟬
藝術評論,藝術史 D

1917年,法國藝術家 杜象Marcel Duchamp以作品 “Fountain” 匿名申請參加 美國獨立藝術家協會 舉辦的,聲稱將展出所有投展品的展覽會被拒,原因是它不是藝術品。

Fountain是個標準的瓷製便斗,杜象從一間工廠把尿斗買回來,將它反轉,並在上面簽上R. Mutt這個假名和年份,將它寄往參展。 他聲稱這類藝術品為現成物readymade。

Fountain被拒一事在藝術圈內引起極大迴響,大家都爭論藝術品的定義。 假如杜象的那個便斗是一件藝術品,為何其他和它一模一樣的便斗就不是?

過去一百年間,藝術的意義似乎經歷著極大的改變: “美” 作為藝術唯一的評審標準變成非必要。****

最後的美麗

歐洲從中世紀開始的繪畫與雕塑,即使風格各異,一般皆以“擬真”作為基本信條。***

19世紀初,攝影的寫實程度開始挑戰繪畫和雕塑。 初期由於曝光時間長達8個小時而難似拍攝人物照片,然而隨著技術進步,攝影的細緻度開始超越繪畫及雕塑,畫家開始反思繪畫的路向。

除繪畫技術上的反思,藝術家亦反思藝術品的題材和目的。 19世紀中葉由著名畫家 Gustave Courbet領導的「現實主義Realism」,將「浪漫主義Romanticism」注重情慾主題和中世紀一直流行的歷史題材轉向平民的日常生活。***

受法國大革命的影響,現實主義認為藝術除了帶來美,還相信能改善人民的生活。 抱有此等信念的藝術思想被籠統稱為「前衛Avant Garde」。*** (“前衛”此詞是由avant garde直譯過來。Avant Garde是法語,等於英語的front guard的意思。)

Courbet認為前衛藝術家的作品應該被同時代的人們誤解才算成功,因為他們的作品必須超越時代。****

「印象主義Impressionism」在19世紀中後葉興起,先行者是Edouard Manet。印象主義藝術家開創室外繪畫的風潮。他們注重顏色的運用,在將事物平面化,並相當注重光線的表達。****

1872年,著名印象主義畫家Claude Monet完成作品「日出印象」Impression, soleil levant (sunrise),此畫的名字和內涵替印象主義寫下重要的定義,Impressionism的名字亦出於此。

“去美”的革命

從此以後,擬真便不再是藝術的目的。*** 接下來的一百年,藝術的定義面對一連串的解體,而美Beauty,一直被視為藝術的必然要素,亦被狠狠地批評。

一次世界大戰後,威瑪共和國Weimer Republic在德國建立。 短短14年的共和國時期,面對一次大戰戰敗帶來的傷害,經濟與政治危機,與及民生困苦。人民因為諸般狀況而感到人性醜惡,並對其他國家懷有恨意,故而發展出反西方文化的藝術運動。 除了推崇德國和北歐的傳統藝術外,還首次在藝術史上追求醜陋和古怪。*** 此運動稱為「表現主義Expressionism」。

同一時期,在瑞士的蘇黎世,一群擁有相近理念的藝術家發起一股攻擊傳統藝術的運動,即著名的「達達主義Dadaism」。*** 達達主義者對大戰反感,對社會感到厭惡。 正因為社會把美視為一種可貴的價值,並因為美才重視藝術,於是達達要做的,便是把美從藝術中分割出來。****

達達運動很短暫,但它的影響力卻一直延續到現在。正因為達達,本被罵得狗血淋頭的印象主義被大力推崇。杜象便在此時從新定義藝術。

杜象認為藝術品是藝術家的作品,而藝術家就是決定從事藝術的人,故此人人皆能成為藝術家。*** 他進一步指出,一件物件之所以成為藝術品,是因為藝術家將想法灌注進去,該藝術品並無必要為該藝術家親手所製造。***

杜象被譽為20世紀最重要的藝術家,其重要性可能比畢加索Picasso更高。

 

達達運動完結後,很多當時有份參與的藝術家都投向「超現實主義Surrealism」的陣營。*** 超現實主義最少有兩派:其一主張放任藝術品創作的過程,嘗試無意識的創造;另一相信思想的神秘只能透過精準和仔細表達出來。 前者的代表人物有Max Ernst,而後者則是Salvador Dali。

從美到厭惡

近年最具影響力的藝術活動要數到「激浪派Fluxus」。*** 它們反對固定的藝術形式,並且拒絕令藝術成為資產階級的商品。 受激浪派影響的藝術包括 行為藝術、裝置藝術、表演藝術等。 這些藝術形式都有一種特點:難以被當作商品進行交易。***

受激浪影響而產生的行為藝術,偶爾會出現一些令人驚訝和極度反感的作品。 例如Bob Flanagan在表演作品You Always Hurt The One You Love的時候,便在觀眾面前將釘子打在自己的陰莖上,並解釋暴力在本人願意的情況下是可以接受的。

而所謂 “當代藝術”Contemporary art,和以往各個時期的主流藝術最不一樣的地方,是它們難以定義。*** 除了形式和題材多變之外,當代藝術似乎是一個將傳統藝術各個元素剝離和顛覆的時期。**** 達達時期雖然以激進的手段批判藝術,但它尚不至於要將藝術成為令人厭惡的物品。

英國著名當代藝術家Damien Hirst的作品A Thousand Years:一個腐爛且長滿蛆蟲的牛頭放置在玻璃箱內。 Hirst的作品皆以死亡為主題,還創作了被喻為 “英國年輕藝術家Britart的象徵” 的The Physical Impossibility of Death in the Mind of Someone Living: 一個放有一條經過防腐製作保存的14呎長虎鯊屍體的玻璃箱。

