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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署斥房署:出咗事先話我哋冇提醒

1 : GS(14)@2016-03-16 07:38:00

【公審鉛凶】【本報訊】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聆訊進入陳詞階段,水務署再卸責房委會,質疑對方並非對焊料含鉛認知不足,又借外國例子證明現行監察有效,反惹委員會批評:「係咪人哋唔做,我哋又唔做?」但承諾會設委員會研究調整鉛水標準。分判商金日則不同意承建商保華指控金日有人存心詐騙,聲稱保留追究權利。鉛水聆訊早前完成64日作供,水務署代表律師王鳴峰率先陳詞,質疑房署指對食水含鉛風險認知不足非事實,因房署人員均知鉛對人體有害,「係咪出咗事之後,千夫所指,先話水務署冇提醒佢哋?」認為房署有責任監控物料。王鳴峰指現已有水喉匠和認可人士監管工程,突擊檢查未必合乎經濟效益,外國檢查制度亦多依賴水喉匠,委員會成員黎年批評:「係咪人哋唔做,我哋又唔做?」



瑞安中建准恢復投標

就鉛水居民代表律師李柱銘批評水署沖喉才驗水是有政治陰謀,王否認,指驗水方法是基於專業判斷,非為節省資源。就專家建議食水含鉛標準可降至10微克以下,王指水署會成立國際專家委員會研究是否調整標準和立法。代表水喉分判商金日工程和其負責人兼前持牌水喉匠張達欽的律師胡文俊指,張達欽等證人不知市面有售含鉛焊料,焊料佔工程費0.3%,無誘因去用含鉛焊料,將大部份責任放在水喉匠和分判商上並不公,又不同意承建商保華質疑張達欽和另一員工翁國財有隱瞞和詐騙,指保留追究權利。就金日涉造假單,胡文俊形容是不幸,相信是有人無知和愚蠢,但無證據顯示金日隱瞞事件。另一分判商何標記代表律師亦指何標記管理鬆散,但重申用含鉛焊料非因成本考慮,「絕唔係偷工減料、偷天換日」。另外,房委會投標小組委員會去年禁止4個鉛水承建商投標房署工程8至12個月,房屋署指瑞安和中建已在去年11月及今年1月獲准恢復投標,據悉瑞安已率先參與投標於本月審批的工程。保華和有利的恢復投標申請仍審批中。■記者鍾雅宜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316/1953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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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大篇幅轟拒驗頭浸水水署自滿 署長一意孤行

1 : GS(14)@2016-06-01 11:16:51

水務署長林天星


【鉛水報告】【本報訊】鉛禍爆發以來,水務署一直堅持驗沖喉水而拒驗頭浸水。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報告以大篇幅批評水署取水方式,直指署長林天星堅持己見、一意孤行採用既定方式取水,反映水務署自滿,表現令人失望,並促政府重新全面驗水。林天星昨日繼續死撐,表示要找出日常飲用水質不應驗頭浸水,要研究才決定是否重新驗水。揭發事件的民主黨黃碧雲批評政府「死雞撐飯蓋」。記者:鍾雅宜委員會先指對水務署採納的取樣方式難以理解,因國際標準ISO5667已說明,如果要調查物料對水質的影響應收集頭浸水,認為水務署應該收集頭浸水驗水,水務署採用取樣方式對調查內部供水系統是否有鉛毫無用處。委員會多次點名批評林天星,指他在水質科學專業知識可能不足,未能透徹理解世界衞生組織準則,身為高官應該明白採用沖透後樣本的安排並不妥善,但是他仍然堅持己見、一意孤行採用既定方式取水,令人覺得水務署首長級官員有其預設立場,為該署辯護,令人失望,亦是水務署自滿的表現,以致至今仍無法確定沒有受到鉛影響的公屋屋邨數目。



署長續死撐指目的不同

委員會又批評林天星在聆訊中解釋,水署收集的水樣本是用以檢驗它們是否大致符合水質規定,而專責小組所收集才用於調查,這說法實屬牽強,難以令人信服。委員會批評,雖然各界多次向水務署提出合情合理的意見,可惜水務署卻一意孤行。報告建議,政府應主動為所有公屋屋邨再安排食水測試,並採用恰當取樣方式,包括收集靜水(即頭浸水)樣本進行測試。林天星在記者會上多次被多次追問會否重新驗水,均未有正面回應,反繼續死撐,指委員會和署方的目的不同,署方要盡快找出污染來源及程度,應找出日常飲用水的水質,故不測試頭浸水,更指其他國家亦是採用沖水的方法。政府消息人士其後又多番為驗水方式辯護,消息指全世界無統一方法去抽取水辦,抽水辦主要是有兩個目的,包括檢測水質及供水系統有否腐蝕及供水系統有無鉛部件;今次鉛水事件中抽水辦是要「看水質」,所以用經沖洗的水辦,強調此樣本更合適及有代表性,強調「想知一般人飲用水習慣,冇理由用隔夜水」。



