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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手冊」曝光 大劉案直插富豪

2014-03-20  NM
 
 

 

由中央遙控、令港澳富豪聞之色變的打虎行動再下一城。上週五,捲入澳門世紀貪污案的華人置業(127)前主席劉鑾雄(大劉),以及南華足主羅傑承,被判行賄及洗黑錢罪成,分別判處入獄五年三個月。一直呼寃的大劉,去年九月曾高調爆大鑊,暗示被澳門有勢力人士「大鼻」「做世界」,但始終無法改變判決。

本刊獨家取得澳門前運輸及工務司長歐文龍的「友好手冊」副本。當中詳細記錄歐文龍的行蹤,包括與大劉會面,還有歐經手的各大澳門工程、地皮項目。根據手冊,涉案的澳門「御海‧南灣」地皮,只是冰山一角,更多沒有披露的絕密內容,原來牽涉不少近年叱咤港澳的富豪新貴。歐文龍儼如要建立一個地下王國。本刊獲悉,兩會後中央會發動新一輪打虎攻勢,矛頭更直指隻手遮天的「大鼻」。

過近兩年的審訊,澳門初級法院上週五宣判,大劉及羅傑承行賄及洗黑錢罪名成立,各判監禁五年三個月。大劉繼續缺席,而一直有出席審訊的羅傑承,亦突然於當日請「病假」,似是心中有數。二人代表律師即場指會提出上訴。

宣判後,大劉如常與女友甘比外出吃飯,但明顯愁眉深鎖、面色沉重,對於提問置若罔聞,並改變行蹤,甚至衝紅燈,與記者「捉迷藏」。週日,華置發通告,指大劉辭去主席及行政總裁等職務,由兒子劉鳴煒接任。翌日,記者致電大劉女友呂麗君,她聲音凝重地表示:「關於呢件事,我無嘢可再講。」同日,羅傑承則主動「蒲頭」,召開記者會,指已正式提出上訴,強調涉案的地皮是由私人公司擁有,歐文龍並無利用職權影響投地結果。

據澳門方面的消息人士指,今次判決對澳門有另一層意義,「明明個個都有貪,點解只拉部分人?就好似回歸前澳門最亂時,崩牙駒要坐監,而水房賴卻無事!大家都會問大鼻這個王國何時瓦解?大劉出事時,仲不斷有人攞佢著數(即要錢擺平事件),唔怪得佢話俾人強姦,仲要扮高潮!」

手冊風暴見完大劉見特首

貪污案主角歐文龍已於○八年,被判入獄二十七年,一二年再加監兩年,而在其官邸及辦公室搜出的多本「友好手冊」,成為是次大劉及羅傑承入罪的關鍵。根據判決書,歐文龍是涉案土地競投過程決策者,而地皮招標前後,「手冊」上有多次提及「大劉」及地皮的字眼,並有劉、羅二人與歐在澳門見面的記錄,而商界人士都清楚「大劉」就是劉鑾雄。其中,《二○○六年友好手冊》內,在二月二十五日一欄,便寫著「1pm華都大劉」,意指下午一點和大劉在澳門華都酒店見面,法庭的判決書中亦有提及。但根據在本刊取得的「友好手冊」,該欄下一行還寫著「4pm特首六樓」,即歐文龍見完大劉後,還與當時的特首何厚鏵,在同一酒店的六樓會面。同為官員,不在政府辦公室見面,而在酒店;而時間地點如此「巧合」,令事件加添詭異。另外,在前一日,歐文龍亦曾與中聯辦人員在澳門君悅酒店見面。