Hirst的作品並不是要展示另類的美,而是要表達令人厭惡的死亡。*** 相對於傳統藝術致力去表現美, 令人反感和感受不悅的事,已經被視為藝術不可或缺的元素。 當代藝術已被從新定義,為的是要把一切可能性都發掘出來。****

著名藝術評論家Clement Greenberg宣佈:「所有有深度的原創性藝術,最初都會被視為醜惡的。」***

蟬之言

此書是一本藝術評論的作品。 作者是哥倫比亞大學榮譽哲學教授,全書集中描述 “美” 與 “藝術” 在過去百多年間的關係變仇。

本扎記內容大多取材近代西方藝術史而不一定出自本書,因為要了解本書,必先對近代西方藝術史有基本的認識。

作為藝術門外漢,此書能解答很多人對當代藝術的困惑。 或許要看懂這些藝術品還是不容易的,但若要了解其發展過程和當中的轉折,此書是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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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析》獨家揭露最新草案 企業濫用恐惡化五大解方 終結人力派遣亂象


2013-09-30  TWM
 
 

 

延宕十多年的《派遣法》草案,終於在今年六月又重啟研議大門,此次修法,有關企業使用派遣比率無上限、僅排除六大行業用派遣等規章,讓勞工團體和學者跳腳。針對台灣派遣亂象,到底該如何解?

撰文‧賴若函

台灣的派遣勞工高達五十七萬人,卻無「法」可管!原本只該作為短期彈性人力需求的派遣方式,現在都已經變質。不但企業濫用,非短期職缺也用派遣,而原本應該保護勞工權益的政府,更帶頭作「表率」,成為使用派遣人員的大本營。

相較於部分工時(打工族)、承攬(外包)、約聘雇這三種常見的非正職工作,派遣形式對勞工更沒有保障。由於派遣人員每天上班的地方(要派單位),所面對的主管並不是雇主,派遣公司才是雇主,以致於一旦發生職場糾紛時,派遣公司與要派單位往往互踢皮球,誰也不願承擔責任。

根據勞委會○九年至一一年的專案調查發現,派遣業者違反《勞基法》的比率平均高達八五%!日前媒體報導,一位台電派遣人員在工作現場遭遇性騷擾,結果因台電堅持不是雇主而躲掉罰則。另有一位十九歲莊姓學生,由雍興派遣公司安排到第一銀行工作,月薪僅一萬八千元,卻被第一銀行以「未即時幫副總開門」及「穿著牛仔褲」等理由違法解雇,事發後第一銀行表明和莊同學無聘雇關係,而派遣公司也撒手不管。

理論上,政府可用《勞基法》向派遣業者開罰,實際上卻難以執行。因為派遣業沒有專法管理,一遇到糾紛,業者就惡性倒閉落跑,讓受害者求訴無門,無怪乎派遣人力被視為勞工界的「孤兒」。

○一年,台灣第一次提出《派遣法》草案,至今已經過了十二年,卻還無法通過執行。雖然部分勞工團體擔心《派遣法》會讓「派遣」合法化,但是無法可管,只會讓派遣問題愈來愈嚴重。

今年九月底,勞委會擬再提出新版《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今周刊》獨家取得這份研擬中的草案。如果派遣勞工要得到合理保障,建議修正以下五點。

解方

正面表列行業別 避免濫用首先,到底誰可以使用派遣人力?

目前,在無法源情況下,台灣各行各業都在使用派遣工,連媒體機構也不例外,像是公廣集團在全員不到八百名的人力編制中,就有兩百多位派遣勞工,比率超過四分之一;原住民電視台則幾乎所有人員都是派遣勞工,也就是說,從台下導播到台上的主播,每一個人的工作都可能朝不保夕。

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說,主管不願納編的心態,造成長期高比率派遣,像是客家電視台的情況就好很多,願意適時將派遣轉正職。

許多學者不約而同表示,應採取「正面表列」的方式,在法律中明訂哪些行業別,以及該行業的何種職缺,符合「短期人力需求」。目前在勞委會的草案中,台灣採取「負面表列」,也就是列出不能使用派遣的行業,沒有列入者都可以使用派遣人員。

而台灣規定不能使用派遣的業別為:醫事、保全、航空、大眾運輸業駕駛、漁船船員以外的船員和遊艇駕駛、採礦六大類別,遺憾的是,許多大量使用派遣工的行業,都未列入規範。

政治大學勞工所教授成之約說,德國採取負面表列,是因為工會很有影響力,可以制衡雇主濫用派遣工;然而,台灣工會力量相當薄弱,加上《派遣法》草案中,沒有明訂企業使用派遣人員比率上限,照現行草案執行,只會造成情況更惡化。

同樣是工會力量微小的日本,最初使用正面表列,二○○○年起改用負面表列後,整體派遣狀況惡化,去年又改回正面表列,就是因為嘗到此苦果。

解方

公部門不使用派遣 防公僕失能值得注意的是,被勞工團體和學者點名大量使用派遣人力的公部門,竟完全不在《派遣法》草案限制內。

在勞委會○六年的調查中,公部門雇用派遣勞工的比率高達四成。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說,某一次他帶著來自德、日、韓的學者拜訪勞委會,當時主委王如玄提了一個問題,「貴國公部門如何運用派遣人力?」結果在場學者面面相覷、不知如何回答,因為在他們的國家,政府是不使用派遣人力的。

「我反對公部門使用派遣人力,」成之約毅然表示,政府並不需要因應景氣變化而有彈性運用人力的需求,最好直接雇用,不然就公辦民營,使用外包的方式。

至於「人事預算凍結、無法增加正式人力」的說詞,也是台灣公部門僵化的制度使然。在美國,公部門要用多少人是看績效,所以要檢討的是制度上的僵固性,而不是給予政府使用派遣人力的正當性。

成之約也提到,去年年初,行政院要求各公部門控管派遣人數,勞委會今年看似派遣人數大幅下降;但其實只是以偽裝外包方式,找內部的正職人員出去管理他們,形成「假外包、真派遣」的局面。

