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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曲黴毒素之禍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1-12-31/100344847_all.html#page2

 國家質檢總局一次遲到的調查,不僅將蒙牛捲入漩渦,更揭開了中國食品產業存在使用發霉原料現象的冰山一角。

 

  2011年12月24日,國家質檢總局公佈了對國內生產的食品、日用消費品、工業生產資料等17類產品質量的抽查結果。其中,液態乳和食用油均 存在黃曲黴毒素超標問題。如蒙牛乳業(眉山)有限公司生產的一批次產品,被檢出黃曲黴毒素M1超標140%。25日,蒙牛發佈了致歉聲明。

  不同產品中的黃曲黴毒素,有不同的來源。例如,牛奶中的黃曲黴毒素,是因為奶牛吃了發霉的飼料;食用油中的黃曲黴毒素,是因為使用了發霉的花生、大豆等原料;被賣給農民工吃的「陳化糧」,也是因為發霉而存在黃曲黴毒素。

  出現在中國食品工業鏈條環節中的黃曲黴毒素,雖然面臨層層堵截,最終還是有可能進入消費者口中。相關研究顯示,黃曲黴毒素肆虐,使得乙肝患者更容易轉為肝癌。在全世界每年約62萬新發肝癌患者中,約有34萬在中國。

黃曲黴毒素何來

  黃曲黴毒素屬於黴菌毒素的一種。發霉的花生中就含有黃曲黴毒素。黃曲黴毒素耐熱,在一般烹調加工的溫度下破壞很少,只有溫度達到280攝氏度時,才發生裂解。所以,花生發黴後應棄之不用。

  黴菌毒素是由黴菌產生的有毒化合物,在穀物的生長、收穫和儲存期間,均有可能出現。目前已知的黴菌毒素有上百種。溫度和潮濕是黴菌毒素產生的首 要條件,並決定了黴菌毒素的類型。黃曲黴毒素主要是由黃曲黴和寄生曲黴產生的次生代謝產物,在濕熱地區食品和飼料中出現黃曲黴毒素的機率最高。

  目前已分離鑑定出的黃曲黴毒素有17種,主要是黃曲黴毒素B1、B2、G1、G2以及由B1和B2在體內經過羥化而衍生成的代謝產物M1、M2等。

  在針對北京、天津、河北等21個省市128家企業生產的200種液體乳產品的抽查中,質檢總局發現有兩種產品黃曲黴毒素M1項目不符合標準。這兩種產品,分別由蒙牛乳業(眉山)有限公司和福建長富乳品有限公司生產。

  質檢總局相關負責人稱,上述液體乳不合格是由於奶牛食用了黴變飼料,導致乳汁中黃曲黴毒素M1超標。

  相關專家表示,奶牛食用含有大量黃曲黴毒素的飼草與飼料,食用量超過奶牛本身的解毒能力時,黃曲黴毒素B1就會轉化為牛奶中的黃曲黴毒素M1。消費者在飲用這種被污染的牛奶後,就會遭受黃曲黴毒素的侵害。

  黃曲黴毒素對人及動物肝臟組織有破壞作用,嚴重時可導致肝癌甚至死亡。由於具有強烈的致癌性,黃曲黴毒素於1993年被世界衛生組織劃定為一類致癌物。

  黃曲黴毒素是目前已知最強致癌物之一。它主要誘使動物發生肝癌,也能誘發胃癌、腎癌、直腸癌及乳腺、卵巢、小腸等部位的癌症。

  在中國,無論是食品安全還是公共衛生領域,都曾飽受黃曲黴毒素之苦。

  2004年,全國十多個省市糧油批發市場均發現有國家糧庫淘汰的發黴米,含有可致肝癌的黃曲黴毒素,「陳化糧」事件曝光;2010年3月19 日,武漢工業學院教授何東平召開新聞發佈會,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加緊規範廢棄油脂收集工作,再次引起了人們對食品安全的擔憂。之後,隨著公安部門調查的深 入,大批地溝油「產業」被清除。地溝油中往往也含有黃曲黴毒素。

  人類接觸黃曲黴毒素的主要來源是污染的食物,有兩種途徑可以攝入:一是由受黃曲黴毒素(主要為B1)污染的植物性食物攝入,二是經飼料進入奶或乳製品(包括乳酪、奶粉等)的黃曲黴毒素(主要為M1)攝入。

