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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艷萍:大病來時沒保障 才最蝕底

1 : GS(14)@2016-01-22 17:02:11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60122/news/ec_ech1.htm


【明報專訊】筆者有一位40歲的朋友Andy,他從事會計工作,月入10萬元左右。因為他是家庭支柱,筆者一直都有勸他要購買保險,但他卻對此很有保留。可是他近來突然因為看到身邊有不少人因患病而要負擔龐大的醫療開支,令經濟生活相當吃力,因而考慮購買醫療住院保險以保障自己。在我們傾談的過程中,筆者了解到他一直不買保險背後的原因,希望藉此專欄跟大家分享,解釋一些大眾對保險的誤會和疑惑。

醫保實報實銷 沒有儲蓄

Andy的第一個問題是,醫療住院保險抵不抵買?

首先,醫療住院保險的性質是實報實銷的,一般沒有儲蓄成分,所以當受保人在受保年間有保障範圍內的開支時,才有機會向保險公司索償。換句話說,如果受保人根本沒有相關的醫療開支,他所繳付的保費是不能取回的。Andy所謂的「抵」,應該是指用最少的保費取得最大的索償,因此如果他買了保險後一直沒有機會申請索償,豈不是連保費也蝕了?可是,我們會為了「抵」而希望自己生病嗎?這是個相當矛盾的問題。

不過,退一步想,疾病並不是我們所能控制的,正因為這樣,所以我們才需要購買保險來保障自己。解答Andy的問題,最物有所值的保險大概是在你病倒時已經買了的保險;相反,最不划算的並不是沒有索償的保險,而是你沒買保險,卻患了大病,因為這些才是使你花掉最多錢的。

以Andy的年齡為例,假如他購買市面上某個每年索償限額1000萬元的亞洲醫療保險,年度保費是13,680元;如果他也願意接受25,000元的年度墊底費的話,保費就會減少至5,600元。如果沒有患病,可以省下的5,600元可能會讓人覺得抵,但一旦有大病而要入住私家醫院的話,所費一定不菲。因此,為了省下5,600元而失去1,000萬元的醫療保障,又可能會得不償失,筆者覺得「好唔抵」。

大部分醫療保險為終生續保,從統計數字來看,人年紀愈大,患病機會也愈高,需住院日數也愈長。不過保險公司只會接受較健康的人士投保,若果年輕及健康時不買,將來保險公司可能不再受保,到時所有健康風險只有由自己承擔;若不幸患上大病,更有機會一鋪清袋,耗盡所有積蓄。

留意保險公司不保事項

Andy繼而表示,他聽過一些索償不果的個案,如此就等於保費繳付了,但醫療開支也要自己承擔,「最唔抵」。但我們要明白,保險公司為什麼拒絕賠償呢?以下筆者列出了幾個可能性:

一、醫療保險一般有一些不保項目,保險公司有權拒絕為不保項目作出賠償。而大部分醫療保險中的「不保項目」都包括於保單生效前的已存在的病患、先天性病患、等候期內不受保的項目等;

二、一般規定,受保人需於出院後的指定時間內(約30天至90天)向保險公司提出索償,除非有特殊理由,或保險公司已認可有關索償,否則保險公司有權不受理過期的索償;

三、醫療保險索償一般需要提供由主診醫生填寫及簽署的索償申請表,醫院的帳單及收據等;有時保險公司也會要求受保人另外提供詳細的醫療報告。假若受保人不能交出所需文件而沒有合理解釋,保險公司也可能拒絕賠償。

不滿賠償可上訴 須要了解合約細節

當然我們也有很多保護受保人的機制,若果受保人對保險賠償結果不滿,他們可以循4個上訴機制投訴:

一、再次向相關的保險公司上訴,要求重新審理賠償決定;

二、向保險索償投訴局投訴,但該局只會處理香港居民的個人保單索償,而總索償金額少於80萬元,並需於收到賠償結果後6個月內提出投訴;

三、經小額錢債審裁處上訴,該處主要處理消費者提出5萬港元以下的申索;

四、其他法律途徑如自行聘用律師處理或訴諸於法庭。

其實購買醫療保險是想為自己或摯愛提供保障,所以筆者提醒大家購買保險前必須了解清楚保單條款和其他索償細節。

康宏理財服務有限公司助理聯席董事

[盧艷萍 理財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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