解方

簽訂正常聘雇契約 保障勞工權益當勞工與派遣公司簽約,應該規範簽訂「正常聘雇契約」,而不能簽「定期契約」。派遣公司必須負責引介勞工到不同的公司進行一段期間的工作,然後期滿再由派遣公司轉往下一個工作。

「台灣政府好像人格分裂,法和現實是兩回事。」林佳和說,政府宣稱,派遣業者與勞工簽的是「不定期契約」(意即長期雇用),但是○八年,當奇美電子以要派公司的身分,用簡訊方式解雇三千多名派遣勞工時,也不見派遣業者出面或政府介入,導致這些人一夕間斷了生路。

文化大學助理教授李健鴻指出,中國過去的派遣勞工一度高達兩千萬人,但當中國政府意識到派遣的氾濫後,○八年修改《勞動合同法》,明訂派遣的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即勞務派遣期不得超過半年,不然就得用正式員工。五年下來,有效抑制企業「假派遣、真雇用」的狀況,派遣勞工降到六十四萬人。

在《派遣法》的草案中,針對類似狀況,並未強制要求雇主一定要改聘為正式員工,只在第八條說到當派遣勞工在同一要派公司工作滿一年,可以書面方式要求成為正式員工;要派公司如果十日內沒有回覆,就視為同意。也就是說,要派公司只要在十日內拒絕,還是能繼續以派遣方式雇用,所以,此機制等同虛設。

解方

採許可制 提高派遣業素質有關對於派遣業者的管理,也是關鍵的環節。政府應該仿效各國採取「許可制」,而非「報備制」,要求業者須具有一定的資本額、定期回報其派遣人力的狀況。李健鴻表示,惟有許可制才能廢止派遣亂象,派遣業者必須每一季回報人數給主管機關,若勞委會覺得人力不足,可下放權力給地方主管機關。

成之約表示,目前台灣的派遣業者良莠不齊,有外資色彩的業者,通常較會慎選要派公司,不去惡性競爭、壓縮利潤空間,相對保護到派遣勞工的權益;但林佳和也指出,台灣兩千多家派遣業者中,有很多「一人公司」,由於無法可控管,每當勞工發生職災,要派公司不理,派遣業者便惡性倒閉、逃之夭夭。

舉一個悲慘的案例,一○年,六十三歲的蘇先生透過派遣業者轉介,到高速公路局承包商興安營造底下工作,沒想到上工第一天就發生意外遭活埋。事發後,營造公司將責任推向派遣業者,但派遣業者卻只投保意外險,沒有勞保職災保險,導致被害人得不到職災補償,「一雇二主」又無法可管的派遣工作形態,使勞工在遇到職災經常求償無門,告上法院又耗時費神。

解方

落實同工同酬 以價制量此外,雖然此版草案提到需要給予派遣勞工薪資平等的保障,但也沒有把話說死,派遣單位仍可依據績效、工作經驗或其他理由,排除同工同酬的規定。

林佳和說,在歐洲各國的立場,為了不鼓勵派遣工作過多,所以要求一樣的薪資、抑制企業使用派遣的數量;站在人權的角度,和正職人員既是做同樣工作,就應該給予平等待遇。

過去的《派遣法》草案,都讓學者搖頭,認為只是順應現狀,沒有改善的企圖,特別是在訂定企業使用派遣人數上限的部分,六月的草案中,有一版本更完全放寬、沒有比率限制,讓許多學者和勞工團體氣到跳腳。勞委會勞資關係處代理處長王厚偉則表示,近期最新的《派遣法》草案即將出爐,目前正在修正討論中。

若不正視派遣亂象,遲早有一天,台灣會成為下一個美國,派遣成為常態雇用關係,更多年輕人從進入社會,就只能和隔壁同事做著同樣工作,卻在薪資、福利上矮人一截,長此以往淪為窮忙族,台灣的經濟動能恐怕也將減緩。

同工同酬、職災補償有譜?

——勞委會研擬中的《派遣法》草案,可解決什麼問題?

派遣人力目前困境 現行草案是否解決?

派遣業者與勞工簽訂定期契約(登錄型派遣),導致要派單位解雇勞工後,派遣業者不須負擔解雇成本,也不會代為轉介下一工作。是連續做了好幾年同樣的工作,卻無法要求由派遣轉正職。 否派遣勞工無法享有年假、病假及育嬰假等權利。是發生職災時,要派單位和派遣業者都不負補償責任。 是同工不同酬。 是各行各業都在濫用派遣,包括公部門。 否要派單位使用派遣人數無上限。 否假外包、真派遣。 否資料來源:《派遣法》最新版草案法案延宕12年,派遣人力沒保障 ——派遣相關法案大事紀1999年經濟部商業司開放「人力派遣業」。

2001年《派遣勞動法》草案正面表列共23種業務可用派遣;派遣期間凡超過一年,就可轉正職。 在立法院胎死腹中2005年《勞動派遣法》草案從正面表列轉為負面表列;派遣業者需要申請執照;要派單位應負起派遣工的職災責任。 立法院一讀未過

2010年

《勞基法》增訂派遣專章

放寬定期契約;派遣比率不得超過受雇員工的3%(經勞資會議同意可至5%、工會同意可至20%)。 此案進立法院,但仍未通過2013年 《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取消企業使用派遣人數的上限;必須同工同酬。

勞委會正研擬送行政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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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點滴(40):遞信搏升不可以濫用 梁隼

http://notcomment.com/wp/?p=24463

在香港除了樓市從未試過有咁多利好因素之外,職場也如是,低階工作「工求人」的現象已出現多年,過去高危的中高階職位也開始出現求才若渴的現象,所以身邊朋友以前會常問:有無工介紹,現時就會常問:有無人介紹。

