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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想買房撈一筆卻遭遇最嚴調控 初級炒房客不玩了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10-23/1047147.html

“不買了,轉出來的50萬元,我昨天又轉回到銀行賬戶了。” 小佳篤定地表示,至少今年,買房投資的念頭斷了。

投資客,在北京樓市中從不陌生,他們揣著現金,邊買邊賣,在多套房的輾轉騰挪中獲取財富增值。然而,這一輪的樓市快漲中,市場出現了一小批“為買而買”的投資者,無炒房經驗,倉皇入市只為分享增值神話。記者稱他們為“初級投資客”。嚴厲的樓市調控下,初級投資客最先撤離。

50萬元投房子被視最靠譜

名下無房的北京人小佳,若從統計學意義上,適合被歸入剛需型購房人。不過,她更像一名投資客:父母留給她兩套房,她本身並不缺房住;看房之前,所持有的就是買套小戶型先出租再出售的快賺理念;手頭現金不多,必須最大化利用杠桿。

只不過,小佳並不懂樓市,也沒有炒房經驗,甚至就連投資的念頭都來得有點兒慌張。“9月的那天,我坐在家里,看著銀行卡里的50萬元存款數,忽然就覺得錢趴在那太浪費,該拿出來投點什麽。”股票、理財、黃金、房子,小佳挨個數了數,認為只有房子才靠譜兒。

9月,正是北京樓市如火如荼之時,攀升的價格更堅定了小佳的信心。就這樣,9月下旬,小佳急匆匆地加入了看房大軍。最初,她看的是西南三環某老小區,接近7萬元/平方米的單價,即便是開間也要350萬元。接著,她把目光投向更遠處,從南四環到大興,黃村地鐵邊的房子,最便宜也要200多萬元。“50萬元的現金肯定不夠,不行找父母湊點。”經紀人給她建議。

9月29日,小佳和父母商量,借50萬元拿來投資買房。“二老正在考慮呢,第二天晚上,調控來了,首付比例提高了。”觀察了幾天,小佳發現看房人迅速就少了,眾多專家也都在提示樓市風險,冷靜之下,她也打消了投資的念頭。

借來首付款政策變了

同樣是初次入市投資買房,男生小凡就比小佳更大膽,120萬元首付款中,除了60萬元為自有資金外,30萬元是從親朋好友中拆借所得,30萬元是通過信用消費貸貸款所得。

然而,因為沒有在9月30日之前完成網簽,新政之後,小凡面臨的難題是,首付比例提高到了35%”。“多出來的5%我還湊不湊?該去哪湊呢?”按照一系列調控政策所傳達出的信號,小凡明白,像他這樣已經利用了兩種金融杠桿的人,是不可能再申請第三次借貸了,多出的5%只能通過人情關系拆借。可一旦自己買的房子降價了,算上利息成本,這筆投資就很可能虧本。“就在昨天,一個經紀人給我打電話,說管莊有套房子,業主準備降20萬元賣了。”

權衡再三,小凡決定從樓市投資中撤出,借來的首付款也不打算用了 。“按照中介公司和我說的,這種因政策原因造成的違約,我不用承擔違約責任。”

初級投資客迅速撤離

記者發現,在這一撥樓市上漲中,出現了一小批像小佳、小凡這樣的投資型購房人,他們過往並沒有過炒房經驗,都是拿自有的購房指標入市,因此可稱為“初級投資客”。

這些初級投資客,更多是“為買房而買房”,選擇買房投資只是因為覺得房子是各種投資方式中最為保險的,而房價的迅速上漲又推動了他們的投資熱情。調控之後,面臨投資難度的增加和對房價未來上漲預期的變化,其中還沒成功買下房的初級投資客們,已經開始迅速撤出樓市。

就像小佳所做的,從銀行轉出來的錢,又悄悄回到了賬戶里。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20069

老人本想以房養老,卻被騙走房子!昨天司法部出手了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8-15/1138629.html

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消息,北京一位受害老人的女兒張女士介紹,自己的母親就被人以“以房養老”項目的高回報騙得房產。其中去簽約的地點就是北京方正公證處。

陷阱還是原來的陷阱

眾所周知,公證處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設立的,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而北京方正公證處卻偏要劍走偏鋒。

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消息,張女士稱,2016年5月,一位阿姨向其母親推薦“以房養老”的理財形式,稱完全沒風險。

張女士的母親隨即被介紹給了廣某。廣某告訴她,只需把房產證交給他3個月,抵押到的錢交給他理財,老人每個月都能拿到9萬多元的利息。3個月期滿後,本金全部退回,老人可以再用本金贖回房產證。