港澳富豪「有份」

行蹤以外,本刊取得的「手冊」,還記載了大量歐文龍參與審批的工程項目,當中大多同時提及項目的相關人士及銀碼,涉及的工程,由回歸公園停車場、機場停機坪擴建,到酒店、住宅用地都有,幾乎囊括所有澳門重大工程項目。法庭披露,歐文龍的「手冊」其中兩行寫著「大劉COTAI土地仲量行機場用地2000'」,成為檢控一方的鐵證。皆因○五年,羅傑承正是委派仲量行代表競投機場對開的五幅土地。法庭在判決書上指出,剔號是歐文龍完成「工作」後,收到劉、羅二人所給二千萬元為回報的標記。在本刊取得的「手冊」中,有數頁還寫著「星際1000'」、「凱旋門2250'」及「駿和威尼斯人300'」等。上述項目的主理人,很大機會是指近年叱咤濠江的富豪,依次為銀娛(27)主席呂志和、何鴻燊四太梁安琪、美高梅中國(2282)董事長何超瓊及金沙中國(1928)。巧合的是,有關項目的地皮,均是歐文龍在任期間批出。另外,近年澳門的大事如澳博上市亦有記錄在案,同頁還寫著何鴻燊左右手蘇樹輝洋名Ambrose、蔡志明及楊海成等名字。「手冊」其中一頁,寫滿中港澳權力人士的出生日期及生肖,如Stanley Ho(賭王何鴻燊)、李小琳(前國家總理李鵬女兒)、何超瓊,甚至李春華(前澳門外交部特派員公署主任),相信是方便生日送禮之用。

二千萬魔鬼交易

談判破裂 「釘死」大劉神秘人涉案獲保護

事實上。不但大量日記內容沒有被公開。審訊期間,亦曾提及神秘人。貪污案去年六月起開審時,據悉大劉當時以為,立案起訴只是向中央「交戲」,不會上身,後來才發現各證人上庭時的證供,對其十分不利,才開始知驚。其中,去年七月,法庭上爆出一個重要飯局,指歐文龍、大劉、羅傑承及劉基榮(羅下屬),於○五年六月二十二日,曾在金龍酒店與劉鑾雄吃飯,討論如何令華置透過Moon Ocean投得涉案土地。席上還有一名神秘人,控方以該名神秘人與案件無關,為保護其私隱,將其名字遮蔽,辯方律師曾於庭上反駁:「如果那人無關重要,又怎會出席如此重要的飯局呢?」據悉該神秘人士位高權重,有澳門消息人士透露:「大劉今次最㷫就係,手冊內好多人都有份,點解淨係告佢一個?飯局仲有其他人,點解呢個神秘人可以逍遙法外 呢?」

自爆被澳門「大鼻」強姦

去年九月,自知形勢惡劣的大劉,突然高調爆料,自稱被迫至走投無路,更指遭勢力龐大的澳門「大鼻」「砌佢生豬肉」。當日,大劉在福臨門七情上面、手震震表示:「佢強姦你,你仲要扮高潮先至冇事!」他指「大鼻」睇中涉案市值六百億元的「御海‧南灣」地皮而勒索,「有第三者嚟同我講,話塊地俾人收咗,而家照成本價加多少少錢嚟同我買。我拒絕咗,隔幾個禮拜班人又來,仲話如果肯賣塊地,就包我冇罪,甚至撤銷控告。」大劉當時指,「大鼻」要冒好大風險來撕票(指告上法庭):「用十幾年嘅政績同刮埋咁多錢嘅風險,同埋繼續控制住某個地方幾十年嘅政權來賭博,其實係好唔值得嘅。但係利益太大,講緊唔係三百億,係五、六百億!」知情人士指,華置就地皮被收回一事在上訴中,因此大劉仍留有一線,並以地皮為籌碼,與「大鼻」一方進行談判,爆料純為「靠嚇」。確實,之後庭上證人的供詞,一度傾向大劉一方。但最後,大劉始終未能扭轉頹勢,雙方談判破裂。今年一月結案陳詞時,控方措詞強硬,指涉案人「幾乎建立起新嘅地下秩序」,要求法官從重發落,最終令劉羅二人成功入罪。