也不是個個打工仔都想轉工,正所謂做生不如做熟,向公司表現忠誠都是爭取表現的一部份,不過好多打工仔都會面對一個難題,就是你有你忠心,公司一樣可以濫用你的忠心,講得白一點就是睇死你唔走,所以唔升你唔加人工你都無佢辦法。所以作為打工仔都要懂得在適當時候遞信起義,向公司表示當欺人太甚的時候,如何忠心都會心淡走人的。

正如刀可以是一件好有用的工具,也可以用來傷害自己,遞辭職信也一樣,除非已經有新工作機會,否則在不適當時候「以死相迫」,上司只會成全而不會就範。要判斷何為適當時候,可以從人事、上司和時間和整體市況來分析。

人事方面就是觀察同期有沒有很多同事轉工,尤其是工作表現很好的同事,這時候管理層的警覺性會較高,因為管理層都是打工,同一時間太多同事辭職會帶來營運上的危機,所以在處理辭職要求時會傾向採取留得一個得一個的心態。

上司的作風也很重要,有上司會勇於向上層表達訴求,上通下達的情況下訴求較易反映,相反有些上司會害怕,寧願欺上瞞下都不願為下屬爭取較好待遇,不過,遇上豬一般的上司的話,當然是早走早著吧。

時間上的考慮就是要瞄準公司準備檢視員工升職加薪的時段,大公司通常有嚴謹的制度,每年只會有一至兩次檢視時間,在這個時候爭取,可以一併考慮,否則要老細刻意抽時間來處理,就會事倍功半。

整體市況不用多說,難道會在經濟不景時行動嗎?到時公司必定非常歡迎所有辭職的申請,既可減省開支又可無需交人,一舉兩得。

遞信爭取好待遇可以是核彈看齊,即是不可亂用和非常時候才可用,胡亂使用要麼無威力,要麼形同自殺,切記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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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濫用的年化收益率概念 大巧不工

來源: http://jackliinvestment.blogspot.hk/2015/01/blog-post_22.html

在投資界的確有許多扯淡的概念,其中一個最常見的就是“年化收益率”概念。從銀行定存宣傳到個人投資者都喜歡扯“年化收益率”。例如有人在一個月中賺了5%,他一算,這相當於年化收益率60%,於是感到非常興奮,如果他看仔細一些,會發現這5%收益其實是來自一個月之中的其中5天,換言之,他的年化收益率應該是365%,比60%高出好幾倍,那他豈不是應該更加興奮?如果年化收益率可以被準確計算,那麼它就只有一個答案,不可能像上面例子中說的,有多個答案。

事實上年化收益率的計算只是人們一廂情願,或者盲目樂觀的表現。一年有12個月,其中一個月取得多少收益不等於在其餘11個月中能夠取得相同的收益。我今年第一個月就取得25%的收益,如果計算年收益率,那不就是300%?如果我把樂觀和一廂情願發揮到極致,年年都300%,那我不用多久就成世界首富了。這不是扯淡又是什麼?

連初中生都能明白的道理,怎麼還有那麼多人使用它?原因很簡單:使用它的人很清楚大多數人熱衷於追逐近利,很清楚大多數人太容易變得盲目樂觀。只要稍微刺激一下這些人,他們的樂觀情緒就立刻轉化為貪婪,而貪婪將把剩餘的智商吃的一幹二淨。

我極其厭惡那些隨便使用年化收益率的人,正如我討厭開賭場的人一樣,他們做的是同一類事情 - 就是利用人類的弱點來引誘他人掉入陷阱。

如果你看到聽到誰說過去十天、半月、一個月、兩個月、半年。。。獲得多少收益,再補上一句“等於年化收益率多少”,那你可以肯定對方要麽智商有問題要麽人品有問題,這種人絕對應該敬而遠之。

讓我們退一萬步講,即使一個人過去數十年的年化收益率都很高,例如25%,他也無需特別來說明這個數字,因為他清楚這僅僅是正確投資的結果,他清楚正確的投資有很高機率獲得好的結果,而錯誤的投資同樣有可能獲得好的結果,只是概率很低罷了,因此強調結果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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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再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调查: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7/4646275.html


《第一财经日报》从欧洲委员会新闻处获知,欧洲委员会今日正式再此启动两项针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指控高通涉嫌在半导体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如被认定违反欧盟反垄断法,高通面临最高罚金将相当于全球年营收10%。

在欧盟的反垄断调查中,第一项调查将聚焦于高通是否对于那些在基带芯片方面完全或几乎完全从高通购买的客户提供了财务奖励;第二项反垄断调查则在调查,高通是否参与了“掠夺性定价”,即通过低于成本出售高通部分产品赶走竞争对手。

欧盟竞争委员会专员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在声明中表示,推出调查是因为希望确保高科技供应商们能够在产品优劣的基础上进行竞争,同时众多消费者都在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欧盟希望确保他们最终买到的产品物有所值。

上述反垄断调查的两种情况都涉及到3G和4G技术的芯片。在2014年,美国科技公司英伟达(Nvidia)所拥有的一家英国芯片制造商Icera正式就这一问题在欧盟委员会提出诉讼,指责高通在销售产品时提供折扣和财务奖励。

此次调查并未设置截止期限,上一次欧委会对高通进行调查时花了4年时间,不过在爱立信和德州仪器撤回对高通投诉后,欧盟在2009年停止了高通专利授权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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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虹紀委書記實名舉報董事長涉嫌濫用職權造成國資重大損失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7/4661349.html

長虹紀委書記實名舉報董事長涉嫌濫用職權造成國資重大損失

一財網 一財網綜合 2015-07-28 12:07:00

昨晚,長虹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楊學軍采取公開報案方式,實名舉報董事長趙勇涉嫌嚴重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昨晚,長虹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楊學軍采取公開報案方式,實名舉報董事長趙勇涉嫌嚴重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其就趙勇在合肥鑫昊等離子項目上涉嫌嚴重違法、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等有關問題向公安部、中國證監會公開報案。

