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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華:進一步防範非法集資處置 統一監管規則

第一財經獲悉,3月6日,全國政協委員、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總經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董事長李國華提交政協《關於加大非法集資防範處置工作力度的提案》(下稱《提案》)。

“非法集資活動在高壓打擊態勢下仍屢禁不止,還呈現出了一些新特征,新問題,因此進一步加大防範處置工作力度就顯得尤為必要。”李國華表示。

《提案》中介紹,我國非法集資活動的新特征、新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犯罪手法翻新升級,“泛理財化”特征明顯。非法集資往往打著金融創新的旗號,迎合社會公眾對財富保值增值的迫切需求,創造形形色色的所謂“理財產品”,升級犯罪手法。目前,民間投融資中介公司、P2P網貸公司、房地產公司、私募基金、地方交易所等領域已成為重災區。

二是犯罪形式專業隱蔽,欺騙誘導性強。非法集資組織結構愈加嚴密,專業化程度高,投資者辨別難度加大,犯罪分子不惜重金,邀請名人、學者和官員站臺造勢,通過電視、報紙、網絡等各類媒體進行包裝宣傳,甚至直接拉攏金融機構員工,借助金融機構渠道違規銷售產品,惡意盜用金融機構信用,迷惑性更強,使投資者辨別難度加大。

三是網絡化趨勢明顯,波及範圍廣,打擊處置難。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非法集資活動開始從線下向線上轉移,非法產品銷售更便捷、資金轉移更迅速,受害人數眾多,波及範圍更廣,往往遍及全國各省市區,這也增加了各部委、各級政府在打擊處置非法集資活動時的溝通協調難度。

2015年全國非法集資新發案件數量近6000起,涉案金額近2500億元,參與集資人數逾150萬人,同比分別上升了71%、57%、120%。2016年一季度,非法集資立案數即達2300起,為歷年最高峰。

面對我國非法集資呈現出來的新特征、新問題,李國華建議從五大方面來進一步防範新的非法集資活動產生。

一是排查清理,遏制蔓延勢頭。例如,重點要加強對P2P網貸公司、投資咨詢公司、貸款中介公司、理財公司、房地產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易發生非法集資行為的行業和領域的排查。各級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要形成合力,堅持“打早、打小、打苗頭”,有效遏制非法集資蔓延勢頭等。

二是嚴格準入,凈化市場主體。李國華建議。對各類金融機構要依法審批、規範準入。要增強對新型金融業態的敏感性,實質上從事金融業務的各類新型市場主體,要及時納入金融監管範疇,對名實不相符、主業不清晰、經營不規範的各類機構,要堅決取締並清除出金融市場。要保障金融機構準入的統一和規範性,金融機構設立審批權限應集中在中央金融監管體系。

三是明確職責,強化金融監管。統一監管規則,強化金融監管協調。李國華建議,在現有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基礎上,將現有監管模式從機構監管逐步過渡到功能監管、行為監管上來,落實“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防範非法集資行為利用監管空白,形成跨行業跨市場傳遞的風險。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監管責任,整合地方金融管理的職責,與中央金融監管體系有機結合,形成合力,有效應對並遏制非法集資活動。

四是練好內功,加強金融機構自身管理。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要構建完善的內控合規體系,嚴禁向涉嫌非法集資的投資公司、理財公司、網貸公司等機構提供融資、結算等服務,加強各類賬戶監測、預警和管理,規範內部員工日常行為,嚴防員工盜用金融機構名義參與非法集資活動,防範道德風險,建立金融機構與非法集資的“防火墻”。

五是構建良好金融生態環境。各級政府、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報紙等媒體開展非法集資典型案例的宣傳教育,讓群眾多渠道了解非法集資的手段和危害,提高自身防範意識等。建議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以多形式、多手段開展投資者教育,逐步打破理財產品剛性兌付,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投資意識和風險自擔意識,加快全民信用體系建設,構建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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