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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費高書價五倍 左丁山

2010-9-17  AD





 

名校女生C中五 畢業,成績相當唔錯,只有一科中文攞D,其他八科都係B。就因為咁,佢就要到外國升學,如無意外,十二月起行,依家唔駛返學,有乜好做?一間補習學校請咗 佢做散工,時薪四十元,高出「最低工資」好多(據講係廿八元),每日返四小時,一星期五日,呢份散工做乜o架?據講係同小學生對功課,具體內容就係好忙嘅 家長送子女到補習學校,幫子女溫習功課,學生在補習社內做功課,做完就由女生C指導,保證做足、做齊之後就可以放學生回家。

香港家長咁捨得 畀子女到「補習學校」,連輔導子女做功課都交由補習社執行,唔怪得最近有一個調查顯示(明愛青年義工小組調查),八成半受訪學生曾經補習,其中約七成目前 正參加補習班,每人每月平均開支約一千元,伸算之下,全港四十七萬名中學生計(其實根據香港年鑑資料,○三○四年有四十六萬八千八百名中學生,○八○九年 已下降至三十六萬九千,比明愛數字少咗十萬人),總補習費每月三億元,係一個好龐大嘅數字,唔怪得香港盛產補習天王,專買豪宅。

每月一千, 每學年隨時用夠一萬至一萬二千元補習費,加埋每個月校巴費用又係幾百,香港學生最大嘅開支就係補習與校巴。相形之下,一年開學,買新書用幾多錢?九月十五 日出版嘅《選擇》月刊(消費者委員會出版)指出,今年中學平均購書開支為2,016元,以一個學年等於十個月計,每月用201.6元,同比上升6.9%, 即係等於一個月補習費嘅五分之一。有時好唔明白,香港家長每月咁捨得一千蚊補習費,四至五百蚊校巴費,點解消費者委員會每年例牌嘈一次── 書費太貴?你估教科書作者寫一本書嘅代價一定要平過補習費好多嘅咩,唔通人腦資本唔值錢,捉題目吹水就貴過六安士白銀?究其實,清貧家長可申領書簿津貼, 中產家長碌咭買書嘅話,一啲書局提供免息分期,最重要嘅係政府發放書簿津貼要在九月後,學生買書在八月,中間有時差(time difference),如果政府提前一個月發放,問題也就解決了,消委會不如每年調查吓補習費、校巴費,對家長更有貢獻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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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語教學推高書價 林本利

2011-5-5  NM




過去幾年,教育局一直要求出版商將課本和教材分拆,以為這樣便可促使教科書價格大幅下調,令到學生家長得益。

筆者之前撰文,指出教科書成本和售價上升的主要原因,就是教育局不時修改課程,要求課本送審,以及推行母語教育等政策所致。筆者在1989年出版高考(即大學入學試)經濟學課本,只有英文版本,黑白製作,不用送審,全書300頁,每本售價不過80元。

到1992年,當時的考試局開始容許高考考生以中文作答,但市場上卻沒有中文版本的高考經濟學課本,政府不惜動用公帑資助出版社將英文版本的課本翻譯成中文。隨着高考可以用中文作答,兼且在考試成績單上不會列明作答語言,愈來愈多考生選擇以中文作答。

1998 年,前特首董建華一刀切推行母語教學政策,指令所有採用母語教學的學校,必須同時使用中文課本,不能使用英文課本。這個政策,令中文課本市場迅速增長,促 使出版商投放更多資源去爭逐市場佔有率。但很不幸,母語教學政策不但令本地學生的英文水準大幅下降,更導致教科書成本和價格大幅上升,最終損害了學生和家 長的利益。

熟悉教科書市場的人都知道,教科書的主要成本是開發和製作成本,一套用兩年(會考)或三年(初中或新高中)的教科書,開發及製作成本動輒要數百萬元,甚至過千萬元。除了這筆巨額的「入場費」外,另一主要成本就是印刷費。

 

每 本教科書的印刷費,主要視乎印刷量,顏色多少和紙張質素並非重要因素。一本百多頁的彩色教科書,印刷量若有一萬本,每本印刷成本不過10多元;若印刷量只 得一千本,成本便要數十元。過去二、三十年,中小學生人數急速下降,從過往每個年級有十萬人,下跌至現在個別年級只得五、六萬人,教科書的印刷量自然大 減。再加上政府推行母語教學,出版社要分別印製中英文版本,印刷量再要打個折扣。過去幾年,出版商投入大量資源開拓新高中市場,十多間出版商經過一輪「大 廝殺」後,實際可以回本的恐怕只得幾間。2009年推出新高中中四課程後,學生選修的科目由過往一般的八科至九科(甚至十科),減少至只得六科至七科,令 每科選修人數大幅下跌。到去年九月,出版商發覺中四及中五的課本銷量突然大減,經調查後發覺部分升讀中五的學生,放棄選修某些科目,並將中四課本出售。不 少「手緊」的學生,即使繼續選修某一科目,亦把手上課本出售去賺取外快,以致出現第一屆新高中文憑試還未正式開考,二手課本已充斥市場的情況。