長虹集團相關負責人向媒體回應稱,已經註意到網傳消息,政府對此早有定論,正在向相關部門領導匯報。

以下是舉報信全文:

關於長虹集團公司、長虹股份公司董事長趙勇涉嫌嚴重濫用職權

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公開報案書

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長虹股份),系1994年3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眾公司,股票名稱四川長虹,代碼600839。

長虹股份的控股股東為四川長虹電子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長虹集團),是四川國有獨資重要骨幹企業。2015年一季度季報顯示,長虹集團持有四川長虹23.2%的股份。

2004年以來,趙勇同為長虹股份、長虹集團兩公司的董事長、法人代表,2005年至今,又任兩公司黨委書記。

現僅就趙勇在合肥鑫昊等離子項目上涉嫌嚴重違法、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等有關問題,向公安部、中國證監會公開報案。

一、 濫用職權、違法決策等問題

2009年,就在液晶與等離子市場前景日趨明朗,等離子發展岌岌可危,業界巨頭已有索尼、東芝、富士通、飛利浦、先鋒、日立等先後淡出或放棄等離子市場,長虹首個等離子項目——綿陽虹歐等離子已逐漸成為公司拖累的情況下,趙勇濫用職權、違法決策,與合肥有關方面簽署了合肥鑫昊等離子項目協作備忘錄,由此導致長虹公司數十億重大損失。

2009年6月2日,趙勇擔心上述項目無法獲得公司高管層決策通過,就僅憑長虹股份相關人員的討論和技術人員的考察,便繞開公司董事會,擅自授權委托時任公司資產管理部部長楊某,以長虹股份的名義,與合肥新站管委會簽署了《H3項目戰略協作備忘錄》(簡稱H3備忘錄)。項目投資總額20億元人民幣(10億資本金+10億融資方式解決),前期由合肥新站實際控制企業投資建設,長虹股份應邀提供技術、人力和項目管理等專業支持,並爭取在2010年一季度啟動定向增發,以市場方式對H3項目實施整合。若因長虹股份董事會未審議通過再融資方案或長虹方面未在再融資股東大會上投贊成票造成長虹股份再融資方案未能成功實施,則長虹股份應爭取在上述原因出現後的12個月內以其它方式收購H3項目公司;若因前述之外原因導致長虹股份再融資方案未能成功實施,則雙方另行協商處理。

2009年6月9日,距“H3備忘錄”簽署僅7天,趙勇再次繞開公司董事會,以長虹股份的名義與合肥鑫城國有資產經營公司(簡稱鑫城公司)簽署了《H3項目委托管理協議》(簡稱H3托管協議),即H3項目的管理和運營全權委托長虹公司負責。

2009年12月20日,由於H3備忘錄約定了長虹股份將對鑫昊等離子項目實施整合,在鑫城公司對鑫昊公司向銀行申請10億元貸款提供擔保時,便要求長虹對其出具相關的承諾函。鑒於長虹股份若出具此承諾,需履行必要的董事會決策和信息披露程序,故趙勇又繞開長虹集團董事會,以長虹集團的名義向鑫城公司出具了承諾函,此函稱“就貴公司為鑫昊在銀行申請10億元長期貸款提供擔保事項,承諾將在本公司按市場原則實施收購後,全部變更為本公司提供”。從而將長虹集團拖入了10億元巨額債務之中。

2010年10月14日,由於長虹股份未能按《H3項目戰略協作備忘錄》約定,如期收購鑫昊公司,為解決徽商銀行合肥新站支行向鑫昊的放貸問題,趙勇再次繞開長虹股份董事會,以長虹股份名義向徽商銀行合肥新站支行提供了承諾函:保證在2010年底以前,以增發股票方式募集資金收購鑫昊100%的股權。若不成,則於2011年6月底以前,以現金方式收購鑫昊100%的股權,並在完成收購同時,對該項目在貴行的全部貸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否則,貴行有權停止發放該項目貸款,並要求我公司在2011年底前提前代為償還貴行給鑫昊已發放的貸款。如違反以上承諾,我公司願意承擔由此給貴行造成的一切損失。這樣,長虹股份便著實地陷入了20億的巨額債務之中。

在H3備忘錄及相關的H3托管協議簽署並實施一年多以後,為解決鑫昊的融資問題,2010年8月18日和10月21日,紙已經包不住火,趙勇不得已,才向公司的其他高管告知H3備忘錄的情況。在長虹集團為鑫昊公司提供委貸和貸款擔保的提案中提到:公司已與合肥新站管委會簽署H3備忘錄,但長虹公司一直未就《H3項目戰略協作備忘錄》等相關事項進行董事會的正式審議。

面對鑫昊等離子項目工程建設基本完成,即將進入設備安裝,生米已煮成熟飯的局面,公司董事們不得已通過了上述相關提案。此後直到2012年10月,長虹集團董事會審議整合鑫昊相關協議之前,長虹集團還通過了數份為鑫昊公司提供的委貸或擔保議案,以維持鑫昊項目的運行。

時至2012年9月,在合肥方面多次與長虹公司磋商,敦促長虹履行相關約定,全額收購鑫昊等離子項目,並質疑長虹的誠信,以及將要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等壓力之下,不得已轉由長虹集團出面收購鑫昊等離子項目。

2012年10月24日,在合肥趙勇代表長虹集團與鑫城公司草簽了《等離子項目整合框架協議》及《等離子項目整合框架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乙方(長虹集團)分三個階段對鑫昊等離子股權實施整合受讓。即:

第一階段,2012年12月31日前,乙方以現金受讓鑫昊20%的股權(約2億元人民幣),並以6億元人民幣對鑫昊實施增資;

第二階段,2013年3月31日前,乙方向甲方(合肥鑫城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幣3億元現金購買甲方持有的鑫昊對應的股權。

