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三十四歲黃坤鍵 敢碰豪宅法拍、冷門都更案 劉媽媽、文林苑王家 唯一信任的律師

2012-5-7  TWM



外號「劉媽媽」的知名投資客劉月釵住帝寶,也靠投資帝寶賺進上億元。在她的幕僚團中,有一位幫她處理法律事務的律師黃坤鍵,不但去年幫她打贏帝寶法拍官 司,也在投資客圈中打響名號。連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文林苑,案主王家也找上他排解。

撰文‧梁任瑋

去年投資客「劉媽媽」標下帝寶法拍屋,以每坪一九八萬元成交,創下台灣法拍屋單價最高紀錄,一度還成為官方打房標的;後來前屋主霸占該屋,讓帝寶法拍案占 據各大媒體版面,也使得向來神祕的劉媽媽瞬間成了媒體焦點。

在帝寶案風波中,行事低調的劉媽媽原本拒不露面,但後來竟大方現身媒體面前,這其中轉折,全繫於一位關鍵人物︱︱劉媽媽的委任律師,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律 師黃坤鍵。

台大生 三十四歲身經百戰「前屋主一口氣告劉媽媽三件刑事官司,劉媽媽怕媒體拍照不想出庭,我對她說,『不出庭,官司會愈拖愈久』,最後她終於被我說服。」黃坤鍵 回想去年陪劉媽媽開庭的那個早上,彷彿是一場高潮迭起的心理戰。

穿著一襲黑色西裝,在白淨斯文的外表下,今年僅三十四歲的黃坤鍵已身經百戰,在房地產業闖出名號。不但深獲劉媽媽信任,就連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文林苑案, 案主王家也找上他。

台大法律系畢業的黃坤鍵,以榜首之姿考進台大法研所。九年前初出茅廬,一邊執業,一邊擔任房仲公司不動產營業員訓練講師,因緣際會踏入不動產業。

擔任講師時期,他為避免被刁鑽的房仲學生考倒,花很多時間充實房屋交易實務案例,例如「三角簽」糾紛、凶宅認定,「為了找答案,假日我假裝成客戶,去房仲 公司問業務員,可以算是真正的實務派。」黃坤鍵充滿自信地說。

令他印象最深刻的是,十年前房仲認定「凶宅」一詞,是請賣方勾選是或不是,但何謂凶宅並無具體定義,常因每個人主觀認知不同而有差異,進而產生買賣糾紛。

早期模糊的寫法造成許多糾紛,後期也有房仲將凶宅定義改為:「是否曾在持有期間內,於專有部分發生自殺或他殺身故之事件。」但加上持有期間的敘述,會導致 道德風險。屋主持有期間若不幸發生以上事故,為了規避,可將房子移轉給配偶等親友,再由親友名下出售。

實務上,黃坤鍵就遇過這種房子還是法院承認的、會減損價格的凶宅。所以某些仲介公司自己加上「持有期間內」這個限制,其實是沒有用的,反而會造成屋主的錯 誤認知。

斡旋都更案 遭兄弟亮槍懷著對不動產法務的熱忱,黃坤鍵執業以來,幾乎都集中在不動產領域,處理過各式各樣的房地產個案,就連沒有律師想碰的冷門都更案,他都經驗十 足。

他第一件接觸的都更案,是坐落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不少律師敬而遠之的「正義大樓」。當時一樓住戶尚未與建商簽約,雖曾找過知名律師事務所幫忙與建商談 判,但徒勞無功,於是轉而求助黃坤鍵。

「我看一樓店面屋主都是老實人,怎會一拖十幾年毫無進度?」黃坤鍵實際了解發現,屋主直接與建商談判,雙方易陷入僵局,有他居中斡旋,進度果然加快完成。

黃坤鍵的律師生涯也遇過黑道兄弟亮槍恐嚇,「你做這個可以拿多少錢?你有錢也沒命花!」回想當時處境,「我才二十六歲,說不會害怕是騙人的。」黃坤鍵懷疑 被跟蹤,壓力大到一度萌生退意,想推掉所有都更案;但最終他並沒有「落跑」,反而把自己鍛鍊得更堅強。

黃坤鍵說,參與都更最終是責任感支撐,晚上代替住戶開協調會是家常便飯,有時住戶對法令不了解,一遇到問題就打電話給他,幾乎二十四小時待命。

由於都更涉及權利分配條件,住戶往往一開始不敢說出心裡真正的期待,這時黃坤鍵會直截了當地問當事人的需求與底線,甚至會擺明地說:「你們要把我當自己 人,才能打贏這場仗。」最近連「文林苑」王家也主動找上黃坤鍵,希望讓全案有轉圜餘地。