  由於黃曲黴毒素是脂溶性的,如果牛飼料中存在黃曲黴毒素,牛肉中其含量不會很高,但內臟特別是肝臟中含量會高。而且黃曲黴毒素非常耐熱,加熱到280℃都不會被破壞,所以牛奶中只要含有,就不會被去除。

  黃曲黴毒素B1的毒性比氰化鉀大10倍,比砒霜大68倍。它主要損害肝臟,發生肝炎、肝硬化、肝壞死等。臨床表現有胃部不適、食慾減退、噁心、嘔吐、腹脹及肝區觸痛等,嚴重者出現水腫、昏迷,以至抽搐而死。

  今年4月,陝西榆林200多名小學生在飲用了統一配送的蒙牛牛奶後出現集體中毒症狀,表現為發燒、肚痛、腹瀉等明顯中毒症狀。但是,此後蒙牛的 調查認為是小學生空腹飲用牛奶引起的乳糖不適,屬於是癔症發作抑或情緒感染導致集體中毒,這一解釋在當時就不讓人信服。而現在回頭來看,很有可能是黃曲黴 毒素中毒的症狀。

  在公共衛生領域,針對黃曲黴毒素與肝癌之間關係的研究已持續了20多年。2010年6月,美國匹茲堡大學環境與職業健康學院的Yan Liu、Felicia Wu在美國《環境健康展望》上發表了一篇論文,指出全球每年新增的肝癌患者大約有55萬至60萬人,其中2.5萬人至15萬人最終發展成為肝癌,可能與黃曲黴毒素有關。這些人群主要分佈在南美洲、東南亞和中國。

  研究人員表示,當地的高乙肝流行率,以及食品中黃曲黴毒素很大程度上不可控,正是導致這些地區的乙肝患者容易發展成肝癌的原因。

  這篇研究報告的結論是,全球範圍內,黃曲黴毒素可能在4.6%至28.2%的肝癌病例中起到了致病作用,而南亞和中國則是主要區域。

  另一篇發表於2008年的研究報告則指出,通過與一種被稱為P450的肝臟酶的結合,黃曲黴毒素被代謝成某種活性氧物質。這種物質可能會與患者蛋白質或DNA發生不同的毒理反應,大大提高肝癌的患病風險。

  一些國外研究人員,也曾在中國的高肝癌流行地區調查肝癌與黃曲黴毒素之間的關係。

  2001年,一篇論文對中國廣西自治區扶綏縣肝癌高發的因素進行了分析,這份發表在《癌症的流行病學、生物標記和預防》上的研究指出,在當地, 乙肝的流行以及膳食中不斷攝入黃曲黴毒素是肝癌高發的關鍵因素。研究小組對29位研究對象進行了持續一週的跟蹤調查,88.9%的研究對象的尿液中都含有 黃曲黴毒素的代謝物。

  作為乙肝的高流行地區之一,從食品安全領域嚴控黃曲黴毒素的攝入,對中國具有緊迫而現實的意義。但相關的法律法規及針對食品安全生產、流通的監管,遲遲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

最後的屏障

  為了保證乳品飲用安全,農業部和國家質檢總局已頒佈多部條例、規定,控制以飼料為主的源頭和生產環節的檢測。乳品企業則依據這些條例及規定,規制自身檢測流程,以確保出廠的乳品黃曲黴毒素達標。

  GB13078-2001《飼料衛生標準》屬於強制性標準,是中國飼料行業中最基礎和最關鍵的標準之一,也是飼料行政管理部門進行飼料安全衛生監督管理的主要技術手段和依據。

  《飼料衛生標準》中有12項針對玉米、豆粕和針對不同喂養對象的濃縮飼料、補充料的要求,其中涉及奶牛飼料的要求包括:玉米和豆餅飼料中,黃曲黴毒素B1的含量分別不得超過每千克50微克和每千克30微克;在奶牛精料補充料中,則不得超過每千克10微克。

  不過,由於飼料在存放過程中可能黴變,奶牛未必能吃到安全的飼料,即便對於蒙牛和福建長富乳品公司這樣的大型企業來說也是如此。

  乳業專家王丁棉表示,在向乳品企業提供飼料時,飼料企業會出具一份檢驗合格的證書,但這不一定表明飼料一直是安全的。有的企業和養殖戶可能購買飼料後存放半年才會使用,如果存放條件不好就會出問題。

  「存放過程中,如果外界溫度很高、濕度很大,就容易發生黴變;黴變時間一長,黃曲黴毒素就產生了。飼料企業不會負責存放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王丁棉說。

