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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漓江開山采石得不償失,37名相關人員被問責

作為桂林山水核心景觀的漓江,是國家5A級景區和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然而,近年來,一批土地和礦產資源開發商來到這里,大肆開山取石,美麗的青山上留下了片片“瘡疤”。用民間的話說,“那些山,就像被狗啃過的”。

6月11日,進駐廣西的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桂林檢查時發現,檢查的兩家漓江風景名勝區範圍內的采石場已關閉,並開始漓江風景名勝區範圍內采石場的複綠,包括場地平整、危巖清除、邊坡治理、噴播、種樹種草等。

據桂林市政府有關負責人稱,按照掛牌督辦要求,桂林全面完成漓江風景名勝區範圍內18家(其中2家位於核心區、16家位於控制協調區)采石場和靈川縣3家采石場的關閉、證照註銷等,廠房、設備已全部拆除,人員全部撤離,達到“三不留”要求。

這位負責人介紹,目前已累計投資2.58億元完成生態修複面積136萬平方米。“開山采石得不償失。”這位負責人說,某座礦山開采時,政府只收到20萬元的礦產資源補償費,但修複被破壞的礦山政府卻掏了2000多萬元。

漓江流域多處山體因采石破壞。攝影/章軻

原環境保護部(下稱“環保部”)漓江流域衛星監測顯示,在已確認的采石場中,有20余家位於漓江風景名勝區的禁止開發“紅線”範圍內。

之後,環保部於2016年4月29日至5月3日對桂林市漓江流域有關生態問題進行督察,進一步證實:漓江流城采石場點多、面廣、布局亂,多家采石場位於桂林漓江風景名勝區範圍內,其中部分位於核心景區;采石場開采方式粗放,管理秩序混亂,且違法違規審批現象普遍,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嚴重;城市汙水直排入河問題尚未徹底解決,南溪河、小東江等漓江支流汙染嚴重。

同年5月19日,環保部與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聯合對漓江流域采石場生態破壞和汙染問題進行掛牌督辦,要求桂林市立即對采石場開展全面排查,所有采石場不允許新開任何作業面、新開山頭,關閉位於風景名勝區範圍內的所有采石場,組織實施生態修複,對全市采石行業進行重新規劃。

環保部還要求桂林市對采石場盲目審批、監管失職的部門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追責。統籌劃定全市國土功能區劃和生態保護紅線,協調城市發展規劃、旅遊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與環境保護規劃之間的關系。加快漓江流域綜合整治。

桂林市正在對漓江流域被破壞的山體進行修複。攝影/章軻

上述桂林市政府有關負責人介紹,桂林市已完成了漓江采石場生態破壞問題調查和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嚴格問責。根據調查結果,共問責涉及漓江流域采石場破壞生態問題相關人員37人。

其中,按問責情況分為解聘1人,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雙撤)1人,降低崗位等級3人,行政降級2人,行政記大過6人,行政記過5人,行政警告9人,誡勉談話7人,警示約談3人;按行政級別分為正處6人、副處9人、正科10人、副科4人、科員3人、其他人員5人。

桂林市政府6月9日公開的《關於漓江流域采石場破壞生態和河流汙染問題整改工作情況的公示》稱,經過整治,昔日煙塵漫天、噪音環繞的采石場已恢複自然的寧靜,原來裸露的石渣地面已鋪上厚厚的黃土並披上了綠蔥蔥的草叢,懸崖峭壁上種上了石山灌木、爬山虎等綠色植物。對存在危巖的山體附近采用適當的方式進行物理隔離,並增加醒目警示牌,消除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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