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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牌私募9月忙自查 空殼公司開價10萬尋“持證人”

8月下旬監管的密集出拳,使得“自查自糾”成為絕大多數私募機構9月的主題。

繼證監會8月19日通報73家受處罰私募機構的名單之後,8月29日,中國基金業協會發布了《關於做好私募基金“兩個加強、兩個遏制”相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在9月進行自查自糾。

在監管持續高壓的態勢下,《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註意到,近期私募機構紛紛從自身宣傳推介、核實代銷機構資質、嚴控杠桿比例等方面開展自查行動,前期受處罰機構在這次自查行動更是“全民行動”。

與此同時,部分空殼私募為了保殼,打起了“至少2名高管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這一備案要求的主意,開價年薪10萬尋找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士掛職公司,以求完成首只產品備案。

持牌私募忙自查

根據《通知》要求,此次私募機構自查自糾的範圍主要包括宣傳推介、向不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兼營非私募基金業務等高發頻發、重複發生的薄弱環節以及資金安全性和運作合規性。

自查結束後,基金業協會將定期抽查相關私募的整改情況,對自查問題比較嚴重、整改不到位、問題重複發生、出現新風險新問題等情況的私募機構采取自律措施,同時將涉嫌違法違規的移交證監會處理。

據記者了解,通報“問題機構”之後緊跟自查通知,監管態度持續高壓的情況下,私募機構紛紛開始行動。而這其中,最為緊張的便是前期被處罰機構。

“從部門到員工,責任到人。除了投研團隊,公司幾乎全體行動,連董事長都參與進來了。”北京一家在處罰名單上的私募機構人士便向記者感嘆,自9月以來已沒有在晚上10點之前下過班。

據該人士透露,公司前期的問題是,網站在未履行特定對象確定程序情況下公布私募產品凈值信息。“問題出來之後我們立馬整改,現在不登錄是肯定看不到產品凈值了。”該人士向記者表示,公司目前按照《通知》和包括《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在內的多個文件,一項項自查,對於官網、微信、基金合同等進行三重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前期被處罰私募“全民皆兵”,其他私募管理人也不敢放松警惕。“公司如果稍有細節不合規,對品牌形象的影響實在太大。我們整體的原則是,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上海某知名量化私募便向記者表示,公司不僅在內部自查,同時也配合並督促合作機構自查。

記者註意到,前期被處罰的深圳百億級私募展博投資就曾經在合作機構資質上栽過跟頭。展博投資在官網發布的聲明顯示,公司彼時存在的一大問題是,2014年以前部分代銷機構沒有取得私募代銷資格,對應的整改方案是停止和這部分代銷機構的合作。

有了展博投資的前車之鑒,這家量化私募的自查做法是細化到每一個產品,聯系到每一家合作機構和代銷機構以核實資質。“代銷機構的自查我們會配合,同時我們最近也主動聯系、督促他們配合我們,提供材料方便我們核定。”該人士稱,公司9月以來還增補了2次全員合規性學習,以求能夠做到“全方位,無死角”自查。

“針對不能通過微信朋友圈來推介產品,最開始我們分享產品凈值報告,會采取朋友圈對客戶分組可見的形式。但現在我們也改了,三令五申跟銷售部門同事強調,關於產品的朋友圈一律不發了。”上海另一家中型私募的運營總監還向記者表示,公司有部分結構化產品,目前也已根據7月15日證監會發布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業內也稱“新八條底線”),將杠桿比例嚴格控制在1:1。

空殼私募“買證”忙

“持牌”私募多數忙於自查,最緊張者幾乎全員加入;而部分“空殼”私募卻也還在絞盡腦汁保殼,手段翻新、花樣百出。

自《關於進一步規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幹事項的公告》(下稱“備案新規”)於2月5日實施以來,經歷了5月1日,8月1日兩個大限,目前已有累計超過1萬家空殼私募被註銷了管理人資格。不過,記者查詢基金業協會私募管理人公示系統發現,截至9月8日,仍有316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規模為0,1313家私募登記一年以上、管理規模為0。

另外根據基金業協會此前安排,2016年2月5日前已登記,且在8月1日前已補提法律意見書申請或提交首只私募基金產品備案申請、正在辦理過程中的私募管理人可以順延辦理時間,但若年底前還是無法滿足要求,協會同樣會將其資格註銷。

空殼私募依然存在,年底大限也愈發臨近。盡管此前基金業協會多次強調盲目“保殼”不可取,協會對於惡炒殼資源持明確反對態度,但記者近日發現,在潛在的私募保殼需求下,“買殼賣殼”的情況依然頑強存在。

“殼資源出售,深圳工商登記,2015年成立,經營範圍包含資產管理,名字包含財富管理有限公司。有意者聯系詢價。”就在今日,記者還在一個微信群中看到這樣一則廣告,而下面也有多個回複直接詢價。

除了從未間斷的“小廣告”,記者還註意到,在明碼標價交易殼資源的基礎上,部分空殼公司還打起了“至少2名高管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這一備案要求的主意,開發了新招數,開價10萬年薪,尋找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士掛職公司,直至公司拿到私募管理人資格,完成首只產品備案。

“掛職人士無需打卡上班,掛職時間為半年到一年左右,在產品於基金業協會備案完成後退出。要求人在深圳,基金從業考試成績合格。”記者看到的朋友圈內容中如是描述了掛職要求。

私募律師殷思亮向記者分析稱,如果被“掛職”高管,能監控公司在法律法規及基金業協會自律規則規定範圍內正常合法運營,這種做法不違反法律規定,也不好監管處罰。“一旦公司失控,出現問題,私募管理人,公司高管都可能被追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負首要責任。”殷思亮表示,掛職者對於公司情況如果不能全面掌控,一旦公司涉嫌兼營非私募基金業務、非法經營、非法集資等,掛職者被追究刑事責任也不是不可能。

無獨有偶,前述中型私募運營總監也向記者表示,“雖說產品備案完成之後,變更法定代表人是正常行為,但基金合同上一般會要法人代表簽字,產品最後出了問題,掛職人也面臨被追責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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