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今晚10點30分,歐元集團將召開會議,與會的歐元區國家財長會將救助希臘視為首要議題,將判定希臘的經濟改革措施是否足以讓希臘救助協議延期得以實現,在本月就獲得償還貸款必要的救助款。
本月6日上週五,希臘向其他歐盟國家公佈了計劃推行的改革措施清單,但歐盟官員認為,希臘還需增加多項舉措,才能獲得救助貸款。這兩週希臘必須償還IMF15億歐元貸款。希臘本月13日、16日和20日有三筆貸款到期。
昨日彭博新聞社報導援引歐元集團主席迪塞爾布洛姆(Jeroen Dijsselbloem)評論稱,上週五希臘政府遞交的改革措施「遠」不完整,本月可能不會得到救助款。他說,希臘的「錢箱幾乎是空的」。今日彭博援引匿名歐洲央行官員消息稱,歐洲央行執委本週將特別審議對希臘銀行業的緊急流動性援助(ELA) 。
同在昨日,路透報導援引歐洲央行執行委員會委員Benoit Coeure表態稱,歐洲央行期待與希臘合作完成其救助評估,但「時間將要耗盡」。昨日的法新社報導則是援引希臘財長Yanis Varoufakis講話稱,如果救助協議延期遭到貸款方拒絕,希臘可能就債務問題提出舉行全民公決。
今日路透報導稱,德國副財長預計,今晚的歐元區財長會議不會做出有實質意義的決定,因為財長們還在等待希臘提供改革案中更多的金融相關細節。
上述法新社報導提到,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Jean-Claude Juncker)上週六呼籲歐盟國家認識到希臘的嚴峻形勢,它對歐元區將意味著風險擴大。容克向德國《世界報》(Die Welt)表示:「我們必須確定希臘的形勢不會繼續惡化。我擔心,並非歐盟的所有人都理解情況多嚴重。」
今日路透又援引歐盟人士的消息稱,希臘總理齊普拉斯和容克本週五有可能會面,仍待確認。容克做好了未來兩週與齊普拉斯會面的準備。德國10年期國債漲幅擴大,收益率下跌7個基點至0.33%。
法國財長Michel Sapin今日表示,預計希臘破產不會有任何風險。但信用市場顯然不同意這種預測,因為體現希臘違約風險的一年期CDS飆升。而且,英國《金融時報》今日公佈的倫敦金融業和商業高管調查結果顯示,高管們認為,投資者可能低估了希臘退出歐元區能引起的市場混亂。
Business Insider的歐洲市場記者Mike Bird援引法國興業銀行的分析師預測稱,希臘財長將設法讓歐元集團不要堅決等到評估完成再撥發救助款。迪塞爾布洛姆最近的言論在暗示,歐元集團可能有所讓步,但只有在改革措施真正可行時,才可能本月撥款。希臘上週提出的改革措施可能還會被視為太含糊,遠未達到讓其他歐盟國家議會接受的水平。
今日希臘股市延續跌勢,當前跌4%,相關希臘銀行股指(FTSE/ATHEX Banks Index)跌幅達7%。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確定,舉辦外商投資企業凡是不涉及國務院批準的準入特別管理措施的,企業設立及變更一律由審批改為備案管理。10月14日,在國新辦舉行的政策吹風會上,商務部部長助理童道馳介紹了簡化外資企業審批管理的相關措施。
審批改備案是指原來要拿到商務部門批準才能設立企業,現在投資者可在網上備案,外商投資企業備案可在營業執照簽發前或營業執照簽發後30日之內,先拿營業執照再備案。備案主要是核對一些信息,並不是審核原來逐案審批中的一些條件,與行政許可不同。這次把審批改備案從自貿試驗區拓展到全國,是一個重大變革。以“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取代傳統的“逐案審批模式”,自貿試驗區3年試點取得了成績,簡化了外資企業審批手續,為外商投資營造了更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為落實外商投資企業等審批管理體制改革,10月8日商務部出臺《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據估算,與過去逐案審批制比較,紙質材料會減少90%以上,平均辦理時限會從20多個工作日縮減到3個工作日以內。在自貿試驗區試點基礎上,為適應網上申報制度,商務部還升級了信息系統,便於企業網上備案。自備案啟動至10月13日,全國共收到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申請500余件,134家完成備案設立程序,收到變更事項1100余件,完成變更備案285件。
當前複雜經濟形勢下,各國投資都出現疲軟態勢,根據有關國際機構預測,今年全球外商直接投資將下降10%—15%。為了更多吸引外資,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和水平,將全面修改外資三法、制定統一的外國投資法。這不僅需要修改有關行政審批條款,還要解決外資三法中關於企業組織形式和治理結構的有關規範與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銜接問題,並將法律規範對象調整為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投資行為,實現從外商投資企業法到外國投資管理法的轉變。商務部會按照中央統一部署,繼續推進外資三法修訂和統一的外國投資法立法進程,爭取早日出臺。(高雲才)
5月2日,據國土部網站消息,國土資源部辦公廳日前印發《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間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進一步簡化登記流程,提高登記效率,分類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通知要求將一般登記業務的辦理時限壓縮至20個工作日,不動產抵押登記辦理時限壓縮至10 個工作日。
以下為全文: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間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解放軍土地管理局,國家海洋局,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機關相關司局和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快推進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改革精神,改革完善不動產登記辦理流程和工作機制,進一步提升不動產登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2016年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工作要點的通知》(國發〔2016〕3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進一步簡化流程提高效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