 

一 本零售價100元的教科書,出版商一般是以八折價錢出售給書局(書局再以九折或九五折出售),實際收入只得80元。這80元中,約有10元是作者的版稅 (零售價10%),餘下70元,要支付印刷費、員工(包括編輯和營業員)薪金、租金及其他營運支出,餘下的收入未必足夠抵銷開發和製作成本。特別當市場萎 縮,生產規模下降,印刷成本不斷上升,出版商的「剩餘收入」十分有限,能夠賺到多少暴利呢?筆者相信教育官僚是很清楚出版商面對的惡劣經營環境,但為何仍 然要不斷打壓出版商,突然更改遊戲規則,強行要求出版商把現有課本和教材分拆?出版商為了競爭,早已把教材(包括由作者撰寫的教師手冊)送給老師參考和使 用,現在又怎能要求他們付費購買?出版商若收到老師(或學校)支付的教材費,又如何和作者及其他版權人攤分?教育局說不排除自己製作課本或以招標形式出版 課本。若是由政府插手出版教科書,恐怕成本會更高,市場更容易被壟斷操控,嚴重損害香港的言論和出版自由。

林本利

現任教於理工大學,專門研究公用事業及公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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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綁銷售無法抬高書價 捆綁銷售無法抬高書價 林本利

2011-7-21  NM




特區政府官僚要求教科書出版商分拆課本和教材,以為可以藉此令書價下降。

在市場上,製造商或供應商把不同的產品和服務捆綁起來,一同售賣給消費者,是十分普遍的現象。例如影印機製造商要求買家使用他們生產的配件,電腦打印機製造商要求買家使用同一牌子的油墨。

製 造商採用捆綁銷售或者搭賣策略,可以是為了確保產品的質素和性能,或者方便計算買家的使用量去收取維修費用。製造商以較低價格出售影印機給買家,再以較高 的價格出售配件,從中收取維修費用。用量較多的客戶,要求維修服務的機會較高;他們要購買較多和較貴的配件,付出較高的維修費用。

市場上亦有一些製造商或供應商將不同物品捆綁起來,以一個價錢出售。買家只可以購買全部物品,不能選擇購買部分物品。一直以來,《壹週刊》便是以Book A和Book B的捆綁形式出售,近年還加多了Book C。

有些經濟學家認為這種捆綁銷售方式,是為了將生產商的壟斷權勢由一種產品伸展至其他產品。亦有經濟學家以為透過捆綁銷售,可以令消費者付出較高價格,藉此搾取消費者盈餘。

過去十多年,美國最經典的反壟斷法官司,就是司法部控告微軟公司以捆綁銷售方式,要求電腦製造商同時安裝視窗和Internet Explorer,把自己在電腦作業系統市場的壟斷優勢,伸延至互聯網搜尋器市場,令其他對手難以招架。

稍為認識反壟斷法或者競爭法的人,都知道單憑捆綁銷售而沒有市場權勢,絕對不能為生產商帶來暴利。生產商必須在某一市場上擁有市場權勢,有能力操控市場,才可以透過捆綁銷售賺取暴利。

出 版商將教科書和教材捆綁銷售,自有其經濟和商業原因,出版商同時開發和推廣教科書及老師教材,以及提供售後支援服務,根本很難攤分成本和分開定價。老師教 材用量只得數百套,若分開定價,成本和售價必然十分高。我們不會見到汽車銷售商或者地產商,向買家分開收取印製說明書及提供保養服務的費用。

只要市場上沒有出現一間出版社獨大,享有壟斷權勢的情況,多間出版商同時以捆綁銷售方式出售教科書和教材,並不會令書價上升。教育局要求出版商將教科書和教材分開定價,並不會令書價下降。出版商可以免費將教材借給老師使用,或者只象徵式收取一元費用,便符合教育局的要求。

過去幾年,出版商投入大量金錢開發新高中教科書和教材,免費將教材送給老師參考和選擇,希望日後能夠從出售教科書的收入中收回成本。教育局突然中途改變遊戲規則,抹黑出版商,令他們大失預算,有可能血本無歸。

 

香 港若引入競爭法,便可以防止出版商合謀抬高書價,保障學生、家長和老師的利益。政府官僚若肆意破壞市場秩序,受影響的公司亦可以申請司法覆核。過去電盈受 電訊條例的競爭條款所約束,便不時尋求司法覆核,推翻電訊管理局的判決。因此,引入競爭法,可以約束政府官僚濫權,防止他們隨意破壞市場秩序。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http://www.livingwordec.com.hk)

作者網誌: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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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導致教科書價貴?