商場上的法院

牽涉大劉及羅傑承的「世紀巨貪案」第三階段審訊,在澳門初級法院進行。這個法院位置騎呢,藏於一幢商業大廈內,樓下是靜如「死場」的商場——澳門廣場,部分澳門的士司機,甚至不知道這裡有個法院。走進辦公室樓層,要通過狹窄的門口及通道,一大班記者逼住排隊搭升降機上樓,完全沒有法院的莊嚴氣勢。香港開庭散庭大多很準時,但澳門法院的「彈性」就大得多。一月宣讀結案陳詞時,由於只預留了兩日的法庭使用權,第二日法官惟有開OT,讀至晚上近十時才收工。而上週五判決日,卻無故遲了四十分鐘才開庭。是次主審法官是蕭偉志,審訊時葡文、中文兼用,宣讀判決書時更突然「搞gag」:「呢啲內容相信大家都覺得好悶,所以就跳過去,講其他內容啦!」

港可提控難翻身上訴勝算低

透過其代表律師明路義,正式提出上訴。不過,根據澳門的司法制度,大劉要翻案,難度甚高。澳門執業大律師洪榮坤表示:「大劉要搵到新嘅實質證據,去證明自己無罪,先可以推翻原審法官嘅判決,否則根據澳門法律,上訴法官唔會推翻原審法官已判決嘅證據。」由於香港和澳門沒引渡條例,而且根據澳門《刑法典》,判處五年或以上監禁,刑罰時效為十五年,大劉不踏足澳門便不用坐監,甚至自動失效。不過,就澳門法院的判決,大劉日後可能要面對香港司法機構的調查,甚至提控。首先,案中的二千萬賄款,是在香港交收,牽涉香港註冊的公司及銀行戶口,當中可能觸犯洗黑錢罪行。洗黑錢最高刑罰判監十四年,對此,大律師陸偉雄認為:「香港當年都查過單案,但冇證據而冇告。今次其他地方判咗,香港會唔會做嘢,要睇判辭有冇咩實質嘅證據,證明到有人喺香港做不法行為。不過,香港要做嘢,應該會等到單案審到終審法院先,咁樣行動最穩陣。」另外,澳門法院指,大劉透過Moon Ocean去投得土地,是公司的實質操控者,但華置過去發出的通告,卻指集團是向獨立第三方買入Moon Ocean股份,此舉涉嫌觸犯證券及期貨條例,作虛假及不實聲明,刑罰最高判囚三年。「如果真係犯咗法,小股東可以用《公司法例》第三十二章,去追討損失。」大律師陸偉雄說。華置變

負債高企大劉泥足

陷,雖仍可自由出入,但不得不暫時告別商界,將公司交棒予兒子劉鳴煒。早於一二年五月,被澳門法院列為被告後,大劉進一步鞏固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以防萬一,故先後安排甘比胞姐陳詩韻、老臣子林光蔚及呂麗君,進入華置董事局。如今,持有七成五華置股權的大劉退守幕後,董事局變成劉氏「一家親」。不過,劉鳴煒接手的華置卻是燙手山芋。自大劉捲入貪污案後,華置成為其「提款機」。先是大賣資產套現,包括上市公司金匡及至祥的股權,以及旺角商場CHICの堡等,再派發高息自肥。過去兩年,大劉入袋的股息最少四十六億元。賣走資產,無疑削弱華置盈利能力,最近公佈的一三年業績,核心盈利就較去年下降逾半成。截至去年底,華置約有七十四億元的短債,需要在一年內還清,然而同期間華置的現金僅約三十九億元,劉鳴煒今年需要勤力「度水」應付。中國銀盛財富管理首席策略師郭家耀指,華置短期內走勢不明朗,「賣走咗優質嘅資產,很難再攞番,加上已提出上訴,華置可以做嘅未必太多,會沉寂一段時間。」華置的前景,與大劉官司的發展息息相關,不過,有接近北京的澳門人士透露,大劉能成功上訴翻案的機會甚微,他表示:「大劉而家可以話係處身水深火熱中,中央要打老虎,點上訴都無用。兩會之後,仲會有新一輪行動,貫徹老虎、蒼蠅一齊打。唔單只大劉,其他富豪甚至大鼻,都可能走唔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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