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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熱議"作業幫"等學習類APP:有一點點涉黃都該嚴打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31254

瀏覽“合理使用學習軟件,家長沒理由禁止,孩子接觸不良信息,我們沒法控制。”

“在學習類APP中出現淫穢信息,使未成年人更容易偏離正軌。”

“學習類APP中一些圖片或一些打擦邊球的黃段子,很難發現、杜絕。”

移動互聯網的迅猛發展,催熱了在線教育平臺,也把青少年直接暴露在各種有害信息面前。近期曝出的“作業幫”等多款學習類APP涉黃引發家校熱議。家長和老師們一致認為:“哪怕有一點點涉黃都該嚴打,這是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大問題。”有家長建議,對“作業幫”等有涉黃劣跡的APP,除整改之外,還要在法律上追責,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

“小黃”不斷 家長無奈

一個名為“作業幫”的知名學習類APP,據說在其頁面上曾經有一個讓不少小用戶趨之若鶩的“同學圈”,但如今變成了一紙冷冷的公告:

“百密可能有一疏,但一疏也不能容忍。……我們決定停止同學圈的更新和瀏覽服務,並對內容系統做全面的審查和升級。”這則公告一直就這樣掛著。它的“黑板報”的跟帖評論功能撐了更長時間,直到11月才關閉。

但許多人不會想到的是,8月以前,還是一個紅透中小學生圈子的火爆社交平臺,參與互動的用戶,最大的上高三,最小的才上小學二年級。

那時,有一位用戶將《暴走漫畫》拍照上傳“作業幫”,稱“每蓋10樓(回複或跟帖)就更新一張”。其已上傳的10多張圖片中,大多包含不適合孩子閱讀的內容。

盡管其他學習類APP平臺沒有受到如此高亮關註,但其中也有“小黃”不斷。家住武漢武昌的小嵐今年上三年級,過去經常使用學習軟件。小嵐的媽媽很擔憂:“孩子合理使用學習軟件,家長沒理由禁止,可孩子因此接觸到這些不良信息,我們卻沒辦法控制,總不可能24小時跟著吧?”

大連東軟信息學院軟件工程系副主任任長寧說,現在的一些軟件過濾只能過濾“關鍵詞”,一些圖片或一些打擦邊球的黃段子,很難發現、杜絕。

家長恨“黃”,卻不知“黃”從何來

“誰的成長過程沒看過幾則‘小黃文’‘葷段子’?只要不過度,對孩子還是一種性啟蒙教育呢!”一位不願具名的學習類APP的開發者竟說出如此話來。

但是,更多教師和家長對此持強烈反對意見。遼寧省實驗中學渾南一中教師劉斯文說,未成年人的三觀尚未形成,不具備鑒別能力,學習類APP中出現淫穢色情信息,更容易誘使未成年人偏離正軌。

與“作業幫”類似,“阿凡題”“猿題庫”“互動作業”“寒假作業”等多個學習類APP也陸續被曝出多個專題、欄目中含有不良意味濃重的內容,甚至還曝出後臺教學生寫“小黃文”解壓等荒誕亂象。

不過,孩子被有害信息包圍,很多家長卻表示既擔憂,又無奈。

盡管多家學習類APP都明確規定--“發布淫穢色情帖、恐怖帖等行為,一經發現永久封號”,不少軟件也設置了針對違規帖子的舉報功能,但不少受訪家長對此並不“買賬”。家住漢口的嚴女士說,看似嚴格的規定,實際上作用並不大。

在武漢一個小學生家長微信群中,超過一半家長表示,孩子正在用或者曾用過多款學習類APP。但記者加入微信群調查發現,這些家長多數並不知道軟件中有類似論壇的功能,更不知道其中還有那些不健康的內容。

父母對互聯網的陌生,讓一些有問題的學習類APP大行其道。

在學習類“我要當學霸”的“學生圈”,盡管目前已經打不開,但一度有50多個圈子可供選擇,如“小學自拍交友”“暗戀心事房”“異地零距離”等,不少版塊都被標註了“推薦”字樣。在其中一個名為“美麗女生館”的推薦版塊內,曾有用戶連續發表了多張聊天截圖,對話內容涉及不良交易,但竟然有多人參與了留言。

“哪怕有一點點涉黃都該嚴打”

今年7月1日,工信部實施《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件預置和分發管理暫行規定》,規定了手機APP禁入條件,明確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提供淫穢、色情等法律所禁止的手機應用。

華中師範大學教授範先佐說,實際上,相當一部分開發學習類APP的企業,其實並不具備教育培訓行業的資質。相關規定只規範了移動互聯網市場秩序,對於平臺應用商店APP的分類及準入標準等,暫時未作明確規定。

“哪怕有一點點涉黃都該嚴打,這是影響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大問題。”浙江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員夏學民建議,學習類APP的運營應實名註冊,支付也要進行認證,一旦發現涉黃涉暴等問題,可迅速找到涉事人及時處理。

夏學民說,一些學習類APP藏汙納垢,平臺的審核監管存在問題。他建議,一方面,APP的開發方在軟件設計中應設置過濾功能,加強對用戶發布內容的審核,同時減少遊戲、社交等和學習無關的功能;另一方面,手機等系統平臺的應用商店管理者,對APP發布準入的審核,也要嚴格制定審核標準條款。

專家建議,公安、文化、教育、網信、工信等部門對目前市場上的學習類APP應進行聯合執法檢查,同時必須加強懲處。如果用運營方或用戶的違法行為達到入刑標準,就要以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起訴。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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