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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專利說話:360為何迎娶酷派而不選魅族

來源: http://www.guuzhang.com/portal.php?mod=view&aid=1039

用專利說話:360為何迎娶酷派而不選魅族

作者 李俊慧


“為什麽不是魅族?”

  相信這是很多人看到“奇虎360投入4億美元,占股45%,與酷派成立一家合資公司推智能手機”時的第一反應。

  要知道在此之前,周鴻祎與魅族創始人黃章曾在微博上多次“眉來眼去”,談品質、說性格、聊音響,但是,當奇虎360最終決定重新殺入智能手機時,選擇的合作夥伴居然不是魅族,而是酷派。

  很多人不禁要問:酷派,憑什麽?

  說起酷派,很多人可能覺得它有點“土”。要知道美女從不會自稱美女,但酷派卻在品牌中用了個“酷”字,反而讓人覺得不夠時尚或酷。而其英文品牌coolpad的字符數也堪稱手機品牌中“佼佼者”。

  而從市場策略上來看,起步於功能機、活躍在智能機時代的酷派,身上自然留下很多功能機“印記”,比如產品策略熱衷於“機海戰術”,款式眾多但精品稀缺;渠道布局擅長手機賣場和運營商合作,但弱於互聯網平臺營銷。

  那麽,奇虎360到底看上了酷派什麽?酷派又靠什麽讓合資公司的估值在成立之初就已接近10億美金?

  要知道360在合資公司中出的是“真金白銀”,而酷派又拿出什麽“家底”註入了合資公司?

  顯然,除去品牌、人員及技術之外,酷派手上的知識產權應該是其在合資公司占據較大份額或話語權的關鍵所在,那麽,酷派的知識產權實力,尤其是專利實力到底如何?與魅族相比,它領先多少?與HTC進行PK的話,戰鬥力又如何?

  我們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的統計數據為基礎,從專利數量、專利意識、專利結構、專利傾向及申請時間分布等多個維度,看看酷派的知識產權實力,以及它與HTC和魅族的區別。

比拼專利規模:酷派領先,HTC次之,魅族墊底

  通過上表,我們可以看到,在專利可檢索總量方面,酷派是HTC的1.8倍,是魅族的19.8倍;在發明公布數上,酷派是HTC的2.6倍,是魅族的24.2倍;在發明授權數上,酷派與HTC不相上下,HTC僅比酷派多37件,但酷派是魅族的65.9倍;在實用新型專利數上,酷派是HTC的7倍,是魅族的24.6倍;而在外觀設計專利數上,HTC是酷派的2倍,魅族是酷派的1.5倍。

  看完上述數據,如果你是奇虎360,讓你在酷派和魅族里挑,你會選魅族嗎?

  我想大多數人可能會說“不”,技術積累不是三兩天可以解決的, 但是,營銷上的表面繁榮是燒錢就可“速成”的。更重要的是,奇虎360在智能手機市場,短板不是營銷,而是“硬通貨”——技術和知識產權。

  比拼專利意識:HTC領先,酷派次之,魅族落後

  通過上表,我們可以看到,從公司成立時間上來看,酷派成立最早,但在知識產權保護和部署上,酷派並沒有領先與HTC。

  值得一提的是,酷派在前十年的時間里,並沒有專心做手機,他們涉足的領域包括傳呼機、股票機甚至固定電話。這種“混沌”狀態直到2003年前後才有所改變。

  而體現在專利保護上,他們1999年最早申請的關於傳呼機的發明專利最終並未獲得授權。反倒是他們2003年前後聚焦手機領域時,相關專利授權似乎開始進入“狀態”。

  當然,魅族和HTC在創業之初也不是靠手機起家,魅族最早賣的是MP3,HTC最早幹的“代工”。

  不過,從涉足手機領域的時點來看,酷派要比魅族早的多,而且在2003年之後,酷派對手機業務的專註程度不斷“加碼”,使得酷派在專利積累上要遠強於魅族。

  酷派專利結構:手機為主、周邊織網“多模”是亮點

  通過上述三圖可以看到,在已獲得的授權專利中,在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上的布局,酷派的比例依序是:51%、43%、6%,HTC的比例依序為:74%、9%、17%,而魅族的比例依序為4%、15%、81%。

  這或許也從某個層面說明,雖然同為智能手機,酷派的外觀和造型,確實與魅族與較大差距。但是,我們也必須看到,恰恰因為酷派具有很多“鈍”的特點或特性,使得其在更具競爭力和防禦能力的發明專利上功底“紮實”。

  此外,酷派所持有的各類專利,不論是發明專利,還是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90%以上都是與手機密切相關的。其已獲得手機專利中,分布在整機、雙卡、多模、天線、殼、卡、電池、充電器及應用程序等諸多領域,可謂編織了具有一定防禦能力的“專利網”。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酷派在多模手機或雙卡手機領域,積累了眾多的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其中,酷派持有的與雙卡、多模相關發明專利,不少於15件,酷派持有的與雙卡、多模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多達24件。

  與OPPO、小米等熱衷於應用程序專利布局的手機廠商不同,酷派似乎不太看重此領域,其已獲得專利與應用程序相關共計16件,遠少於其在多模、雙卡等手機基礎專利領域的布局。

  從專利申請時間上看,2008-2011年是酷派專利保護申請的“高峰期”。在酷派已獲得的 461件發明專利中,有378件是在2008-2011年期間提交申請,占其已獲得專利的82%。

  此外,在專利保護策略上,2008年對酷派也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因為從此之後酷派專利布局的重點從實用新型全面轉向發明專利。在2009-2011年三年期,酷派獲得授權的發明專利都遠高於其實用新型專利。

  而從外觀設計角度來看,在經歷了2006年功能機時代的“機海戰術”之後,酷派新一輪外觀設計高峰出現在2012年,當年酷派獲得了高達22個外觀設計專利。

  相信在經過一輪智能機“機海戰術”鋪貨後,酷派未來可能會效仿蘋果、小米等廠商,轉向“經典機型”或“爆款”,而應該也是子品牌“大神”誕生的重要原因。

  回到文章開頭的那個問題,在與魅族一番“調情”之後,奇虎360最後還是選擇迎娶酷派的原因也就“不言自明”了。

  因為魅族的底細已被摸清,而奇虎360一貫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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