1 : GS(14)@2011-05-04 21:34:3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867&art_id=15223490
1967年創立的新亞洲出版社持續虧損,去年賣盤給新加坡集團,「死因」是五、六年前兩套小學教科書未能通過送審,每年損失 2,000萬元生意,最終捱不住;原老闆、賣盤後改任出版人的徐方正說:「唔批原因係話你達唔到課程要求……佢哋一言定你生死,黑箱作業,冇上訴機制」。
導師出版社社長石國基指出,課程發展處經常提出課程改革,無視教科書收回成本期,如 90年代推目標為本課程, 900間小學只有九分之一使用,五年後突然停止;新課程綱要又不清不楚,如五、六年前推探究式教學法,業界初時得悉音樂科要教樂理,「第二次開會又話唔可以教,中小學十幾套音樂書全部過唔到審批」。

石國基表示,會考英文考試課程甲和乙原定 04年合併、中文科 05年卷數由三變五份,但未推行即取消,延至 07年才實行,令部份已出版的課本作廢。「政府失誤,累我哋蝕大本」。
2 : reference(1610)@2011-05-05 12:10:54

1樓提及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10504&sec_id=4104&subsec_id=11867&art_id=15223490
1967年創立的新亞洲出版社持續虧損,去年賣盤給新加坡集團,「死因」是五、六年前兩套小學教科書未能通過送審,每年損失 2,000萬元生意,最終捱不住;原老闆、賣盤後改任出版人的徐方正說:「唔批原因係話你達唔到課程要求……佢哋一言定你生死,黑箱作業,冇上訴機制」。
導師出版社社長石國基指出,課程發展處經常提出課程改革,無視教科書收回成本期,如 90年代推目標為本課程, 900間小學只有九分之一使用,五年後突然停止;新課程綱要又不清不楚,如五、六年前推探究式教學法,業界初時得悉音樂科要教樂理,「第二次開會又話唔可以教,中小學十幾套音樂書全部過唔到審批」。

石國基表示,會考英文考試課程甲和乙原定 04年合併、中文科 05年卷數由三變五份,但未推行即取消,延至 07年才實行,令部份已出版的課本作廢。「政府失誤,累我哋蝕大本」。



I think the best solution is to let the Education Bureau to launch the official education materials....
3 : GS(14)@2011-05-05 21:05:57

但是搞呢個又話政府干預市場啦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205

新居屋無示範單位揀樓才有樓書價單 輿論斥反智

1 : GS(14)@2016-02-15 17:42:57

■興建中的沙田嘉順苑將提供248個單位。資料圖片


【本報訊】樓價下跌,勢必影響新一批資助房屋的銷情。房委會及房協最新一批3,677個資助房屋單位最快本月29日接受申請。為節省成本及加快銷售進度,房委會將不設示範單位;7月揀樓前更不會提供正式的售樓說明書及價單,只提供簡化版屋苑資料單張。前「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成員批評,房委會做法不能接受,認為政府立法規管私人發展商,也要以身作則,提供示範單位、價單予市民參考。記者:譚靜雯



房委會與房協月底一併推售3,677個資助房屋單位,三個屋苑分別為天水圍屏欣苑、沙田嘉順苑及綠怡雅苑。房委會有2,657個新居屋單位,包括屏欣苑及嘉順苑,實用面積由376至574平方呎不等。房委會興建的發展項目不受《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規管,但當局近年推售剩餘居屋或出售首批新居屋時,都按條例在申請期開始前7日,為買家提供發展項目的售樓說明書、價單資料,也會設示範單位供買家參觀。



稱省成本加快銷售速度


不過,消息人士透露,由於上次復售首批新居屋時,花費大量成本、人手印製售樓說明書。為加快銷售速度及節省成本,今期居屋將不設示範單位,只會有虛擬示範單位短片及室內間隔模型。新一批居屋的銷售資料更分兩階段派發,第一階段由開始接受申請7日前起,直至申請期結束,房委會只會提供兩個居屋發展項目的基本資料及售價概覽。至於正式的「售樓說明書」及詳細價單資料,需待今年7月正式揀樓時才會向準業主發放。今期新居屋房委會與房協一併售樓,申請人只須遞交一份申請表,就可同時申請購買房委會或房協的資助房屋單位。而房協則受一手樓條例規管,將為買家提供詳細的售樓說明書,也會在房協長沙灣辦事處設示範單位。申請人不論是購買房委會或房協的單位,在遞交申請表時,需以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繳交200元申請費,支票或本票抬頭必須寫明「香港房屋委員會」。前「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成員、城市大學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稱,督導委員會當時曾爭論房委會出售居屋應否獲豁免,批評房委會出售新一批居屋不設示範單位。



學者:政府應以身作則


潘表示︰「如果嗰時知道房委會唔跟,應該唔會畀佢哋豁免。」他認為政府立法規管私人發展商,也要以身作則。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批房署的做法反智,指置業是人生重要決定,「邊有可能到揀樓先正式有樓書派」,他要求房委會重新考慮提供示範單位。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215/19491605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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