勤耕房地產 變身明星律師都更冷灶燒熱後,黃坤鍵逐漸做出口碑,建立在房地產業的人脈。靠著客戶介紹,六年前,他開始幫台北市東區店面投資大戶劉媽媽處理房地產合約, 最經典一役是二○一○年幫劉媽媽投標「帝寶」首宗法拍案。

第一次法拍時,劉媽媽的兒子俞昌哲以二‧八億元得標帝寶,最後卻棄標收場,劉媽媽除了面對輿論壓力,還被沒收高達四七一八萬元的保證金。

由於劉媽媽有意第二次投標出手,為降低外界繪聲繪影的傳聞,黃坤鍵當時建議她,第一,不要逃避媒體,主動說清楚、講明白,購買帝寶是自住;第二,對外統一 發言窗口。也因此,黃坤鍵在投標日不但代劉媽媽到場投標,甚至主動回答媒體問題,他穩健的台風與專業的應答,加深劉媽媽對他的信任。

黃坤鍵腦筋靈活、反應快,最重要的是口風很緊,贏得客戶信任,透過劉媽媽介紹,他的客戶不乏知名房地產投資人。

任誰都未料到,昔年一塊不起眼的田,憑著一股傻勁默默耕耘,竟意外成就黃坤鍵成為東區投資客最信任的律師,也讓他從一位都更局外人,變身稱霸台北市都更界 的明星律師。

黃坤鍵

出生:1978年

現職: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經歷:至遠法律事務所訴訟部律師學歷:台大法律系、台大法律研究所

家庭:未婚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517

《文林苑兩週年》同意戶老弱病殘 已有近半放棄都更 王家自拆組合屋 同意戶還在等解套


2014-03-24  TCW
 
 

 

兩年來,在士林王家伸冤、抗爭的聲音背後,有另外一群人有家歸不得。原三十六戶文林苑同意戶中,不少人因病辭世、退出都更,多次向政府請願未果,只能苦候僵局解套。

撰文‧何欣潔、賴若函

士林「文林苑」都更強拆案兩週年前夕,二○一四年三月十四日,王家所有權人之一王耀德自行拆除組合屋,其父王廣樹十六日也鬆口表示「不再抗爭」,樂揚建設將重新開工。「謝謝王耀德!我們好想回家!」同意戶同聲吶喊,訴不盡他們兩年來流落四方、有家歸不得的辛酸。僵局獲解套,最欣慰的就是他們。

根據台北市都更處掌握資料,兩年以來,已有七位文林苑同意戶地主因老病而相繼辭世,等不及看新家一眼。自救會長謝春嬌估算,原有的三十六戶同意戶,已有十餘戶選擇「認賠殺出」,退出都更遊戲,只剩二十戶左右仍然等待僵局解套。

「每當其他同意戶問起進度,我就覺得很抱歉。」謝春嬌在文林苑都更案陷入僵局後,一肩扛起召集眾人和對外發言的責任,她感嘆,越來越多同意戶因病辭世、退出都更,甚至遷居中南部,每次消息傳來,她都很無力,「老的老、小的小,大家生活壓力都大。」八十老婦,有殼變無殼走進高齡八十歲的同意戶蘇清華租屋裡,明顯可以感受到空間的狹隘,「真歹勢,沒地方讓你們坐!」她頻頻道歉。與正值青春年華的孫兒同住,兩個人僅能共用不到十坪的辦公大樓小套房,聲音、氣味、衣物都互相干擾,陽光也難進屋內,生活品質不理想。

「這是朋友好心租給我們,離士林比較近,條件已經很好了。」蘇清華善用收納法,努力把房子收得乾淨整齊,讓所有「臨時」安置在此的家具各安其位,卻難以突破套房坪數的先天限制,「油煙味會飄進房間,我已經很少煮飯,孫子用電腦,也只能搬上床用。」一輩子在桃園工廠擔任女工,與丈夫勤懇存錢買屋,老來參與都更,卻讓自己的老年歲月由「有殼」變「無殼」,蘇清華的臉上滿是無奈,「當初以為一、兩年就能回去了,所以委屈在這種小地方不要緊,誰知道會拖這麼久?」高齡居民苦不堪言,中年的同意戶也有本難念的經。原本和母親同住的李彩雲,因母親生病,房東不願出租房屋,只好將母親安置在板橋的安養院,她的租屋地點從北投換到台北市中山區套房,每日往返於工作地淡水、板橋與租屋處。