未決定為全港屋邨驗水

消息人士又辯稱,每人每日平均飲用2公升食水,一般每日使用水130公升,以四人家庭為例,每日飲用水是8公升,用水量是500公升,「頭啖水抽1公升,係咪代表全日飲用嘅水?」至於會否全港屋邨重新驗水,消息指「答唔到你會做定唔會做」,強調要待食水安全國際專家小組研究後才會有決定,指要專家確認抽水辦方法才可能研究全港屋邨驗水。民主黨黃碧雲批評政府拒絕為全港屋邨再驗水,「根本就死雞撐飯蓋,死唔認錯,而家仲唔肯為全港屋邨重新驗水,做法無良」。



鉛水報告部份建議

‧政府應為所有公屋再驗水,採用靜水樣本(即未經沖喉的頭浸水樣本)等恰當方式取水‧政府應檢討法例,檢討其責任是否只局限至接駁點前水質等‧應設立獨立組織監察水務署表現和香港水質,借鑑海外經驗以制訂香港食水標準‧水務署應聯同所有相關持份者制訂水安全計劃‧水務署應不時更新物料標準及就水喉工程制訂穩健發牌制度‧房委會應檢討項目監控機制,總建築師應具備有關水喉裝置相關知識‧房委會應設制度監察總承建商的水喉裝置合規格,確保監控物料措施不淪為紙上制度‧發展商和總承建商在外判水喉工程時需要制訂有效管理計劃資料來源: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報告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601/19636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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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署改例撤食水安全責任

1 : GS(14)@2016-06-01 11:16:52

【本報訊】鉛禍爆發以來,水務署一直拒為大廈範圍內的水質負責。報告昨日更揭發,水務署在鉛水事件後竟修訂《水安全計劃》,撤回水務署就確保至用戶水龍頭食水安全的責任,被委員會批評卸責;報告亦指,水署就持牌水喉匠法例不清晰,但事後即使多番修訂條文,仍被委員會指無助澄清法例。聆訊上水務署多次強調其確保食水安全的責任僅至大廈屋界,拒為大廈用戶食水負責,但委員會對水署論點有保留,因水署是全港食水品質規管機構,無指引下期望用戶具備知識來保障食水安全是不合理,批評署方不願承擔責任。報告又批評,鉛禍爆發之後,林天星不但沒有檢討及改善,反而在去年9月對《水安全計劃》作修訂,撤回其部門責任,如以「用戶」取代「用戶水龍頭」等字眼,批評水署卸責,令市民深感失望。



有關水喉匠法例不清晰


報告又指,水務署有關水喉匠的法例有不清晰,如法例只容許持牌水喉匠親自進行水喉工程,但水務署卻有不同演繹,認為亦容許水喉工人進行工程,委員會認為水署立場含糊,難以令人安心,修訂《水務設施條例》才是補救方法。但鉛水事件後,水署發出的新通函卻仍令人以為焊接工程必須由持牌水喉匠親自施工,委員會認為有關條文無助澄清,再一次顯示水務署對持牌水喉匠職務仍然是不明確和混亂。■記者鄭啟源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601/19636426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1522

旺角水署地擬建68層高地標

1 : GS(14)@2018-02-25 02:51:26

【本報訊】多個私樓項目獲批圖則,短期內可動工起樓。屋宇署昨公佈去年12月份共批出20份建築圖則,港島佔5份、九龍佔6份及新界佔9份,當中包括供應重鎮將軍澳的南豐日出康城第10期發展項目。去年12月份獲批的建築圖則中,較大規模的項目包括南豐日出康城第10期,可建兩幢49層高及53層高的住宅大廈,涉及81.15萬方呎;新地(016)於2016年以逾23.6億元投得的沙田多石街住宅地,亦獲批准建5幢19層高的住宅大廈,總樓面約43.38萬方呎。另私樓動工步伐加快,去年全年累積數字達2.03萬伙,創自2001年以來的17年新高。

高度超越朗豪坊

城規會昨討論旺角洗衣街食環署及水務署辦事處用地重建規劃,項目佔地12.7萬方呎,擬以12倍地積比發展,總發展樓面152.4萬方呎,大樓高限約320米,建3幢大樓,包括兩幢4至6層高商場及1幢68層高地標式商廈,後者將超越255米高的朗豪坊成旺角最高地標,亦會是全港第6高建築物。



來源: https://hk.finance.appledaily.co ... e/20180224/2031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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