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八一八的苦主可能是邊個?
昨日筆者翻閱Capital Weekly,發現有一個專欄「
財經八一八」,講述一名高級管理層財困的事情,描述是這樣的。
「落難富豪何其多,缸湖傳聞又一個,話說某家從事林木業務的上市公司某高層正陷財困。事關該位高層本身搞地產起家,但自梁振英當特首以後,連番使出辣招打擊樓市,2D後又3D,結果如何,看近月物業成交便可知一二。要知道凡搞地產者,多數靠借款建樓,至賣樓後才償還貸款,如今賣樓不成,難免資金週轉出現困難。
老戴八到,此君本身私人業務繁多,可惜瓣瓣皆表現一般,連支付貸款利息也有困難,原本欲借公司轉營林木業務翻身,怎知當地政府又遲遲未批出相關文件。所謂福無重至,禍不單行,就是如此矣。
至於涉及的上市公司誰屬,老戴不想惹上官非,恕無可奉告,但可以給大家一點提示,不妨查閱月前的港交所股權披露資料,應能看出端倪。另一貼士則是其擔任高層的上市公司,今年股價一度被炒高,如今卻只有高位的四成左右。高位接貨者,應該記憶猶新;未跳車者,小心逃生無路。」
根據文中的線索,這名高管的情況,大約有這4點:
1. 這名高層是搞地產起家
2. 搞地產資金周轉有問題
3. 私人業務眾多,但表現一般
4. 這公司轉營林木,但牌照未批出
5. 這名高管可能之前已有減持行動
6. 這隻股票股價一度炒高,但現今只剩下一半
筆者大約查過資料,其實這家公司也不難找,轉營搞木業應該只剩幾間,且容我說說個人的直覺預測,我認為這個人正如這份公告的內容,名稱我們也怕會出事,所以不會在文中提及的,只說中間這6點和這個人相似的地方。
1. 這名高層是搞地產起家根據前兩年的一篇關於
她本人的專訪,她當年就是憑著搞村屋起家,賺得第一桶金,並和原居民合作發展村屋項目,累積了元少資產。
2. 搞地產資金周轉有問題根據同一篇專訪顯示,其實也暗示她資金周轉的問題不輕,她當年在專訪稱,「當地銀行很少貸款予外國人,故此她全數以現金付清,「我喺香港村屋賺到 錢就拎去巴布亞,有啲地盤未開工,又要每年交稅俾政府,現金流係有啲緊張。」他拍檔之一話,「佢真係做嘢,老實生意人,但要有足夠實力去發展,見佢咁辛苦,已經成日勸佢做好目前先。」。所以可以看好,假如他某一邊資金流一斷,會造成不小的危機。上面的打擊樓市措施真是使她的本身資金斷流。
3. 私人業務眾多,但表現一般根據這個集團的網站資料顯示,其業務主要包括幾項,第一項是地產、第二項是建築裝修、家具及設計、第三項是醫療,還有鑽飾和娛樂,最後一項當然就是私人在巴布亞新畿內亞的投資。
第一項和第二項互有關係,第一項不行,第二項相信也不行,第三項據
資料顯示,有官司纏身。其他那些我沒有看到有重大宣傳過,巴布亞新畿內亞的投資,根據上面報導所稱,也好像有困難,所以也好像符合這一項資料。
4. 這公司轉營林木,但牌照未批出根據
今年初這公司的訪問,她稱「巴國政府早前已向公司口頭承諾,將批出伐木牌照。她料1至2個月後,公司變可獲發牌,更可望於今年底產出首批木材。」,但好像香港電視台發牌一樣,至今仍未見有公佈成功取得牌照。
5. 這名高管可能之前已有減持行動根據報導稱,「但可以給大家一點提示,不妨查閱月前的港交所股權披露資料,應能看出端倪。」,根據同一篇訪問稱,「她表示未來還有意增持。」,但是根據
股權披露資料,她於34.7仙購入5,670.4萬股,大約花了1,967.63萬,但是後來她在7月竟然於20仙及19.5仙,分別減持各2,000萬股,19.6仙再減持剩餘的1,670.4萬股,套現合共1,117.40萬,未計手續費虧損850.23萬,行為非常反常,可能她一是認為有壞消息,一是就是急需資金,但真正減持的原因,她才會知道。
6. 這隻股票股價一度炒高,但現今只剩下一半根據筆者
手中資料,這隻股票在1月18日為12.9仙,但在2月18日,一度上升至40仙,估計執筆時股價約在18仙至20仙之間,資料也大約符合。
雖然我沒有這隻股,但本身這隻股是屬於宏安系,已經不適宜購買,現在只是先行向大家提醒一下這隻股不好的地方,未來會發生甚麼事情筆者也不敢說甚麼,希望大家注意、注意。
估下是邊間上市公司?
1 :
GS(14)@2010-10-06 23:46:322010-10-04 HT
近年香港不時見到有上市公司尋求回歸內地上市,一來可增加新的資金平台,二來這些公司很多時就是由內地資金持有,業務又主要在國內,回歸在內地發行A股亦是很自然的事。不過,早前有一家主板公司,為求成功在內地借殼上市,不惜向聯交所提出,由主板降為創業板公司。
欲售主營業務 內地借殼上市
由創業板申請轉至主板上市時有所見,但由主板轉至創業板則聞所未聞。不過,盡管建議相當有創意,卻被聯交所指為不可接受。
這宗有趣的個案,來自聯交所上月公布的《上市決策》,但主板公司的名稱則未有披露。
這間主板公司原本建議,將旗下主營業務,售予內地交易所上市公司,以換取後者的換股權,令內地公司變成主板公司的附屬,目的是將其主要業務在內地上市。
出售交易構成主板公司的非常重大出售交易,雖然交易完成後,主板公司仍會保留一些業務,但這些餘下業務只是由主板公司於1年前購入,而規模亦較注入內地公司的主營業務為小。
一業務撑兩企 未符分拆規定
主板公司借殼內地上市的行動,構成上市規則中分拆業務上市,但根據分拆指引,母公司分拆業務獨立上市後,除持有新公司權益外,也必須保留有足夠的業務運作及相當價值的資產,以支持其上市的地位。上市委員會不會接納以一項業務支持兩間上市公司的情況。而主板公司的問題是借殼內地上市後,餘下業務及資產並不符合新上市要求的最低盈利,亦即未能符合分拆指引的規定。
主板公司於是同時提出轉至創業板上市,原因是這樣做的話,針對主板公司的分拆指引就不再適用。
轉板繞過條例 聯交所拒接納
不過,聯交所分析過後,認為主板公司出售業務交易,屬於《主板規則》中應用指引所指的分拆。作為主板公司,雖然打算撤回上市,但仍須呈交分拆建議供聯交所通過,包括使聯交所接納其可符合應用指引中,保留業務符合最低盈利等所有規定。不過,主板公司卻未能這樣做。
聯交所指主板公司之所以擬撤回其主板上市地位,同時申請在創業板上市,就是想一方面分拆業務而另一方面不須遵守應用指引的規定。聯交所認為這是不可接受的,並且質疑主板公司是否適合在創業板上市。
個案詳見︰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 ... ments/ld105-1-c.pdf