第三階段,在第二階段整合實施完成後五年之內,乙方及其關聯公司以不低於5億元人民幣現金購買甲方持有的鑫昊剩余股權。

同時,還草簽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及《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為支持長虹在家電產業的發展,提升長虹在合肥市家電產業的綜合競爭力和影響力,擬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出讓給鑫昊公司部分土地。並以政府獎勵形式,幾年內力爭向鑫昊提供一定數額的資金支持等。

2012年10月26日,長虹集團召開董事會審議上述協議。會上,趙勇要求只談對上述協議的意見,回避導致長虹深陷巨額債務的原因和背景。當部分董事提出“如果同意了,將承擔什麽樣的法律責任?”時,趙勇回複:“你們不會承擔任何責任”;董事又提出“那要有書面承諾”,趙勇回答“沒有書面承諾”,“我承擔這個責任,本來這個問題就是他媽的董事長、法人代表的責任嘛,談以前的事還有什麽用…”,“董事會(只不過)是必備程序,它不是說有什麽責任”,“合同已簽訂的東西不能再改”等。會議中,趙勇也承認:“我們前些情況也是不太規範,這是確實的,…長虹在合肥又不僅僅是鑫昊,好大的一攤事情,所以以前那些事情的董事會決議也沒有走,我簽的字,如果說以前的事兒,各位都沾不上,啊。”並聲稱“這個讓大家討論,不是說責任的角度,這個責任與大家無關”等。最終,在趙勇的強烈施壓和無效承諾下,大部分董事還是同意了上述兩協議。其違法行為被表面上合法化,綁架其他高管的目的得以實現。

至此,長虹集團不得不進入實質收購鑫昊等離子項目,並自收購之時立即關閉停業了這個項目的生產研發。項目從收購之日開始即失敗,致使巨額國有資產打了水漂。

長虹集團對鑫昊等離子的整合,雖然掩蓋了長虹股份的前期未履行法定決策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等相關違法現象,但根據相關規定,長虹集團對於如此之巨的股權收購,須獲得國資監管部門的批準。為此,長虹集團又向綿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交“關於四川長虹電子集團有限公司整合安徽鑫昊等離子顯示器件有限公司等離子顯示屏及模組項目的請示”。該請示不顧鑫昊等離子項目收購即關閉的現實,虛構編造了“整合安徽鑫昊等離子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如:整合鑫昊等離子項目“有利於擴大公司等離子生產規模,整合技術優勢,完善產品分布,提升量產效率”以及“有利於發揮產業協同效應”、“構建中國等離子產業集群,促進產業鏈配套環境建設”等。以求獲得政府相關部門的同意,但最終未獲得政府的批複,而趙勇已經實施了該項目的購並整合。

二、 造成國資巨額損失

2012年11月26日,合肥市招投標中心公告:合肥鑫城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對其持有的鑫昊20%股權進行公開轉讓。公告中曬出了鑫昊的財務狀況:資產總計24.5億元,凈資產9.6億元,此次轉讓底價為2億元。面對鑫昊等離子建成即關閉這一重大項目,長虹作為唯一競標者,還是如期實施了收購。正如2012年11月媒體所報道:合肥市新站區管委會副主任秦遠望說“(長虹)肯定會回購這20%,100%它都會回購”。“這個項目一直是長虹經營,必須落到長虹去,這也是在履行我們跟長虹的合約。”

根據收購鑫昊時會計事務所的評估審計報告,截止2012年8月31日,鑫昊公司總資產為24.59億元,且尚欠供應商貨款3億多元。加上期間的財務成本,其總額已在30億元左右。

長虹集團完全收購鑫昊,就意味著這些全部損失均要由長虹集團承擔。而趙勇在長虹集團收購鑫昊股權的董事會上稱“我們今天解決這個問題,實際上是把這個項目變為一個房地產項目。”試圖以合肥出讓的優惠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來彌補長虹集團項目收購的巨額損失,用戰略合作來彌補掩蓋等離子整合的虧損,這是違反法律的。因為《等離子整合框架協議》中的等離子項目的擅自上馬,與《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中的土地補洞,在內容上沒有直接的關聯性。況且“橋歸橋、路歸路”,無法使違法決策的損失合法化。房地產開發是需要資金和人力投入的高風險行業,並不是有土地開發必然能夠賺錢,所得收益也是房地產經營的投資收益,不能平調為項目違法決策埋單。即便有彌補成份,也只能是優惠土地的市場差價部份,根本無法沖抵違法上項目導致的巨額國資損失。

目前,由於受到政策和審計的監管,合肥方面除前期提供了第一宗土地之後,剩余土地尚未落實,長虹集團收購鑫昊的巨額損失基本定局。

綜上所述,趙勇作為上市公司和國有獨資企業的董事長、法人代表,在投資鑫昊等離子項目的決策中濫用職權、違法決策,已造成巨額國有資產損失。為此,本人鄭重向公安部、中國證監會實名舉報,要求依法予以調查處理。本人對所反映問題的真實性負責。

作為長虹集團公司和長虹股份公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采取公開報案方式絕非一時沖動,確是無奈之舉。我深知自己的所作所為會給自己和家人帶來怎樣的壓力和風險,同時也自信本人的抉擇不是為了一己私利,這已經並將繼續得到歷史的驗證。我更堅信黨中央從嚴治黨、依法治國、依法治企的決心,也堅信有關方面定會依法依規予以核查。

楊學軍

2015年7月27日

主報:公安部、中國證監會

抄報:中央紀委、全國人大內司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審計署、國務院國資委、四川省委、省紀委

 

編輯:顧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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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監管的微商爆減肥產品騙局:虛假宣傳、違禁成分濫用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8/4677452.html

缺乏監管的微商爆減肥產品騙局:虛假宣傳、違禁成分濫用

一財網 陳姿羊 2015-08-26 14:16:00

據媒體報道,目前中國大約有1000萬人從事微商。也是在這種情下,加上微商渠道監管的缺失,導致了微商圈內魚龍混雜。此外,微商交易在很多情況下是通過微信直接轉賬付款,被騙方想要事後維權難度極大。