70號)有關要求,部研究制定了《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間實施方案》,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各地要根據《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間實施方案》,在確保登記資料移交到位、人員劃轉到位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登記流程,提高登記效率,分類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通過創新申請方式、提高受理能力、加強業務聯動、強化信息共享等措施,除政府組織開展的農村不動產登記以及未公證的繼承、受遺贈涉及不動產登記等較為複雜的登記情形仍按照30個工作日辦結外,一般登記業務的辦理時限壓縮至20個工作日,不動產抵押登記辦理時限壓縮至10個工作日,不動產查封登記、異議登記要即時辦理,切實做到規範有序、便民利民。
各地在實施過程中,要註意處理好不動產登記效率和質量平衡關系,要以穩定和保護產權為基本原則,在完成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間任務的基礎上,實事求是確定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限。壓縮不動產登記時間任務今年10月底前完成,請各地以省為單位於今年12月底前將任務落實情況報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局。
2017年4月15日
記者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日前,《北京市鼓勵規範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出臺。《指導意見》規定共享單車投放規模要與市民短距離出行需求、城市空間承受能力、道路資源與停放設施承載能力相匹配。此外,企業須在北京市開立資金專用賬戶,公示押金退還時限,及時退還承租人資金。
北京市交通部門正在會同各委辦局、各區管理部門、行業協會和共享自行車企業,結合本市實際制定《共享自行車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和《自行車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這兩個文件將於近期公布。其中,“系統技術與服務規範”將對共享自行車車輛標準、企業運營和政府監管平臺、信息系統安全等進行全面規範;“停放區設置技術導則”將明確本市自行車停放區的設置要求、設置形式和設施標準。
●民意
收到有效意見建議152件
此前,《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於4月21日至5月4日進行了社會公開意見征集。經統計,共收到社會公眾有效反饋意見建議152件共237條。這些意見中,贊成的達到97%,主要是企業加強管理、承租人自律、停放區設置等方面;不贊成的僅為3%。
●調控
投放數與承載能力匹配
《指導意見》提出,共享單車投放規模要與市民短距離出行需求、城市空間承受能力、道路資源與停放設施承載能力相匹配。根據全市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劃及停放秩序狀況,進行總量調控,對車輛投放實行動態平衡。各區根據容納量和車輛停放秩序情況,實時調控企業投放數量和節奏。
●監管
北京市各區政府承擔監管責任
《指導意見》提出,區級政府按照“屬地監管”原則,承擔共享自行車企業監管責任;要編制轄區共享自行車發展和停放規劃,制定車輛停放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落實自行車停放區設置;對亂停亂放問題嚴重、線下運營服務不力、經提醒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的運營企業,應公開通報相關問題,限制其投放。
企業承擔投放車輛經營與管理的主體責任,制定車輛投放計劃和運營方案,投放數量規模與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相適應;建立車輛管理維護機制,做好現場停放秩序管理和車輛運營調度,及時退出不符合質量標準的車輛;加強信息平臺建設等。
●車輛
安裝車載衛星定位裝置
《指導意見》規定,企業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在北京市市工商註冊,並向註冊地和投放區主管部門報備。
在周轉場地方面,企業要自有或租用停車場地,滿足車輛周轉與維修需求,不得將公共空間作為企業車輛存放、周轉和維修場所。
在車輛標準方面,投放車輛應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安裝車載衛星定位裝置,不得設置商業廣告。
經營服務方面,要實行實名制註冊、使用,與承租人簽訂服務協議等,在北京市市開立企業資金專用賬戶,依法依規經營,接受相關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運維
配備與投放相匹配管理員
《指導意見》提出,企業要承擔秩序管理的主體責任,根據各區發展規劃制定車輛投放計劃和運營方案,投放數量規模與企業經營管理能力相適應。及時回收廢棄和故障車輛;建立完善應急預案,及時處置停放混亂、堆積占道、影響通行等各類突發情況。對於廢棄車輛必須及時回收,按照環保要求處理。
對於共享單車使用者而言,《指導意見》提出要落實承租人信用評價制度,對騎行過程中的違規行為,接受企業的信用約束及管理部門的處罰。對多次經核實確認的違規違約承租人由企業列入黑名單,共同限制其使用。
●保險
企業需為承租人購買保險
《指導意見》提出企業投放車輛應滿足安全騎行要求,保障車輛技術狀態良好;公示計費標準,實行明碼標價;明確提示安全使用信息,禁止向未滿12周歲的兒童提供服務,並不得擅自加裝兒童座椅等設備,監護人須承擔教育和監護責任;不得使用自行車載人。企業需要為承租人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建立投訴服務制度,及時處理各類投訴。
●押金
鼓勵企業免押金租賃
《指導意見》提出鼓勵企業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賃服務,收取押金的,企業須在北京市市開立資金專用賬戶,自覺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及開戶商業銀行監管,實行專款專用。
同時,企業要公示押金退還時限,及時退還承租人資金。企業退出運營前要向社會公示,退還承租人押金,回收所有投放車輛。
(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李博、孟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