中年孝女,等到心已死談起高齡七十九歲的母親,五十一歲的李彩雲淚水簌簌流下。母親因為糖尿病惡化,可能面臨雙腿截肢的處境,目前陷入昏迷,加上腎衰竭,情況很不樂觀。「她還有意識時常常問我,什麼時候可以回家?」面對病危母親的殷殷期盼,她只能垂淚以對。

單身的李彩雲,薪水除了要付補助額以外的房租,還要承擔母親一個月三萬元的安養院費用,經濟擔子沉重。原本不善言詞的她,為了回家,一字一句地練習,不但上政論節目大聲抒發己見,也向台北市政府多次發出陳情信函,但政府總以「交給法律處理」來回應。

李彩雲說,一三年,台北市長郝龍斌曾經在接見同意戶時擁抱她,並說很快就會有結果,但事實證明,一切都只是空談,「這政府已經沒救了,在等待的過程中,我的心已死。」王家自拆組合屋當天,坐著電動代步車在遠方關切的同意戶鄭立清,也殷切期盼早日回家。早年因車禍受傷的他,自力更生賣彩券、成家立業,卻因文林苑都更遙遙無期,人生再度陷入黑白。

鄭立清表示,他上有一對老父母、下有不滿三歲的稚兒,租屋負擔相當沉重,「一個月房租兩萬六千元,樂揚只補助一萬元,自己要負擔一萬六千元,還有小孩的教育、奶粉、家中的種種開銷,我身體又這樣,能怎麼辦呢?」拿著王耀德的自拆聲明稿,鄭立清忍不住雙手微微顫抖,他說:「好希望《都市更新條例》早日修法,可以解決我們的問題。」同意戶長期陷於有家歸不得的僵局,也讓家戶內的外籍配偶,處境更加艱辛。

來自越南的阮清春紅著眼眶表示,嫁來台灣已有諸多不習慣之處,遇上都更案延宕,返家之日遙遙無期,「壓力很大,晚上睡不著,因為沒錢,沒辦法回越南,連頭髮都剪短了,沒心情照顧。」阮清春的先生賴俊男,這些年來帶著一家七口離開士林租屋,高齡八十三歲的母親住在安養院,他曾在臉書激動發言,想要和建商解約,「不解約,我就燒炭自殺!」加上兩個孩子總是心繫著要回到熟悉的士林唸書,賴俊男的無奈,全寫在臉上。

兩年的孤獨等待太漫長,雖然王家已停止抗爭,台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也表示,文林苑建案兩年之內就可順利完工,讓許多同意戶開心不已,卻又不敢高興得太早,大家互問「這是真的嗎?」就怕再生波折。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94658

文林苑主角王耀德 自剖棄守心路

2014-03-31  TCW
 
 

 

文林苑事件屆滿兩年前夕,地主王家第二代王耀德,主動拆除抗爭的精神堡壘「組合屋」,文林苑爭議,戲劇化落幕。 這是一件地主不願意都更,卻遭到強拆房子的都更案。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王家房子遭怪手強拆,社會譁然,《都市更新條例》幾乎變成全民必讀的熱門法案。 強拆一個月後,王家在文林苑廢墟中,蓋組合屋,力阻建商進行整地蓋房子,建商樂揚建設、王家,兩年來訟事不斷,搶地戲碼更頻繁上演。 此案爆發之後,建商紛紛宣佈退出都更市場,都更案只要有地主反對,政府幾乎都擱置不審理,全台都更案几近停擺,被形容為「惡法」的都更條例,部分條文遭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更要求立法院限期在四月二十六日之前,完成修法。 然而,今年三月十四日,經過十一次敗訴,身心俱疲的王耀德,卻在父親王廣樹不知情下,主動拆除組合屋,令長期支持的戰友「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簡稱:都更盟)相當受傷。 王耀德,三十三歲,淡江建築所肄業,原本是建築事務所的平凡上班族,因為自家遭到強拆,突然變成怪手下的抗爭者;然而,一年後他宣佈「我累了」,退出戰場,轉考公職,想要回覆平靜的生活;但,最近,他因自拆組合屋,再度受到了關注。 回顧事件始末,他認為都更強拆是免不了的,因為沒有強拆,就難以都更,但強拆的做法必須更細緻,資訊要對等,不能被抹黑。目前都更條例修正案已送進立法院審理,強拆規定會如何修正,還待立委們協調中。 事件兩年來,他接受本刊採訪,首度完整說明複雜心情,以及他與父親、家族、都更盟、建商之間的關係。以下是他第一人稱口述。