經歷“斷崖式”下跌後,野蠻生長的微商渠道正面臨更大的考驗。

近日,《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接到報料,稱目前在微商渠道廣泛銷售的一款名為“隨便果”的產品涉嫌違規宣傳。作為深圳四季優美貿易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四季優美”)引進的一款進口食品,在產品的官方網站中,隨便果的功效被描述為“減脂控重、纖腰收腹、清腸排毒和改善氣色”。根據中國《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食品廣告不得直接或者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傳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該食品的治療作用、保健作用。

這並非個例,在微商渠道,違規宣傳“減肥”功效的普通食品層出不窮。僅與隨便果相似的梅子類食品,就有“清凈果”、“凈顏梅”、“纖體梅”和“酵素梅”等,它們大多標榜著“清腸”、“排毒”、“減肥”等功效。

而除了違規宣傳,流通在微商渠道的“三無”減肥藥被查處消息也在各地頻現。今年6~8月,就有濟南、南京、湖州及嘉善等地被報道出微商銷售假減肥藥事件。渠道亂象頻現,生於草莽的微商們如今深陷輿論暴風眼中。未來,微商將何去何從?

違規宣傳減肥功效

隨便果去年8月份後開始在微商渠道銷售,代理隊伍“滾雪球”般擴大。作為“來自臺灣地區”的進口食品,隨便果生產商為臺灣四季優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稱“臺灣四季優美”),出品商為深圳四季優美。在隨便果的包裝盒中,臺灣四季優美將隨便果定位為“糖漬青梅”。

根據隨便果官網描述,隨便果“已經通過國內外衛生檢測測試”,其作用可以清除腸道宿便及毒素,清除蔬菜等食物中的激素及農藥殘渣,清除血液里的毒素和排除體內多余油脂。

在隨便果微商代理中,對於隨便果“減肥”、“排毒”等功效的宣傳則更加直接,稱其為“排毒蜜餞食品”,食用隨便果後“瘦了十幾斤”,有的代理甚至表示隨便果有“降血壓”、“緩解痛風”、“治痔瘡”等功效。

但本報記者在臺灣相關網站查詢臺灣四季優美工商資料發現,該公司成立於今年2月25日,經營範圍包括食品什貨批發,國際貿易,罐頭、冷凍、脫水及腌漬食品制造等,並不包括保健食品及藥品。而深圳四季優美也僅有食品流通許可證(有效期2015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7日)。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的進口保健食品及進口藥品分類中,隨便果也不在其列。

作為普通食品,隨便果卻標榜有“減脂控重”、“纖腰收腹”等功效,顯然與《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相違背。

除此之外,隨便果“進口”身份也存在不確定性。報料人對本報記者質疑道:“隨便果是以進口食品進入大陸市場。但是目前只有代理提供的報關單及衛生證書各一張,且將部分資料塗改了。我所知道的所有代理均只能提供一份相同的報關單及衛生證書。根據規定,應該是每一批進口貨物都有該證明。”

對此,本報記者致電深圳四季優美希望以上事情進行采訪,但截至發稿,仍未得到回應。

價格虛高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科學與營養工程學院系主任何計國告訴《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進口食品除了衛生證書,還需要進出口許可證等證書,目前審批越來越嚴格。他同時表示,“只要是食品就不能宣傳任何功效。如果說有減肥、養顏功效就要去申請保健品、藥品,通過審批證明這些功效。相比食品生產許可,保健品認證的時間更長門檻也更高。”

打著“減肥”、“排毒”等旗號在微商渠道中違規宣傳的普通食品並不少見。就在今年6月,本報曾報道過健康元與思埠集團合作的新產品“太太白蕓豆固體飲料”,雖然宣傳能達到“減肥”、“修身”效果,但實際上其僅為食品。

僅與隨便果相似,標榜“清腸”、“排毒”、“減肥”的梅子類食品,微商渠道中就有“清凈果”、“凈顏梅”、“纖體梅”、“黃金梅”和“酵素梅”等。 報料人告訴本報記者,在四季優美內部宣傳中,稱“個別明星團隊月銷量達到75萬盒”,“上千名代理月收入超過10萬元”。臺灣明星何潤東還受邀出現在了“2015四季優美經銷商感恩盛宴”活動現場。

高利潤背後是虛高的產品價格。本報記者了解到,一盒隨便果里面有15顆梅子,零售價128元。隨便果代理從上到下分為總代理,一級代理,二級代理,三級代理。從一級代理開始,代理進貨價依次為60元,75元,90元。按照級別不同,一盒利潤可達到38元~68元。一隨便果的代理透露,減肥需要食用隨便果5~10盒。照此算來,一個“療程”最多可獲利近700元。

根據今年6月底濟南公安局食藥環偵支隊通報的一起涉藥案顯示,一女子靠微商售賣含有違禁成分的減肥藥,非法獲利近20萬元。其銷售的減肥產品“魔豆”原價20余元/盒,隨後其以“XX瘦身密碼排毒減肥膠囊”為名自行設計印制了一批包裝、合格證,將“魔豆”改頭換面後從每盒20余元提價至200多元銷售,反而銷量倍增。

含有違禁成分

更嚴重的是,微商渠道中流通的含有國家明令禁止成分的假減肥藥並不少見。在上述濟南公安局破獲的涉藥案中,山東省級食品鑒定部門在“XX瘦身密碼”排毒減肥膠囊中檢出了量值高達246.5mg/g的國家食品和保健食品禁用藥品成分——酚酞。

根據今年8月人民網報道,南京一90後女孩與前男友、前男友母親以及現男友四人,通過微信、QQ發展代理下線,銷售減肥膠囊。而這款所謂的減肥藥其中含有“西布曲明”,副作用極大,長期服用將會抑制中樞神經、嚴重損傷肝腎功能。因此,中國於2010年10月30日明令禁止生產、銷售使用西布曲明制劑和原料藥。

