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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板成立阻力大 業界多認為同股不同權可納入主板

1 : GS(14)@2017-08-29 01:45:58

【明報專訊】港交所(0388)在新板諮詢文件中提出的各項建議,市場意見暫未見共識,撐「同股不同權」者認為科企應放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司商會主席梁伯韜更斥第二上市將令港股市場淪為二級市場(second tier market),並反對推創新初板。香港投資基金公會建議,應先就同股不同權的利弊作諮詢,並詳列保障投資者的措施。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亦認為,暫時未見港交所提出任何可行建議,能彌補雙重股權架構的不足,意味港交所在監管及市場兩面均欠支持,方案難以完整過關。

明報記者 余慕恩

梁伯韜表示,同意香港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贊成設立創新主板,但市值要求應達到「獨角獸(unicorn)」水平,即約80億港元以上,因此類公司有較成熟的商業模式,又指主板的40億元市值要求已經是10多年前定下,時至今日提高水平亦不為過。

梁伯韜:創新主板公司市值應達80億

不過就港交所提議容許內地公司來港作第二上市,梁伯韜則大力反對,認為此舉等同於將監管工作「外判」予第一上市地,是「不思進取」的做法,更會變相鼓吹科企往其他地方進行上市,以美國為例,對投行而言不但包銷佣金較高,審批速度亦較快,屆時不會有優質企業來港作第一上市。

會計師公會:無必要為同股不同權設新板

香港會計師公會提交的回應則提到,並不反對非傳統股權架構的公司來港上市,但認為純粹為這類公司設立第三板並無意義,因為這些公司的財務要求及監管與主板看齊,建議只推行容許專業投資者參與的創新初板。另外,立法會金融服務界議員張華峰及上市委員會前主席鄭慕智同樣認為,無建立創新主板的必要,同股不同權可直接在主板推行。

事實上,市場對諮詢文件內的各項建議難以取得共識(見表),包括重點的同股不同權議題,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認為,港交所建議成立新板轉移焦點,因諮詢文件並無披露同股不同權帶來的風險,更無加入如何保障投資者的提議,認為應先就這兩個基本問題作第二部分諮詢,切勿急就章明年初推行創新板。

基金公會:文件無披露風險 投資者乏保障

她亦表示,文件未有就將來新板與其餘板塊之間的關係定位,並憂慮日後出現雙重股權架構企業,透過買入舊經濟資產惹來「走後門」問題。

證監會前主席梁定邦取態與基金界相近,他認為沒有人說過同股同權是「神聖不可侵犯」,絕對有討論的空間,但「必須有人拿出具體的建議,彌補雙重股權架構的不足之處」,這是監管方面着眼的問題。有別於美國沒有公司法基礎的純披露制度,梁定邦認為只靠日落條款及轉手限制並不足夠,需包含更仔細的規則,包括除了公司的經營政策,其他投票事項不應設有特權,以及當有利益衝突時需避席等條款。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0314&issue=2017082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0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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