  因此,加強原料乳監控,以及乳品企業嚴格執行對原料乳的黃曲黴毒素M1項目檢測,是保護人群遠離黃曲黴毒素的關鍵屏障。

  蒙牛在其網站宣傳稱,其生產線上的每一包牛奶「都要經過9道工序、36個監控點、105項指標檢測,只要有一項檢測項目不合格,整批產品都不允許上市」。但是,這批被黃曲黴毒素污染的牛奶,還是逃過了層層檢測。

  2011年12月25日,蒙牛在其網站上發佈了針對此事的說明,聲稱該公司已將全部問題產品進行封存和銷毀處理,目前市場上的所有產品均為合格產品。不過,究竟是哪個環節的檢測缺失導致黃曲黴毒素M1超標,並未給予說明。

  財新《新世紀》發現,從原奶收集到出廠,一包蒙牛牛奶需經過15個環節才能出廠,其中有兩個環節涉及黃曲黴毒素的檢測,分別是原奶擠奶後的質量檢驗和原奶淨乳預熱前的質量。根據蒙牛的規定,如果這兩個環節檢驗不合格,該批次牛奶就不能流入市場。

  不過,王丁棉告訴財新《新世紀》記者,儘管每批原奶都進行過上述檢驗,但在實際檢驗中,即便一套檢測設備的價格只有4000元至6000元,檢測成本很低,很多企業也沒有認真去做,「為了減少麻煩和工作量」。

  目前,質檢總局已要求全國所有乳製品生產企業加強原料乳監控,對原料乳必須檢測黃曲黴毒素M1項目。既然在原來的檢驗工序中就是必檢的項目,質檢總局還要明令必須檢測,說明企業原來的工作中有疏忽。

  而且,與瘦肉精等人造毒素不同,黃曲黴毒素這種天然毒素很容易漏檢。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營養與食品安全所研究員陳君石舉例 說,如果養殖戶使用了瘦肉精,那麼這個養殖戶提供的樣品,不管監測哪一個部分,結果都不會相差太大。但黃曲黴毒素的分佈是非常不均勻的,經常監測不到。他 強調,為了將黃曲黴毒素的風險「可控」,必須加強對原奶的檢測。

  2011年12月26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質檢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質檢總局已要求所有乳製品生產企業加強原料乳監控,對原料乳必須檢測黃曲黴毒素M1項目,確保乳製品質量安全。截至目前,該局尚未接到液體乳中黃曲黴毒素M1超標的新的報告。

中國限量應更嚴格

  針對食物中可能存在的黃曲黴毒素,中國制定了GB276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對食品中的黃曲黴毒素B1、M1等進行限量。最新限量標準 GB2761-2011已於2011年10月20日實施。新標準規定了食品中黃曲黴毒素B1、黃曲黴毒素M1、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展青黴素、赭曲黴毒素 A及玉米赤黴烯酮的限量指標。

  2010年3月,GB2761-2011的相關編制人員在《江西食品工業》期刊上發表了一篇針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徵求意見稿)的編制說明。其緣由是,在2011年版《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乳品中黃曲黴毒素M1的限量標準仍維持了上一個 版本中的0.5微克/千克;嬰幼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黃曲黴毒素M1,則限量要求不得超過0.05微克/千克。

  實際上,中國食品工業中大量限量標準,都沒有實質性的實驗依據,而是選擇性地照抄美國或歐洲的標準。很多情況下,是選擇一個比較寬鬆的標準。對 於黃曲黴毒素M1的限量,前述編制說明稱,目前世界各國對黃曲黴毒素M1有兩種不同意見:以歐盟一些國家為代表提出乳品中黃曲黴毒素 0.05微克/千克的限量;另一種意見是美國、日本等國提出的0.5微克/千克的指標。

  中國選擇的依據,是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下的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JECFA)第56屆會議報告。該報告指出,黃曲黴毒素M1為 0.05微克/千克和0.5微克/千克,這兩個指標在致癌性方面並無顯著差異。因此,在2011年版《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仍維持了0.5微克/千克 的黃曲黴毒素M1限量標準。

  不過,這份報告的參照標準是歐洲、美國和東南亞的情況,並沒有考慮中國乙肝流行的特殊性。

  相關專家指出,考慮到中國乙肝流行的特殊性,中國必須採用更嚴格的黃曲黴毒素M1限量標準,嚴控黃曲黴毒素的肆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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