談落幕終於結束,整個人好輕鬆我很意外,只有被都更盟罵

(組合屋拆了以後)我朋友打電話來問我,你還好吧?我跟他說,我超開心的!終於把事情給結束掉!整個人感到好輕鬆。 如果是我自己欠下來的,我要承擔下來,但,莫名其妙,一堆人在決定我的命運,這什麼東西啊? 我非常意外,我沒有被全世界罵,只有被聯盟(都更盟)罵。我就是認為我(下場)會很悽慘,要嘛被罵,要嘛被天價求償,兩個都會很慘,我選擇被罵。 我(三月)十一日就要拆了,我自己找人拆,當天凌晨四點多,我進入組合屋,發現彭龍三(都更盟理事長)在裡面守著,可能消息走漏吧!還好我一年前跟圖書館借了一本書,放在組合屋,圖書館的催還單來了,我爸叫我去組合屋拿,把鑰匙給我,半夜去有點詭異,我是要去拆房子,但,因為現場有人拆不成,怕被懷疑,我就說,我來找書,運氣很好,沒被發現。 隔天(三月十二日),他們就存反擔保金了(編按:樂揚建設告王家父子組合屋無權佔用,農曆年前王家父子敗訴,樂揚依法院要求提一千七百多萬擔保金,才能拆屋,都更盟在王廣樹同意下,募了一千七百多萬反擔保金,解除拆屋危機),我嚇到,不拆不行了,我用最少的兵力,最快的速度,趕快做。 為什麼會被嚇到?因為,我用膝蓋想,都知道這筆錢,是拿不回來的,而且,官司三審輸了,還要面對樂揚高額求償(樂揚最近告王廣樹,求償五千三百萬元),我可能一輩子都還不了。 為什麼知道會輸?去年十月法官找王家去法庭(無權佔用官司一審判決前),那個庭是我們到,對方沒到,法官說,看能不能雙方和解啦,不要逼他要判下去,判下去事情就沒有轉圜的餘地。法官的態度很清楚,就是會判對方贏嘛,如果判我們贏,幹嘛找我們去?一審判完,不管誰贏誰輸,都會上訴,上訴都是書審(書面審查),人不用到場,就沒有見面溝通的機會了 。

談父親那天,他叫我準備退場面對滿滿的學生,卻全翻盤

那天回家,我爸就跟我說,他覺得差不多了,叫我準備一下退場,我就開始準備,我們父子關起門來,(溝通都)沒有問題,以前都是我在盧,放棄了啦,法官那次,是他主動提的。 結果,我爸有一天跟我說,他覺得應該跟王家人開個會議,再執行這樣,然後,時間訂在某天的下班六點吧, 我一下班就趕去組合屋,結果我門一打開,學生來了滿坑滿谷啊,一、二十個,坐在那邊,令人害怕,我就很不爽,為什麼我們做決定的時候,他們會在場?最多也是王家親戚啊! 結果,我爸在家裡跟我講好的事情,當天全部翻盤,他開場白有試著說明,其實要退了,然後,我接下去講,我講得比較直接,我說,法官希望我們和解,我覺得法官就是要判我們輸了,這件事,(已經)走不下去了。 我話講完之後,學生們都很不爽,氣氛就凝結了,都更盟有人出聲反對,在一種很難受的氣氛下,我爸就說,好,繼續戰! 我很不爽,就先離開了,回家之後,我先兇我爸,我很不孝,我罵他,「臭俗辣」(台語,罵人很沒用),我真的很生氣,你在家裡跟我講成這樣,到那裡變成這樣,他也很氣,也回罵,你「拱蝦小」(台語,你在亂講什麼),我還是很氣,繼續罵,他也繼續罵我,我們對罵很久。 開什麼玩笑!這件事這麼嚴重,(被)講利用學生什麼的,我也不是沒有戰過,跟怪手拚,命都快豁出去了,人家(建商)不變就是不變(編按:不願意把王家劃出更新範圍),法官都這樣跟你講了,你還能講我利用你們嗎?