去年5月19日,受害老人與廣某介紹的“銀主”的中間人簽署了多個文書。

第二天,中間人帶她在北京市西城區不動產交易大廳辦理了房屋抵押手續,隨後將190萬元分兩筆打入她的賬戶,並在幾分鐘後轉給了廣某。

廣某則給老人手寫了190萬元的借條,並註明“此借款定於2016年8月20日一次性還清,用款共3個月”。

隨後的3個月中,老人一共只拿到15萬元左右的利息,本金也沒有歸還。

直到去年10月17日,張女士一家三口和母親被一群黑衣人清出了唯一的住所。帶頭清理房產的龍某告訴張女士,她母親借了幾百萬元做珠寶生意,房子抵了債。

後來張女士了解到,此前母親去簽約的地方並不是什麽“以房養老”的公司,而是北京市方正公證處。

在公證處,張女士調取了母親公證過的文書,包括一份借款合同和一份委托書。而正是由於這份委托書,母親的房產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過戶了。

每經小編調查發現,北京方正公證處(原北京市第二公證處)成立於1995年,是市屬正處級自收自支事業單位。2002年正式對外掛牌。承辦全市範圍內的金融、房地產、涉外、一般民事法律業務。

文件已公證 維權有點難

遭遇此騙局的不僅僅是張女士母親一人,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消息,2016年10月,多名老人都被清出自己的原住房,他們的子女開始嘗試通過報警、找律師等途徑幫助老人維權。

僅由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移送檢察院的相關案件就有30多起。因涉嫌詐騙,廣某已經於2017年2月27日被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批準逮捕。

老人們當時辦理公證手續的公證處包括北京市方正公證處、北京市中信公證處和北京市國立公證處。

據北京晨報消息,北京市司法局正在對相關公證處2015年以來辦理的涉及60歲以上老年人的強制執行公證和委托公證進行專項排查。

已經查明涉及媒體報道犯罪嫌疑人廣某的強制執行公證、委托公證共25戶、107份公證書,其中到市司法局提出投訴的10戶。

根據投訴人反映的問題,北京市司法局調查核實,初步認定,8戶當事人申請辦理的公證書,未發現明顯違反《公證法》的情形,但在辦證流程、告知、送達等環節上有瑕疵;2戶當事人是否有權處分其名下房產的事實和證據有待作進一步核實。鑒於涉案單位北京市方正公證處一段時期以來內部管理不善、出現公證質量問題,方正公證處部分工作人員被處分,決定免去該公證處主任職務,方正公證處停業整頓。

武婕律師對此表示,老人們維權面臨一定困難,此外,由於無法確定老人簽署文件時是否知道法律後果等,很難取得對老人有利的證據。目前,部分被騙老人仍然希望通過法律手段挽回損失。

司法部出手了

據新華社14日消息,為嚴肅公證執業紀律,規範公證執業行為,加強公證工作管理,確保公證質量,司法部近日印發《關於公證執業“五不準”的通知》,通知提出了進一步具體規範公證執業的五項措施:

一、不準為未查核真實身份的公證申請人辦理公證。公證機構、公證員應嚴格審查公證申請人的身份,未經證件視讀、單獨談話、交叉印證、身份證識別儀核驗等程序,不得辦理公證。申請人使用臨時身份證,公證員未到公安部門核實的,不得受理公證申請。

二、不準辦理非金融機構融資合同公證。在有關管理辦法出臺之前,公證機構不得辦理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的融資合同公證及賦予強制執行效力公證。

三、不準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全項委托公證。公證機構、公證員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委托公證時,不得辦理一次性授權全部重要事項的委托公證,不得在公證書中設定委托不可撤銷、受托人代為收取售房款等內容。

四、不準辦理具有擔保性質的委托公證。公證機構、公證員在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委托公證時,應當嚴格審查申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審查其與受托人是否具有親屬關系,不得辦理名為委托實為擔保,或者可能存在擔保性質的委托公證。

五、不準未經實質審查出具公證書。公證機構、公證員應當盡到更高標準的審查註意義務,不得片面依賴書面證據材料而忽視溝通交流,不得只重程序合規而輕實體內容審查。

針對老年人群體被騙案例時有發生,每經小編提醒大家,以下三條註意事項需了解:

一,不要輕信投資高額回報的言論,克制賺錢心切的心理。老年人應多與家人、子女協商,必要時咨詢專業人士,了解公司運營狀況,經多方論證再謹慎做出投資理財決定。

二,要正確分析投資理財的後果,重視簽字的效力,認真閱讀合同或協議,充分、清晰理解條款內容,準確預判不能到期還款的法律後果,切不可草率簽字。

三,要有風險意識,特別是在決策環節,如果投資公司要求老年人用一套房屋作抵押借款投資,卻不辦理符合法律規定的抵押登記,而是要求辦理委托代理售房的公證,那麽就一定要提高警惕。

每經編輯 湯亞文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北京青年報、新華社、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北京晨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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