不僅如此,7月浙江湖州還破獲一起通過微商等途徑銷售含有“西布曲明”減肥藥,而這個聲稱“進口代購”的減肥藥實際上在廣州市白雲區生產。根據當時公布的信息,此案涉及假藥銷售金額達到了上億元。

“之前微商最流行的模式是就是代理分銷和低門檻、零成本的病毒營銷。這種微商在朋友圈大量湧現,形成了最早的微商雛形。”知名電商評論員、“鮮膜”品牌CEO簡江告訴本報記者。

據媒體報道,目前中國大約有1000萬人從事微商。也是在這種情下,加上微商渠道監管的缺失,導致了微商圈內魚龍混雜。此外,微商交易在很多情況下是通過微信直接轉賬付款,被騙方想要事後維權難度極大。

隨著媒體的曝光,微商渠道上種種亂象也越來越受到外界關註。今年,國務院出臺《關於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指出,加快“互聯網+”相關立法工作,研究調整完善不適應“互聯網+”發展和管理的現行法規及政策規定。

而騰訊的態度也為飽受爭議的微商帶來了更多的想象。2015年第一季度,馬化騰表達了“微商有意思”的看法,但同時微信亦兩次公告稱將清理微商中不健康的代理、非法分銷等經營形態。

對於微商的未來,微盟CEO孫濤勇認為,微商的定義應該是移動社交電商,今後占據前端的一定是有實力的廠商、品牌商或供貨商。微商主要形式最終將會由目前C2C發展至B2C。隨著優質品牌進入,微商必迎來理性的發展。

編輯:陳姍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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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葉克膜並非重症就得用 搶到缺貨 濫用「葉醫師」爭議再起

2016-03-21  TWM

流感肆虐,全台大量使用葉克膜,甚至有醫師反映「缺貨」,使「葉醫師」再成焦點。 被認為是重症患者最後一線生機的葉克膜,到底為何物?真有那麼神嗎?

今年春節很不平靜,全台灣加護病房塞滿流感重症患者,數家醫院一度發生葉克膜不夠的情況,經過醫師向媒體「反映」,又再度掀起全民葉克膜熱,葉克膜到底有多神奇?

其實這也不是第一次全民引頸期盼葉克膜的救治,二○○六年前台中市長胡志強妻子邵曉鈴車禍意外、星星王子罹患心肌炎,都靠葉克膜出手搭救,也讓它瞬間成為全台最知名的醫療儀器。

「葉克膜」是英文縮寫「ECMO」的音譯,全名為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是人工心臟(血液幫浦)和人工肺臟(體外氧合器)的組合,最大的功能是支持患者的心肺功能。它最早是用在先天性橫膈疝氣等新生兒肺部疾病上,現在則是使用在成人與兒童的急性心肺疾病上。

僅暫代心肺

不是用來治療疾病

「人還是人,病會好,是『上帝』讓他好,葉克膜只是維持住心、肺功能,讓其他器官不會壞掉,等病患自己修復。」國內葉克膜權威、台大醫院心臟外科主任陳益祥一語道破。

他解釋,葉克膜不是用來治療疾病本身,只是暫時代替病人的心、肺臟功能的急救設備,幫助心、肺功能衰竭患者度過難關,等待患者本身的心、肺功能恢復,或是爭取更長的移植等待時間。

葉克膜可分為「靜脈-靜脈」和「靜脈-動脈」兩型,嘉義長庚醫院心臟外科主任黃耀廣分析,前者是代替肺臟呼吸機能,只用於肺部疾病,後者除代替肺臟呼吸功能外,也能協助心臟的血液循環功能。

這次流感所導致的重症,會造成肺臟衰竭,確實可考慮使用葉克膜治療。

但現在許多民眾把流感重症與肺臟衰竭畫上等號,又把肺臟衰竭與葉克膜畫上等號,對此,陳益祥急忙說「NO、NO、NO,跳太快了」。

陳益祥強調,流感患者中,大約有一成是肺臟衰竭,而一成中又只有極少數適合使用葉克膜。過去,全台灣密集的使用狀況是同時約有四十名重症患者使用葉克膜,平常則不需要那麼多台。

要謹慎使用

莫讓患者更加痛苦

這次有些醫院需要調機器,主因是葉克膜使用在肺部衰竭患者上,需要兩、三周時間才能拆除(心臟衰竭只需一周),而機器放上去後,又不能輕易拔除,導致一度醫院很難調撥機器,但絕對不是每個重症患者都要裝上葉克膜治療。

簡言之,葉克膜可暫時延長患者壽命,但不能保證一定救得回來,千萬別有過度期待。

黃耀廣提醒,裝上葉克膜後,才是真正挑戰的開始。多數患者在使用七天後,就知道效果如何,也會開始出現許多併發症,例如大量使用抗凝血劑引發內出血、血球遭破壞引發溶血現象和肢體壞死等,使用時要很小心,以免濫用醫療資源又造成病人的痛苦。

無奈的是,不少民眾誤信葉克膜很神,不斷要求醫師使用,臨床上也發生過,病人軀體因組織壞死都長蛆了,家屬還不願醫師拔除患者身上葉克膜的情形。專業醫師齊聲呼籲,讓專業回歸專業,該放手時還是要放手,以免讓已經難以挽回的生命,又阻礙其他病危患者的一線生機,而再造成另一個悲劇。

撰文 / 林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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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計劃涉嫌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在天津被提起公訴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13293.html

新華社北京5月13日電 記者13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統戰部原部長令計劃涉嫌受賄、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濫用職權一案,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經依法指定管轄,移送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令計劃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令計劃,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令計劃利用其擔任中共中央辦公廳副主任、主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統戰部部長、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非法獲取國家秘密,情節嚴重;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對令計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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