談衝突抗爭看不到盡頭,累了我還年輕,要打算未來啊

我家被強拆之後,整整六個月我都沒有工作,整天跟怪手拚命,沒收入,又吃老本,兩、三天回去一次,休息一天再來,一大早七點就開始戰,堆沙包,保護組合屋,像打壕溝戰,怪手亂排廢氣,逼我們離開,什麼招數都有,這就是非暴力驅離吧。有一次怪手一旋轉,(竟然)揮到我,結果,學生衝上前去,把臨時工從怪手裡抓出來揍,然後一群人扭打,連女孩子也被拖在地上,真是超暴力的! 那時在建築事務所工作,一直留職停薪,停到都不好意思了,就離職了。 那時候,還沒有進行訴訟,他們拿怪手在威脅,我們就是拿肉體在擋,(突然)有一天,我就跟全部的記者說,我累了,因為看不到盡頭,覺得莫名其妙,為什麼我會一個人,在這邊一直擋,萬一(有一天)我被壓死了,(結果)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因為今天這是審議委員會通過的,這個決定,連法官都動不了,法官會尊重專業,在這種情況下,我完全不知道我在幹嘛?我不只是累,我還年輕,我要打算我的未來啊。 當初蓋組合屋,我有寫聲明,說(為期)三個月,結果支持我們的人,叫我不要這樣寫,其實(一開始)我便希望三個月(就結束),事情怎麼可能這樣(無限期)搞下去?我還有班要上耶,生氣也不會氣那麼久,這是我的個性。 當我不再憤怒,當我筋疲力盡的時候,當我發現打不贏的時候,就決定放棄抗爭,跑來參加台電考試,我沒準備,上天保佑我,剛好文林苑鬧很大,考都更議題,考都更的程序有哪些,我就劈哩啦,寫很多,剛好最後一名進去,如果不考那題,我就進不了。 拆完房子,我有兩、三天沒有回家,他打電話給我,叫我回家。 我爸不是那種嚴厲的爸爸,我才會(敢)做這種決定啊(指拆組合屋)!他是很好的爸爸啊!我做的決定,他常都覺得很棒,從小到大。 我今天不是去賭博,或做什麼(不好的)事,而是把一個瘤割掉,他也不是真的不願意,他是礙於人情。面對那些人,他就是沒辦法,他就是講不出口﹁我要跟你分手﹂,那就我來講。 他有問我,為什麼不事先跟他商量?只有講過這一次而已。商量也沒有用,商量就是叫他去說分手,他就是說不出口,那又何必跟他講,我就自己進行,這是必然的結果,他(想)要善後,我是一定要出來善後的。 那天(敗訴)新聞一出來,就有人去採訪我一位親戚,她居然(跟媒體)說,我們要上訴。我已經跟媒體說,我累了,ㄟ,我是當事人耶,也要尊重我一下吧。王家人有很多,但基本上有決定權的,只有我爸一個人而已,這塊產權就是我爸的。

談都更盟我覺得沒有對不起他們!雖然感謝,但該做的都做了

我覺得我沒有對不起他們(都更盟)啊!一路上,我能做的都做了,如果說,一開始,我立刻找建商把事情談好,我真的對不起你,那時候,王家是有人動這個念頭,我一律壓下來,絕對不可以這樣做。 確實,我是帶頭衝的人,我付出過、也搏命過,雖然感謝他們,但沒有到拒絕不了。我認為,該做的,都做了,我跟他們(都更盟)是一夥的,我爸沒有,因為我沒工作,每天在抗爭,我爸在上班,他不是在現場的人,(都更盟)每個人都豁出性命的在幫他,(所以)任何一個人開口,他就沒有辦法。 其實,(某方面)我覺得很對不起聯盟啦,我不是個搞社運的人,我只是一個很平凡的人。一路上,怎麼跟陌生人聊天,怎麼寫新聞稿,怎麼拿麥克風,怎麼抗爭,怎麼策畫這些事情,都是從都更盟那邊學來的。重點是,我拿這些技能把他們給……,我拆自己的房子,寫稿,然後擬這些策略,判斷時機什麼的,都是他們教的,如果不是他們,我不可能辦到,在這點上,我是非常對不起他們的,我能夠做得這麼犀利、這麼狠,這麼快,都是他們帶出來的。 我永遠都不是一個做社運的人,像立法院的抗議,我最多是拿東西給學生吃的人,我不是一個會跟著坐在那邊的人。

談強拆重來一次,事情還是一樣要做的是修正,而不是廢掉

如果重來一次,會怎麼做?因為這是第一例,沒有人知道會來拆啊,他(建商)有講,但是,我們說不要,但是,不知道「不要」也要寫存證信函跟他講,政府、建商也不知道會抗爭啊,如果重來,事情還是一樣的,因為,是第一起啊。 那個年代,地主權益是非常小的,因為我們抗爭之後,(地主)寫了「不要」就有用了,一律都不會核定了,這就有點矯枉過正了,我覺得這樣不太好啦。 文林苑的好處是,大家都把都更法條看過一遍,就跟現在學生攻佔立法院一樣,大家開始瞭解,什麼是服貿,文林苑也是,全民都在讀都更條例啊,(現在)大家都很清楚,這是會拆房子的喔,不要像王家笨笨的。 他們(指都更盟)一直在講,要把「強拆」廢掉,我覺得不行,強拆廢掉,怎麼都更?因為這戶如果找不到地主,這種情況下,還不能強拆?如果這戶價錢談好了,他給你說不要,要乘以二,那不動用強拆嗎?這些都是都更會發生的事,避免不了。 強拆有它的意義在,我們家就是(被)強拆做得太過火了,太不合理了,所以才會抗爭。我們要做的是,修正,而不是廢掉。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95199

林苑莉:培養思考能力勝富養 教孩子分配利市錢學理財

1 : GS(14)@2017-01-26 07:48:38

【明報專訊】新年將至,為人父母應該如何教育小朋友,善用拜年時收到的利市錢呢?香港金融理財知識和能力策略大使、本身亦育有兩子的林苑莉認為,理財需要教育及實踐,如何處理利市錢就是學習機會之一,「家長只能夠做協助角色,而不是幫他們全權管理。可以教他們分開儲蓄、花費、分享三部分,最重要的是在理財過程當中,培養思考做決定的能力」。

林苑莉現時開設主打數學的補習社,從中六開始補習賺錢,更專門向難度挑戰,矢志教導那些提不起興趣學習的「富二代」。這些經歷讓她感受到,對兒童的成長而言,資源並不是愈多愈好,反而需要讓他們懂得管理自己的資源,「就好像開車,你一定要揸最不好的車,重要的是技術要好。如果你懂得理財,即使錢不多,但懂得運用都可以再滾大,反而如果有一大筆錢但不懂運用,對小朋友不是好事」。

理財如開車 最重要技術好

讓兒童學習理財,主要目標就是讓他們培養延遲滿足(delay gratification)與推演事情發展的能力。她認為學習理財與「棉花糖實驗(Mashmallow test)」相似,例子當中實驗人員將一顆棉花糖放在小朋友面前,然後告訴小朋友你可以立刻吃掉,但只要等候若干時間,就能夠獲得多一顆棉花糖。研究追蹤這些接受實驗的小朋友發現,能夠等候時間以獲取第二顆棉花糖的小朋友,長大後平均有較大的成就。她表示:「就好似如果你儲多一陣,就可以買到一對波鞋,這種能力對小朋友來說很重要。」

3透明玻璃瓶規定用途

她表示,兒童的理財觀念,從懂得數數字開始已經可以融入日常生活中。她為兩個一歲半和六歲的兒子分別預備3個透明玻璃瓶,分別寫上「saving(儲蓄)」、「spending(花費)」和「sharing(分享)」,並規定在某個界線以下的儲蓄不能使用。你可能會懷疑,一歲半的小孩子也懂得理財?但林苑莉表示:「每晚臨睡前他們都鍾意自己去樽附近巡視一圈,歲半細仔比較蠱惑,會將哥哥樽入面的錢擺入自己個樽。」她表示,理財在香港的學校課程中暫時沒有太大的篇幅提及,家長的以身作則就成為了孩子最重要的學習途徑。林苑莉現在亦會在家以身作則,「例如每晚我畀一蚊我細仔儲,然後我又會在隔籬樽儲10元,等他看到媽媽都同他一樣有儲蓄」。

讓小孩有管理金錢機會

她表示,教育孩子理財並不等於要他們成為守財奴,反而在預算中有「分享」的一項,可以用於和朋友社交或捐助有需要的機構,「如果小朋友想捐錢去慈善機構,我會問他為何這樣做,可以幫到什麼人,到小五、小六的學生甚至可以叫他們看一些相關報道,知道某些機構原來未必真的將善款全數捐助有需要人士,他們就會學懂分辨」。她認為,要讓小孩在生活上有管理金錢的機會,所以即使小兒子只有一歲半,仍然會每天給他1元作零用錢,讓他從小建立理財習慣,有需要時不會只懂伸手向父母拿錢。

明報記者 蘇樂恩

[蘇樂恩 理財專題]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8735&issue=20170126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4059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